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
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
认可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将《关于 2022 年度与高科华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
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
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包含但
不限于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累计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含 30 亿,不
含项目贷,该额度含 2022 年前已履行但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融资
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公
司可转授权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
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本次综合授信涉及的 18 亿元担保事
项。子公司扬州乾照、乾照科技拟分别为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1 亿元。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忠、罗斌、张瑞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