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对象之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为 62.91%;浙江福纬电子材料
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其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为 30.42%;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为 20.60%。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反
光”)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年度综合授信
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向银行增加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的需要,
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拟向银行增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
括已审批且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即,已使用的授信额度加上新增授信
额度不超过本议案所申请的最高额度)
,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项目贷款、长期经
营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
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可由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或保证担保,并授权董事长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由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决定,综合授信
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
方最近 本次新 占上市公 是否
被担保 方持 截至目前
担保方 一期资 增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方 股比 担保余额
产负债 额度 期净资产 担保
例
率 比例
杭州星
浙江星
华反光
华反光
材料股 100% 62.91% 3950 6000 4.84% 否
材料有
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
杭州星
浙江福
华反光
纬电子
材料股 100% 30.42% 0 30000 24.19% 否
材料有
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
杭州星 杭州星
华反光 华反光 100% 20.60% 0 5000 4.03% 否
材料股 材料销
份有限 售有限
公司 公司
浙江星 杭州星
华反光 华反光
材料有 材料股 / 12.91% 4525 28000 22.57% 否
限公司 份有限
公司
合计 8475 69000 55.63%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性体、反光材料生产,反光布、光学反光膜、胶粘制品、服装、反光
服装辅料、反光绳、反光带、反光雨衣、反光伞批发、零售,货物进
出口、不带储存经营(票据经营)
:易制毒:醋酸酐、三氯甲烷、甲
苯、丙酮、甲基乙基酮,一般危化:乙酸、乙二醇、环巳酮、乙酸乙
酯、乙酸正丁酯、乙酸仲丁酯、乙醇、甲醇、二甲苯、甲缩醛。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250,858,264.55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率为 62.91%。
(二)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有机化
学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新能源领域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含
网上销售)和技术服务;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7552831.12 元,负债总额为 8382163.66 元,
净资产 19170667.46 元,利润总额-512978.05 元,净利润-321308.38
元。
率为 30.42%。
(三)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室
合成纤维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劳
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6.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
的股权。
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8374737.4 元,负债总额为 3785015.08 元,
净 资 产 14589722.32 元 , 营 业 收 入 2250095.36 元 , 利 润 总 额
-426396.85 元,净利润-317540.12 元。
负债率为 20.6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以及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拟为杭州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8.5 亿元
人民币,本次审议的新增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通
过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上述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经营
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星华反光材
料销售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福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持有 100%股权。公司有能力对以上公司经
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行为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等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一致同
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母子公
司互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 亿元,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母子
公司互相担保)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8,47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9%和 6.83%。
以上担保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
保。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