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 O 二二年二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上市股份为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8.10 元/股。
三、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等材料,中登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经确认,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 86,419,753 股 A 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
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数量为 86,419,753 股,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UBS AG、南方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
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铂绅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
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在交易对方承诺的相关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04,038,932 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10%以上,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股票上市条件的规定。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公告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各参与方保
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
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该重
组报告书全文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广百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商资本、
本次交易、本次发行股份
指 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持有的友谊集团 100%股
购买资产、本次重组
权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本公告书、本报告书、本
指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
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公告书(摘要)
》
重组报告书、资产重组报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指
告书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广百股份、上市公司、本
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友
指 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谊集团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友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持有的友谊集
指
谊集团 团 10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商控 指 广州商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商资本 指 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商基金 指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银投资 指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投华文 指 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广百股份与交易对方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
指
买资产协议》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广百股份与补偿义务人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签署的《盈利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预测补偿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 广百股份与补偿义务人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签署的《盈利
指
充协议》 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3 月 31 日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国融兴华 指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若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此差异是由四
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广百股份向交易对方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华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友谊集团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不超过 7 亿元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
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上市公司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列载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友谊集团
股权交易对价为 390,982.88 万元。
本次交易对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支付 220,982.88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170,000.00 万元。公司向友谊集团
股东支付的股份数量及现金数额如下表所示: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交易金额 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
广商资本 170,000.00 99,474.78 269,474.78 123,878,934
友谊集团 广商基金 - 50,628.37 50,628.37 63,049,032
建投华文 - 20,251.35 20,251.35 25,219,613
合计 170,000.00 220,982.88 390,982.88 275,196,611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上
市公司资本公积。
广百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广商资本、广商基金、中银投资及建投
华文。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广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
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及交易均价的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10.31 9.28
前 60 个交易日 9.20 8.28
前 120 个交易日 8.97 8.07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8.08 元/股,不
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分派方案,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2,422,5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50 元现金(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实施
完毕,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8.03
元/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公司的交易价
格及现金支付部分进行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现金支付总
额)÷本次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
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交易各方商定的交易价格及上述公式,本次购买资产项下发行股份数量
为 275,196,611 股。
自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定执行。
广商资本、广商基金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价的,广商资本与广商基金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广商资本、广
商基金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2)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银投资与建投华文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广百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中银投资、建
投华文被动增持的广百股份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
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归上市公司所有;标的公司产
生的亏损由广商资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二)募集配套资金
广百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份情况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
投资私募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86,419,753 699,999,999.3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的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期首日(即 2022 年 1 月 19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 80%(即 7.22 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8.10 元/股。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86,419,753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863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要求。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
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
认购对象因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
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是
否成功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
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
筹资金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
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通过。
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全部所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其他尚需履行的决
策及审批程序。
三、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对股本结构及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86,419,753 股限售流通股,同时,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符合上市条件。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比例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其他股东 129,735,281 21.01%
合计 617,619,179 100.00%
根据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出具
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 名明细数据表》(权益登记日期为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比例
广州广商鑫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股东 152,592,502 21.67%
合计 704,038,932 100.00%
(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
长,资金实力得以提升,资本结构将更为稳键,营运资金更加充裕,公司抗风险
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支付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有利于缓解上市
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压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偿债能力,提升上市公司
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经营方面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
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发生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之间因本次发行事项导致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若未来可能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则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对公司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人员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的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更换情形。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华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王华俊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以及在
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和公司所兼任的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华俊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华俊先生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履行程序增补新的董事,在产生新任董
事长之前,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决定由公司董事冯凯芸女士代行公司董事
长职责。
除上述情况外,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签署
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和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友谊集团 100%股权。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理完毕。本次变更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友谊集团 100%股权,友谊集团成
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新增注册资本验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验资报告》
(众环验字[2021] 0500020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广百股份已取得各交易对方用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资产(即友
谊集团 100%的股份),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为 275,196,611.00 元,广百股份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 617,619,179.00 元。
(三)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1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广百股份本次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
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广百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限售流通股 275,196,611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广百股
份的股份数量为 617,619,179 股。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的情况具体
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获得股份的数量(股)
合计 275,196,611
本次新增股份可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
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产股权于 2021 年 5 月
日。故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 2020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在交易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公
司产生的亏损由广商资本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
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标的公司补足。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后的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期首日(即 2022 年 1 月 19 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的 80%(即 7.22 元/股)。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为 8.10 元/股。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86,419,753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863 号)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要求。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 81,528.0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918,471.23 元。
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费用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元)
(1)《认购邀请书》和《追加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的见证下,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快递的方式向 160 名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 160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
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不包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
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共 1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9 家,
证券公司 19 家,保险机构 12 家,以及其他已向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
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 85 家。
本次发行自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方案文件(2022 年 1 月 18 日)至申购日
(2022 年 1 月 21 日)9:00 期间,发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共收
到 1 名新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上述 1 名投资者加入到认购
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在发行见证律师的见证下,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
及其附件。
新增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行人及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确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以电子邮件或邮
寄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为首轮
发送《认购邀请书》的 161 名投资者和 1 名新增投资者。追加认购的截止时间为
新增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经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对象
的范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董
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共收到 10 名认购对象提交的《广州市广百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
上述 10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 8.18 2,000
私募基金 8.10 2,500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经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与发行见证律师核查,参加本次发行的
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广州国资产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
次申购报价,存在发行人的关联方通过间接形式参与认购的情形,因此将其申购
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
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
优先”的原则,对以上申购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
进行排序。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确定以 8.10 元/股为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
根据首轮认购结果,本次认购有效认购资金总额未达到 70,000.00 万元、有
效认购股数未达到 86,419,753 股且获配对象少于 35 名,经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
问(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决定以 8.10 元/股的价格进行追加认购。
在追加认购程序截止前,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簿记中心共
收到 3 份《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追加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其中,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为首轮获配投资者,无需缴纳保证金,其余投资者均按《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
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报价为有效报价。
上述 3 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认购对象名称
号 (元/股) (万元) 效报价
(3)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首轮申购、追加认购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及《追加
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
本 次 发行 价 格为 8.10 元/ 股 ,发 行数 量 为 86,419,753 股, 募 集资 金总 额 为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发行对象共计 10 名,发行对象均在发行人和独立财务顾
问(联席主承销商)发送《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特定对象投资者
名单之内,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发行对象
号 (股) (元) (月)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
投资私募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86,419,753 699,999,999.30 -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
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
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
压低发行价格或者操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情况
(1)瑞士银行(UBS AG)
名称 瑞士银行(UBS AG)
投资者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住所
Basel,Switzerland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分支机构负责人)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 2,839,506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注册资本 36,172 万元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 张海波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 3,333,33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2XBJ9K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G025471(集群
住所
注册)(JM)
法定代表人 王冬梅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需在中国证券投资
经营范围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8,518,518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88328137X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065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
获配数量 8,024,69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88328137X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065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
获配数量 7,407,407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88328137X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065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
获配数量 3,703,70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名称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586822318P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 宝山区淞兴西路 234 号 3F-612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红
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获配数量 3,086,41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8)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名称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2101M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 至 18 层
法定代表人 王军辉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
经营范围
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获配数量 24,691,358 股
限售期 6 个月
(9)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588328137X
注册资本 3,465 万元
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2065
法定代表人 刘卓锋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
获配数量 2,469,13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10)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78645G
注册资本 5,842,539.6737 万元
住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1238 号万胜广场 A 座
法定代表人 丁建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铁路
运输辅助活动;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交通设施
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
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
理;金属制品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特种设备
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
场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
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经营范围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
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
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档案整理服务;汽车租赁;工程
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
活动;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铁路机车车辆维
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
危险货物);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医疗服
务。
获配数量 12,345,68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
诺:本公司/本人及最终认购方不包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
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
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及最终认购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
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通过利益
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经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核查,广州国资产
业发展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申购报价存在发行人的关联方通
过间接形式参与认购的情形,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将其申购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及其最终
认购方不包括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间接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根据询价申购结果,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
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
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UBS AG、广州交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
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也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
序。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 个养老金产品和 10 个企业年金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养老金产品及企业年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
计划备案程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系保险机构投资者管理的保
险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
优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备案,并已提供登记备
案证明文件。
经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
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
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未与公司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
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联席
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
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
类专业投资者、B 类专业投资者和 C 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
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
本次广百股份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风险等级为
C3 及以上的普通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广百股份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独立财务顾
问(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
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与风险承受能
力是否匹配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全球优选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优选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二十一号证
券投资私募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汇尊享九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
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经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三)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年 1 月 30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10 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
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
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2] 0510006 号)。截至 2022 年 2 月 9 日止,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
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募集资金。2022 年 2 月 10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 0510007 号)。根据该报告,
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止,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99,999,999.30 元,扣除各
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528.0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9,918,471.23
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86,419,753.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613,498,718.23
元。
(四)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
料,中登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经确认,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 86,419,753 股 A 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
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募集
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86009982 60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020900022310118 99,999,999.30
注:上述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含尚未支付的股份发行登记费。
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
根据广百股份披露的公告文件,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
广百股份调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华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
报告。王华俊先生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以及在
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和公司所兼任的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华俊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华俊先生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尽快履行程序增补新的董事,在产生新任董
事长之前,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决定由公司董事冯凯芸女士代行公司董事
长职责。
除上述情况外,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市公
司不存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更换的情况。
五、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在本次交易实施的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
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相关协议和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为广百股份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经得到满足,相关方
正在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发生违反协议约定的情形。
(二)相关重要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相关方对股份锁定、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
等方面出具了相关承诺,上述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截至
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交易相关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严重违反本次交易
中出具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等有关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
事项主要包括:
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八、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
为: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
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本次购买资产项下标的资产交割过户程序、新增注
册资本验资及新增股份预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的认股款
缴纳、新增注册资本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尚需办理的
后续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承诺等安排的情形下,该等
后续事项的办理和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认为: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本次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
本次购买资产项下标的资产交割过户程序、新增注册资本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手
续已办理完毕,上市公司已向广商资本支付本次交易涉及的现金对价;募集配套
资金的认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付了全部认购款项,上市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有关的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发行新股的证券预登记手续;上市公司尚需
就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等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交易尚需
办理的后续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承诺等安排的情形下,
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和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第三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的上市批准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
料,中登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
料。经确认,该次增发的 275,196,611 股 A 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
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等材
料,中登公司已受理上市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材料。
经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86,419,753 股 A 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
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一)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代码:00218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21 年 7 月 7 日。本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的上市首日为 2022 年 3 月 1 日。根据深交所相关业
务的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详见本公告书之“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一、本次交易方案”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第
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之“一、本次交易方案”之“(二)募集配套资金”
之“6、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