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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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广东宝乐机
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州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51.00%股份。(上述交易以下总
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鸿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慎严谨的审
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宝乐股份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采取
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2022年2月14日,
公司与宝乐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关于广州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之业绩
承诺和补偿协议》。
  (二)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以及内幕知情人交易情况查询,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了上报。
  (三)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
要等相关文件。
  (四)公司在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事项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此期间内未出现异常波动。
  (五)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审慎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对本次交易
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交易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六)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七)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
限于: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
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
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
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以及连带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阶段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
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
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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