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泰化学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正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洪军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不适用
次数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是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5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不适用
意见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是
合规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2 月 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境内日常监管规则的更新动态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行
无 不适用
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保值等)
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
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
施
全体董事,高管于 2021 年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
是 不适用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1
年出具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交易实施期间股份 是 不适用
减持计划的承诺
中泰集团于 2021 年出具的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
是 不适用
交易的承诺
中泰集团于 2021 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中泰集团于 2021 年出具的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
是 不适用
立性的承诺
中泰集团于 2012 年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新疆国资委 2009 年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 2021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正 崔洪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