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可转
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
中 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1911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募集资金净额 51,230.69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
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
目。
(二)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6 号)核准,中装建设公开
发 行 了 1,160 万 张可转 换 公司 债 券, 每张面 值 100 元 , 募集资 金 总额 为
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234 号”《验证报告》。
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建
设、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划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 投资进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金额 入金额 度
装配式建筑产业
基地项目
合计 57,078.69 51,230.69 3,634.50 7.09%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后净额 1,712.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34.50 万元,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 49,309.0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32,809.05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6,500 万元。
(二)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预计项目投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 投资进
项目名称
号 资总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度
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二人民医
项目
东盟艺术学院项目精装修工
程施工Ⅰ标段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
包工程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
段工程施工园林景观、绿化、
道路及照明灯塔工程专业分
包工程
南海区体育中心项目第一标
工程
红土创新广场精装修工程Ⅰ
标段
龙岗中心医院门急诊大楼修
缮改造工程
第三届亚青会汕头市游泳跳
水馆改建项目(汕头市体育
运动学校)精装修工程
合计 174,988.89 113,644.06 57,714.46 50.79%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后净额 571.0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7,714.46 万元,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 56,500.65 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
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2022 年 4 月 17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
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本次使用募资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 海 证 券 报》
及《中 国 证 券 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43)。
截至 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分次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
关情况通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报》、《上 海 证 券 报》及《中 国 证 券 报》上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此前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
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不超过 12 个月,该资
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可使公司节省至少 1,740 万元(按银行 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
息支出。
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
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
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
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人民币30,000万元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的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履
行了规定的程序。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