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茂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7,462,2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3%;通过杭州易
登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9%。张
茂义先生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为 41.1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5,717,706 股,减持数量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茂义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
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 取 得 :
张茂义 147,462,262 37.53%
大股东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张茂义 147,462,262 37.53% 杭州易登贸易有限公司
系张茂义及其配偶、子
女共同投资持有。
杭州易登贸易有限公司 14,100,000 3.59% 杭州易登贸易有限公司
系张茂义及其配偶、子
女共同投资持有。
合计 161,562,262 41.12%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披露日期
张茂义 19,457,713 4.95% 2018/3/16~ 8.00-11.07 2018/2/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量(股)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比例 区间
张茂义 不 超 过 : 不 超 2022/3/14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竞价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股 增持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注: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IPO 时张茂义先生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 在本人
担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于股
份限售期结束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二、自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三、
自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
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四、本人所持有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
计划,减持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