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以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2021年12月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2年1月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 二 )截至2022年 2月 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价为12.58元/股,回购均价为13.4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44,296,633.00 元人民币(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经公司内部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
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3,3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9%,全部存放
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截止 2 月 21 日)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0,226,870 51.27% 170,226,870 51.27%
无限售条件股份 161,773,130 48.73% 161,773,130 48.73%
其中: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股份总数 332,000,000 100.00% 332,000,000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总计3,300,000股,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在回购股份过户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
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
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