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38.8893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
(2)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1 年 1 月 27 日至 2021 年 2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查报告》。
(5)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
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 59 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
股票。
(6)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 10 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获授限制性股票。
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63104 股。该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实施
完毕。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Q=Q0×(1+n)=300,000 股*(1+0.2963104 股)≈388,893 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二)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当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万股) 例
上述 10 位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8.8893 19.87% 0.30%
注:以上计算结果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于四舍五
入所造成。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预留部分限售期与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25%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25%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个48月内的最后 25%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 25%
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
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年四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净利润平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3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和 2024 年度净利润平均值的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1、上述“净利润”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2020年净利润]-1,以此类推。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考核标准实施,个人层面可
解除限售比例(N)将根据前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确定:
考核评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
售比例(N)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
三、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北京
中 岩 大 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止 2022 年 1 月 24 日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2BJAA80021)。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止,公司已
收到 1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人民币 4,110,599.00 元,增加股本人民币
民币 127,926,796.00 元。
四、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当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额的比例
(万股) 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0 人) 38.8893 19.87% 0.30%
五、本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8 日。
六、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人 吴 剑 波先 生 、武 思 宇先 生 持有 的 公司 股 份数 量 均 不变 , 其持 股 比例 均 由
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
八、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即不存在
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限售条件流通股 79,933,572 62.67% +388,893 80,322,465 62.7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604,331 37.33% 47,604,331 37.21%
总股本 127,537,903 100% +388,893 127,926,796 100%
十、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 127,926,796 股为基数,公
司 2020 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7903 元/股。
十一、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二、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
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以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
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确定 2022 年 1 月 14 日为授
予预留日,预留授予价格为 10.57 元/股,本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
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
需摊销的总费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制性股票数量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说明: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
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十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经
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
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尚需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