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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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 A   深华发 B   编号:2022-0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斌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杨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斌先生
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召开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刚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志刚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陈志刚:男,197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武汉华信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投资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武汉中恒新科
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经理、董事长
助理;本公司董事等。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志刚先生曾任职于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现已经辞去控股股东(除董事以外的)所有职务,与公司持股
不存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核查,陈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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