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方大炭素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及其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国
贸”)、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贸易”)、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丰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丰南分公司”)、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方重工”)及其子公司、天津一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商
国贸”)等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284,536 万
元。
鹏、常健、谭兆春、居琪萍、王浚丞、郭相岑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该事项已获
得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序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卖方 买方 服务项目
号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方大
钢铁
方大
钢铁
方大炭素及
子公司
采购合金、石灰石中块、废钢、无
烟煤、煤炭等
公司及子公 海鸥
司 贸易
北京
方大
九江钢铁丰
南分公司
北方重工及 采购机械设备、备件制造及加工、
子公司 工程服务、设计服务等
天津贸易分
公司
注:2021 年度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
(一)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注册资本:
制造、加工;仓储服务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方大钢铁经审计总资产(合并)657.92 亿元,所
有者权益 381.21 亿元,资产负债率 42.06%;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29.23 亿元,
利润总额 103.24 亿元。
(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注册资
本 380,597.0368 万元,主营业务: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方大炭素经审计总资产(合并)192.35 亿元,所
有者权益 165.45 亿元,资产负债率 13.99%;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39 亿元,
利润总额 6.61 亿元。
(三)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主营业务: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
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易制毒产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
石、冶金材料、耐火材料、建材、钢材、水暖器材、建筑用金属制品等贸易。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方大国贸经审计总资产(合并)16.60 亿元,所有
者权益 3.86 亿元,资产负债率 76.74%;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98 亿元,利
润总额 1.44 亿元。
(四)江西海鸥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注册资本:5,000
万元,主营业务:铁矿石、铁精粉、焦炭、钢材等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鸥贸易经审计总资产(合并)60,257.71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2,302.55 万元,资产负债率 79.58%;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五)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6,800 万
元,主营业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
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
石、冶金材料、钢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
表、办公用品、木材、煤炭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方大经审计总资产(合并)29,316.08 万元,所
有者权益 5,264.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82.04%;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2,425.45
万元,利润总额 770.04 万元。
(六)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丰南分公司,注册地:河北省唐山市,主营业
务:金属制品销售;矿产品购销;机械设备维修;检验检测计量服务;装卸;自
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除外);废旧物资销售(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除外)等。
润总额 3.62 亿元。
(七)天津一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注册资本:
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
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金属材料销售;
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
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
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
宝首饰零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制品销售;汽车零配
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
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分支机
构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分支机构经营】;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一商国贸(未经审计)总资产 1,335.27 万元,所
有者权益 141.36 万元,资产负债率 89.41%;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788.66
万元,利润总额 148.73 万元。
(八)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注册资本:
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金属工具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金属表面处
理及热处理加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工程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等。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北方重工经审计(合并)总资产 84.87 亿元,所
有者权益 27.22 亿元,资产负债率 67.92%;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97 亿元,
利润总额-2.44 亿元。
三、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方大集团持有方大钢铁 100%股权,方大钢铁控制持有公司 41.92%股权。
方大集团系方大炭素控股股东,持有方大炭素 40.05%股权。
方大集团系方大国贸、天津贸易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控制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100%股权,天津一商持
有方大国贸 100%股权、控制持有天津贸易 100%股权。
方大集团系北京方大控股股东,持有北京方大 100%股权。
方大集团系北方重工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北方重工 43.87%股权。
方大钢铁系九江钢铁间接控股股东;方大钢铁持有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51.90%股权,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九江钢铁 100%股权。
方大钢铁系海鸥贸易控股股东,持有海鸥贸易 100%股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单位:万元
序 合同/ 服务 结算 付款 预计交 预计交
卖方 买方
号 协议 项目 价格 方式 易期限 易金额
方大 市场 合同
钢铁 价格 约定
方大 市场 合同
钢铁 价格 约定
市场 合同 2022 年 1 月
价格 约定 -2023 年 12 月
合同 2022 年 1 月
约定 -2024 年 12 月
方大炭素 采购碳化硅、 市场 合同
及子公司 电极等 价格 约定
合金、石灰石
市场 合同
价格 约定
无烟煤等
采购废钢、铁 市场 合同
矿石等 价格 约定
公司及子 海鸥 市场 合同
公司 贸易 价格 约定
无烟煤、耐材 市场 合同
等 价格 约定
九江钢铁
市场 合同
价格 约定
司
机械设备、备
北方重工 件制造及加 市场 合同
及子公司 工、工程服务、 价格 约定
设计服务等
采购废钢、冶 市场 合同
金煤等 价格 约定
合同约定结算;
结算;
用,该许可为排他许可;
按合同约定结算;
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定结算;
约定结算;
按合同约定结算;
设计服务等,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合同约定结算;
同约定结算。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
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各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条
件为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
的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
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
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同意该项交易。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