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核相关材料,
现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
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
依赖,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冯渊 黄兴旺 车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