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
求,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在第
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
见如下: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此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占用公司
资金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必要的。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任意、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