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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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
行认真的调查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关
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同时,通过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总额度不超过 1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我们认为,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抗风险能力强,有能力偿
还到期债务。鉴于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
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有关激励考核制度,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管理情况,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同意该薪酬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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