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30,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
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从 2022 年 4 月 22 日上午 09:15
起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止。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
长周群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3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3,402,355,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
的股东 11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103,083,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公司全体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02,128,4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299,044,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 2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表述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402,159,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律师、童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信达会字(2022)第080号)。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