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
建设银行中山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60,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38 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1 年 9 月 24 日起 12 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1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516 号《关于核准明阳智慧
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916,713 股,每股发行价格 14.02 元。截至 2020 年
扣除发行费用 3,106.5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77,204.7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
验字(2020)第 110ZC0039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10MW 级海上漂浮式风机设计研发项目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 61,595.00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20.31 万元,尚未使用 61,574.69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2)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汕尾海洋工程基地(陆丰)项目明阳智能海
上 风 电产业园工程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149,951.4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所致。
(3)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北京洁源山东菏泽市单县东沟河一期(50MW)
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7,065.53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7,065.53 万元。
(4)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平乐白蔑风电场工程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38,983.98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38,983.98 万元。
(5)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明阳新县七龙山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32,868.3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32,868.31 万元。
(6)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 58,132.07 万元。根据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公告编号: 2021-113),定增结项募投项目
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052.81 万元,全部用于本定增
募投项目,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0,184.88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60,184.88
万元。
(7)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北京洁源青铜峡市峡口风电项目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58,330.96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56,278.15 万元,尚未使用 2,052.81
万元,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根据 2021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 2020 年定增募投项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新县红柳 100MW 风电项目。
(8)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混合塔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39,704.91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1,521.37 万元,尚未使用 38,183.54 万元,
系因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到结算期所致。
(9)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偿还银行贷款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130,572.56
万元,实际投资总额 130,572.56 万元。
综上,截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78,085.44
万元,尚未使用金额为 199,119.29 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 银行理财产 广东省分行单
银行 品 位人民币定制
型结构性存款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收益率 (如有) 联交易
保本浮动收
益型产品
注 1: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包括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揭阳明阳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明阳”)以及汕尾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汕尾明阳”)账户下的募集资金分别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12,000 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
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编号
(揭阳明阳)(注 2)
产品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21 日
产品到期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期限 38 天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1.6%-3.58%
欧元/美元汇率,观察期内每个东京工作日东京时间下午 3 点彭博“BFIX”
参考指标
页面显示的欧元/美元中间价,表示为一欧元可兑换的美元数。
观察期 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前 2 个工作日(含)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
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3.58%*n1/N+1.6%*n2/N,3.58%及 1.6%均为年化收
益率。其中n1 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
产品收益说明 工作日天数,n2 为观察期内参考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
东京工作日天数,N为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低
年化收益率为 1.6%,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58%,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
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
收益日期计算规则
息期不调整。
收益支付频率 到期一次性支付
投资冷静期 时间)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有权改变决定,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
取回全部投资款项。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
则 将遇北京、纽约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根据现行税法法规,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
税款 收益应缴纳的任何税款。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应
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若本产品成立,客户资金到账日至产品起始日前一日按中国建设银行牌告
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但上述利息不计入客户认购本金。自产品起始日(含)
其他
起,客户认购本金转入交易账户;自产品到期日(含)起,本产品交易账
户内资金不自动转入活期账户且不再计付利息。
注 2:本次委托理财购买单位分为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揭阳明阳以及
汕尾明阳三家公司,认购的产品均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
结构性存款,除产品编号外,其他内容一致。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
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使用条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筛选,本次理财产品投资选择的中国建设银行,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金
融机构(证券代码:601939)。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
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在产权、业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审定数) (未审数)
资产总额 51,627,844,863.52 58,086,871,362.91
负债总额 36,543,347,929.50 40,464,297,389.83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14,762,198,540.30 17,432,122,95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30,754,067.75 2,537,791,412.20
注:以上数据来自公司定期报告披露数据。
公司除募投项目以外的项目支出及营运资本支出主要靠自有资金、外部借款
以及债权融资,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平均水平基本一致。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1,551,131.92 万元;本次
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 3.87%。本次
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
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此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计入资
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
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本金保障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收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
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
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授权期限内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16,000.00 万
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实际收回 实际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金额 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合计 178,000 93,000 482.83 85,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9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3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35%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85,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1,000
总理财额度 116,00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85,000万元
(包括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对相
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