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
券”或“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中装建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11 号)
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 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5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 51,230.69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
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 号《验资报告》
。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二)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6 号)核准,中装建设公开发行了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6,440,640.89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34 号”《验证报告》。
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建设、五
沙(宽原)大数据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资进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金额 入金额 度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
地项目
合计 57,078.69 51,230.69 3,634.50 7.09%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
手续费后净额 1,712.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34.50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应有余额为 49,309.0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32,809.05 万元,
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6,500 万元。
(二)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项目投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 投资进
项目名称
号 资总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
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次(功能性)装修 EPC 项目
东盟艺术学院项目精装修工程
施工Ⅰ标段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
程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
及照明灯塔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段
工程施工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
红土创新广场精装修工程Ⅰ标
段
龙岗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修缮
改造工程
第三届亚青会汕头市游泳跳水
校)精装修工程
合计 174,988.89 113,644.06 57,714.46 50.79%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
手续费后净额 571.0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714.46 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应有余额为 56,500.65 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23,900.65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2,600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7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
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
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本次使用募资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 项 目 的 正 常 实 施 。 详 见 公 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中国
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分次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
通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8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及《中 国 证 券 报》上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此前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
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的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不超过 12 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
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
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可使公司节省至少 1,740 万元(按银行 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
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
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
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
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
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3)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
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4)同意公司
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斌 邓艳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