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12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
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一)发行金额: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 37 亿元人民币。
(二)发行期限:发行期限为 3-5 年。
(三)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间中国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以簿记建档
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的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六)本次决议的效力: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
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
司 2021 年股度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施,并全权处
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本
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中期
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
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
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
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
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资金状况和债务结构,能够促进公司可持续
发展,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发行中期票据的后续事宜。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