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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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6,25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32,500 万元(含)。
  (5)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6,250 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2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
行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7)实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公司 5%以上股东上海浩视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2,165 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15%。
  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且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
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通过股东大会
审议而导致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
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
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
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
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或持股计划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
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的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方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
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
略等因素,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650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6,25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6%;
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16,25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65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为 2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资金不足以
回购公司 1 手股份),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
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期限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5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444,372         35.56      38,944,372       36.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73,685         64.44      69,173,685       63.98%
   总股本       108,118,057          100      108,118,05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次回购全部实施完毕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5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东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8,444,372         35.56      38,694,372       35.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9,673,685         64.44      69,423,685       64.21%
   总股本       108,118,057          100      108,118,057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649,247.66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7,564.36 万元,流动资产 584,107.45 万元(以上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 32,5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
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01%、11.71%和 5.56%。根据目前公司的经
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
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利益
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
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
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
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方式     买入数量    卖出数量          期间
       董事、董事会秘书兼
 刘琼                期权行权    4320    0     2021.11.8-2021.12.3
         财务总监
 施政辉     副总经理      期权行权    4320    0          2022.1.28
 李强      副总经理      期权行权    2700    0     2021.11.18-2022.1.20
 李定勇     副总经理      期权行权    2700    0         2021.11.22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期自 2021 年
行权系自主行为。在其买卖公司股票前公司并未筹划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
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
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
司 5%以上股东上海浩视仪器科技有限公司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2,16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1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浩视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暂未开始减持。
  除上述情况外,目前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的增减持计划。
如上述人员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
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的,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
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
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购规则》《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到公司
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回购方案。
  三、风险提示
议而导致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
定性风险;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
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
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或持股计划的风险;
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
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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