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作
出如下说明: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
体资格。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
地相结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关联董事
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
定,具备可行性,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