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 国电电力关于国电财务公司清算注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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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22-1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电财务公司清算注销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12.68%的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公司)将清算注销。截止2022
年1月27日,国电财务公司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剩余财产为
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   国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
表独立意见。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未发生过同类型关联交
易。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国电财务公司清算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及要求,在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
为国家能源集团项下,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所属国电财务公司已将相
关业务整合至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在履行各项法律程序进行
清算并完成剩余资产分配后,国电财务公司将予以注销。
会核准解散的批复,清算起始日为2021年12月7日,截止2022年1月27
日,国电财务公司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剩余财产为
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国电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
司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杨勤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前
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未
发生过同类型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8267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喜
  注册资本:13,209,466.11498 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
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
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
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
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
筑材料、机械、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 17,880.79 亿元,
净资产 7,361.26 亿元;2020 年营业收入 5,569.43 亿元,净利润
   (二)关联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国家能源集团
为公司控股股东,国电财务公司为国家能源集团所属企业,为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参股 12.68%的国电财务公司清算注销。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电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8376896XA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8 号金贸大厦 D 座 4 层 7 单
元 501、502
   法定代表人:陈斌
   注册资本:50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货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
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
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
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
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国电财务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为原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金融
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国电财务公司股东构成如下: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国电财务公司总资产 75.74 亿元,净
资产 65.79 亿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5 亿元,净利润 0.81 亿
元。
  (三) 国电财务公司清算情况
员会核准解散的批复,清算起始日为 2021 年 12 月 7 日,截止 2022
年 1 月 27 日,国电财务公司债权债务已经全部结清,剩余财产为
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对国电财务公司累计出资 7.10 亿元,
收到分红累计 9.35 亿元。按照上述分配方案,公司将收到国电财务
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约 8.28 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大渡河流域水
电开发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山东电力有限公司同为国电财务公司
股东,将分别收到剩余财产分配约 6.20 亿元、1.59 亿元。
  本次国电财务公司清算注销是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及要求执行,清算注销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国电财务公司清算注销的
议案》,关联董事刘国跃、栾宝兴、杨勤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
决。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吕跃刚、刘朝安事前认可
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国电集团公司与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下,国电财务公司已将相关业务整合至国家能源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
定及要求执行,清算注销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
要求,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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