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铭达”或“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董
事荆京平、荆世平、荆天平、夏琛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一、 日常关联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包材”)合
计发生金额 364.76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阳通”)预计与关联自然人荆京平及其控制下的关联法人惠州包材、关联
法人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睿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 1,676.00 万元。
(二)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于 2021 年与关联方惠州包材、荆京平发生日常关
联交易 364.7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易 交易内 生额占 生额与 披露索
主体 关联方 实际发 预计金
类别 容 同类业 预计金 引
生金额 额
务比例 额差异
惠州恒铭 向关联方 巨潮资
惠州包材 原材料 189.57 650.00 0.24% -460.43
达 采购产品 讯网:
向关联方 恒铭达
惠州包材 水电 2.67 40.00 100% -37.33
销售产品 2021-0
租赁厂 20
惠州包材 74.92 100.00 3.88% -25.08
房
向关联方
租赁办
租用房屋 荆京平 97.60 110.00 5.06% -12.40
公场所
小计 172.52 210.00 - -37.48
总计 364.76 900.00 - -535.24
(三) 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2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
额约 1,676.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定价 2022 年预计 2021 年实
主体 关联方 交易内容 日已发生
类别 原则 发生额 际发生额
额
惠州恒
铭达
苏州恒 向关联方 市场
惠州包材 原材料 200.00 0.00 0.00
铭达 采购产品 原则
深圳华
阳通
小计 900.00 31.15 189.57
惠州恒 向关联方 市场
晟睿新材料 水电 260.00 0.00 0.00
铭达 采购产品 原则
惠州恒 向关联方 市场
惠州包材 水电 10.00 0.50 2.67
铭达 销售产品 原则
惠州包材 租赁厂房 130.00 18.20 74.92
惠州恒 向关联方 市场
晟睿新材料 租赁厂房 238.00 0.00 0.00
铭达 租用房屋 原则
租赁办公场
荆京平 108.00 17.60 97.60
所
小计 476.00 35.80 172.52
苏州恒 向关联方 市场
夏琛 租赁车辆 30.00 0.00 0.00
铭达 租赁车辆 原则
总计 1,676.00 67.45 364.76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自然人一
姓名:荆京平
关联关系:荆京平持有公司 7,337,72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7%,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二) 关联自然人二
姓名:夏琛
关联关系:夏琛持有公司 8,097,5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60%,任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三) 关联法人一:恒铭达包装材料(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荆京平
注册资本:1359.870234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制造;设计、生产、销售:纸箱、贺卡、文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
外)
、纸质品、婚庆用品、玩具、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生产、销售:医用防护口罩、日用防护口
罩、卫生材料、包装材料、劳保用品;市场营销策划咨询;中药材保健贴生产;研发:工艺品(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印刷品印刷(不含出版物印刷)。
(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惠州包材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 100%持股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1 年度营业收入 3,188.00 万元,净利润 219.00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四) 关联法人二:广东晟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荆怡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药品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沿河路地段(厂房)
关联关系:晟睿新材料为关联自然人荆京平持股 75%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晟睿新材料于 2022 年 2 月设立,暂无相应数据。
(五) 履约能力
荆京平及夏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惠州包材、晟睿新
材料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
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 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
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惠州恒铭达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及惠州恒铭达的独立性。
五、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3)。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六、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