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27019 债券简称:国城转债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以协议转让的
方式向深圳前海银湖资本有限公司(代表“银湖朱雀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
下简称“银湖朱雀基金”)转让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6,87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00%),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 风险提示: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交
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城集团的通知,国城集团和银湖朱雀基金于2022年2月
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书》”),国城集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
银湖朱雀基金转让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6,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书》的约定,交易价格为《股份转让协议书》签署前一交易
日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即为人民币14.62元/股,合计人民币831,439,400
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绿谷一号楼2002-2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 吴城
经营期限 2017年9月26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MA2A0QRN01
股权投资,实业投资,矿业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产品及金属国内贸易,
经营范围 国家准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方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滨河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9号楼11层
法定代表人 吴城
经营期限 1998年12月18日至2028年12月1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21227710290209J
主要股东 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电产
经营范围
品、农副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橡胶及塑料制品、矿
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名称 深圳前海银湖资本有限公司(代表“银湖朱雀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注册地址 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
通讯地址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湛超
经营期限 2015年9月21日至5000年1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358216893L
代码
梁枫持股 33.40%,谢萌奇持股 33.30%,上海茗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股东情况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国城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37,516.05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9%;国城集团一致行动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新集团”)直接持有46,613.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9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城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1,829.05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7.99%;国城集团一致行动人建新集团持有股份数量不变。本次权
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所持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
国城集团 375,160,511 32.99% 318,290,511 27.99%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建新集团 466,139,241 40.99% 466,139,241 40.99%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银湖朱雀基金 0 0 56,870,000 5.00%
件流通股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双方当事人
基金”)。
(二)交易标的、交易价款
的 5.00%。
引》规定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乙方受让标的股份的每股单位价
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的 90%即人民币 14.62 元,
即乙方受让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831,439,400 元。
(三)支付安排
甲方同意在本次交易过户前解除标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确保标的股份在交易过
户当日不存在任何抵质押担保情形。
深交所交易规则及中登公司规定办理标的股份转移登记申请所需双方配合提供
资料的完整清单(以下简称“资料清单”),双方应在收到资料清单后尽快完成全
部资料的准备,相应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和完整。
交所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后生效。本协议以一式陆(6)份签订,甲乙双方各持贰(2)份,剩余贰份(2)
用于报主管机关审批或备案适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
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因此本次交易
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