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室。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73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31,610,2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1.88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7,635,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26,635,82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9,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17,635,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942%。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5,135,12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2909%;
反对 1,25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993%;弃权
权股份的 0.0098%。
关联股东邹晓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2,85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638%。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5,135,12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2909%;
反对 1,25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993%;弃权
权股份的 0.0098%。
关联股东邹晓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2,85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638%。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45,135,12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381,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5.2909%;
反对 1,25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6993%;弃权
权股份的 0.0098%。
关联股东邹晓玉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2,85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0.0638%。
此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7976%;
反对 13,918,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1936%;弃
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7353%;
反对 13,918,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2549%;弃
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8%。
关联股东邹承慧、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519,753,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029%。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7976%;
反对 13,918,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1936%;弃
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7353%;
反对 13,918,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2549%;弃
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8%。
关联股东邹承慧、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519,753,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029%。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7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7976%;
反对 13,918,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1936%;弃
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7.7353%;
反对 13,918,5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2.2549%;弃
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0098%。
关联股东邹承慧、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回避
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519,753,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6029%。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黄楚玲、黎晓慧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
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