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025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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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30Z0253 号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董事会
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鑫铂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鑫铂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编制《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鑫铂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鑫铂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
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鑫铂股份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鑫铂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鑫铂股份容诚专字[2022]230Z0253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施琪璋(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 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勤汉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8.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1,108,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
计 人 民 币 57,272,702.90 元 ( 不含 增 值税 ) 后, 实 际募 集 资 金净 额 为人 民 币
荐费用 37,428,615.26 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 443,680,184.74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验 证,并出具 容诚验字
[2021]230Z00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38,584.34 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13,148.91 万元),支付发行费用 5,727.27 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7.47 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金额
减:发行费用 57,272,702.90
加: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360,149.36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31,489,127.07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募投资金到账后) 254,354,222.9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8,352,896.46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38,352,896.46
现金管理金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
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会同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安徽天长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募集资金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长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包河支行
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 2001014005016660000002
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 8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长市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滁州分行
合计 — — 38,352,896.46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38,584.34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2,963,844.9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3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号鉴证
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详见《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6)。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截至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快,资金支出量大,公司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
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3,799.27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36.0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3,835.29万元。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结余
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
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835.29 万元,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
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
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 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42,383.61 38,584.34 (注 1)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 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8,584.34 (注 1)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
更项目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进度(%)(3)
(含部分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 (1) 金额(2) =(2)/(1)
变更) 期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 通及光伏新 否 37,383.60 37,383.60 33,890.39 33,890.39 90.66 2021 年 否
能源铝型材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2,743.95 2,743.95 91.47 2021 年 不适用(注 3) 否
设项目 3)
不适用(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2,383.60 42,383.60 38,584.34 38,584.34 91.04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42,383.60 42,383.60 38,584.34 38,584.34 91.04
未达到 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 不适用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 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2,963,844.9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
先期投 入及置换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0311 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况
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
时补充 流动资金情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
况 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剩余金
额为 3,799.27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6.0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3,835.29 万元。本次募
项目实 施出现募集 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原因 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3,835.29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金用途及去向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结余募集资
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3,835.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募集资 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注 1: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2 月,为满足快速增长的销售订单需求,首发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
以自筹资金 13,148.91 万元提前实施募投项目。“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累计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年产 7 万吨新型轨道交
通及光伏新能源铝型材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该项目已于 2021 年 12 月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满足快速增长的销售订单需求,公司采取边建设边生产的策略,因该项目生产线在建设期间陆续投入使用,无对应
期间的效益承诺。
注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募集资金效益指标,不涉及效益测算。
注 4: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对银行授信的依赖,提高公司风
险抵御能力,但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