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 0 二二年二月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3:30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签到时间:2022 年 2 月 25 日 下午:13:00-13:20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 16 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辰欣药业”或“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杜振新先生
大会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及其所代表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率。
议股东总人数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二、宣读会议议案
(一)议案 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行表决。
场表决票数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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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投票表决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表决结果
由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五、宣读大会决议
记录上签名,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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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
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
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
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
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五、股东(或其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
益。
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
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现场会议表决,但经会议主
持人同意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
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有
权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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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
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
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
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
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进行表决票清点。
九、表决票清点后,计票人将每项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会
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复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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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60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发行价格 11.66 元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66,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相
关发行费人民币 55,653,163.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10,346,836.79 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4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
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输液生产线
项目
新建年产 5,000 万支分装粉针剂生产线项
目
合计 128,591.49 111,034.6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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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
加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
原基础上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截至目前,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是否已变更项目(变更后 承诺募集资金投 变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名称) 资金额 金投资金额
新建年产 2 亿支冻干粉针剂生 cGMP 固体制剂车间二期
产线项目 工程项目
国际 CGMP 固体制剂车间建设
项目
新建年产 1.5 亿袋非 PVC 软袋 BFS‘吹灌封’一体化无
输液生产线项目 菌灌装生产线项目
新建年产 5,000 万支分装粉针剂 2.4 亿瓶袋直立式软袋项
生产线项目 目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 /
金
合计 / 128,59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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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
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
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7 年 10 月 26 日,根据经营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2017 年 11 月,公司及保荐
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对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拟增加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的议案》,因此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
方监管协议》,增加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渤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分别在原基础上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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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2019-059、2019-056、2019-063)。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资金监管协
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的规
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初始存放金 尚未到期结构性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对应项目 截止日银行金额
号 额 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国 际 cGMP 固 体
支行 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BFS‘ 吹 灌 封 ’ 200,000,000
支行 生产线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64,085,000
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5642018800000 2.4 亿瓶袋直立 150,000,000
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6086 式软袋项目 .00 104,860,624.1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101502330200 营销网络建设项 40,957,736.
公司济南分行 5 目 79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2001890822001 CGMP 固体制剂二 250,000,000
公司济宁分行 171 期工程项目 .00 142,837,477.02
合 1,089,252,7
/ / / 269,511,411.28 271,000,000.00
计 36.79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存储、节余及结项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2.4 亿瓶袋直立式
软袋项目”,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结项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名 拟投入募 待 支 付项
已累计投入募集 结余募集资 项目进展 募 集 资 金
称 集资金金 目 尾 款金 投资进度
资金金额 金金额 情况 账户余 额
额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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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 16,408.50 17,437.27(注 1) 476.96 0 106.27% 拟结项 476.96
设项目
立式软袋项
目
注 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包含累计收到的
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2.4 亿瓶袋直立式软袋项目”,
累计投入 23,568.93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 5,673.83 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拟结项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408.50
累计投入金额 17,437.27
结余募集资金 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累计利息收入等 1,505.73
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476.9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
募集资金净额 15,000.00
累计投入金额 6,131.66
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3,194.51
结余募集资金 5,673.83
累计利息收入等 1,617.7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291.55
注:“累计利息收入等”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
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部分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项情况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该项目资金结余
(1)公司在募投项目“2.4 亿瓶袋直立式软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计
划投资估算新上生产线设备 7760 万元,这部分设备原计划采用国际进口设备,随着项
目建设进程,国产设备技术日渐成熟,公司选择同类型国产设备,包括大型注拉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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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法设备、全新整套一步法瓶环一体化可立袋模具、自动化输送线体及上料系统等共
计 2950 万元,可达到预期相同效果,累计节约了 4810 万元。
(2)公司在本项目原计划建设新上直立式软袋生产线 4 条,计划实现产能 2.4 亿
瓶袋,预计工程费用 12520 万元,建设过程中,通过升级改造及实际运营,实际建设 3
条生产线,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生产线实现月产成品生产量 2201.68 万瓶/袋,
实际年产能约 26420.16 万瓶/袋,项目已达到预计产能,节省了部分建设费用。
(3)本募投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实际由自有资金支付 1,192.97 万元,
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
(4)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 476.96 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本项
目涉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专项账户,项目尾款支付后,相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届时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
止。
账户余额 10,486.06 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专管账户;包含尚未
支付的尾款和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
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扣除尚未支付
的项目尾款 3,194.51 万元后剩余的 7,291.5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
的项目尾款 3,194.51 万元继续存放于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
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结余,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
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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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原项目计划及具体调整方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
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单位:万元
变更前承诺 变更后承诺募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变更前项 变更后项目 募集资金已
募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的 用状态的日期(调整
目名称 名称 投入金额
资金额 额 日期(调整前) 后)
新建年产 2
cGMP 固 体
亿支冻干
制剂车间二 24612.88 25000 8800.00 2021 年 2023 年 6 月 30 日
粉针剂生
期工程项目
产线项目
(二)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本项目变更后项目计划购置相关设备 21 套,实验室检测仪器 50 套,采购前
期受到中美贸易摩擦、原料采购困难,国外设备加工期延长,造成相关配套设备无法
按照预定时间发货,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增加了整体的工程量,暂时无法在计划时
间内达到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
(2)由于国内宏观经济波动因素,导致项目的实施进度比预期不同程度的有所放
缓。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逐步加快剩余规划项目的建设。
(3)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反复不稳定波动,国外设备加工期延长,部分关键设备加
工交货周期严重滞后,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度。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审慎研究论证,为保证项目质量,公司进一步细化了该项目
的规划工作,因此需要更长的建设周期,公司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cGMP 固
体制剂车间二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调整项目的内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也未发生变化,
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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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
定。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
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
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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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
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上 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2 年 1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http://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
告》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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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员工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该 1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0 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453,333,000 元减少至 453,313,000 元。同时对公司
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公
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章程修订前条款内容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软膏剂、乳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搽剂(均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特殊
含激素类)、灌肠剂、洗剂,冻干粉针剂(含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
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
滴耳剂、滴鼻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剂(外用)、冲洗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素类、抗肿瘤药)、粉针剂,原料药,特殊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 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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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与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
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
外);药品研发技术服务;食品的生产、销 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售;保健食品“辰欣牌果味维生素 C 咀嚼 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
片”、“辰欣牌钙咀嚼片(孕妇型)”、“辰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欣牌钙咀嚼片(青少年儿童型)”、“辰欣 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
牌维 C 加锌咀嚼片”、“辰欣牌叶酸铁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辰欣牌维 D3 钙咀嚼片(中老年型)”的 主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
年 1 月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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