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要求,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
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并且该等关联交易是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
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
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发表同意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任意、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