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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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2-014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 格地 01、18 格地 02、18 格地 03、19 格地 01、21 格地 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公司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 49,095,061 股,使用资金总额 23,946.64 万元。
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第二次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
《关于注销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将对第二次回购股份中除用于第六期
员工持股计划外的剩余股份共计 12,261,045 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13)。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944,686,896 股变更为 1,892,179,011
股(已考虑未完成注销的首次回购股份 40,246,840 股,下同),公司注册资本将
由人民币 1,944,686,896 元变更为人民币 1,892,179,011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
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
供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
件。
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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