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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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 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9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 9: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刘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刘丹、职工代表监事廖细平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
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
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因监事会主席刘丹、职工代表监事廖细平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对本
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
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
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本公司董事
会认为其他需要进行激励的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
计 3,30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其中首次授予权
益 2,835.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6,282.5458 万股
的 2.6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 85.91%;预留权益 465.00 万份,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6,282.5458 万股的 0.44%,约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 14.09%。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
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四、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创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能保障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五、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
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
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
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
  (二)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将通过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对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司情况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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