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届满,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提名张成康、刘伟超、刘国华、
赵军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工作经验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张成康、刘伟超、刘国华、赵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届满,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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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提名张振刚、韩玲、江奇作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学历职业、专业素养、工
作经验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张振刚、韩玲、江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上述候选人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参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
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拟按照人民币 8 万/年(含税)支
付,符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和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保障独立董事积极
履行职责。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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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创业
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153,443,894.75 元置换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王惠芬、朱晓东、曹惠娟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