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
行人”或“明阳智能”)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凯乐”)。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蕙富凯乐持有公司股份
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蕙富凯乐将于 2022 年 5 月到期清算,拟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4,000,000 股(即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90 天内(含 90 天期满当日)实施。若减
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告的蕙富凯乐拟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180 天内(含 180 天期满当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持计划将同步进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
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蕙富凯乐发来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其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蕙富凯乐 5%以下股东 42,040,212 2.00% IPO 前取得:42,040,212 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2,104,255,706 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蕙富凯乐为公司 5%以下股东,并非公司控股
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
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告的蕙富凯乐拟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股。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蕙富凯乐减持股数为 0 股,截止本公告日,该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及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及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蕙富凯乐 26,581,821 1.36% 19.00-22.18 2021 年 3 月 1 日
上述“减持比例”是以减持结果之日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名称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蕙富凯乐将
蕙富 不 超 过 :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2/3/2~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于 2022 年 5
凯乐 24,000,000 股 1.14% 2022/5/31 格 得
过:24,000,000 股 月到期清算
注:上述减持期间为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
(一)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蕙富凯乐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蕙富凯乐就未来减持意
向承诺如下:
“1、在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
于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2、本股东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
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明阳智能,并由明阳智能及时予以公
告,自明阳智能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股东可以减持明阳智能股份。3、
本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 15 个交易
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
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导致本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5%的,本股东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 3
条的规定。6、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
明阳智能,并予以公告。7、若本股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股东违反承
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明阳智能所有,且本股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蕙富凯乐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蕙富凯乐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蕙富凯乐为公司 5%以下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