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2-027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688,27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个人原因已离职,其余 97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
解锁标准(注:因部分激励对象同时被授予多期,故回购注销的激励
对象总人数不等于以下各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人数相加,下同)
。具
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58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5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207,1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6.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2%;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5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公司拟对
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2,350 股进行回购注
销,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比例为 1.6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80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5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346,545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7.9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4%;
(4)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8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82,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1.8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一、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5 元/股。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共 8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
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鉴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 21.5 万股调整为 43 万股;
同时,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8000 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共 2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 万股。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4 名已离职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000 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
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1 名预留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
部分,合计 270,9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
注销。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更新后)》,决
定回购注销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需回购部分合计 84,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更新后)
》,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注销 6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
除限售的部分、1 名首次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214,290 股,
及 1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
分共 61,800 股,合计 276,09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并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最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75.3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8.25 万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共 11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7.05 万股。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更新后)
》,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授予 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授予登记,上述股份的上
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注销 8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
除限售的共计 398,0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述股份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良好、
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激励对象可按照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激励对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改进、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
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
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退休、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
不再续约或因个人不胜任岗位或绩效不合格被公司解聘等,对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
故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 2018 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
准,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回购注销。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88,275 股,回购价格为: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8.6667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8.66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2 ) 2018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预 留 授 予 的 授 予 价 格 为
息;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27.29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27.2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27.29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27.2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8 元(含税)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将按上述回购数量及价格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其中回购
价格待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另行召开
董事会审议相关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420,056,520 46.55 -688,275 419,368,245 46.51
无限售股份 482,254,890 53.45 0 482,254,890 53.49
总股本 902,311,410 100.00 -688,275 901,623,135 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除限售条件成就》等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解除限售完成后将会影
响公司股本结构,实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 2018 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
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18 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除限售期部
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及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 103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 2018 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除限售期部分激
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及部分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总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
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
由、数量、价格及截至目前所履行的程序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后续
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股份注
销登记手续,且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及独立意见;
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