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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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上下文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隆平高科、公司        指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
               指
本计划(草案)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实际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规范运作指引》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标的股票           指   隆平高科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独立财务顾问、他山咨询   指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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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他山咨询接受委托,担任隆平高科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
财务顾问并出具本报告。对本报告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制作。公司已保证所提
供的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不构成对上市
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
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无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市场、经济、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公司提供
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
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妥善履行所有义务;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
其它障碍,并能够顺利完成;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拟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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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资金规模
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得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
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300,000,000 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长期服务计划》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
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分、子公司(不含参股公
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总人
数不超过 80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3,001,458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拟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认购股数(万股)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
             副董事长、决策委
             员会委员
             董事、决策委员会
             委员、轮值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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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玉米首席专
               家
               董事、副总裁、水
               稻首席专家
               董事会秘书、战略
               投资总监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合计不超过 790 人)
             合计                 2,300.1458   100.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最终参加对象的名单及其认购份额,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参
加对象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
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申报份额如多于弃购份额的,由公司董
事会确定认购人选及其可认购份额。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规模及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标的股票。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袁隆平农
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袁隆
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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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施期限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3,001,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65%,最高成
交价为 15.0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1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00,021,834.86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6 个月内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涉及标的股票数量
为 23,001,458 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75%。本员工持股计划
最终受让标的股票的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
获得的股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公
司董事会发出通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10.01 元/股。定价依据如
下:
   为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公司核心骨干
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
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在以不损害公司利益
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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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为 10.01 元/股,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
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有效表决权同意并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
之日起计算。法定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为有效绑定公司与员工利益,使员工长期关注公司发展,法定锁定期届满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在下列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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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标准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第一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
资金归持有人所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0%的部分可参与分配:(1)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2)以 2021 年净
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第二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
资金归持有人所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0%的部分可参与分配:(1)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2)以 2021 年
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第三批解锁时点的股票获得的
资金归持有人所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40%的部分可参与分配:(1)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5%;(2)以 2021 年
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0%。
注 1:上述 2021 年至 2024 年营业收入的计算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 2:上述 2021 年至 2024 年净利润均指:每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
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与其所在业务单元/职能部门的考核结果挂钩。公司董事
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助落实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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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在锁定期届满后,
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包括该
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并选择在合适的时点,以出售
对应解锁部分标的股票所获现金资产为限分配给持有人:
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其次,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
会对持有人对应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对实现可分配的收益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在锁定期届满后,
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包括该
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以出售对应解锁部分标的股票
所获现金资产为限,上述所获现金资产不存在收益或出现亏损的情形下,按持有人
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
配;上述所获现金资产存在收益的情形下,首先,返还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
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其次,收益部分归属公司,公司可以该部分收益为限,根据
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对应的出资额,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进
行补偿。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当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在锁定期届满后,
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对应解锁部分的标的股票(包括该
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以出售对应解锁部分标的股票
所获现金资产为限,上述所获现金资产不存在收益或出现亏损的情形下,按持有人
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额占全体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
配;上述所获现金资产存在收益的情形下,仅返还持有人持有可参与本次分配的份
额对应的出资额,产生的剩余未分配收益,均归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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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的《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
 本报告“一、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与公司公告的《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表述不完全一致的,以公司公告的《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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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关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经查阅相关公告,根据公司的确认,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不存在他人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
证券欺诈行为的情形,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一)项关于依法合规原则的
要求。
  (2)根据公司的确认,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
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符合《指
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二)项关于自愿参与原则的要求。
  (3)经查阅《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符合《指导意见》第一部分第(三)项关于风险
自担原则的要求。
  (4)经查阅《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
位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参加对象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四)项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规定。
  (5)经查阅《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公司不得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
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符合《指
导意见》第二部分第(五)项第 1 款关于资金来源的规定。
  (6)经查阅《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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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计算,法
定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安排符合
《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六)项第 1 款的规定。
  (7)经查阅《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购股规模符合《指导意见》第二部分第(六)项第 2 款的规定。
  (8)经查阅《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已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符合《指导意见》第三部分第(九)项的规定: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30 日,于 2000 年 12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隆平高科”,证券代码为“000998”。
  隆平高科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指导意见》规定的实施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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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除尚须履行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之外,本
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按照《指导意见》《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符合有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二)关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已
在购股价格、考核标准、锁定期等方面综合考虑了现有股东的利益。经初步预计,
一方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的经营业绩有所影
响;另一方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凝聚力,有效激发员工的
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从长远来看,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将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
(三)关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核查意见
 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考核体系能够对持有人起到良好的激
励与约束效果,从而助推公司业绩稳步发展,使全体股东同步受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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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案)》及摘要;
办法》;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地点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 638 号
 电     话:0731-8218 3880
 联系人:罗明燕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一式两份。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长期服务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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