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2-007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
持证券(ABS)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一租赁”)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200 亿元的资产支持证券(ABS),可
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
持证券,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拟认购全部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设立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三一租赁拟将在经
营过程中形成的融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专项计划储架规模为不超过 200 亿元,可一次或多次分期发行,拟发行的资产支
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上述具体情况以实际设立的专
项计划为准。本次专项计划主要要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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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合格标准的、原始权益人在经营过程中形成并享有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请
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不低于 5%
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二)交易结构
计划管理人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并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
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三一租赁购买基础资产。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由专
项计划托管人根据计划管理人的分配指令进行分配。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若出现专
项计划账户内的可分配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情形,公司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对差额部
分承担补足义务。
具体交易结构如下:
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资产转让给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计划管理人将认购人交付的专项计划募集
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
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处置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
租赁作为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与计划管理人、监管银行签署《监管协议》,约
定由监管银行对三一租赁开立的专门用于收取基础资产回收款的监管账户进行资金监
管。
-2-
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
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就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费用、优先级资产支
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二、专项计划管理人情况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ITICSECURITIESCO.,LTD.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292,677.6029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
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atai Securities(Shanghai)Asset Manage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崔春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资本:26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590222J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1 楼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 31 日
注册资本:482,725.6868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
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
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
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
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
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
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
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
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otai Junan Securities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谢乐斌
成立日期:2010 年 0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0191968J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23 楼
-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三、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租赁拟设立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公司拟作为流动
性差额支付承诺人,就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的应付相关税金和相关
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应付本金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公司控股
股东三一集团拟购买专项计划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一集团、三
一租赁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 发行人及关联方介绍
(一)三一租赁基本情况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管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 5.14%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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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为 185,558 万元,净资产为 116,741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 18,293
万元,净利润为 15,778 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新能源、互联网业的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性财务性投资及面对
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
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
制造、销售、租赁、维修和进出口业务;二手设备及其他机器设备的收购、维修、租
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新型路桥材料、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再生建筑材
料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推广及转让;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
建筑设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土木工程、铁路、道路、
隧道和桥梁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业化装备、建筑预制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建
筑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服务;增速机、电气机械及器材(含防爆型)、电机、变压器、
电气传动系统及其相关设备、机电设备、主控、变桨、变流器控制柜及冰冷柜的生产
和销售;石油钻采专业设备、智能装备、石油压裂成套设备、石油化工设备生产和销
售;软件、技术研究开发及转让;技术、信息、认证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
业管理;产业及园区开发、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住宿、餐饮服务;演出经纪;网络
表演经营活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广播电
视节目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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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为 21,847,125 万元,净资产为 8,228,576 万元,2021 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三一租赁注册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及由控股股
东三一集团购买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主要是为满足三一租赁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三
一租赁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
益。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包括专项计划
储架阶段以及储架额度项下各期专项计划,下同)的设立、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
关事宜,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及发行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次
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关的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决定公司作为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具体决
定发行场所、发行期数、每一期发行额度、发行时间、规模、利率等一切相关事宜。
销售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必要的手续,以
及采取其他必要的相关行动。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于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设立并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暨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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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向文波先生、
俞宏福先生、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易小刚先生、黄建龙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200 亿元的融资租
赁资产支持证券(ABS),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
证券(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本次发行 ABS 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
融资渠道,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
用,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设立并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ABS),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能够
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有利于公司
更好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发行的 ABS 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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