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或“公司”)2019 年度公开
发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等有关
规定,对长城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方
式,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4.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63,400.00 万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1,016.04 万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推
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5.04 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2,128.9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长城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128.92
项目投入 B1 38,077.3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B2 2,684.54
额 取得的理财收益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B3 76.73
净额
项目投入 C1 7,201.32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本期发生额 C2 310.03
净额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C3 19,921.57
流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45,278.65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D2=B2 2,684.5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取得的理财收益
额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D3=B3+C2 386.76
净额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D4=C3 19,921.57
流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可转债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工新材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及电工新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电工新材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司湖州分行
浙江长城电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工新材科技 358475906346 已注销 [注]
司湖州市分行
有限公司
浙 江 稠 州 商 业 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注]经公司 2021 年 4 月第三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
募投项目“年产 8.7 万吨高性能特种线材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 动 资 金 。 随 后 公 司 于 2021 年 9 月 将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湖 州 吴 兴 支 行
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13601012010090008959 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及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线材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同意将节余募集
资金 19,710.27 万元(截止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及销户之前的利息净收入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为 19,921.57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长城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相关规
定,长城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2,128.9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122.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921.57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9,755.06
万元,2019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6,087.23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建设支出;2020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235.04 万元用于募投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72%
项目建设支出;2021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201.32 用于募投
项目建设支出,并将 19,921.5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65,200.22 万元。[注 1]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 是否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度实 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 预计
分变更) 总额 (2) (4)=(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1) (3)=(2)-(1) 效益 效益
浙江长城电工
新材科技有限
公司年产 8.7 否 62,128.92 62,128.92 62,128.92 7,201.32 45,278.65 -16,850.27 72.88 [注 2] 否
万吨高性能特
种线材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 否 19,921.57 19,921.57 19,921.57 [注 3]
资金
合 计 - 62,128.92 62,128.92 62,128.92 27,122.89 65,200.22 3,071.3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际投资金额为 9,755.06 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之说明
[注 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65,200.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62,128.92 万元,差异为 3,071.30 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
[注 2] 该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94 年(税前,含建设期),该项目全部达产后,正常生产年份(第 7 年)将新增利润总额 23,471.00 万元。该项目于 2020 年陆续投产,于 2021 年 4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该项目的可研报告,第 1 年 9 个月的预计效益为 10,799.31 万元(利润总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实现效益 12,464.10 万元(利润总额),
达到预期效益。
[注 3] 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