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0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2 月 16 日
?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4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69 元/股(人民币,下同)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72 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
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
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审议通过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告编号: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通过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审核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66),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独立
董事沈永建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9),2021 年 12 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收到了南京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委”)
《关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宁
国资委考【2022】15 号),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审议通过了《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公告编号:2022-013)。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经核查,在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编号分别为:2022-016、2022-017)。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次激励计
姓 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划公告日股本
(万股) 例(%) 总额的比例(%)
梁玉堂 董事长 21 2.92% 0.04%
陈亚军 副董事长、总裁 21 2.92% 0.04%
凡金田 董事 21 2.92% 0.04%
陈胜 董事、副总裁 17 2.36% 0.03%
王健 副总裁 17 2.36% 0.03%
汪洋 副总裁、总会计师 17 2.36% 0.03%
贾明怡 总工程师 16 2.22% 0.03%
张宁 总裁助理 16 2.22% 0.03%
李泉 总裁助理 16 2.22% 0.03%
李剑 总裁助理 16 2.22% 0.03%
朱馨宁 总裁助理 16 2.22%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61 人)
首次授予合计(72 人) 640 88.89% 1.27%
预留 80 11.11% 0.16%
合计 720 100.00% 1.43%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所造成;
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
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价值)的 40%确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
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
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4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
划差异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出具了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衡验字[2022]第 00020 号),
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审验,
截至 2022 年 1 月 29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72 人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23,616,0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
股本人民币 6,400,000.00 元。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六、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27 日,授予股
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16 日。
七、公司股份变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化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新增股 本次变化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35,532 0.15 6,400,000 7,135,532 1.4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03,264,468 99.85 0 503,264,468 98.60
总计 504,000,000 100.00 6,400,000 510,40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510,400,000 股摊
薄计算,2020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 0.1276 元/股。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发生变动。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集团”)
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227,943,839 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前股本总额的 45.23%。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新
工集团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后股本总额的
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一)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