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查,候选人侯菁慧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符合任职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
审核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查,候选人张艳梅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符合任职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情况;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
审核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合法、有效。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章良忠、王进、李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