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2-01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认购对象之一宁波
韵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韵升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升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属一致行动人。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韵升科技未持有公司股份,韵升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以下简称“乾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1,056,870 股,持股比例为 1.12%。
韵升集团合计控制公司 33.51%的表决权股份。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96,734,116 股(含 296,734,116 股),韵升科
技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 35%的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韵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预计仍不低于 3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韵升科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
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二、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依据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韵升科技已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科技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
东批准后,韵升科技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
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
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规定,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韵升科技及
其一致行动人韵升集团免于发出要约,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在股东大会
上回避表决。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发出要约的
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
安排或变化执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