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
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根据近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956,326,712 元 变 更 为 2,104,255,706 元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
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规定,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和预
留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按回购价
格进行回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
上述 8 人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 472,500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