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太阳电缆 证券代码:002300 公告编号:2022-004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
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峡”
)、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漳发新能”)、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山开投”)共同出资设立“太阳海缆(东山)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 27,500 万元,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
日报》
《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02)。
近日,公司、福建三峡、漳发新能、东山开投四方正式签署了《太
阳海缆(东山)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
。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丁方:东山开投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出资
地址位于漳州市东山县国家级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分三期建设,
预计总投资为 190,62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6,620 万元,流动资金
货币出资。股东出资由各股东在 2041 年 12 月 31 日前缴足。
甲方:认缴人民币 27,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5%;
乙方:认缴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丙方:认缴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丁方:认缴人民币 2,5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
天内股东出资 20,000 万元;180 天内股东再出资 10,000 万元(具体
由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付款需求向股东提出缴款函)
;后续根据项目
建设和业务开展情况逐步出资,具体的出资时间进度和每次出资的金
额由公司提出股东会决定。
(三)股权转让和抵押
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其他股东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股
权进行抵押;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担保或者以公司资产为第三人
债务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等担保措施。如一方违反上述规定,由此引
起的负债、或有负债全部由该方单独承担;同时,该方应承担由此给
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公司运营管理
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丙方、丁方各委派 1 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会会议
应该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实行一
人一票,并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委派 1 人,职工监事 2 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由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监事会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实行一人一票,
并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生效。
体负责公司的运营及日常管理。
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以连任。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融资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
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累计可分配利润的 50%。
(五)违约责任
规定的有关条款,属于违约。如违约给公司或其他股东方造成经济损
失时,则违约方须对此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的,除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外,违约一方应赔偿由于其违约给守约方和
/或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任何一方发生本协议下的违约行为
时,除违约一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协议,或提前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太阳海缆(东山)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