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01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0.84 元/股(含)。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分别于 2022 年 0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
以披露。现将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中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 33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80,781,962 股的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
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
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02 月 22 日)前 5 个交易
日(即 2022 年 0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02 月 18 日;2022 年 02 月 21 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 212,340,000 股。公司 2022 年 02 月 22 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成交量的 25%(即 53,085,000 股) 。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
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