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富佳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富佳股份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发生金额差异较
发生额 发生额
大的原因
余姚三升电器有限 根据实际业务需
采购原材料、 公司 求调整
加工塑件
余姚市景隆电器配
件厂(普通合伙)
北京顺造科技有限
采购商品 - 27.36 -
公司
余姚三升电器有限
- 9.69 -
公司
销售商品 额为 1-7 月的交易
北京顺造科技有限
公司
视为关联交易,详
情请参见注 2
北京顺造科技有限
房租、水电 - 6.18 -
公司
余姚市乾顺电器配
房租 - 0.57 -
件厂(普通合伙)
注:1、上表数据未经审计;2、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实际发生额(不含税)
金额为 2021 年 1-7 月未经审计的金额;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唐成于 2020 年 7 月离职,公
司与其离职后持股并担任总经理的公司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交易,依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唐成离职后 12 个月内,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视同为公司的
关联人,因此 2021 年 1-7 月期间,公司与北京顺造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仍视为关联交易,
生额(不含税)存在尚未开票,公司暂估入账 130 万;4、余姚市乾顺电器配件厂(普通合
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及其父母、兄弟控制的企业,且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之弟担任该
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企业已于 2021 年 1 月注销。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发生额 发生额
余姚三升电器有限公司 31,000 23,430.64
采购原材料、加工塑件 余姚市景隆电器配件厂
(普通合伙)
销售商品 余姚三升电器有限公司 10 9.69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余姚三升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升电器”)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余姚三升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739467864H
登记机关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三溪村凤溪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 孙小君
注册资本(万元) 50
成立日期 2002 年 6 月 18 日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
经营范围 胶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跃旦已故配偶之弟孙小君持有该公司 99.00%的股权,并
(2022 年 1 月修订)
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升电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206,035,468.53
净资产 37,574,824.80
营业收入 242,309,810.82
净利润 11,845,874.1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升电器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余姚市景隆电器配件厂(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景隆电器”)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余姚市景隆电器配件厂(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066623403Y
登记机关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 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西路 65 号
法定代表人 郑惠江
注册资本(万元) 10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14 日
经营范围 电器配件、塑料制品、五金件的制造、加工。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跃旦之妻表亲郑惠江控制的企业,自然人郑惠江持有景隆
电器 40%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的第
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景隆电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6,129,820.21
净资产 2,964,545.92
营业收入 33,540,631.33
净利润 1,078,144.21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景隆电器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前期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
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
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
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
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
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跃旦先生在审议议案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
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做了认真确认,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
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
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
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书面意见: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符,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并均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
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