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中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因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 35,283,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占其持有股份比例的 100%。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
近日,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
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晨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
杭州晨莘与公司控股股东睿畅投资系一致行动人,二人合计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睿畅投资 192,823,779 17.72%
杭州晨莘 35,283,722 3.24%
合计 228,107,501 20.97%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
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宗交易取得 25,513,5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但其减持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三、股东相关承诺
杭州晨莘与睿畅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在 2019 年非公开发行事项及 2018
年 7 月 7 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中所作出的意向或承诺如
下:
意向/承诺 意向/承诺 意向/承诺
意向/承诺类型 意向/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主体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睿畅投资 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严格履行
行股份锁定承诺 月 29 日 28 日
转让其认购的股份。
睿畅投资 已履行完毕
行股份认购数量 20,000 万元,认购数量为认 15 日 月 29 日
承诺 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
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
尾数作舍去处理。
睿畅投资承诺在本次股份收
购的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报告书中所作的 睿畅投资 已履行完毕
取得的公司股份,亦不会转 9 日 8日
承诺
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
委托表决权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未来
报告书中所作的 睿畅投资 不少于 5%的股权,增持方式 已履行完毕
承诺 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和
竞价交易。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不存在相关股东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杭州晨莘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