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锐国际: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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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锐国际”)
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北
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50,6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 28,920 股,回购价格为 14.928 元/股;回购注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21,760
股,回购价格为 29.585 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公司员工针对上述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
《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
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
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公告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17 日,授予价格为 15.19 元/股,上市日为 2020 年 1 月 9 日;授予完成后公
司股本由 180,000,000 股增加至 182,287,000 股。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20 年 11 月 2 日为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7.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内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年 11 月 2 日,授予价格为 29.68 元/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182,287,000
股增加至 182,856,000 股。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优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解除
限售系数为 80%,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
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激励
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7,840 股。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业绩考核未达到优秀,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15.023 元/股调整为 14.928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2 年 1 月 9 日届
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932,220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业绩考核未达到优秀,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28,92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优秀,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21,760 股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及 5 名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优秀的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0,680 股。
  (二)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196,887,7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并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5.023-0.095=14.928 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29.68-0.095=29.585 元/股。
         回购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与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 14.928 元/股回购 28,920 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以 29.585
    元/股回购 21,760 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
    价款总额为 1,075,487.36 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
    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通股
  高管锁定股                       -     0.00%            -                 -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25,000.00     0.98%    -50,680.00    1,874,320.00      0.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94,962,795.00    99.02%            -    194,962,795.00    99.05%
三、股份总数           196,887,795.00   100.00%    -50,680.00   196,837,115.00   100.00%
         注:变动前股份情况为 2022 年 2 月 14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结
    果,变动结果仅考虑本次回购注销情况,未考虑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在上述比
    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因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未达到优秀,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拟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0,680 股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科锐
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审阅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0,680 股全部
进行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14.928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
格为 29.585 元/股。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
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
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科锐国际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
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以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科锐国际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
售条件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次解除限售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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