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转债代码:127011 转债简称:中鼎转2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鼎转 2 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且当期利息含税)。
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中鼎转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中鼎转2”停止交易时间
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中鼎转2”停止交易的公告。
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中鼎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中鼎
转2”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
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2月23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中鼎转2”,
将按照 100.9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
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3号”文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公开发行了1,200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2019]165号”文同意,公司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4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鼎转2”,债券代码“127011”。“中鼎转2”转股期自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9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可转债
初始转股价格为11.9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5月31日可转债转股价调整为11.79元/
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2020年7月29日可转债转股价格整为11.59元/
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6月7日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1.39元/
股。
公司 A 股股票(股票简称:中鼎股份 股票代码:000887)自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已经连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中鼎转 2”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
赎回“中鼎转 2”的议案》,同意行使“中鼎转 2”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中鼎转 2”。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中鼎转 2”赎回价
格为 100.97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每张面值 100 元);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1 年 3 月 8 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
年 2 月 24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353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0%×353÷365=0.9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97=100.97 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对于持有“中鼎转 2”的个人投资
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
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78 元;对于持
有“中鼎转 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97 元;对于持有“中鼎转 2”的其他债券
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 100.97 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鼎转 2”持有人。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中鼎转 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起,“中鼎转 2”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中
鼎转 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
停止交易,因此“中鼎转 2”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
届时发布的“中鼎转 2”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2 年 2 月 24 日为“中鼎转 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
(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2 年 2 月 23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鼎转 2”。自 2022
年 2 月 24 日起,“中鼎转 2”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中鼎转 2”将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5)2022 年 3 月 1 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2 年 3 月 3 日为赎回款到达“中鼎转 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 “中
鼎转 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中鼎转 2”持有人的资 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罗倩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中鼎转 2”的情况
在本次“中鼎转 2”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 “中鼎转 2”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
因此“中鼎转 2”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中鼎转 2” 赎回公告发布日
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中鼎转 2”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