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1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
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38.6456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75 号文同意,公司 238,645.6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盛屯转债”,债券代码“110066”。“盛屯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7 日起可转
换为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7 日至 2026 年 3 月 1 日。“盛屯转
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92 元/股,因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自 2020
年 7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8 元/股。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4.87 元/股。
根据《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
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盛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6.33 元/股),已触发“盛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董事会结合公司及当前市场情况,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
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盛屯转债”全部赎回。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后续
“盛屯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有关赎回时间、程序、价格及
付款方式等具体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盛屯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