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股票代码:300657 股票简称:弘信电子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次修订稿)
交易类型 交易对方名称
巫少峰
朱小燕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颜永洪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二年二月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注册。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
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次资产重组的全体交易对方均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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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所出具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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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巫少峰、朱小
燕、颜永洪、华扬同创合计持有的华扬电子 100%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中联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 3088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
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
扬电子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39,300.00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
本次交易按照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39,000.00 万元。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扬电子 100%股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为 39,00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76.73%,现金对价占本
次交易对价的 23.2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 14.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7 元/股。据此计算,弘信电子拟向华扬电子全体股东发
行股份的数量为 24,792,872 股。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持有标的公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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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标的公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巫少峰 35.00% 13,650.00 - 13,650.00 11,309,030
朱小燕 30.00% 11,700.00 - 11,700.00 9,693,454
华扬同创 20.00% 7,800.00 6,000.00 1,800.00 1,491,300
颜永洪 15.00% 5,850.00 3,075.00 2,775.00 2,299,088
合计 100.00% 39,000.00 9,075.00 29,925.00 24,792,872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18,100.00 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占配套融资总额的比例
合计 18,100.00 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
施。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
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上市
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
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
适当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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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价格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
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16.13 12.90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16.63 13.31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16.66 13.32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初始发行价格为 14.52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80%。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7 元/股。
自购买资产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配股、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本
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 24,792,872 股。具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数量参见本节“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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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创业板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1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申购报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
整。
(四)股份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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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补偿义
务履行完毕之日(若交易对方无需补偿,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
之日)前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向其他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
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内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
易对方按本次交易前的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颜永洪。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即“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 2021 年度、
年度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以下简
称“累积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2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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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净利润应考虑以下因素:(1)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
公司存在追加投资的,则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应扣除上市公司追加投资所节
省的财务费用,其中财务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确定;(2)若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且需要
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则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和累计实现净利润均以剔
除前述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形成的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的数额,则业绩承诺方
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
次交易总价格,本次交易总价格为 39,000.00 万元。
业绩承诺方按其各自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各自补偿金额,其中巫少
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业绩承诺方因业绩承诺差额所支付的股份补偿、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业绩承
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和。
发生业绩补偿时,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
所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应当补偿股份数量
计算方式如下: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为①和②孰低。其中,①=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股份发行
价格,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向业绩承诺方发行股份的
价格,即 12.07 元/股。②=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全部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
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金额-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本次
交易股份发行价格。
为确保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相关股份能够切实用于履行补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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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业绩承诺方对本次交易取得的股票进行了承诺,其中不但包含了常规的股份
锁定承诺,还包含了保障业绩补偿事项的具体安排: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如有)之前
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
关于股份锁定 期的约定。
的承诺函 3.若本人/本单位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期承诺
巫少峰、朱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人/本单位将根据
小燕、苏州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华扬同创投
资中心(有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限合伙)、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本单位不
颜永洪
转让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本人/本单位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因本
次重组取得的弘信电子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
关于本次交易
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如有)之前不进行转让,并确保
对价股份切实
该等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
用于业绩补偿
义务(如有)之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的承诺函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单位因弘信电子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取得的弘信电子股份,亦将遵守上述约定。
一方面,从股份锁定期的角度来看,交易对方因本次重组取得弘信电子股份,
在利润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如有)之前不得转让,
即在 2021 年至 2023 年累计净利润实现后,交易对方取得的弘信电子股票方可解
锁。因此,本次交易设置了较长的锁定期,且与业绩承诺期限相匹配。
另一方面,从股份补偿覆盖率的角度来看,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方合
计取得 24,792,872 股,对应交易对价为 29,925.00 万元,占标的公司交易作价的
时,巫少峰、朱小燕及华扬同创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补偿;标的公司
将全部用于补偿。考虑到颜永洪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仅为 15%,占比较低,且
足后续业绩承诺补偿的覆盖率较高。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设置的锁定期与业绩承诺期限相匹配,且交易对方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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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满足后续业绩承诺补偿的覆盖率较高,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较强。
(1)在手订单情况
由于标的公司 FPC 产品交付周期较短,通常在 1 个月内,因此标的公司在
手订单通常为未来 1-2 个月需交货的订单,且会根据客户实际下单需求持续更
新。截至 2022 年 1 月底,标的公司在手订单预计销售金额合计 3,915.94 万元,
考虑下游客户春节放假等因素,标的公司在手订单状况总体良好。
(2)历史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5,872.89 29,768.24 22,759.38
归母净利润 3,643.85 3,868.02 1,945.35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3,600.83 3,728.36 1,923.2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①营业收入保持持续
稳步增长,由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持续发展,相应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品
背光 FPC、天线 FPC 的需求增加,同时华扬电子凭借高品质、快速交付的优势,
获得的项目订单稳步增加,从而业务发展形成了良性循环,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②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稳中有升,背光 FPC 的毛利率分别为 23.62%、26.00%
和 27.55%,天线 FPC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3.52%、25.43%和 26.25%。
根据评估预测,2021 年至 2025 年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平均增速
营业收入 33,075.64 34,965.39 36,950.35 38,750.92 40,331.59 6.29%
净利润 3,920.41 4,121.99 4,316.62 4,546.52 4,754.43 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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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平均增速分别为 6.29%和 4.22%,低
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增长水平。因此,结合标的公司的历史业绩来看,未来
盈利预测的收入、净利润增速是稳健的。
(3)同行业公司业绩增长速度情况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增长速度情况如下:
归母净 归母净
同行业公司 主营业务简介 FPC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营业收 营业收
利润增 利润增
入增幅 入增幅
幅 幅
各类印制电路板的设 主要应用与苹果品牌
鹏鼎控股
计、研发、制造与销售 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 20.31% 21.68% 12.16% -2.84%
(002938.SZ)
业务,其中包括 FPC 产 领域
品
主要应用于手机和平
板电脑上的显示屏、触
摸屏,以及按键、麦克
景旺电子 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
风、USB、SENSOR(光 37.20% 3.58% 11.55% 10.02%
(603228.SH) 产和销售业务,其中包
传感器)、无线充电、
括 FPC 产品
摄像头、振动马达等其
他模块
弘信电子
柔性印制电路板的研 显示模组、触控模组等 20.73% -366.66% 7.20% -49.83%
(300657.SZ)
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领域
主要应用于苹果品牌
东山精密 Mflex100%股权, Mflex
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 19.47% 25.35% 19.28% 117.76%
(002384.SZ) 主要从事 FPC 的研发、
领域
生产和销售
要从事柔性电路板
(FPC)的生产制造业务 主要应用于手机摄像
风华高科 及电路板表面元件贴 头模组、手机内连接、
(000636.SZ) 片、封装业务。2021 年 汽车面板、LED 灯、触
商变更登记手续,风华
高科持有奈电科技的股
权比例下降为 30%,世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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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母净 归母净
同行业公司 主营业务简介 FPC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营业收 营业收
利润增 利润增
入增幅 入增幅
幅 幅
电路(603920.SH)持有
奈电科技股权比例为
主要应用于智能游戏
机、有机发光显示模组
中京电子
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 组(CTP)、生物识别 31.13% 33.52% 11.48% 9.24%
(002579.SZ)
(FPC)及其组件(FPCA) 模组、摄像头模组、医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疗电子、汽车电子、激
光读取头(计算机、DVD
光驱)等领域
笔记本电脑及其他消费
电子产品零组件的研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
传艺科技
发、生产和销售,FPC 产 脑发光键盘的背光模 12.90% 9.87% 15.38% 81.85%
(002866.SZ)
品包括笔记本电脑等消 组
费电子产品所用柔性印
刷线路板
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
主要从事 FPC、连接器零
池、手机周边(如排线
组件、LED 背光模组等精
奕东电子 板、摄像头及指纹识别
密电子零组件的研发、 未披露 未披露 11.40% 78.41%
(301123.SZ) 模组、天线等)、新能
生产和销售,其中包括
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
FPC 产品
系统等领域
由于 FPC 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且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不同应用领域的 FPC 产
品细分市场竞争程度、发展状况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均存在差异,从而
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净利润增速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来看,标的公
司业绩增速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增速范围内。
(4)市场竞争状况
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国内消费电子产业的
高速发展,国内涌现了一批具备规模和技术领先的本土 FPC 生产企业,技术水
平和生产规模与外资、台资企业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行业整体增长和国产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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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进口趋势的显现为标的公司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标的公司背光 FPC
和天线 FPC 产品属于 FPC 众多领域中的细分赛道,亦受益于此。
同时,华扬电子经过多年的积累,形成了以下几个主要优势:①产品质量
稳定。在采购和生产阶段,华扬电子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
对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品质管控;同时,华扬电子积极参与客户新款产品的开
发,以专业的技术能力协助客户开发出品质可靠、成本较低的产品。②交付速
度较快。华扬电子为实现快速交付,已经从组织架构、制程能力、设备配置和
人员配备等方面架设了一整套体系,以实现对客户新产品从设计、打样到快速
量产的快速交付能力。③价格具备竞争力。华扬电子在项目开发阶段即会将低
成本的设计或生产方案推荐给客户;后续量产过程中,华扬电子通过不断优化
工艺路线、降低制造成本。④服务深入全面。华扬电子为客户提供全体系的服
务,与客户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互动和沟通。同时,华扬电子管理层会定期
组成客服专队,直接向客户了解其需求,并及时调整服务方向。凭借前述优势,
华扬电子近年来在细分领域市场一直保持前列。
综上所述,华扬电子在手订单情况良好,市场竞争优势突出,历史业绩增
速超过业绩承诺期内平均增速,业绩可实现性较高。
创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相
关安排;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及
华扬同创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在协议中就业绩承诺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根据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未安排调整或顺延,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业绩补偿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采取收益现值法、
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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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 3 年内的年度报告
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
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
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应当提
出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公开承诺,保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
责任。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
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
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
相关具体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控制
的关联人,且本次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与交
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达成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业绩补偿安排,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基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重要性的商业判断,并参考印制
电路板行业上市公司广东骏亚(603386.SH)收购牧泰莱以及其他交易案例(包
括中孚信息(300659.SZ)收购剑通信息、东湖高新(600133.SH)收购泰欣环
境、世纪华通(002602.SZ)收购盛跃网络等),交易双方在协商后未设置业绩
顺延条款。而且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
目前的业绩补偿安排已经获得了上市公司内部决策机构的授权和批准,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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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交易将有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核心
技术人员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稳定,并通过设置了较长股份锁定期,将有利
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近年来,上市公司制定了“FPC+”的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公
司 FPC 业务。本次重组是上市公司围绕着 FPC 业务,对优质细分赛道标的公司
进行战略整合。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因而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整
合能力,同时在生产、采购及销售等方面有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将有利于
上市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在生产管理方面,标的公司在产品不良率控制、交
付响应速度等方面积累了优秀经验,在专业化工厂的精细化管理上形成了竞争
优势,未来将有助于协助上市公司提升其自身对专业化工厂的管理水平。在采
购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生产均需铜箔、覆盖膜、贵金属等原材料,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可以基于采购量进行更大范围的询价议价,提升面向供应商的
集中采购优势,实现采购渠道的共享和协同,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在销售方面,
标的公司产品涉及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天线等应用领域,而笔记本电脑为上市
公司产品未涉及的领域,通过与标的公司进行重组,有利于协同上市公司自有
产品进入笔记本电脑领域,挖掘新的增长点。
为保持标的公司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巫
少峰、颜永洪、黄永富、李达兵、朱绍慧已出具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不从华
扬电子离职;同时,华扬电子实际控制人巫少峰亦已出具承诺“确保华扬电子
董事、监事及现有高管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
责义务,确保华扬电子业务平稳过渡”。
此外,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设置了较长的承诺期,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
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2023 年)且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之日前不得转让。
(4)本次交易协议中约定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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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自评估基准日后由上市公司享有。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6,649.02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享有标的公司全部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承诺补偿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强制性要求,系
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的,且交易方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程序;本次交易有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
核心技术人员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稳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本次交易方案中已约定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未安排
调整或顺延具有合理性。
(七)减值测试与补偿情况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以标的公司 100%
股权作为评估对象,与本次收益法评估的范围一致。
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股
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业绩承诺方应就差额部分参考
业绩承诺补偿的原则和计算方式向上市公司另行进行减值补偿,其中巫少峰、朱
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减资、赠与、接受利润分
配或提供无偿贷款,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减值额计算过程中应扣除上述
影响。
减值补偿的金额和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减值补偿的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
发行价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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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如交易对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述减值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应
当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减值应补偿现金金额=减值补偿的金额-减值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发行
价格。
(八)业绩奖励安排情况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高
于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则超额部分的 20.00%将用于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
队进行奖励,但该等超额业绩奖励不得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20.00%。
超额业绩奖励的具体奖励人员名单及奖励发放方案由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
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
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业绩奖励总金额=(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
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20.00%。若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
次交易价格的 20.00%,则业绩奖励总金额为本次交易价格的 20.00%。
(1)设置业绩奖励符合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
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
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
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对本次业绩奖励的安排为超额净利润的 2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对业绩奖励要求的相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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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置业绩奖励有利于激励员工、实现标的公司利润最大化,进而保障
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利于激发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发展业务的动力,充分调
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标的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绑定,有利于实现标的公
司利润最大化,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业绩奖励以超额业绩为前提,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本次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
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
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
因此,本次交易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对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的激励效果、超额业绩贡献、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般交易惯例。
(1)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企业合并交易中
的业绩奖励问题的相关意见,“通常情况下,如果款项的支付以相关人员未来期
间的任职为条件,那么相关款项很可能是职工薪酬而不是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编制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
例解析(2019)》,“如果员工在约定期限到期前离职即无法获得或有支付,则
可以直接得出或有支付构成职工薪酬的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
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该项支付安排实质上是为了
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应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在每一年末根据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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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该年末的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之间的差异,对照业绩奖励条款,测算截至本年
末为止应承担的超额奖励金额,确认为当期费用。
(2)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业绩奖励安排,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计提业绩奖励,将增加标的公司的相
应成本费用,进而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励是
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值的基础上对超额
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
的超额回报。
本次交易方案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助于提高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的积极性,
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未
来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业绩奖励对象的范围
励的考核规则进行了约定。本次交易中,可以参与超额业绩奖励的对象范围为标
的公司经营层员工,即在华扬电子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领取薪酬的员工。具体
包括:①标的公司总监级以上员工(除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外);②标的公
司考核为 A 的经理级员工中的前 20%。
(2)业绩奖励对象的确定方式与审议程序
在超额业绩奖励条件达成后,由标的公司总经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业绩奖励
的具体对象、分配方案,提交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予以执行。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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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深圳瑞湖科技有限公司 23.50%股权
下简称“瑞湖商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瑞湖商务将其持有瑞湖科技 21.00%
的股权转让予公司;同时,瑞湖商务将其持有瑞湖科技 2.5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
控股子公司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上述 23.50%股权交易作价为 2,850
万元。瑞湖科技主要从事压力传感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本次交易标
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
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参股邳州疌盛云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云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投资 12,000 万元作为
有限合伙人参股私募基金。该私募基金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
的范围。
(3)收购厦门辁电光电有限公司 51.00%股权
称“辁电光电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辁电光电原股东将其持有辁电
光电 5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作价 6,120 万元。辁电光电主
要从事车载及工控业务 FPC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本次交易标的业务范
围相近,属于相关资产,但与华扬电子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因此在
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4)收购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丰亿达将其持有弘信通讯 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本
次交易股权转让作价 7,964.87 万元。弘信通讯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主要持有土
地、房产及在建工程等,公司购买其股权主要系满足产能扩张的需求,与本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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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
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交易的相关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交
易金额(成交金额)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 12 个月内购 占比
弘信电子 本次交易标的
项目 买的相关资产 ④=(②+③)/
① ②
③ ①
资产总额
(交易对价孰高)
资产净额
(交易对价孰高)
营业收入 263,736.89 29,768.24 8,198.93 14.40%
注: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②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和前 12 个月内购买的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时需累计计算,相应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以及营业收入指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取相关交易标的资产的累计交易金额。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华扬电子的股东兼董事颜
永洪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双方签署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准后,颜永洪将辞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李强先生。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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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中联资产评
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 3088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
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
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
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9,300.00 万元,较合并报表账面净资产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39,000.00 万元。
四、标的公司符合创业板定位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
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华扬电子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华扬电子
所属行业为“C3982 电子电路制造”。华扬电子主要产品为柔性印制电路板,主
要产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
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亦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企业。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等领域。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亦主要
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和
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
资产,并拓展上市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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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配套融资前)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例
弘信创业 113,489,914 25.84% 113,489,914 24.45% 113,489,914 23.69%
李强 353,430 0.08% 353,430 0.08% 353,430 0.07%
巫少峰 - - 11,309,030 2.44% 11,309,030 2.36%
朱小燕 - - 9,693,454 2.09% 9,693,454 2.02%
华扬同创 - - 1,491,300 0.32% 1,491,300 0.31%
颜永洪 - - 2,299,088 0.50% 2,299,088 0.48%
配募投资者 - - - - 14,995,857 3.13%
其他投资者 325,442,030 74.08% 325,442,030 70.13% 325,442,030 67.93%
合计 439,285,374 100.00% 464,078,246 100.00% 479,074,103 100.00%
注:①上表以上市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股本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②假设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价格为 12.07 元/股;最终情况可能与上表有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从股权结构角度来看,弘信创业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远
高于第二大股东及其他单一股东,可以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
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弘信创业仍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强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481,092.83 537,553.26 11.74% 477,514.34 532,405.77 11.50%
净资产 169,501.90 203,385.76 19.99% 159,093.86 198,778.82 24.94%
营业收入 230,967.60 256,840.49 11.20% 263,878.97 293,647.21 11.28%
净利润 -19,808.71 -16,164.87 18.40% 8,998.66 12,866.68 42.98%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17,626.01 -13,982.16 20.67% 8,944.94 12,812.96 43.24%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8 -0.38 20.83% 0.26 0.35 34.62%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
利润水平将明显增加,将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
六、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
过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
过本次重组草案(更新财务数据)及相关议案。
过本次重组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
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述批准或同意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关于提供信息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上市公司 真实、准确、
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完整的承诺函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
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
关于不存在内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上市公司 幕交易行为的 2.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依据《关
承诺函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
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
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弘信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上市公司全 关于提供信息
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体董事、监 真实、准确、
事、高管 完整的承诺函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弘信
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法律责任。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弘信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弘信电子董事会,由弘信电子董事会代为
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弘信电子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弘信电子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
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
上市公司全 关于不存在内
机关立案侦查。
体董事、监 幕交易行为的
事、高管 承诺函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束;
消费活动;
关于本次交易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上市公司全
摊薄即期回报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体董事、高
采取填补措施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
管
的承诺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信息提供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弘信创业 真实、准确、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完整的承诺函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将暂停
转让在弘信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弘信电
子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公司
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公司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本
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
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
关于不存在内
机关立案侦查。
弘信创业 幕交易行为的
承诺函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关于信息提供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
李强 真实、准确、
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
完整的承诺函
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弘信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弘信
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弘信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
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弘信电子董事会,由弘信电子董事会代为
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弘信电子董事会核
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弘信电子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
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
安排。
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
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
关于不存在内
机关立案侦查。
李强 幕交易行为的
承诺函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弘信创业、 摊薄即期回报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
李强 采取填补措施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
的承诺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的补偿责任。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重
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
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弘
信电子提供和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
巫少峰、朱 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小燕、苏州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弘信电子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关于信息提供
华扬同创投 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准确、
资中心(有 3.如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完整的承诺函
限合伙)、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颜永洪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单位不转让在弘信
电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弘信电子董事会,
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单
位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单位信息)和账
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单位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担相应法律责任。
巫少峰、朱 1.本人/本单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
小燕、苏州 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
关于不存在内
华扬同创投 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幕交易行为的
资中心(有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承诺函
限合伙)、 2.本人/本单位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颜永洪 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任。
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如有)之前
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巫少峰、朱 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单位基于本次重组而享有的公
小燕、苏州 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
华扬同创投 关于股份锁定 期的约定。
资中心(有 的承诺函 3.若本人/本单位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期承诺
限合伙)、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人/本单位将根据
颜永洪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本单位不
转让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绩承诺期内不得从华扬电子离职,同时将确保华扬电子董事、
监事及现有高管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并履行其应
尽的勤勉尽责义务,确保华扬电子业务平稳过渡。
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
合作、联合经营)从事、参与、协助他人或以他人名义从事
任何与弘信电子、华扬电子届时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
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得自行或以他人名义直接或间接投
资于任何与弘信电子、华扬电子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
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不得在同弘信电子、华扬电子
巫少峰、朱 关于避免同业 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主营业务的公司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式的
小燕 竞争的承诺 顾问;不以弘信电子、华扬电子以外的名义为华扬电子现有
客户提供服务。如本人其他企业仍存在与弘信电子、华扬电
子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业务或拥有该等业务资产,本人
应向弘信电子如实披露该等企业的经营状况、经营收益或业
务资产的资产状况,并根据弘信电子的决定,按照如下方式
分别处理:
(1)如弘信电子或华扬电子决定收购该等企业股权或业务资
产的,本人应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以股权转让或资产转让
的方式将该等同类企业或资产转移至弘信电子或华扬电子;
(2)如弘信电子或华扬电子不予收购的,本人应在合理期限
内清理、注销该等同类企业或将资产转让给其他非关联方,
并将转让所得全部上缴至弘信电子。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电子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弘信电子股东
之地位谋求与弘信电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弘信电子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弘
信电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单位
将与弘信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原
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弘信电子的《公
巫少峰、朱
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小燕、苏州 关于减少和规
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
华扬同创投 范关联交易的
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
资中心(有 承诺
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弘
限合伙)
信电子及弘信电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弘信电子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
利润,保证不损害弘信电子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金,或要求弘信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单位提供担保。
导致弘信电子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本人/本单位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因本
巫少峰、朱
次重组取得的弘信电子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
小燕、苏州 关于本次交易
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如有)之前不进行转让,并确保
华扬同创投 对价股份切实
该等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
资中心(有 用于业绩补偿
义务(如有)之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限合伙)、 的承诺函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单位因弘信电子送股、资本公积金
颜永洪
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取得的弘信电子股份,亦将遵守上述约定。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信息提供
华扬电子 真实、准确、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完整的承诺函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幕信息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
关于不存在内
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
华扬电子 幕交易行为的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承诺函
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
华扬电子全 关于信息提供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
体董事、监 真实、准确、
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事、高管 完整的承诺函
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同意对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华扬电子全 关于不存在内 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
体董事、监 幕交易行为的 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
事、高管 承诺函 机关立案侦查。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
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已公告的股份减持计划
公告》(公告编码:2021-050),对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先生及其配偶张
洪女士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发行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
将不超过 1,740,7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1%。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
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
发行价。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发行
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
将不超过 2,733,500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0%。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
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
发行价。
(二)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除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先生已公告
的减持计划外,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股份减持计
划。
(三)相关方的说明
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关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
持计划说明》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除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先生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分别出具《关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说明》,具体内容如下:“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
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说明》
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先生出具《关于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说明》,具体内容如下:“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
实施完毕期间,除已公告的减持计划外,本人无任何其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
划。”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弘信电子已经出具《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弘信电子的
综合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
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采取了多项措施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具体包括: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
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披
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公司已聘具备相应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审计、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和股份定价、
标的资产权属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由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实施过程、相
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和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
见,确保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就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
意见。
(三)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将对其他
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对于
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本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公司在召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本
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将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表决,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
股东提供便利,公司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
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投票
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拥有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
批准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资格。
十二、其他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
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重大风险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与第十二节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风
险:
一、与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
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
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
进行。
同时,尽管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
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
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
为,本次交易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此外,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
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政
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
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上述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以上程序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置条件,能否通过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三)标的资产交易作价较净资产增值较高的风险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扬电子 100%股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
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华扬电子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元增值 30,494.20 万元,增值率为 346.30%。经交易各方协商,以标的资产评估
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39,000.00 万元,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增值率为 271.97%。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依据。由于收
益法评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而作出的,受
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华扬电子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标的
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无法达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水平,则可能会出现标的资产的估
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未达
到预期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华扬电子 100%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
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将新增商誉 30,678.13 万元。由
于该测算确定商誉的基准日与实际重组完成日不一致,因此该测算的商誉将会与
重组完成后合并财务报表中实际确认的商誉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
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
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商誉减值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度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假设减值比例 减值金额 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五)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扬电子与上市
公司虽然均属于 FPC 生产制造企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和管理协同互补效应,在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整合,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对标
的公司实现全面有效的整合,以及能否通过整合保证充分发挥标的资产竞争优势
及协同效应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收购整合风险。
(六)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亏损的风险
素包括:①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FPC、软硬结合板和背光模组业务,产品主要
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一方面,公司前期 FPC、软硬结合板扩产项目逐步
投产,产能稼动率尚不足,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由于 OLED 屏幕在
智能手机应用中渗透率逐渐提升,并逐渐替代传统背光模组,导致背光模组行业
竞争加剧,公司背光模组产品价格下滑。受前述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
水平下降。②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及生产成本上升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③
湖北荆门、江西鹰潭产能扩张后,分散管理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④公司于
用 2,006.35 万元。虽然上市公司通过优化产能布局、深化工厂精细管理、加强成
本管控等措施积极改善业绩,但上述举措实施的成效体现尚需时间,上市公司经
营业绩存在亏损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华扬电子产品 FPC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与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在笔记本电脑领域,受智能手机
和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的快速普及的冲击,笔记本电脑所承载的娱乐休闲
功能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所分流,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在 2011 年达到顶峰,
影响下的居家学习、远程办公等需求刺激,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
势。在智能手机领域,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
量 12.92 亿部,同比下降 5.9%。从分季度看,2020 年四季度全球手机出货量增
速从一季度至三季度的“三连跌”中扭转,实现了 4.3%的正增长,呈现复苏趋
势。然而疫情影响带动的居家学习、远程办公等对笔记本需求的持续刺激存在不
确定性,智能手机受全球芯片缺货等因素影响持续复苏态势存在不确定性,叠加
受新冠疫情、全球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不排除未来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
产品和其他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降低的情况。此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
消费电子终端产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较短,虽然华扬电子建
立了快速反应的产供销体系,努力提升业务发展稳定性、产品开发前瞻性,但如
果不能及时跟进下游市场及主要客户的产品升级换代需求,或者下游市场出现较
长时间需求较低的状态,将可能给华扬电子带来经营风险。
(二)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华扬电子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 FPC、屏幕背光 FPC 主要客户为知名笔记本
电脑键盘制造商,包括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等,并通过上述制造商最
终应用于惠普、华硕、戴尔、联想、微软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华扬电子手机
天线 FPC 主要客户为知名手机天线制造商,包括硕贝德、启基科技、信维通信、
磊德科技、普尔思等,并通过上述制造商应用于 VIVO、OPPO、华为、小米等
知名手机品牌。由于笔记本电脑、手机天线等制造厂商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华扬
电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亦较为集中,占比分别为 64.45%、60.75%和 71.25%。
华扬电子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
因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减少对华扬电子的订单规模,将会引起华扬电子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华扬电子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柔性覆铜板、覆盖膜、背胶、
金盐、胶纸等,直接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若未来因市场环境变化、不
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而华扬电子未能通过向下
游转移或技术创新等方式应对价格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华扬电子的盈利水平产生
不利影响。
(四)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因目前产能有限,华扬电子优先选择生产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细分领域产品;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95%、26.78%和 28.17%,2020
年有所上升并保持稳定。未来随着产品的更新换代,如果华扬电子不能持续提升
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一定的领先优势,或同行业企业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降
低销售价格等方式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华扬电子无法维持现有毛利率水平。同
时,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华扬电子未能对此等
成本压力进行有效转移或管控,则毛利率亦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环境保护相关风险
华扬电子属于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生产流程中涉及到电镀工艺,会产生含
金、含镍、含铜等重金属废水。日常生产经营中,华扬电子一直注重环境保护,
并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处置,达到了环保
相关规定的标准。但如果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可能发生上述重金属废水泄漏、污
染等环保事故,从而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
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从而可能导致华扬电子为达到
新标准而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支付更高的环保相关费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
华扬电子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部分经营场所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华扬电子主要经营场所在地块系租赁取得,土地产权人为苏州市相城区黄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街道木巷社区股份合作社,该宗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华扬
电子在该租赁地块上自建厂房约 15,237.96 平方米,其中 5,582.43 平方米的房屋
建筑物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剩余约 9,655.53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
书。华扬电子可能因该等房产产权未取得产权证书而面临主要生产场所无法继续
使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内疫情目前已逐步得到控制,华扬电子生产经营保持正常平稳。但当前新冠疫情
持续时间较长,包括华扬电子及其客户和供应商在内的产业链上的企业均可能受
疫情影响而经营状况不佳,未来可能对华扬电子原材料的采购、业务的拓展、款
项的收回等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华扬电子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806.43 万元、14,494.77
万元和 15,588.6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4.72%、77.00%和 79.88%。
华扬电子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华扬电子遵循行业惯
例,给予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客户一定信用期,同时制定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华扬电子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笔记本电脑键盘制造厂商
和手机天线制造厂商,该等客户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历史回款记录良好,但仍
存在因个别客户自身经营不善或存在纠纷导致应收款项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全
额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华扬电子经营业绩及资金周转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九)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35.98 万元、1,910.46 万元和
分别为 139.83 万元、234.47 万元和 310.92 万元。华扬电子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
货管理制度和措施,优化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库存水平,但如果未来笔记本电脑、
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下降,导致存货期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末出现大额跌价迹象,将对华扬电子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境内外客户通过外币进行销售结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通过美元结算的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6,313.80 万元、5,530.76 万元和 5,668.9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77%、18.59%和 21.95%。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因外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41.41 万元、123.02
万元和 26.50 万元,若未来人民币继续保持升值,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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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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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85
九、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
十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六、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及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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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其适用意见、适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九、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大资产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39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资产交易的,应当说明与本次交易
四、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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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弘信电子、上市公司、公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瑞湖科技 指 深圳瑞湖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辁电光电 指 厦门辁电光电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弘信通讯 指 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子公司
弘信创业、控股股东 指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扬电子、标的公司、标
的资产、交易标的、拟购 指 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买资产
香港华扬 指 华扬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子公司
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指
颜永洪
华扬同创 指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群光电子 指 群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
精元电脑 指 精元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上市公司
硕贝德 指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
汇创达 指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公司
致伸科技 指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公司
上海莫仕 指 上海莫仕连接器有限公司
普诺威 指 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苏达富 指 镇江苏达富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木巷村经济合作社 指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指
次重大资产重组 现金购买华扬电子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预案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本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草案
案)(三次修订稿)》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1 年 6 月 2 日签订的《发行股
买资产协议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签订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签订的《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
弘信电子与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
指 限合伙)、颜永洪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签订的《业绩承
补充协议
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会计师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枫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中联资产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许林律师行 指 香港许林律师行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环境保护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
则》 规则》
《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
《停复牌业务指引》 指
复牌业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26 号准则》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
指
见第 12 号》 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公司章程》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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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Printed Circuit Board,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
PCB 指
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挠性印制电路板,以挠性覆铜
FPC、软板 指
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电路板,又称柔性印制电路板
Rigid Printed Circuit Board,刚性电印制路板,即通常所
RPCB、硬板 指 说的印制电路板,其应用领域在电路板细分产品种类中
最广泛;由于其材质是硬的,又称硬板
硬板和 FPC 的结合,FPC 部分可以弯曲,硬板部分可以
软硬结合板 指
承载重的器件,形成三维的电路板,又称刚挠结合板
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贴装技术,是一种将片
状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或其它基板的表面
SMT 指
上,通过回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装连
技术
一种照明的形式,光源从面板侧边或背后照射,用来增
背光 指 加在低光源环境中的照明度和电脑显示器、液晶屏幕上
的亮度
背光 FPC 指 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显示屏发光的柔性印制电路板
天线 FPC 指 用于手机天线的柔性印制电路板
Polyimide,简写为 PI,聚酰亚胺,指主链上含有酰亚胺
PI 指 环(-CO-N-CO-)的一类聚合物,是综合性能最佳的有
机高分子材料之一
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简称 NFC,近场通信技术,
NFC 指 使用 NFC 技术的设备(例如移动电话)可以在彼此靠
近的情况下进行数据交换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电子制造服务,是为
EMS 指
电子产品提供制造服务的行业
Flexible Copper Clad Laminate 挠性覆铜板,制作 FPC 的
FCCL 指
重要原材料之一
China Printed Circuit Association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
CPCA 指 会,原名为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是世界电子电路理
事会 WECC 的成员之一
World Electronic Circuit Council 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
WECC 指
是由全球各电路板产业协会所组成的跨国组织
美国 Prismark Partners LLC,印制电路板及其相关领域
Prismark 指 知名的市场分析机构,其发布的数据在 PCB 行业有较
大影响力
美国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集团的子
IDC 指
公司,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市场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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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LED 指 Light-Emitting Diode 发光二极管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通讯设备供应商
小米 指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智能手机厂商
VIVO 指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智能手机厂商
OPPO 指 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智能手机厂商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系四舍
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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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近年来,一系列鼓励、支持企业并购重组的政策密集出台。2018 年 10 月以
来,为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特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并购重组服务
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中国证监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放管
服”改革要求,针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小额交易,正式推出“小额快速”并
购重组审核机制,直接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简化行政许可,压
缩审核时间。
深交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
证监会工作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完善制度供
给,优化审核机制,加强持续监管,在制度建设、政策咨询、方案实施、培训交
流、技术保障等方面提供“一揽子”服务,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功能作用,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切实助力科技、
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
通过本次并购,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柔性印刷电路板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信息化产业建设
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鼓励和支持。近年来,国
家出台的多项产业政策都将柔性电子电路在内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列为重点支持
对象,对行业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提高国家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
和国际竞争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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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对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指引
和制度保障,同时为柔性印刷电路板制造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
支持,对柔性印刷电路板制造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
标的公司作为民营柔性印刷电路板制造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产品主要应用于
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 Canalys 数
据,2020 年全球笔记本出货量达到 2.35 亿部,市场需求巨大。同时,随着智能
手机的不断普及,手机天线市场也将不断扩大,根据国际市场调研公司 Yole
Development 预测,终端天线市场空间由 2018 年的 22.3 亿美元增加到 2022 年的
的放量,天线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增长。广阔的行业市场将给标的公司带来持续稳
定的盈利空间。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拓展上市公司业务覆盖面,挖掘新的增长点
华扬电子和上市公司均从事 FPC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同行业公司,
具有相同的产品类型。从具体业务范畴看,华扬电子所涉及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天线等应用领域,为上市公司涉足较少的领域,与华扬电子的重组,可以从业务
角度扩展上市公司业务的覆盖面。
笔记本电脑是软板应用的重要下游客户,磁盘、显示、键盘、内部连接等部
分都有大量的软板应用。相对智能手机近十年来的快速革新,笔记本电脑的革新
步伐相对较慢,随着远程办公、远程教学的兴起,FPC 在笔记本电脑领域的应用
有望快速提升。标的公司在笔记本电脑产业深耕多年,研发设计能力及产品品质
深得该领域客户认可。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后,通过嫁接资源,上市公司将深入拓
展笔记本电脑用软板市场,打开重要的增长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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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的另一核心业务为智能手机天线,随着 5G 手机的快速普及,单台
智能手机用的天线数量正在快速提升,手机天线的业务正在快速增长。同时可穿
戴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都需要天线发射、接收信号,这些场景的天线需求也将
快速提升。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能够快速切入天线业务领域,并结合上市公
司及华扬电子双方各自优势,快速提升在天线业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形成新的
业绩增长点。
另外,华扬电子储备的无线充电板制造技术,Mini-LED 键盘电路板技术等
都有机会帮助上市公司开拓新的潜在业务领域。
(2)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升议价能力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生产均需 FCCL、覆盖膜、贵金属等原材料。本次交易
完成后,在采购的目标范围群体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以进行更大范围的询
价议价,提升面向供应商的集中采购优势,实现采购渠道的共享和协同,从而降
低采购成本,形成优势互补。
(3)强化体系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实现管理协同
华扬电子管理团队经过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已经取得丰富的实践成果和管理
经验。通过深入分析 FPC 行业的发展规律,大而全的工厂难以满足不同行业客
户多元化的 FPC 需求。因此,弘信电子正在通过不同的专业化工厂覆盖不同的
业务需求,以更专业的技术、更适合的产线、更高的效率、更低的成本为客户服
务。目前,弘信电子已形成专业的显示用 FPC 工厂、多层板 FPC 工厂、车载 FPC
工厂、软硬板 FPC 工厂、中小尺寸背光工厂、EMS 工厂、柔性传感器公司等,
对公司的整合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收购华扬电子也十分看重华扬电
子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方面形成的独特经验和优势。收购完成后,华扬
电子的核心团队将加入弘信电子,将在企业文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工厂精
细化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业务领域、原材料供应和经营管理上高度互补,
双方融合将创造出显著的协同效应,推动上市公司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近年来,柔性印刷电路板领域的发展迅速。本次收购标的公司具备在柔性印
刷电路板行业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并在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等领域实现了
较好的销售。得益于下游需求的驱动及自身管理能力的提升,最近两年标的公司
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拓展上市公司的业务领域,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营业收
入和利润,从而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保障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提高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巫少峰、朱小
燕、颜永洪、华扬同创合计持有的华扬电子 100%的股权,同时本次交易拟向不
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未能足额募
集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形式予以解决。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中联资产评
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号第 3088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
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扬电子 100%
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39,300.00 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按
照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39,000.00 万元。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扬电子 100%股权,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为 39,000.00 万元。其中,股份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76.73%,现金对价占本
次交易对价的 23.27%。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初始发行价格为 14.5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7 元/股。据此计算,弘信电子拟向华扬电子全体股东
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24,792,872 股。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持有标的公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巫少峰 35.00% 13,650.00 - 13,650.00 11,309,030
朱小燕 30.00% 11,700.00 - 11,700.00 9,693,454
华扬同创 20.00% 7,800.00 6,000.00 1,800.00 1,491,300
颜永洪 15.00% 5,850.00 3,075.00 2,775.00 2,299,088
合计 100.00% 39,000.00 9,075.00 29,925.00 24,792,872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18,100.00 万元,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占配套融资总额的比例
合计 18,100.00 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
施。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
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上市
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
适当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发行价格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
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16.13 12.90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16.63 13.31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16.66 13.32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初始发行价格为 14.52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80%。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7 元/股。
自购买资产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配股、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上
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 24,792,872 股。具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数量参见本节“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创业板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1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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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
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四)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补偿义
务履行完毕之日(若交易对方无需补偿,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
之日)前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向其他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五)过渡期损益安排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
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内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
易对方按本次交易前的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六)业绩承诺与补偿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颜永洪。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即“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 2021 年度、
年度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以下简
称“累积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23 亿元。
上述净利润应考虑以下因素:(1)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
公司存在追加投资的,则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应扣除上市公司追加投资所节
省的财务费用,其中财务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确定;(2)若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且需要
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则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和累计实现净利润均以剔
除前述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形成的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的数额,则业绩承诺方
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
次交易总价格,本次交易总价格为 39,000.00 万元。
业绩承诺方按其各自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各自补偿金额,其中巫少
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业绩承诺方因业绩承诺差额所支付的股份补偿、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业绩承
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和。
发生业绩补偿时,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
所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应当补偿股份数量
计算方式如下: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为①和②孰低。其中,①=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股份发行
价格,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向业绩承诺方发行股份的
价格,即 12.07 元/股。②=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全部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
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金额-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本次
交易股份发行价格。
为确保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相关股份能够切实用于履行补偿义
务,业绩承诺方对本次交易取得的股票进行了承诺,其中不但包含了常规的股份
锁定承诺,还包含了保障业绩补偿事项的具体安排:
承诺主体 承诺类型 主要内容
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如有)之前
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
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将遵守上述锁定
关于股份锁定 期的约定。
的承诺函 3.若本人/本单位基于本次重组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期承诺
巫少峰、朱
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人/本单位将根据
小燕、苏州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华扬同创投
资中心(有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限合伙)、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本单位不
颜永洪
转让持有的弘信电子股份。
本人/本单位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因本
次重组取得的弘信电子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
关于本次交易
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义务(如有)之前不进行转让,并确保
对价股份切实
该等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业绩补偿
用于业绩补偿
义务(如有)之前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的承诺函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单位因弘信电子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取得的弘信电子股份,亦将遵守上述约定。
一方面,从股份锁定期的角度来看,交易对方因本次重组取得弘信电子股份,
在利润承诺期届满且确认已履行完毕全部利润补偿义务(如有)之前不得转让,
即在 2021 年至 2023 年累计净利润实现后,交易对方取得的弘信电子股票方可解
锁。因此,本次交易设置了较长的锁定期,且与业绩承诺期限相匹配。
另一方面,从股份补偿覆盖率的角度来看,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方合
计取得 24,792,872 股,对应交易对价为 29,925.00 万元,占标的公司交易作价的
时,巫少峰、朱小燕及华扬同创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补偿;标的公司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将全部用于补偿。考虑到颜永洪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仅为 15%,占比较低,且
足后续业绩承诺补偿的覆盖率较高。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设置的锁定期与业绩承诺期限相匹配,且交易对方所获
股份满足后续业绩承诺补偿的覆盖率较高,业绩补偿的可实现性较强。
(1)在手订单情况
由于标的公司 FPC 产品交付周期较短,通常在 1 个月内,因此标的公司在
手订单通常为未来 1-2 个月需交货的订单,且会根据客户实际下单需求持续更
新。截至 2022 年 1 月底,标的公司在手订单预计销售金额合计 3,915.94 万元,
考虑下游客户春节放假等因素,标的公司在手订单状况总体良好。
(2)历史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5,872.89 29,768.24 22,759.38
归母净利润 3,643.85 3,868.02 1,945.35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3,600.83 3,728.36 1,923.2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净利润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①营业收入保持持续
稳步增长,由于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持续发展,相应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品
背光 FPC、天线 FPC 的需求增加,同时华扬电子凭借高品质、快速交付的优势,
获得的项目订单稳步增加,从而业务发展形成了良性循环,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②标的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稳中有升,背光 FPC 的毛利率分别为 23.62%、26.00%
和 27.55%,天线 FPC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3.52%、25.43%和 26.25%。
根据评估预测,2021 年至 2025 年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平均增速
营业收入 33,075.64 34,965.39 36,950.35 38,750.92 40,331.59 6.29%
净利润 3,920.41 4,121.99 4,316.62 4,546.52 4,754.43 4.22%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平均增速分别为 6.29%和 4.22%,低
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增长水平。因此,结合标的公司的历史业绩来看,未来
盈利预测的收入、净利润增速是稳健的。
(3)同行业公司业绩增长速度情况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增长速度情况如下:
归母净 归母净
同行业公司 主营业务简介 FPC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营业收 营业收
利润增 利润增
入增幅 入增幅
幅 幅
各类印制电路板的设 主要应用与苹果品牌
鹏鼎控股
计、研发、制造与销售 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 20.31% 21.68% 12.16% -2.84%
(002938.SZ)
业务,其中包括 FPC 产 领域
品
主要应用于手机和平
板电脑上的显示屏、触
摸屏,以及按键、麦克
景旺电子 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
风、USB、SENSOR(光 37.20% 3.58% 11.55% 10.02%
(603228.SH) 产和销售业务,其中包
传感器)、无线充电、
括 FPC 产品
摄像头、振动马达等其
他模块
弘信电子
柔性印制电路板的研 显示模组、触控模组等 20.73% -366.66% 7.20% -49.83%
(300657.SZ)
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领域
主要应用于苹果品牌
东山精密 Mflex100%股权, Mflex
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 19.47% 25.35% 19.28% 117.76%
(002384.SZ) 主要从事 FPC 的研发、
领域
生产和销售
风华高科 100%股权,奈电科技主 头模组、手机内连接、
(000636.SZ) 要从事柔性电路板 汽车面板、LED 灯、触
(FPC)的生产制造业务 摸屏等领域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归母净 归母净
同行业公司 主营业务简介 FPC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营业收 营业收
利润增 利润增
入增幅 入增幅
幅 幅
及电路板表面元件贴
片、封装业务。2021 年
商变更登记手续,风华
高科持有奈电科技的股
权比例下降为 30%,世运
电路(603920.SH)持有
奈电科技股权比例为
主要应用于智能游戏
机、有机发光显示模组
中京电子
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 组(CTP)、生物识别 31.13% 33.52% 11.48% 9.24%
(002579.SZ)
(FPC)及其组件(FPCA) 模组、摄像头模组、医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疗电子、汽车电子、激
光读取头(计算机、DVD
光驱)等领域
笔记本电脑及其他消费
电子产品零组件的研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
传艺科技
发、生产和销售,FPC 产 脑发光键盘的背光模 12.90% 9.87% 15.38% 81.85%
(002866.SZ)
品包括笔记本电脑等消 组
费电子产品所用柔性印
刷线路板
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
主要从事 FPC、连接器零
池、手机周边(如排线
组件、LED 背光模组等精
奕东电子 板、摄像头及指纹识别
密电子零组件的研发、 未披露 未披露 11.40% 78.41%
(301123.SZ) 模组、天线等)、新能
生产和销售,其中包括
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
FPC 产品
系统等领域
由于 FPC 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且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不同应用领域的 FPC 产
品细分市场竞争程度、发展状况及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能力均存在差异,从而
导致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净利润增速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来看,标的公
司业绩增速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增速范围内。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4)市场竞争状况
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国内消费电子产业的高
速发展,国内涌现了一批具备规模和技术领先的本土 FPC 生产企业,技术水平
和生产规模与外资、台资企业的差距正在不断缩小,行业整体增长和国产替代
进口趋势的显现为标的公司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标的公司背光 FPC 和
天线 FPC 产品属于 FPC 众多领域中的细分赛道,亦受益于此。
同时,华扬电子经过多年的积累,形成了以下几个主要优势:①产品质量稳
定。在采购和生产阶段,华扬电子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对
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品质管控;同时,华扬电子积极参与客户新款产品的开发,
以专业的技术能力协助客户开发出品质可靠、成本较低的产品。②交付速度较
快。华扬电子为实现快速交付,已经从组织架构、制程能力、设备配置和人员
配备等方面架设了一整套体系,以实现对客户新产品从设计、打样到快速量产
的快速交付能力。③价格具备竞争力。华扬电子在项目开发阶段即会将低成本
的设计或生产方案推荐给客户;后续量产过程中,华扬电子通过不断优化工艺
路线、降低制造成本。④服务深入全面。华扬电子为客户提供全体系的服务,
与客户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互动和沟通。同时,华扬电子管理层会定期组成
客服专队,直接向客户了解其需求,并及时调整服务方向。凭借前述优势,华
扬电子近年来在细分领域市场一直保持前列。
综上所述,华扬电子在手订单情况良好,市场竞争优势突出,历史业绩增速
超过业绩承诺期内平均增速,业绩可实现性较高。
创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诺相
关安排;2021 年 10 月 22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及
华扬同创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
诺及补偿协议》,在协议中就业绩承诺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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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未安排调整或顺延,具体原因如下:
(1)本次业绩补偿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采取收益现值法、
假设开发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对拟购买资产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
定价参考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 3 年内的年度报告
中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
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交易对方应当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
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的,上市公司应当提
出填补每股收益的具体措施,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负责落实该等具体措施的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公开承诺,保证切实履行其义务和
责任。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
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不适用本条前二款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
对方可以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是否采取业绩补偿和每股收益填补措施及
相关具体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控制
的关联人,且本次交易未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与交
易对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进行协商,达成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业绩补偿安排,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
基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重要性的商业判断,并参考印制
电路板行业上市公司广东骏亚(603386.SH)收购牧泰莱以及其他交易案例(包
括中孚信息(300659.SZ)收购剑通信息、东湖高新(600133.SH)收购泰欣环
境、世纪华通(002602.SZ)收购盛跃网络等),交易双方在协商后未设置业绩
顺延条款。而且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目前的业绩补偿安排已经获得了上市公司内部决策机构的授权和批准,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将有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核心
技术人员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稳定,并通过设置了较长股份锁定期,将有利
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近年来,上市公司制定了“FPC+”的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发展公
司 FPC 业务。本次重组是上市公司围绕着 FPC 业务,对优质细分赛道标的公司
进行战略整合。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因而上市公司具备较强的整
合能力,同时在生产、采购及销售等方面有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将有利于
上市公司自身业务的发展。在生产管理方面,标的公司在产品不良率控制、交
付响应速度等方面积累了优秀经验,在专业化工厂的精细化管理上形成了竞争
优势,未来将有助于协助上市公司提升其自身对专业化工厂的管理水平。在采
购方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生产均需铜箔、覆盖膜、贵金属等原材料,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可以基于采购量进行更大范围的询价议价,提升面向供应商的
集中采购优势,实现采购渠道的共享和协同,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在销售方面,
标的公司产品涉及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天线等应用领域,而笔记本电脑为上市
公司产品未涉及的领域,通过与标的公司进行重组,有利于协同上市公司自有
产品进入笔记本电脑领域,挖掘新的增长点。
为保持标的公司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标的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巫
少峰、颜永洪、黄永富、李达兵、朱绍慧已出具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不从华
扬电子离职;同时,华扬电子实际控制人巫少峰亦已出具承诺“确保华扬电子
董事、监事及现有高管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保持稳定,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
责义务,确保华扬电子业务平稳过渡”。
此外,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设置了较长的承诺期,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
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2023 年)且补偿义务履行完毕
之日前不得转让。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4)本次交易协议中约定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自评估基准日后由上市公司享有。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6,649.02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享有标的公司全部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承诺补偿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强制性要求,系
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的,且交易方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程序;本次交易有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
核心技术人员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持稳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本次交易方案中已约定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上市公司享有,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未安排
调整或顺延具有合理性。
(七)减值测试与补偿情况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以标的公司 100%
股权作为评估对象,与本次收益法评估的范围一致。
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股
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业绩承诺方应就差额部分参考
业绩承诺补偿的原则和计算方式向上市公司另行进行减值补偿,其中巫少峰、朱
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减资、赠与、接受利润分
配或提供无偿贷款,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减值额计算过程中应扣除上述
影响。
减值补偿的金额和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减值补偿的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
发行价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减值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如交易对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述减值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应
当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减值应补偿现金金额=减值补偿的金额-减值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发行
价格。
(八)业绩奖励安排情况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高
于业绩承诺金额,则超额部分的 20.00%将用于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进行奖
励,但该等超额业绩奖励不得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20.00%。
超额业绩奖励的具体奖励人员名单及奖励发放方案由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
的董事会决定。
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业绩奖励总金额=(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
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20.00%。若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
次交易价格的 20.00%,则业绩奖励总金额为本次交易价格的 20.00%。
(1)设置业绩奖励符合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
规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中,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设置业绩奖励
安排时,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
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对本次业绩奖励的安排为超额净利润的 2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对业绩奖励要求的相
关规定。
(2)设置业绩奖励有利于激励员工、实现标的公司利润最大化,进而保障
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利于激发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发展业务的动力,充分调
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标的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绑定,有利于实现标的公
司利润最大化,进而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业绩奖励以超额业绩为前提,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本次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
诺业绩的基础上对超额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
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的超额回报。
因此,本次交易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对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的激励效果、超额业绩贡献、经营情况等多项因素,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各方基于自愿、公平交易的原则协商一致后达成,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亦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一般交易惯例。
(1)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3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对企业合并交易中
的业绩奖励问题的相关意见,“通常情况下,如果款项的支付以相关人员未来期
间的任职为条件,那么相关款项很可能是职工薪酬而不是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编制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
例解析(2019)》,“如果员工在约定期限到期前离职即无法获得或有支付,则
可以直接得出或有支付构成职工薪酬的结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规定:“职工薪酬,是指
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象为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该项支付安排实质上是为了
获取员工服务而给予的激励和报酬,故应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在每一年末根据截
至该年末的实际业绩与承诺业绩之间的差异,对照业绩奖励条款,测算截至本年
末为止应承担的超额奖励金额,确认为当期费用。
(2)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业绩奖励安排,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计提业绩奖励,将增加标的公司的相
应成本费用,进而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上述业绩奖励是
以标的公司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奖励金额是在完成既定承诺值的基础上对超额
净利润的分配约定。奖励标的公司员工的同时,上市公司也获得了标的公司带来
的超额回报。
本次交易方案设置业绩奖励机制,有助于提高标的公司经营层员工的积极性,
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因此不会对标的公司、上市公司未
来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业绩奖励对象的范围
励的考核规则进行了约定。本次交易中,可以参与超额业绩奖励的对象范围为标
的公司经营层员工,即在华扬电子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领取薪酬的员工。具体
包括:①标的公司总监级以上员工(除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外);②标的公
司考核为 A 的经理级员工中的前 20%。
(2)业绩奖励对象的确定方式与审议程序
在超额业绩奖励条件达成后,由标的公司总经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业绩奖励
的具体对象、分配方案,提交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予以执行。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作价 39,000.00 万元,本次交易未
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收购深圳瑞湖科技有限公司 23.50%股权
下简称“瑞湖商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瑞湖商务将其持有瑞湖科技 21.00%
的股权转让予公司;同时,瑞湖商务将其持有瑞湖科技 2.5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
控股子公司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上述 23.50%股权交易作价为 2,850
万元。瑞湖科技主要从事压力传感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本次交易标
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
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参股邳州疌盛云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云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投资 12,000 万元作为
有限合伙人参股私募基金。该私募基金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
的范围。
(3)收购厦门辁电光电有限公司 51.00%股权
称“辁电光电原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辁电光电原股东将其持有辁电
光电 5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作价 6,120 万元。辁电光电主
要从事车载及工控业务 FPC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本次交易标的业务范
围相近,属于相关资产,但与华扬电子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因此在
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4)收购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丰亿达将其持有弘信通讯 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本
次交易股权转让作价 7,964.87 万元。弘信通讯未实际从事经营业务,主要持有土
地、房产及在建工程等,公司购买其股权主要系满足产能扩张的需求,与本次交
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
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根据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交易的相关资产的主要财务数据、交
易金额(成交金额)与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比较,相关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 12 个月内购 占比
弘信电子 本次交易标的
项目 买的相关资产 ④=
① ②
③ (②+③)/①
资产总额
(交易对价孰高)
资产净额
(交易对价孰高)
营业收入 263,736.89 29,768.24 8,198.93 14.40%
注: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额和营业收入取自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告;②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和前 12 个月内购买的相关资产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时需累计计算,相应的资产总额、净资产额以及营业收入指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取相关交易标的资产的累计交易金额。
由上表可见,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华扬电子的股东兼董事颜
永洪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交易双方签署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批准后,颜永洪将辞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上
市公司后续再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仍然为李强先生。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中联资产评
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 3088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
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华扬电子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39,300.00 万元,较合并报表账面净资产 8,805.80 万元,增值
五、本次交易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协议;
过本次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
过本次重组草案(更新财务数据)及相关议案。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过本次重组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相关补
充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上述批准或同意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
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之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
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等领
域。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亦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和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通过本次交易,上
市公司将置入盈利能力较强的优质资产,并拓展上市公司产品应用领域。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配套融资前)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例
弘信创业 113,489,914 25.84% 113,489,914 24.45% 113,489,914 23.69%
李强 353,430 0.08% 353,430 0.08% 353,430 0.07%
巫少峰 - - 11,309,030 2.44% 11,309,030 2.36%
朱小燕 - - 9,693,454 2.09% 9,693,454 2.02%
华扬同创 - - 1,491,300 0.32% 1,491,300 0.31%
颜永洪 - - 2,299,088 0.50% 2,299,088 0.48%
配募投资者 - - - - 14,995,857 3.13%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配套融资前)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例
其他投资者 325,442,030 74.08% 325,442,030 70.13% 325,442,030 67.93%
合计 439,285,374 100.00% 464,078,246 100.00% 479,074,103 100.00%
注:①上表以上市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股本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②假设募集配套资
金的发行价格为 12.07 元/股;最终情况可能与上表有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从股权结构角度来看,弘信创业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远
高于第二大股东及其他单一股东,可以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
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弘信创业仍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李强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481,092.83 537,553.26 11.74% 477,514.34 532,405.77 11.50%
净资产 169,501.90 203,385.76 19.99% 159,093.86 198,778.82 24.94%
营业收入 230,967.60 256,840.49 11.20% 263,878.97 293,647.21 11.28%
净利润 -19,808.71 -16,164.87 18.40% 8,998.66 12,866.68 42.98%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17,626.01 -13,982.16 20.67% 8,944.94 12,812.96 43.24%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8 -0.38 20.83% 0.26 0.35 34.62%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
利润水平将明显增加,将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Xiamen Hongxi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Group Inc.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之 2(1#厂房 3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强
股本 439,285,374 股
股票简称 弘信电子
股票代码 300657
成立时间 2003 年 09 月 08 日
上市时间 2017 年 05 月 23 日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51606855K
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制电路板)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
经营范围
生产和进出口、批发。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
信有限”),注册资本 150 万元。2003 年 9 月 2 日,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厦中兴会验字[2003]第 17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全部到位。
向公司核发了 3502002560156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50 万元,实
收资本 15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强,经营范围:1、挠性电子线路板的设计、生
产和销售;2、电子元器件和组装;3、电子元器件、电子器件、电子仪器、仪表
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方案,同意将截至 2013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28,549.33 万元折合为 7,800
万股,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弘信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原弘信有限的股
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变。2013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取得厦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98400001287)。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发起人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股数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股)
合计 7,800.0000 100.00%
注: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2017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17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
行新股不超过 2,600 万股。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本次公开共发行 2,600.0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 万股,募集
资金总额 20,202.00 万元。
(四)2019 年 4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0,4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该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9 年 4 月 9 日,权益分派后公司
总股本增至 17,680.00 万股。
(五)2019 年 9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文核准,公司非发行
新股不超过 2,080 万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
整发行数量)。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3,031.34 万股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0,711.34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2,236.90
万元。
(六)2020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20,711.3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5 股。该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权益分派后公司
总股本增至 34,173.72 万股。
(七)2021 年 6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之后
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 10 股转增 2 股。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7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 40,958.20
万股。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八)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5 号”文同意,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0 万张。该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弘信转债”停止转股日(2021 年 10 月 11 日),“弘信转债”累计转股 3,547.25
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44,505.31 万股。
(九)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
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善
思慧成玖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新余善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善
思慧成拾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制
造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190,197,860 43.32%
三、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控股权变动情况
最近五年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控股股东为弘
信创业,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控制关系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李强
厦门弘琪科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弘信创业持有公司 11,348.9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25.84%,为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台湾街 291 号 608 单元
法定代表人 李强
注册资本 36,342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业投资业务;3、创业投资咨询业务;4、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5、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等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弘信创业 33.90%股份,通过其
控制的厦门弘琪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弘信创业 12.02%股份,合计持有弘
信创业 45.92%股份,为弘信创业的第一大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其通过控制
弘信创业从而对发行人实现间接控制。此外,李强先生还直接持有弘信电子 0.08%
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李强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
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箱管部科
长/副经理、副总经理,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港务集团企业
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等领域。其中,柔性印制电
路板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过多年持续快速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内柔性印
制电路板行业的代表企业之一。基于柔性印制电路板应用领域及需求的快速发展,
以及国产化进程加快,公司也持续进行了柔性印制电路板产能扩张,陆续在福建、
江苏、湖北、江西等地投入建设生产基地。随着 5G、车载电子市场的发展,公
司已确定以手机模组为基本盘,手机直供、车载电子、工控医疗、海外业务等重
点突破的多元化发展战略。
六、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经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出具致同审字(2019)第 350ZA00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
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361Z0143 号和容诚审字[2021]300Z0029 号的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481,092.83 463,874.10 350,587.44 241,361.19
负债总额 311,590.93 297,084.87 200,795.52 182,695.96
所有者权益 169,501.90 166,789.24 149,791.92 58,66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161,964.61 157,344.31 141,432.98 59,651.10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30,967.60 263,736.89 246,018.06 224,887.25
净利润 -19,808.71 9,102.79 17,142.75 10,63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26.01 9,049.07 18,038.05 11,794.3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4.39 28,613.90 7,457.10 34,370.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58.08 -66,881.95 -64,915.81 -26,274.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2.99 71,756.79 72,155.88 8,493.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512.90 32,497.99 14,707.19 16,591.37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负债率 64.77% 64.04% 57.27% 75.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9% 6.19% 25.89% 21.25%
毛利率 4.18% 10.26% 15.44% 11.64%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九、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李强最近三
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
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以及募集
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其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本次交
易前华扬电子的股东,包括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颜永洪等共计 4 名股东;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本次交易前华扬电子的股
东,包括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颜永洪等共计
(一)巫少峰
姓名 巫少峰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50424197910******
住所 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999 弄******
通讯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州街 88 号熙岸花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产权关系
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理事
上海市闵行新梅幼儿园 2019.1 至今 否
长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扬电子外,巫少峰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从事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 担任执行事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1.00% 务合伙人并
心(有限合伙)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制的企业
(二)朱小燕
姓名 朱小燕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511197907******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桥木巷村******
通讯地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星州街 88 号熙岸花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关系
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扬电子外,朱小燕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从事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99.00% 控制的企业
心(有限合伙)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三)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50 万元
合伙期限 2016 年 6 月 21 日-2026 年 6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MA1MNAMT9R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
从事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扬同创出资额为 250 万元。
字第 011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华扬同创已收到
各股东设立时缴纳的出资额合计 250 万元(其中,巫少峰出资 2.50 万元,朱小
燕出资 247.50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同创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华扬电子股权外,华扬同创未持有其他公
司股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华扬同创系巫少峰、朱小燕夫妇持股平台,未开展其他经营。
华扬同创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总资产 504.91 507.93
净资产 249.89 249.15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11.34 431.79
注:①华扬同创净利润主要来自华扬电子的投资收益;②上述财务数据经苏州瑞兴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
(四)颜永洪
姓名 颜永洪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723197302******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218 弄******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218 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区的居留权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关系
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 2019.1 至今 副秘书长 否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
任职单位 起止时间 职务
关系
弘芯企业管理咨询(上
海)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鸿桦烨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广州纳兰德弘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 2019.1 至
独立董事 否
份有限公司 2021.10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注:根据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出具的书面说明,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是由民政部登
记成立的全国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颜永洪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
会聘用的副秘书长,该职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
董事备案》第四条规定的公务员、中管干部、党政领导干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扬电子外,颜永洪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
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
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
弘芯企业管理咨询(上 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
海)有限公司 计算机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信息技术、
电子产品、新材料等领域内的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电子材料、电子原物
料、玻璃制品、清洁产品、光电
深圳市金鸿桦烨电子科 照明耗材、工业胶带、胶水、胶
技有限公司 粘制品、厨房用品、五金制品、
塑料用品的研发、销售(以上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
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
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触摸屏
素玻璃,OGS 二次强化玻璃、
TFT-LCD 玻璃、SENSOR 玻璃类
产品的生产。
液晶显示屏及配件、通讯产品及
配件、玻璃制品、医用口罩、消
毒液(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
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的
武汉金鸿桦烨电子科技
研发、生产、批零兼营;货物或 3.07% 董事
有限公司
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
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挠性印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
制电路板)和其他电子产品的设 -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
计、生产和进出口、批发
线路板,五金,机械配件制造加
工,电子元器件组装及销售,劳
防用品,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
料及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 独立董事
有限公司
设备,通讯器材,通信设备及相
关产品销售,商务咨询,从事货
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
广州纳兰德弘芯投资管
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 - 监事
理有限公司
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
合计不超过 35 名。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各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巫少峰与朱小燕为夫妻关系,华扬同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巫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少峰。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中,华扬电子的股东兼董事颜
永洪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批准后,颜永洪将辞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三)各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
(四)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
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
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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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
主要办公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巫少峰
注册资本 2,500 万元
成立时间 1998 年 03 月 0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628396450D
印刷电路板、元器件表面贴装(SMT)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经营范围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1998 年 3 月,有限公司成立
为“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8 年 2 月 24 日,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
“华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 100 万元,
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有限公司设立时,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华扬有限设立时朱炳生实缴的 60 万元出资款中,20 万元系 1998 年 2 月 24
日通过黄桥镇农村经济合作社基金会转入华杨有限账户,14 万元系朱炳生向黄
桥镇农村经济合作社基金会的借款;该 34 万元朱炳生已于 1998 年 2 月 26 日通
过华杨有限账户归还黄桥镇农村经济合作社基金会。另外,1998 年 11 月,华扬
有限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拟增加印制电路板、红外扫描测温仪业务。吴县市黄桥
木巷电讯配件厂(以下称“电讯配件厂”)是当时木巷村唯一一家取得了印制电
路板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以开展印制电路板业务的单位,当时为使华扬有限在增
加经营范围后满足相应的环保要求,当地政府决定将包括华扬有限在内的 6 家民
营企业作为电讯配件厂名义下的下设企业进行挂靠。根据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出具的“相政呈[2017]24 号”《关于对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产权确认的请示》,确认华扬有限系由朱炳生和宋根男设立,实际出资
不涉及集体资产。
此外,由于华扬有限设立时当地工商部门对自然人出资设立企业的人数要求,
朱炳生委托其配偶之兄宋根男代其持有华扬有限 40%股权,宋根男出资款项由朱
炳生实际缴纳,该代持事项已在 2002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时还原。
(二)2002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所持华扬有限 2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朱小红,将所持华扬有
限 2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朱小燕。同日,宋根男与朱小红、
朱小燕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转股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宋根男不再
持有华扬有限股权。
号为 32050721005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宋根男所持华扬电子 40%股权原系为朱炳生代持,该次股权转让之受让方朱
小红、朱小燕系华扬有限实际出资人朱炳生之女,朱炳生有意让其女儿持有部分
华扬有限股权。因此,根据朱炳生的指示,宋根男将其代朱炳生持有的 40%华扬
有限股权分别转让予朱小红和朱小燕。该次股权转让,是朱炳生将其实际出资的
根男代持的股权还原,故该次转让朱小红、朱小燕未实际支付对价。
(三)2003 年 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其持有华扬有限 2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马洪伟。同日,朱炳
生与马洪伟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转股协议》。
号为 32050721005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华扬有限设立后一直由朱炳生实际经营管理,马洪伟系朱炳生之女朱小红的
配偶,马洪伟于 2000 年加入华扬有限并开始参与管理工作,朱炳生将其名下 20%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华扬有限股权转让予马洪伟,是朱炳生对其个人财产分配所作的一项安排,故该
次转让马洪伟未支付对价。
(四)2005 年 8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20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
第 129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5 年 8 月 16 日止,华扬有限已收到股
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500 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变更后华扬有限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
号为 320507210058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五)2008 年 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其持有华扬有限 1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朱小燕;股东马洪伟
将其持有华扬有限 2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朱小红。同日,朱
炳生与朱小燕、马洪伟与朱小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马洪伟不再持有华扬有限股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号为 32050700000881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600.00 600.00 100.00%
除出资设立华扬有限外,朱炳生还出资设立了普诺威。2007 年至 2008 年期
间,朱炳生开始计划将华扬有限和普诺威的股权在两个女儿间进行分配。经朱炳
生与家庭成员间协商,一致同意将华扬有限的股权分配给朱小燕,将普诺威的股
权分配给朱小红,各方开始着手实施与该项财产分配相关的股权转让事宜。马洪
伟已于 2007 年退出华扬有限,按上述财产分配安排,马洪伟先将其所持华扬有
限全部股权转让予其配偶朱小红,朱炳生将其所持华扬有限 10%股权转让予朱小
燕,因上述转让背景及转让亦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故该次股权转让朱小燕、朱
小红未实际支付对价。
(六)2009 年 4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其持有华扬有限 13.33%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朱小燕;股东朱小
红将其持有华扬有限 4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朱小燕。同日,
朱小燕与朱炳生、朱小红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
次股权转让后,朱小红不再持有华扬有限股权。
资本由 60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其中原股东朱小燕认缴 300 万元,新股东巫少
峰认缴 100 万元,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同日,苏州市嘉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会验字[2009]117 号”《验资
报告》,验证截至 2009 年 4 月 1 日止,华扬有限已收到股东朱小燕和巫少峰以
货币形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变更后华扬有限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号为 32050700000881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该次股权转让前,朱炳生、朱小红、马洪伟、朱小燕曾同时持有华扬电子和
普诺威的股权,基于朱炳生及家庭成员间的前述财产分配安排,华扬电子和普诺
威逐渐形成较为清晰的股权分割。该次股权转让,朱炳生将所持华扬有限 13.33%
股权转让予朱小燕,朱小红将其所持华扬有限全部股权转让予朱小燕,朱小红退
出华扬有限。因该次转让的背景亦系出于朱炳生的前述财产分配安排且均发生在
家庭成员之间,故该次股权转让朱小燕未实际支付对价。同时,朱小燕之配偶巫
少峰于 2005 年进入华扬有限开始参与经营管理,考虑到华扬有限生产经营所需,
巫少峰以增资方式进入华扬有限(增资款亦为朱炳生提供)。
(七)2015 年 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其持有华扬有限 1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朱小燕。同日,朱炳
生与朱小燕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朱
炳生不再持有华扬有限股权。
号为 320507000008818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00%
自 2009 年 4 月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扬有限实际已由朱小燕和巫少峰夫妇经
营管理,朱炳生因年事渐高,退出华扬电子的经营管理,将所持剩余 10%华扬有
限股权转让予朱小燕,朱炳生不再持有华扬有限的股权。因该次转让的背景亦系
出于朱炳生的前述财产分配安排且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故该次股权转让朱小
燕未实际支付对价。
(八)2015 年 12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将其持有华扬有限 4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巫少峰。同日,朱
小燕与巫少峰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册资本从 1,000 万元增加至 1,250 万元,其中王宏和颜永洪各自认缴 125 万元,
此次增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7628396450D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增资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合计 1,250.00 1,250.00 100.00%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股权转让系基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的考虑,朱小燕将其持有的华扬有限
部分股权转让予巫少峰,由于是夫妻之间的股权转让,巫少峰未支付本次股权转
让款。
本次增资新增股东王宏于 2014 年 4 月担任华扬有限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
管理的各项工作;新增股东颜永洪于 2014 年 6 月担任华扬有限董事,主要负责
华扬有限的战略发展。基于对人才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华扬有限原有股东朱
小燕、巫少峰决定通过增资方式引入上述两名新股东,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为协
商定价。
(九)2016 年 6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持有华扬有限 1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华扬同创;股东朱小燕
将其持有华扬有限 10%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华扬同创;股东巫
少峰将其持有华扬有限 5%的股权以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给股东颜永洪。同
日,王宏与华扬同创、朱小燕与华扬同创、巫少峰与颜永洪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王宏不再持有华扬有限股权。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507628396450D 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华扬有限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250.00 1,25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一方面系巫少峰、朱小燕夫妇决定设立华扬同创作为持股平台,
将华扬有限的部分股权转移至华扬同创名下;另一方面,因为经营理念的差异,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王宏决定退出华扬有限经营管理并将其持有的华扬有限股权转让。
因此,巫少峰、朱小燕决定将朱小燕持有的部分华扬有限股权转让予华扬同
创,并由华扬同创受让王宏持有的股权,华扬同创已向王宏支付股权转让款。因
华扬同创系巫少峰、朱小燕夫妇设立的持股平台,属于巫少峰、朱小燕夫妇内部
财产的转移,因此华扬同创受让朱小燕股权时未向朱小燕支付股权转让款。
同时,由于颜永洪看好华扬有限未来发展,愿意增持华扬有限股权,经与巫
少峰协商,决定按 1 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巫少峰持有的华扬有限 5%股权,颜
永洪已向巫少峰支付股权转让款。
(十)2016 年 7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日,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兴苏评报字(2016)第 0065 号”的
《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
同意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天衡
审字(2016)01687 号”《审计报告》,以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人民币 29,902,697.39 元为基数,折合股本 25,000,000 股,折股比例为 1:0.8360,
超过部分人民币 4,902,697.39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整体变更后,华扬有限名称
变更为“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比
例不变。
信用代码为 91320507628396450D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华扬电子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5,000,000 100.00%
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巫少峰和朱小燕
夫妇。巫少峰、朱小燕分别直接持有华扬电子 35%、30%的股权,合计持股比例
达到 65%,通过华扬同创间接持有华扬电子 20%的股权,合计控制华扬电子 85%
的表决权,系华扬电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巫少峰,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深圳市文正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苏州市新石器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
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副经理、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上海市闵行新梅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朱小燕,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监事,现任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董事。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华扬电子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华扬电
子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四)是否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其他对本次交易产
生影响的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也不存在影响该资产独立
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以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361Z035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144.27 8.94%
应收账款 15,588.65 64.99%
预付款项 131.68 0.55%
其他应收款 33.20 0.14%
存货 1,618.46 6.75%
流动资产合计 19,516.25 81.36%
固定资产 3,581.39 14.93%
在建工程 126.42 0.53%
使用权资产 147.62 0.62%
无形资产 33.97 0.14%
长期待摊费用 340.92 1.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50 0.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22 0.33%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70.04 18.64%
资产总计 23,986.29 100.00%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的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主要由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规模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类别 原值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349.64 706.36 52.34%
机器设备 5,030.36 2,766.13 54.99%
运输工具 272.81 43.85 16.07%
电子设备 100.60 42.93 42.67%
办公家具及其他 179.54 22.12 12.32%
合计 6,932.95 3,581.39 51.66%
房屋及建筑物 1,349.64 746.18 55.29%
机器设备 4,252.66 2,016.76 47.42%
运输工具 272.81 63.77 23.38%
电子设备 81.95 24.44 29.82%
办公家具及其他 187.24 28.15 15.03%
合计 6,144.31 2,879.30 46.86%
房屋及建筑物 1,264.47 727.17 57.51%
机器设备 3,572.13 1,447.60 40.52%
运输工具 339.70 76.68 22.57%
电子设备 66.91 17.79 26.59%
办公家具及其他 196.25 37.52 19.12%
合计 5,439.47 2,306.77 42.41%
(2)固定资产周转率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如下: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年) 10.70 11.47 9.55
注:固定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固定资产平均净值(2021 年 1-9 月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
指标进行了简单平均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9.55、11.47 和 10.70,总体保持
稳定。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周转率较高,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标的公司将 SMT、
化金等较为标准化或较为成熟、需要较大资金投入的工序采取外协加工的方式完
成生产;另一方面标的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工艺优化研究、开发适合设备使用的模
治具等方式提升设备使用效率,使得固定资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此外,标的
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处于较低水平亦提升了周转率水平。
(1)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包括线路制作设备、电镀设
备、SMT 设备、补强加工设备、钻孔设备、阻焊和文字印刷设备、检测设备、
环保设备、生产辅助设备等。其中,原值单价 10 万元以上主要机器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线路制作
设备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序号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SMT 设备
钻孔设备
字印刷设
检测设备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序号 类别 设备名称 数量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总计 117 4,320.64 2,434.02 56.33%
(2)主要机器设备产能情况
标的公司 FPC 通常是在长度约 400mm,宽度为 250mm 的铜箔(称为“一
张标准铜箔”,一张铜箔的标准长度为 400mm,因不同产品排版存在差异,主
要会在 340mm 到 460mm 之间变动)上进行排版加工,并最后冲裁为单个 FPC
产品。因此标的公司核算机器设备产能时,一般测算设备每日可生产的标准铜箔
数量,再按照一张标准铜箔的面积进行折算。
标的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对产能的核算和改进方式如下:首先,标的公司将每
个工序设备合并为线路制作、电镀、SMT、补强加工、钻孔、阻焊和文字印刷等
主要工序类别,分析每个工序类别的瓶颈设备,测算该工序类别的产能。其次,
标的公司分析所有工序类别的瓶颈产能,以此作为标的公司整体产能。标的公司
根据生产需求持续分析各个工序类别的瓶颈设备,并通过新增、更新或者改进设
备等方式提升设备产能,进而提升整体产能水平。标的公司各工序类别的设备产
能情况如下:
工序类别 设备产能
线路制作的瓶颈设备为蚀刻线,全部 FPC 产品均需要经过该设备
线路制作设备 生产,按照一张一张铜箔进行生产,每日可生产 13,000 张,折合
面积约 1,300 平方米。
电镀的瓶颈设备为软板黑孔生产线,单面 FPC 不需要通孔线路,
电镀设备 双面或多层 FPC 产品需要经过该设备生产,按照一张一张铜箔进
行生产,每日可生产 8,000 张,折合面积约 800 平方米。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工序类别 设备产能
SMT 的瓶颈设备为贴片机,需要贴装电子元器件的 FPC 产品需要
经过该设备生产。贴片机的产能按照贴片点数计算,每小时可贴
片点数 1.5 万点,平均每张铜箔贴片点数约为 900 点,每日可生产
SMT 设备
约 3,000 张,折合面积 300 平方米。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SMT 工
序主要通过外协加工完成,因此产能不足部分不影响公司生产整
体产能。
补强加工的瓶颈设备主要为贴合机、压合机,全部 FPC 产品均需
补强加工设备 要经过该设备生产,按照一张一张铜箔进行生产,每日可生产
钻孔工序的瓶颈设备为钻孔机,以 FPC 基材铜箔的钻孔效率来核
算,现有钻孔机合计 12 个钻孔主轴,每个主轴每日可完成铜箔钻
钻孔设备
孔约 670 张,合计可完成铜箔钻孔 8,040 张,折合面积约 804 平方
米,产能不足部分可通过外协完成。
阻焊和文字印刷的瓶颈设备为文字喷印机,全部 FPC 产品均需要
阻焊和文字印刷设备 经过该设备生产,按照一张一张铜箔进行生产,每日可生产 15,000
张,折合面积约 1,500 平方米。
检测设备主要用于 FPC 产品质量检测,根据实际生产需求使用,
检测设备
不影响产能。
环保设备主要用于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处理,保证污染物达标排
环保设备
放,不影响产能。
生产辅助设备 生产辅助设备主要为供电、冷水、除尘等设备,不影响产能。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工序类别中,由于电镀设备产能用于双面及多层 FPC
产品,可满足当前产能需求;SMT、钻孔工序类别在自有产能不足的情况下,由
于工序较为标准化且加工厂商较多,可采取外协方式完成,因此不构成产能瓶颈。
目前,标的公司主要的产能瓶颈为补强加工设备,因此标的公司整体产能为 1,100
平方米/天。标的公司当前持续提升贴合、压合设备的自动化水平及员工熟练度,
(1)租赁土地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向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股份经济
合作社(以下简称“木巷村经济合作社”)租赁位于木巷村商业街的集体土地,
面积为 14.63 亩,租赁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金合计
商确定,与木巷村经济合作社出租给同村其他企业的价格一致,该租赁价格已经
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决议通过,租赁价格公允。根据木巷村经济合作社提供的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产权证明文件,该集体土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电子租赁土地的期限延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该租赁期限届满后,华扬电子针
对该地块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华扬电子自 1998 年成立至今一直租赁该处集体土地,未发生无法续租的情
形,且华扬电子与木巷村经济合作社针对集体土地租赁事宜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
争议、纠纷、诉讼、仲裁,因此,华扬电子针对集体土地的续租风险较小。
(2)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的厂房面积为 15,237.96 平方米,其中与
生产相关的厂房面积为 11,003.18 平方米(不包括综合楼、宿舍楼及安保室),
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权证编号
(㎡)
系华扬电子于 2008-2009 年期间在街道环
生,因建设时未办理报建手续且后续亦无
法申请补办有关报建手续,致使该等建筑
未取得产权证,原因同上
合计 15,237.96 --
上述厂房存在部分厂房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①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证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用途 他项权
苏房权证相城字第
苏州市相城区 4,356.80 工业厂房 无
黄桥镇木巷村
苏房权证相城字第 1,225.63 工业厂房 无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证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用途 他项权
②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存在以下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序号 建筑物名称 建筑面积(㎡) 用途
合计 9,655.53 --
华扬电子目前经营场所之所属宗地系向木巷村经济合作社租赁所得,该宗土
地的性质为集体土地,面积约为 14.63 亩;华扬电子自 1998 年设立之初即租赁
该宗土地作经营使用,并陆续出资在该宗土地上建设了房屋。截至 2021 年 9 月
建筑物已取得产权证书,另有约有 9,655.53 平方米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该等
未取得产权证之建筑物系华扬电子于 2008-2009 年期间在街道环保整治提升政策
的支持下二次开发建设产生,因建设时未办理报建手续且后续亦无法申请补办有
关报建手续,致使该等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华扬电子前述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之事项不会
构成本次重组的实质性障碍,具体理由如下:
A、前述未办理产权证之房产自建成投入使用以来,未因产权瑕疵问题被相
关政府部门要求拆除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截至本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前述未办
理产权证之房产的使用未因产权瑕疵受到影响。
B、根据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
巷村村民委员会、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具的证明,华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扬电子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的生产经营场所涉及的土地之所有权
人为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社区股份合作社,该宗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为工业。该宗土地参照《苏州市相城区黄桥片区(原黄桥街道)总体规
划(2015-2030)》,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暂无拆迁及调整土地用途的计划。
华扬电子在上述宗地上建设的房屋建筑物之产权属华扬电子所有,目前无拆除或
拆迁计划。华扬电子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城乡规划、土地开发及房屋建设方面的
法律、法规,未受到过主管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
C、根据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城分局、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规划建
设管理局、苏州市相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苏州市相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证
明,报告期内,华扬电子未因前述房产的产权瑕疵问题受到过主管政府部门的行
政处罚。
D、为避免前述瑕疵房产因未办理产权证而可能带来的风险,华扬电子已于
房租赁意向书》,经开集团同意将位于邳州市铁富镇艾山大道北、康元路西1-4
幢、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建筑面积为28,000平方米、房屋用
途为生产车间的厂房出租给华扬电子使用。该等拟作替代使用的厂房已取得编号
为“苏(2020)邳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564号”《不动产权证书》。
E、针对华扬电子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之建筑物的使用,华扬电子实际控制人
已出具承诺,“如因华扬电子房屋建筑物之产权瑕疵问题导致华扬电子受到行政
处罚、被责令拆除相关建筑物或产生其他不利影响的,本人将全额补偿华扬电子
因受到行政处罚、拆除相关建筑物等情形对其造成的损失,包括可能发生的处罚
款、搬迁导致部分停产的经营损失、搬迁费用等,保证华扬电子不会因此遭受任
何损失。”
③租赁意向书的具体情况及后续生产经营安排
开集团签署了厂房租赁意向书,具体内容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厂房位置 邳州市铁富镇艾山大道北、康元路西 1-4 幢
占地面积 65,577 平方米
土地性质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 工业
厂房建筑面积 28,000 平方米
房屋用途 生产车间
产权证编号 苏(2020)邳州市不动产权第 0036564 号
租赁期限 不低于 5 年,最终租赁期限以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每平方米 8 元/月,最终租赁价格以实际交付时周边同类厂房租赁市
租赁价格
场价格为基准,以正式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用于挠性印制线路板生产或其他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后,经开集团
租赁用途及后续安排
将协调各方使华扬电子取得排污指标并办理相应排污许可证
在租赁意向书生效之日起 20 个月内,华扬电子对标的厂房在同等条
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如有第三方租用标的厂房的,经开集团在书
优先承租权
面通知华扬电子在一定期限内签订正式租赁合同而华扬电子不予签
订的,经开集团有权将标的厂房租赁给第三方
华扬电子后续生产经营仍以现有厂房为主,根据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前述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之事项不会影响标的公司使用现有厂房。
华扬电子后续将积极与主管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关注现有生产经营场所中未
办理产权证的部分房产被责令限期拆除的风险,如出现主管政府部门要求标的公
司限期拆除未办理产权证之房产的情形,华扬电子将及时与经开集团签署正式的
租赁合同,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的稳定性。如现有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被拆除的情
形,标的公司可放弃租赁该场所,或标的公司可能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及生产
经营状况,将上述邳州厂房作为标的公司扩产的场所。
④如出现被处罚或责令拆除等情形,补偿金额的核算口径与方法,相关履约
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在限期拆除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补偿金额主要包括可能发生的处罚款、搬
迁导致部分停产的经营损失、搬迁费用等。
在罚款损失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
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
司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为 1,349.64 万元,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建筑物面积约有
原值为 855.13 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罚款金额上
限 10%进行测算,实际控制人补偿的罚款金额为 85.51 万元。
在搬迁费用及经营损失方面,华扬电子因搬迁产生的费用及经营损失测算如
下:
搬迁损失测算 预估金额(万元)
预计搬迁导致重叠的租金费用(月租金×搬迁时间) 44.80
按不停产逐步搬迁,损失=产能损失×毛利率 160.68
合计 471.98
所得税影响 70.80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搬迁费用及经营损失 401.18
针对华扬电子上述可能发生的罚款、经营损失及搬迁费用,华扬电子实际控
制人已出具承诺,“如因华扬电子房屋建筑物之产权瑕疵问题导致华扬电子受到
行政处罚、被责令拆除相关建筑物或产生其他不利影响的,本人将全额补偿华扬
电子因受到行政处罚、拆除相关建筑物等情形对其造成的损失,包括可能发生的
处罚款、搬迁导致部分停产的经营损失、搬迁费用等,保证华扬电子不会因此遭
受任何损失。”
弘信电子在本次交易中将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扬电子
华扬同创支付 33,150.00 万元交易对价。其中,现金支付 6,000.00 万元,股份支
付 27,150.00 万元,华扬电子实际控制人具备履行上述承诺的经济实力。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综上,华扬电子部分厂房未办理产权证之事项不会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如出现被处罚或责令拆除等情形,华扬电子实际控制人将按照《承诺函》
的约定对华扬电子进行补偿。华扬电子实际控制人具备履约的经济实力,履约保
障措施可行有效。
(3)租赁房屋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向朱炳生租赁位于黄桥街道木巷工业区的
五处房屋建筑物作为员工宿舍,具体情况如下:
租赁方 出租方 坐落 面积(㎡) 租金(元) 用途 期限
黄桥街道木巷工业区 1,800 400,000
黄桥街道木巷工业区 730 131,400
华扬电 员工宿 2019.01.01-
朱炳生 黄桥街道木巷工业区 300 72,000
子 舍 2021.12.31
黄桥街道木巷工业区 357 50,000
黄桥街道木巷工业区 223 60,000
注:华扬电子租赁朱炳生面积分别为 357 平方米、223 平方米的两处房产,租赁合同中
未载明面积,该面积系华扬电子实际测量的数据。
华扬电子向朱炳生租赁房屋的年租金共 713,400 元,租赁面积共 3,410 平方
米,平均租金为 17.43 元/月/平方米,经查询 58 同城网站相关信息,周边地区同
类房屋的租赁价格为 18 元/月/平方米至 24 元/月/平方米。华扬电子租赁的上述
房产建成时间距今均超过十五年,考虑到房屋折旧的情况,上述房产的租赁价格
略低于周边地区的租赁价格,价格公允。
根据华扬电子与朱炳生签订的租赁合同,华扬电子在租赁期届满后具有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此外,上述房屋建筑物的出租方朱炳生为华扬电子实际控
制人巫少峰之岳父,该等房屋自建成至今一直由华扬电子租赁使用,因此,华扬
电子针对该等房屋的续租风险较小。
(1)专利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拥有专利 32 项,其中发明专利 7 项,实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用新型专利 25 项,上述专利均不存在他项权利,具体如下:
序 专利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期限
号 权人 类型 方式
一种快速生产合格柔性 2017.06.16-
电路板的方法 2037.06.15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制作 2017.04.20-
方法 2037.04.19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打靶 2017.04.20-
孔孔环 2037.04.19
一种清除背胶废料的方 2014.12.06-
法 2034.12.05
一种电路板白油成型装 2020.08.31-
置 2030.08.30
一种刀模冲切的电路板 2020.04.03-
产品包装膜 2030.04.02
一种柔性线路板加强膜 2020.07.01-
冲压头 2030.06.30
一种带 LED 灯的电路板 2019.06.26-
的检测装置 2029.06.25
一种接插手指用成型模 2019.06.26-
具 2029.06.25
一种用于柔性电路板弯 2018.11.14-
曲寿命测试的折弯机 2028.11.13
一种柔性电路板曝光定 2018.10.23-
位装置 2028.10.22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序 专利 专利 取得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期限
号 权人 类型 方式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补强 2016.06.29-
板 2026.06.28
一种垂直连续电镀线衔 2015.12.01-
接处的喷淋装置 2025.11.30
一种点灯及线路阻值测 2015.07.31-
试治具 2025.07.30
一种 FPC 湿流程转板专 2015.07.13-
用车 2025.07.12
一种用于导框柔性线路 2015.07.13-
板生产的运载小车 2025.07.12
一种用于软板边框制做 2014.12.06-
的治具 2024.12.05
一种用于软板制做的治 2014.12.06-
具 2024.12.05
华扬电子不存在被许可使用专利的情形,其名下专利不存在即将到期的情
形,与华扬电子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在 2034 年 12 月 5 日前均处于专利有
效期内。因此,华扬电子不存在因专利即将到期而使公司核心技术无法得到保
护的风险。
(2)商标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国际分类号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国际分类号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3)域名权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361Z035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003.28 22.24%
应付票据 203.00 1.50%
应付账款 7,253.33 53.72%
应付职工薪酬 863.28 6.39%
应交税费 878.33 6.51%
其他应付款 794.39 5.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09 0.12%
其他流动负债 283.56 2.10%
流动负债合计 13,295.26 98.47%
租赁负债 133.80 0.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50 0.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31 1.53%
负债合计 13,501.57 100.00%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主要由应付账款、
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构成。华扬电子不存在因未决诉讼、债务担
保、亏损合同等导致的或有负债的情形。
(四)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
五、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9,516.25 18,823.86 12,754.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70.04 3,593.42 2,966.65
资产合计 23,986.29 22,417.28 15,721.42
流动负债合计 13,295.26 15,486.99 9,125.9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31 89.41 69.66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负债合计 13,501.57 15,576.40 9,195.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84.72 6,840.87 6,525.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84.72 6,840.87 6,525.85
(二)利润表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5,872.89 29,768.24 22,759.38
利润总额 4,145.54 4,447.95 2,204.86
净利润 3,643.85 3,868.02 1,945.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43.85 3,868.02 1,945.35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流动比率(倍) 1.47 1.22 1.40
速动比率(倍) 1.35 1.09 1.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29% 69.48% 58.49%
息税前利润 4,240.93 4,569.46 2,322.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732.94 5,142.45 2,839.10
(四)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6.03 165.80 62.4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8.23 -10.62 -37.86
收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47.80 155.18 24.5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
数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3.02 139.66 22.13
六、标的公司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及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合规
的情况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不
存在影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合规性的情形。
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除本次交易外,华扬电子未进行资产评估。
(二)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增减资情况
最近三年,华扬电子未发生增减资情况。
(三)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最近三年,华扬电子未发生股权转让情况。
八、标的公司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为华扬电子(香港)
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华扬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MARTRON TECHNOLOGY(HK)CO.,LIMITED
成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8 日
董事姓名 巫少峰
股本 10,000 美元
注册地址 Unit 2, LG1, Mirror Tower, 61 Mody Road, Tsim Sha Tsui, Kowloon, HK
股权结构 华扬电子持有 100%股权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
与标的公司主营
主要为标的公司代收以境外货币结算的客户货款
业务的关系
(二)历史沿革
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3200201600572 号),拟在香港设立华扬电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许林律师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华扬电子(香
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一间依据及按照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 622 章)于
巫少峰任香港华扬董事。香港华扬自成立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股份和股东
未发生变更,董事未发生变更,没有破产、解散、注销的情况。
(三)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华扬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总资产 3,150.54 2,006.24 2,786.56
净资产 -77.57 -42.68 -68.20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5,024.92 5,199.81 6,220.09
净利润 -34.89 25.51 -15.60
注:以上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华扬电子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审
计。
九、标的公司涉及的相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
十、标的公司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
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一、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
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一)主营业务
华扬电子专业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致
力于为笔记本电脑键盘、屏幕背光、手机天线、无线充电及 NFC 等消费电子领
域客户提供高质量快速交付的专业柔性电路板。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背光 FPC 和天线 FPC,其中背光 FPC 主要应用于笔
记本电脑键盘背光和屏幕背光等,天线 FPC 主要应用于手机天线、无线充电及
NFC 等。标的公司背光 FPC 主要客户为知名笔记本电脑键盘制造商,包括群光
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等,并通过上述制造商最终应用于惠普、华硕、戴尔、
联想、微软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天线 FPC 主要客户为知名手机天线制造商,
包括硕贝德、启基科技、信维通信、磊德科技、普尔思等,并通过上述制造商应
用于 VIVO、OPPO、华为、小米等知名手机品牌。此外,标的公司还有少量应用
于汽车电子、电子烟等行业的 FPC 产品,报告期内占比较低。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时间 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 转型原因及相关背景
主营产品为麦克风电路板
笔记本电脑天线 克风电路板业务逐渐转到其名下另一家硬板
硬板 厂公司昆山华扬生产(现名普诺威),华扬
电子转而开始拓展笔记本电脑天线市场
笔记本电脑天线 2009 年,华扬电子实际由巫少峰和朱小燕夫
硬板、手机天线 妇经营管理,由于笔记本电脑天线硬板市场
软板、笔记本电 总体较小,华扬电子陆续开发手机天线软板
脑背光软板等 和笔记本电脑背光软板产品来提升销售额
手机天线软板、 带来极大挑战,硬板与软板共存影响软板生
软板等 扬电子开始战略转型聚焦于手机天线和背光
模组细分市场
(二)行业主要监管情况、监管体制及行业主要政策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在的 FPC
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4754—2017),FPC 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2 电子电路制造”
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信部,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
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
业标准的拟订等。除受工信部主要管理外,还受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监管。在生
产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排放还需要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受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监
督。
公司所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该协会成立于
电子装连 SMT 和电子制造服务 EMS 的企业以及相关的科研院校组成,是经民
政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下属九个国家二级分会,
现有会员单位 900 余家,是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WECC)的成员之一。WECC
于 1999 年成立,其目的是为了行业的利益培养国际合作。主要活动包括:举办
世界电子电路大会、制定行业标准、统计全球行业数据等。
公司产品 FPC 作为现代电子设备中的重要电子元器件之一,在信息技术产
业链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主要政策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
国务院 2021.03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要》 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
业发展新动能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主要政策 颁布机构 颁布时间 主要内容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单层、双层及多层
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 发改委、商务 高密度高细线路(线宽/线距≤0.05mm)柔
器制造和开发等、精密电子注塑产品开
新型电子元器件(包括高密度印刷电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发改委 2019.10 板和柔性电路板等)、新型平板显示器
加强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
工信部 2019.02 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印制电路板产
范条件》
业持续健康发展
明确将“高密度互联印制电路板、柔性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
多层印制电路板、特种印制电路板”和
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 发改委 2017.01
“新型显示器件”作为电子核心产业列
录》
提出做强信息技术核心产业,顺应网络
《“十三五”国家战 化、智能化、融合化等发展趋势,提升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 国务院 2016.12 核心基础硬件供给能力;推动“印刷电
划》 子”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
动半导体显示产业链协同创新。
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
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
《鼓励进口技术和产 发改委、财政 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
性电路板等)制造”列入鼓励发展的重
点行业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以提高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造业创新能力和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发改委 2016.03 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
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
要》
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
发改委、科技 将高档片式元器件、高密度多层印刷电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部、工信部、 路板和软性印刷电路板、新型显示器件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2011.06
商务部、知识 列为重点优先发展的信息高技术产业
指南(2011 年度)》
产权局 化领域之一
明确加大培育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
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
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 国务院 2010.10
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
产业的决定》
源汽车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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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的用途及变化情况
华扬电子主要产品为柔性印制电路板(FPC),是以挠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
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可挠性的印刷电路板,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
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主要产品及应用方向如下:
序号 产品 应用方向 层数 基材 产品图片
笔记本电脑键盘 PI+铜箔+覆盖
背光 背光 膜+阻焊
FPC PI+铜箔+覆盖
膜+阻焊
PI+铜箔+阻焊+
背胶
天线
FPC
PI+铜箔+覆盖
膜
(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标的公司 FPC 产品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标的公司部分 FPC 还需要按照客户要求,贴装元器件之后再销售给客户,
贴装元器件的主要工艺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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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1)采购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铜箔、覆盖膜、化学品、金盐、铜球、元器件等。
标的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对采购原则、采购程序、
供应商管理等进行了规范。标的公司制定了《供方管理控制程序》,建立了合格
供应商名录,实行分级管理,每年进行供应商资格审核,定期对供应商品质、价
格、交期、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保证供应链的稳定。
标的公司主要按照客户实际订单需求,并结合实时库存和安全库存进行采购。
一般情况下,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询价后择
优采购。为保障原材料供应稳定,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一般会选择两家或两家以
上供应商供货。标的公司采购部门按照定价核准后的价格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品质部门对供应商所交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标的公司定期与供应商
进行对账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周期付款。
(2)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对产品的生产工艺、
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标的公司制定《生产
和服务控制程序》对生产过程进行规范管理,生产准备阶段,计划部门根据客户
订单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指令;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领料。
生产过程阶段,生产部门完成首件检验、过程监控、品质监控等程序后,合格产
品完成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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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部分工序设备和产能有限,标的公司将相对独立且专业化生产较为成熟
的 SMT、化学镍金等工序采取外协加工方式生产。外协加工采取送料加工方式,
即标的公司将需要外协加工的半成品交给外协加工厂商,由其完成外协工序后再
交回标的公司。标的公司选择外协加工厂商时会组织采购部门、技术部门等进行
审核,确认外协加工厂商生产工艺能力、品质能力、交货需求是否满足要求;审
核通过后外协加工厂商需完成打样、小批量生产,品质及交期合格后方可进行大
批量生产,以保障公司外协加工工序的品质质量。
(3)销售模式
标的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即标的公司销售部门直接面向客户获
取订单并按客户要求完成产品交付,从而实现销售。标的公司通常与主要客户签
订框架合同、质量协议等,约定双方合作关系、产品交付方式、结算方式等条款。
标的公司根据客户具体产品项目进行报价并获取客户订单,并按客户订单下达需
求完成产品交付和验收,并定期与客户进行对账和结算。
标的公司的产品销售可分为境内销售和出口销售,境内销售包括直接销售给
境内客户的情况,以及经海关特殊监管区(如保税区、物流园等)出口再进口销
售给境内客户的情况,即标的公司将产品在保税物流园履行出口报关手续,销售
给境外子公司香港华扬,再由香港华扬履行进口报关手续后将产品销售给境内客
户。该模式在标的公司所处的下游笔记本电脑制造产业链中属于较为常见的模式,
符合国内保税区的政策以及税收法规的相关要求。
标的公司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通过自
主采购原材料和生产设备,并向下游客户快速交付高品质的 FPC 产品实现销售
收入并获取利润。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模式如下:
(1)客户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完成交付,在产品完成对账验收并开具发票后,按
照双方约定的账期(一般为 60 天-120 天)收取货款,客户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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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2)供应商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根据订单约定完成货物对账验收并由供应
商开具发票后,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一般为 60 天-120 天)支付货款,标的公
司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六)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产能(A) 25.75 30.00 24.00
产量(B) 22.29 28.97 22.59
销量(C) 22.64 28.19 22.44
产能利用率(B/A) 86.56% 96.56% 94.11%
产销率(C/B) 101.57% 97.32% 99.34%
注:销量不包括订单高峰期标的公司少量外购产品的销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优化工艺、增加瓶颈工序设备等多种方式逐步提升
产能,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4.11%、96.56%和 86.56%,处于较高水平;2021 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FPC 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主要按照客户下达订单采取
以销定产方式生产,产销率分别为 99.34%、97.32%和 101.57%,处于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背光 FPC 16,733.73 64.80% 18,962.47 63.75% 15,476.87 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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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天线 FPC 7,814.60 30.26% 9,617.19 32.33% 6,964.65 30.63%
其他 1,275.92 4.94% 1,163.83 3.91% 297.93 1.31%
主营业务收入 25,824.24 100.00% 29,743.49 100.00% 22,739.4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背光 FPC 和天线 FPC,上述产品销售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8.69%、96.09%和 95.06%。同时,标的公司还承
接部分汽车电子、医疗工控、点烟器等其他应用领域的 FPC 产品,销售收入占
比较低。
(1)影响 FPC 销售单价的因素
标的公司背光 FPC、天线 FPC 等均为定制化产品,影响销售单价的因素较
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 贴装元器件的影响
由于客户需求和应用领域的不同,部分 FPC 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经过
SMT 工序贴装不同数量的 LED 灯、电容、电阻等元器件,再将含元器件的 FPC
销售予客户。由于 SMT 业务是将各类电子元器件贴装到 FPC 空板上,因此标的
公司销售的 FPC 的价格不仅包含空板价格,还包含元器件金额及 SMT 加工费,
从而销售单价也更高。
② 辅材的影响
根据不同行业应用的需求,以及产品设计的不同,除了贴装元器件外,部分
FPC 产品还需要贴装钢片补强、泡棉、胶纸、PI 补强等各类辅材,在其他条件
不变的情况下,需要贴装的辅材越多,通常 FPC 的销售单价也越高。
③ FPC 层数的影响
按照 FPC 使用的覆铜板层数划分,FPC 可分为单层、双层和多层 FPC。多
层 FPC 一般在三层或三层以上,通过压合设备将多个单层 FPC 压合在一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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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钻孔后,对孔进行金属化处理使多层电路导通形成多层 FPC,从而实现在相同
的单位面积上能够负载的高精度线路数量倍增。因此,对于相同面积的 FPC,层
数越多,所需使用的覆铜板等原材料也增加,从而销售单价更高。
④ 工艺难度及良率的影响
由于应用领域、技术要求、产品性能等方面的差异,同等面积的 FPC 在线
宽、线距、孔径等各方面的生产工艺难度也存在差异。工艺难度的不同亦会影响
销售单价,主要包括:第一,工艺难度高的 FPC 生产竞争者较少,可能存在一
定程度的溢价;第二,工艺难度高通常良率会降低,在报价时会综合考虑良率的
影响;第三,工艺难度高需要更多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投入,在其他条件不变
的情况下,线宽线距越细,孔径越小,所代表的工艺难度越高,相应销售单价也
越高。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平均单价 变动 平均单价 变动 平均单价
背光 FPC 1,710.86 5.27% 1,625.18 4.89% 1,549.45
天线 FPC 627.72 10.65% 567.32 13.90% 498.08
其他 1,498.59 40.44% 1,067.08 -32.11% 1,571.78
标的公司背光 FPC 产品销售单价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背光 FPC 主要应用
于笔记本电脑键盘,需要贴装 LED 灯等元器件,由于贴装的 LED 灯元器件总体
价值在产品的占比较高,从而贴装元器件的 FPC 产品销售单价是未贴装元器件
的 FPC 产品销售单价的两至三倍。报告期内,背光 FPC 中需要贴装元器件的产
品销售收入占比从 83.78%提升至 94.97%,从而使得平均销售单价逐年提升。
标的公司天线 FPC 产品销售单价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的天线 FPC
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上,2020 年以来随着 5G 智能手机的推出,越来越多机
型将原本设计在手机壳体上的辅材变更为设计到天线 FPC 上,从而使得天线 F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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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补强、泡棉、胶纸、PI 补强等辅材使用增加。同时天线 FPC 的供货周期一般
为 6-12 个月,不同年度之间产品型号切换较快,每年度新增的天线 FPC 产品型
号因辅材增加而单价提升,从而使得平均销售单价逐年提升。
标的公司其他产品主要为应用于汽车电子、点烟器等其他应用领域的 FPC
产品,由于销售金额较小,单一型号产品的销售单价对平均单价的波动影响较大。
于终端产品连接板的 FPC 型号产品,该等型号的 FPC 产品设计简单,销售单价
分别为 561.48 元/平方米和 789.29 元/平方米,且销售金额占其他产品的销售金额
比例较高,达到 31.69%,从而拉低了整体平均单价。
(1)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业务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金额
收入比例
合计 18,399.22 71.25%
合计 18,068.80 60.75%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占主营业务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金额
收入比例
合计 14,655.16 64.45%
注:①群光电子包括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群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群
光电子(重庆)有限公司、茂瑞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等;②精元电脑包括精元(重庆)电
脑有限公司、常熟精元电脑有限公司等;③致伸科技包括致伸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昆山
致伸东聚电子有限公司等;④启基科技包括启基永昌通讯(昆山)有限公司、启佳通讯(昆
山)有限公司等;⑤达亮电子包括达亮电子(滁州)有限公司、达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等。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取“大客户”策略,主要产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
背光、手机天线等领域,上述领域的制造商均呈现相对集中的特点,因此标的公
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亦较为集中,占比分别为 64.45%、60.75%和 71.25%。
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单一客户销售收入超过 50%的情形,不存在对单一客户重大依
赖的情形。
在笔记本电脑键盘领域,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达方电子、光宝
科技等五家制造厂商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向群光电
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等三家笔记本电脑键盘制造厂商供货。同时,标的公司
背光 FPC 还应用于汇创达的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模组上,并通过汇创达间接供
应至上述主要笔记本电脑键盘制造厂商。
在手机天线领域,国际制造厂商主要包括 Laird(莱德)、Pulse(普尔思)、
Molex(莫仕)、Amphenol(安费诺)等,国内制造厂商主要包括硕贝德、信维
通信、磊德科技、启基科技等,标的公司在手机天线领域前五大客户包括硕贝德、
磊德科技、普尔思,上述客户分别在不同年度进入前五大客户,主要是天线 FPC
的供货周期一般为 6-12 个月,因此不同年度之间产品型号切换较快,因此各年
度间标的公司在上述手机天线制造厂商中取得的产品型号不同,从而导致手机天
线 FPC 的前五大客户存在变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关联关系。
(2)前五大客户销量及单价、销售政策及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产品类型、销量及单价、销售政策、信
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基本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单位:万元
销量(万 平均单价(元 回款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时间 销售政策 信用政策 30 日应收账 10-11 月期
PCS) /PCS) 比例
款余额 后回款情况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销量(万 平均单价(元 回款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时间 销售政策 信用政策 30 日应收账 10-11 月期
PCS) /PCS) 比例
款余额 后回款情况
合计 14,340.94 3,100.55 21.62%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3)前五大客户份额及终端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主要客户及终端客户供货情况、份额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标的公司在
产品 主要客
类别 户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群光电子 6,079.85 4,257.65 4,407.29 约 25%
精元电脑 4,870.26 3,844.77 4,079.56 30%-40% 联想、微软、戴尔、
背光 惠普、华硕、宏基、
致伸科技 1,546.17 3,545.66 2,125.88 30%-40%
FPC 雷神等笔记本电脑
汇创达 2,411.30 3,435.98 1,946.49 15%-25% 品牌
达亮电子 633.95 2,062.35 1,978.66 15%-35%
硕贝德 3,443.89 2,660.58 690.55 20%-30%
磊德科技 235.55 2,984.75 1,757.45 约 30%
天线 VIVO 等智能手机
FPC 重要供应商 品牌
普尔思 1,178.05 1,919.96 2,063.76
之一
启基科技 1,593.92 1,088.01 1,170.26 约 35%
如上表所示,标的公司在上述主要客户的份额占比位于 15%-40%之间,因
此标的公司是客户的重要供应商。
标的公司取得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下游客户通常
要求供应商需满足国际通行的第三方体系认证,例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其次,
下游客户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认证,只有通过资格认证的供应商方可进行供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取得的资格认证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的体系认证情况
标的公司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标准,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标的公司通过向第三方资质认证机构提出申请,按市
场价格支付认证费用,并通过审核组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后取得资质证书,认证
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获得的体系认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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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 本次发证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审批主体 有效期
证日期 日期
ISO 9001:2015 NSF International
证 Registrations
IATF 16949 汽车 NSF International
证 Registrations
ISO 14001:2015 NSF International
证 Registrations
ISO45001:2018 NSF International
理体系认证 Registrations
标的公司陆续在 2015 年至 2018 年获得上述体系认证,在认证到期前,标的
公司通过复审并保持资质。标的公司按照认证体系开展各项生产管理,在上述证
书到期后继续通过体系认证机构的复审并保持资质,无法续期的风险较低。
(2)标的公司的供应商认证情况
标的公司所处的笔记本电脑键盘制造厂商及手机天线制造厂商对纳入其全
球供应链采购的供应商认证较为严格,通常需要全面考察供应商的研发能力、生
产管理、品质体系、产品价格、交付能力、环保资质、财务状况、综合服务等重
要方面,从而形成较高的客户认证壁垒,亦使得行业内竞争相对有序,竞争格局
能够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背光 FPC 产品同行业公司主要包括传艺科技、昆山龙朋精密电子
有限公司、珠海市宏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日翔软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圆
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天线 FPC 产品同行业公司主要包括东莞市科佳电子有
限公司、东莞市博永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标的公司和同行业公司均需经过客户的供应商认证,方可对客户进行供货。
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认证无需对标的公司收费,一般分为四个环节:
①供应商申请企业资质初评。供应商接洽下游客户后,双方签订保密协议,
供应商根据客户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并将自评报告提交客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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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②下游客户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客户安排采购、品质、工艺、工程等相
关人员对供应商研发能力、生产管理、品质体系、产品价格、交付能力、环保资
质、财务状况、综合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于未达到标准的方面要求进行
整改。一般情况下,根据供应商整改情况不同,客户的现场审核会安排 1-3 次不
等,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③产品打样认证。客户现场审核通过后,会安排供应商开展产品的打样认证,
对产品的性能、外观、尺寸、适配、可靠性等方面进行验证;
④通过供应商认证。全部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即可列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
录或取得供应商代码。合格供应商认证一旦获取,客户会定期进行例行检查或复
审(通常每年一次),只要不出现严重质量责任事故等问题,认证资格长期有效。
标的公司在开始正式供货前均已取得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汇创
达、达亮电子、硕贝德、普尔思、启基科技等报告期内前五大主要客户的供应商
认证,并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保持稳定,凭借高品质、快速交付的竞争优势得
到下游客户的认可,未来合格供应商资质被取消的风险较低。
(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及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LED 灯 4,577.16 41.33% 5,904.60 41.81% 3,714.28 36.81%
铜箔 1,939.58 17.51% 2,478.03 17.54% 1,923.46 19.06%
背胶 813.25 7.34% 1,036.71 7.34% 1,021.70 10.13%
覆盖膜 653.12 5.90% 895.05 6.34% 666.82 6.61%
模切半成品 849.98 7.67% 715.92 5.07% 479.80 4.75%
化学品 362.79 3.28% 511.24 3.62% 439.01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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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贵金属 319.53 2.88% 419.68 2.97% 310.95 3.08%
其他 1,560.43 14.09% 2,162.80 15.31% 1,534.57 15.21%
合计 11,075.83 100.00% 14,124.02 100.00% 10,090.58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 LED 灯、铜箔、背胶、覆盖膜、
模切半成品、化学品、贵金属等,上述主要原材料占采购金额的占比合计分别为
相对固定的采购或供应渠道,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
标的公司 FPC 生产所需的能源包括电力和水,电力和水分别由标的公司经
营所在地的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统一供应,供应稳定,可满足标的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需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电力和水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电力 442.41 507.52 478.58
水 46.24 62.10 45.32
电费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2.39% 2.33% 2.77%
水费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25% 0.29% 0.2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电力和水的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且基本保持
稳定,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号
年 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铜箔、覆盖膜 1,192.96 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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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比
号
月 4 苏州宜升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背胶 620.46 5.60%
合计 5,433.10 49.05%
年度 4 松扬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铜箔、覆盖膜 1,319.25 9.34%
合计 6,845.06 48.46%
年度 4 晨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ED 灯 719.25 7.13%
合计 5,282.24 52.3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 LED 灯、铜箔、覆盖膜、背胶灯
供应商,供应商总体保持稳定,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占比分别为 52.35%、
购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前五大外协厂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外协内容 金额 占比
年 1-9 2 安徽里度电子有限公司 化学镍金 330.7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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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外协内容 金额 占比
月 3 昆山乐复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MT 310.99 16.08%
合计 1,403.67 72.56%
年度 4 苏州狮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MT 231.93 9.61%
合计 1,779.57 73.77%
年度 4 苏州采智电子有限公司 SMT 72.73 4.26%
合计 1,635.82 83.7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将 SMT、化学镍金等工序的交由外协厂商生产。
其中,SMT 属于电子制造行业较为标准化的生产工艺,且前期需要较大金额的
设备投资。标的公司在成立前期业务规模较小时,资金优先用于 FPC 生产工序
的设备购置,将较为成熟的 SMT 工序实施外协加工,可有效降低设备及厂房投
资的资金占用。随着标的公司规模扩大和资金实力增强,2021 年开始标的公司
开始购置 SMT 设备,逐步将 SMT 转为自产,因此 2021 年 SMT 外协加工金额
将有所下降。化学镍金工序外协主要系标的公司因场地限制,未购置化学镍金生
产线,且该工序亦属于较为成熟的外协工序,因此交由外协厂商完成。标的公司
存在部分产品需要由两个 FPC 焊接而成再交付给客户,焊接工序亦属于较为标
准简单的工序,因此交由外协加工完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将 SMT、化学镍金等工序的交由外协厂商生产,但
不对外协厂商构成依赖,亦不会因将 SMT、化学镍金等工序采用外协加工而对核
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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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MT 和化学镍金工序前期需要较大的设备资金和厂房占地投入,企业
在发展前期通过外协可减少设备和厂房投入的资金支出
SMT 是表面贴装技术,是一种将片状元器件安装在印制电路板的表面或其它
基板的表面上,通过回流焊或浸焊等方法加以焊接组装的电路装连技术。化学
镍金是印制电路板的一种表面处理工艺,采用化学的方法在印制线路铜层的表
面沉上一层镍、钯和金,防止电路板表面的铜被氧化或腐蚀,并可用于焊接及
应用于接触。与化学镍金类似的工艺还包括电镀镍金,是通过电镀的方式,使
金粒子附着到印制电路板的铜层上,该工艺可增加铜层的硬度和耐磨性,可更
好地应用于需要插拔、磨损的电路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FPC 产品主要包括背光 FPC 和天线 FPC,其中背光 FPC
大部分需要贴装 LED 等元器件,因此客户通常要求标的公司完成 SMT 后交付,
而且化学镍金工艺可使得 FPC 的铜层更好地满足 SMT 焊接要求,因此背光 FPC
主要采取化学镍金的工艺。天线 FPC 一般不需要贴装元器件,无需经过 SMT 工
序,且一般情况下 FPC 的铜层对硬度和耐磨性要求较高,因此采取电镀镍金的
生产工艺。标的公司发展初期天线 FPC 的占比较高,在 2016 年优先对电镀镍金
设备进行了购置更新,从而实现天线 FPC 产品主要工艺环节全部自主生产。
对于背光 FPC 的生产,考虑到 SMT 和化学镍金均是印制电路板行业较为标
准化和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且需要较大金额的设备及厂房投资,需要具有一
定生产规模时采取自主生产才更具规模效应。FPC 的生产工艺流程较长,标的公
司在成立前期业务规模较小时,资金及厂房优先用于黑孔、镀铜、线路制作等
主要工序设备投入,将 SMT、化学镍金等较为标准化、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通过
外协完成,可有效降低设备及厂房投资的资金支出。
(2)SMT 和化学镍金作为印制电路板较为标准化的工艺,通过外协加工是
行业通行做法
由于印制电路板行业存在生产工序长、设备投资高等特点,通过外协方式
组织生产作为补充是印制电路板行业的普遍模式。在电子制造业领域,随着全
球电子制造基地向国内转移,围绕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信设备、计算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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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国内已形成了像珠三角、长三角及环渤海地区相对完整的电子制造业集
群。电子制造业包括品牌商、制造服务商等专业化分工的格局,标的公司所处
的长三角地区存在大量的电子制造服务能力,提供 SMT、化学镍金等电子制造加
工服务,因此标的公司可较快寻找适合的外协厂商完成加工。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合作的 SMT、化学镍金外协厂商分别为 8 家、4 家,外协厂商的可替代性较
强。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景旺电子(603228.SH)、弘信电子(300657.SZ)、
中京电子(002579.SZ)等公司均存在将 SMT 工序外协的情况;此外,硬板制造
企业四会富仕(300852.SZ)、中富电路(300814.SZ)等均存在将化学镍金工
序外协的情况。因此,标的公司将 SMT、化学镍金等工序外协符合行业通行做法。
(3)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和资金实力增强,标的公司逐渐将部分外协工序转
为自主完成,对外协厂商不构成依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背光 FPC 产品大部分需经过 SMT 工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平方米
类别
金额 销量 金额 销量 金额 销量
背光 FPC ① 16,774.28 9.78 18,962.47 11.55 15,476.87 9.99
其中:需 SMT 的背光 FPC
②
需 SMT 的背光 FPC 占背
光 FPC 的比例 ②/①
主营业务收入/销量 ③ 25,864.80 22.64 29,743.49 28.19 22,739.45 22.44
需 SMT 的背光 FPC 占主
营业务比例 ②/③
从背光 FPC 产品大类来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需 SMT 的背光 FPC 销售收入
占比分别为 83.78%、86.83%和 94.97%,销量占比分别为 64.61%、68.20%和 84.44%,
占比逐年提升。但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来看,需 SMT 的背光 FPC 产品销售
收入占比分别为 57.02%、55.36%和 61.59%,销量占比分别为 28.76%、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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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6.48%,由于 SMT 后的背光 FPC 产品单价较高,从而呈现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而销量占比较低的特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实现较快增长,在具备一定生产规
模后,考虑到 SMT 自主生产具有成本较低、生产交付周期和产品质量更可控等
优势,标的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累计投入 683.53 万元购置了 SMT 设备,包括
贴片机、三维焊膏检测设备、全自动锡膏印刷机、氮气回流焊、SMT 输送机和制
氮机及配套设备等,可实现每天约 300 平方米的 FPC 空板贴片,占标的公司整
体产能的比例约 25%,已经于 2021 年 6 月开始正式生产。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需 SMT 的背光 FPC 产品销量占比在 27.93%-36.48%之间,上述产能可满足大部分
需 SMT 的背光 FPC 的生产需求,对于生产高峰期超出产能部分的 SMT 则仍然通
过外协加工方式完成。
在化学镍金工序方面,受限于现有厂房面积限制,标的公司尚未购置化学
镍金生产线,且该工序亦属于较为成熟的外协工序,因此目前仍交由外协厂商
完成。未来标的公司在场地增加的情况下,亦可将化学镍金工艺由外协转为自
主生产。
(4)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生产组织管理能力,能够与外协厂商协同配合,
保证产品质量和交期,保持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多年来专注于 FPC 的生产,将管理指标数字化、生产过程控制精
细化、品质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规范化等多项措施贯穿到生产管理中,通过不
断引进和总结生产经营中的先进经验,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和设备维护
等制定了多项工艺控制文件,形成较为先进的生产管理体系。在外协厂商管理
方面,标的公司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协厂商管理制度,选择外协加工厂商时
会组织采购部门、技术部门等进行审核,确认外协加工厂商生产工艺能力、品
质能力、交货需求是否满足要求;审核通过后外协加工厂商需完成打样、小批
量生产,品质及交期合格后方可进行大批量生产,以保障外协加工工序的品质
质量。标的公司与外协厂商多年的合作已形成了良好的协同配合,从而保证产
品质量和交期,保持标的公司在客户中“高品质、快速交付”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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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在发展前期将 SMT、化学镍金等工序外协可减少设备和厂房投入的
资金支出;同时 SMT 和化学镍金作为印制电路板较为标准化的工艺,通过外协
加工符合行业通行做法。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和资金实力增强,标的公司逐渐将
部分外协工序转为自主完成,能够与外协厂商协同配合,保证产品质量和交期,
保持核心竞争力,对外协厂商不构成依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公司。香港华扬注册资本为 10,000 美元,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巫
少峰任该公司董事,主营业务为 FPC 产品的销售。香港华扬不进行 FPC 生产,
亦未在境外拥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是标的公司 FPC 产品境外销售的平台。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需要在保税物流园履行出口报关手续,再进口销售给境内
客户的 FPC 产品,通过香港华扬进行销售。报告期内,香港华扬销售收入分别
为 6,220.09 万元、5,199.81 万元和 5,024.92 万元。
(九)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华扬电子专业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根
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FPC 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2
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不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
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
的通知》(环发[2013]150 号)中所列明的“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
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等重
污染行业;亦不属于高危险行业。华扬电子现有一处生产基地,位于苏州市相城
区黄桥街道木巷村,生产经营过程不涉及高危险的情况,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
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物,以上污染物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处理,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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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华扬电子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2015 标准、IATF 16949:2016
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 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ISO 45001:2018 标准),从组织体系、操作流程、设备检修、应急措施等方
面制订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严加执行。报告期内,华扬电子未发生重大安全责
任事故,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
(1)安全管理与防范措施
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生产管理,华扬电子先后制定了《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备检修安全
规定》《消防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管
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制度化和规
范化,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环节。
(2)安全生产支出情况
最近两年及一期,华扬电子安全生产相关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安全生产支出 26.64 76.55 15.11
最近两年及一期,华扬电子安全生产支出金额分别为 15.11 万元、76.55 万
元和 26.64 万元,主要包括消防改造费、安全服务费、安全监控设备以及手套、
口罩和无尘鞋等防护物资支出,其中 2020 年安全生产支出较高,主要系当年进
行安全生产系统升级,消防改造费、安全服务费及安全监控设备等投入较高。
(3)安监管理部门的证明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应急管理局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及 2021 年 10 月 31 日出具
的《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说明》,华扬电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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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不存在因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的情形。
(1)华扬电子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华扬电子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属于《“高
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中的“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
主要产品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7 年版)》第 876 项“电
路板”。
华扬电子针对生产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手续,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日常
经营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不存在超额排放,亦不存在
环保事故等情形。
(2)华扬电子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环境污染物及处置情况
华扬电子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包括电镀、曝光、显影、蚀刻、表面处理、
化/电金及印刷等,主要的污染物为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和噪音,具体如下:
① 废水的处理设施及治理
华扬电子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经标的公司
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达标后接管黄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上述废水排放均符合环保标准和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污水处理 设施运行
废水类型 产生的设施或工序 污水处理后去向
设施 情况
清洗废水、电镀铜(含铜废
水)、曝光、显影及蚀刻(含 污水处理
生产废水 良好 黄桥污水处理厂
铜废水)、表面处理及化/电 系统
金(含氰/镍废水)
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 化粪池 良好 市政污水管网
② 废气的处理设施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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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电子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硫酸雾、氯化氢、氰化氢、非甲烷总烃等,上述
废气分别经液碱喷淋中和、次氯酸钠及液碱喷淋破氰、光解及电解处理后,通过
求,具体情况如下:
产生设施或工 设施运行
废气类型 废气处理设施 处理能力
序 情况
液碱喷淋中和,20/25 米高
硫酸雾、氯化氢 电镀 良好
排气筒排放
表面处理、
次氯酸钠及液碱喷淋破氰, 经检测排放
氰化氢 化学镍金/电 良好
镀镍金
光解及电解,25 米高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油墨印刷 良好
排放
③ 固体的处理设施及治理
华扬电子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废镍液、含铜污泥、废蚀刻液、废油墨、废
旧滤芯、废油墨渣、废板材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机构处
置;生活垃圾交由指定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上述固废处理均符合环保标准和相关
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固体废物 产生设施或工 设施运
类型 处理设施 处置去向
名称 序 行情况
一般固体
生活垃圾 办公、生活 垃圾桶 良好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物
化学镍金/电镀
废镍液
镍金
含铜污泥 污水处理
废蚀刻液 蚀刻
废油墨 印刷
危险废物 废旧滤芯 药水湿制程 仓库暂存 良好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油墨渣 线路去膜
废板材 冲压车间
显影液/定
工程菲林制作
影液
菲林胶片 工程菲林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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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噪声的处理设施及治理
华扬电子的主要噪声为空压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其通
过选用小功率低噪音设备、采取减震、隔音措施防止职业病产生及减少对周围环
境的影响,标的公司厂界噪音符合环保标准和相关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产生设施或工序 主要噪声源设备 降噪设施 设施运行情况
低功率低噪音设备(自
冲压车间 空压机 带消音器)、隔离、基 良好
础减震
低功率低噪音设备(自
外围设备区域 水泵、风机 良好
带消音器)、基础减震
(3)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是否符合环保相关规定的标准
华扬电子主要的污染物为废水、固体废弃物、废气和噪音,其中废气经处理
达到环保标准后通过排气筒向外排放,噪音经减震等措施后未超过国家标准,上
述两项不存在规定排放量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华扬电子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情况如下:
排放量(吨)
污染物名称 排放标准
每年不超过
废水 69,864.00 103,418.00 74,804.00
含铜蚀刻废液 166.02 201.70 240.22
含铜污泥 202.39 233.50 241.42
废油墨渣 24.20 14.70 18.23 均属于危险废物,
交由有危废处理
废油墨罐 25.55 15.29 17.29
资质的机构处置,
废滤芯 0.61 -- 1.47 无排放量限制
废线路板、边角料 24.50 3.10 4.40
钻孔粉尘 5.10 1.37 1.37
华扬电子针对生产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核
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07628396450D,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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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量均未超过环保相关规定的标准,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
(4)污染治理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污染治理投资和相关费用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环保投资 25.69 182.04 199.31
环保费用 240.15 354.63 281.62
合计 265.84 536.67 480.93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环保支出合计金额分别为 480.93 万元、536.67 万元和
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投入;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排污费、检测费等。报告期内,
华扬电子环保投入及成本费用与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匹配。
(5)华扬电子最近 36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
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的违法行为
华扬电子针对生产项目已完成环保验收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核
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507628396450D,有效期自 2019 年 1 月
华扬电子一直重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设立了环保安全部并制定了环保及
奖惩办法,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排放作出了有效的防范,并建立了应急
预案等措施。华扬电子遵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原则,从厂房布局、工艺流程、设备选择等方面综合规划,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
地方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最近 36 个月,标的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不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
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亦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众
利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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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分别通过了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 环境体系认证以及 ISO 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际 IEC、美国 IPC 标准、UL 标准以及
欧盟 RoHS 标准和无卤素(Halogen-Free)等规范。
标的公司专注于 FPC 行业,形成了一套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模式。标的
公司将管理指标数字化、生产过程控制精细化、品质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规范化
等多项措施贯穿到生产管理中,通过不断引进和总结生产经营中的先进经验,针
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工序和设备维护等制定了多项工艺控制文件,形成较为先进
的生产管理体系,作为公司层面质量控制的指导标准。标的公司已建立《质量成
本控制程序》《供方管理控制程序》《IQC 进料检验规范》《IPQC 制程检验规
范及标准》《OQC 作业规范》《抽样标准作业规范》《客户满意度评价程序》
等一系列质量控制制度,涵盖从前端的供应商管理到后端的客户服务整个经营流
程。
同时,标的公司配备了各类先进的检测设备,为产品可靠性提供有效的保障,
从而达到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的目标,为保持“高品质、快速交付”的核心
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和纠纷。
根据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市场主体守
法经营状况意见书》,华扬电子自设立以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
信用数据库中没有其他违法、违规及不良行为投诉举报记录。
(十一)核心技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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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行业多年经验积累的技术团队,持续
专注于柔性印刷电路及相关方向的技术研发和设计,主要在产品技术研发和工艺
研发两个层面形成了自身的技术优势:
(1)产品技术研发主要针对行业共性技术开展研发活动,从而实现工艺制
程能力、产品性能保持在行业较高水平
产品技术研发是主要围绕 FPC 产品共性技术指标要求开展的研发活动,是
基础技术、产品设计、设备能力、生产管理、品质控制等多方面的综合体现,
属于行业共性技术。标的公司掌握了 FPCA 线宽/间距、FPCA 电镀纵横比机械孔
径大小、FPCA 压板层数层间对准度、FPCA 辅料贴合精度等四方面关键技术,
具体如下:
关键技术 描述 来源
线路宽度/间距大小决定线路板密度的大小,关键取决于设备
FPCA 线宽/间距 自主研发
的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生产管理、品质控制的能力。
钻孔、孔金属化的综合能力,包括设备、技术、工程部门之
FPCA 电镀纵横
间的相互协调、合作以及生产管理,能充分体现工厂 FPC 自主研发
比机械孔径大小
生产的技术水平。
取决于底片控制、洁净房环境、对板材层压收缩研究,综合
FPCA 压板层数
对位能力、薄板制作能力的提高,生产管理、品质控制的能 自主研发
层间对准度
力的提升有助于与国际先进技术接轨,提升综合技术水平。
取决自动化设备精度控制、对位识别、对板材层压收缩研究,
FPCA 辅料贴合
关键取决于设备的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生产管理、品质控制 自主研发
精度
的能力。
基于上述关键技术,标的公司的工艺制程能力、产品性能均达到所在应用
领域的较高水平。在工艺制程能力方面,标的公司所在的笔记本电脑键盘、手
机天线等应用领域的 FPC 在微小孔孔径、精细线路线宽、迭层数量等要求处于
行业内中等水平,微小孔孔径一般为 100μm-150μm,精细线路线宽一般为
在 70μm-80μm,精细线路线宽在 40μm-50μm,迭层数量可达到 6-8 层,可完
全满足标的公司背光 FPC、天线 FPC 所需的工艺制程要求。标的公司上述工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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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能力与行业内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技术指标 说明 微小孔孔径 精细线路线宽 迭层数量
国际领先企 国际领先企业可大规模量
业 产的能力
内资 FPC 领 内资 FPC 领先企业目前可
先企业 大规模量产的能力
标的公司目前可大规模量
华扬电子 70μm-80μm 40μm-50μm 6-8 层
产的能力
在产品性能方面,标的公司量产产品的电性能能力、机械能力、抗化能力
等指标均可达到或超过行业量产水平,具体如下:
指标项目 行业量产水平 标的公司可量产水平
差分阻抗 100±10 Ω 100±8 Ω
电性能能力
绝缘耐压 1000V 30sec 1000V 30sec
机械能力 抗疲劳性 R=150 10 万次 R=150 15 万次
可焊性
浸润比例:85% 浸润比例:95%
抗化能力 260±5℃ 5 秒浸润 260±5℃ 8 秒浸润
耐焊性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盐雾测试 24 小时 48 小时
(2)工艺研发主要针对企业特有的工艺应用开展研发活动,从而实现生产
效率提升、产品品质稳定和生产成本降低的多重目标,保证了“高品质、快速
交付”的竞争优势
FPC 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生产工序较长,涉及的生产设备数量众多。标的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机械、电子、电气、自动化等方面具有良好经
验并不断创新发展的技术团队,具备了企业特有的工艺应用研发能力,可根据
客户制作产品的需要,对标准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并自主研发与其相配
套的工装治具、模具和测试治具等,从而适应不同产品生产工艺需要。标的公
司围绕背光 FPC 和天线 FPC 等主要产品的相关生产工艺开展研发,并形成了 32
项专利。上述专利均是针对标的公司生产工艺具体问题所形成的研发成果,属
于标的公司特有的技术,其独特性、创新性、突破点主要体现在标的公司针对
FPC 生产工艺所涉及的个性问题形成了具体的工艺创新解决方案,进而实现生产
效率提升、产品品质稳定和生产成本降低的多重目标。经过上述工艺研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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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持续应用,标的公司 FPC 产品的生产良率已达到 95%以上,部分产品良率可达
到 98%,位于行业内较高水平。标的公司各项专利研究内容及形成的独特技术应
用成果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研发主要内容 技术应用成果
号 类型
通过调整模具设
计,结合线路图 可应用在所有产
一种快速生产合格 发明
柔性电路板的方法 专利
切是否符合客户 和品质。
要求。
通过优化产品设 可用于所有指纹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 发明
制作方法 专利
翘、卷边等问题。 设计,提升良率。
通过优化打靶孔 可用于所有产品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 发明 环,降低打靶偏 定位孔靶标设
打靶孔孔环 专利 移,从而降低冲 计,提升产品品
切偏移。 质。
通过增加内层开
窗孔的方式,降 可用于所有多层
一种分层板的制作 发明
方法 专利
而使用快压取代 率。
传压。
可用于所有产品
通过此治具,可
一种 FPC 弯折评估治 发明 弯折测试,缩短
具 专利 产品开发周期,
折性能。
降低制造成本。
通过优化电镀金
可用于所有电镀
一种电镀金用的挂 发明 用的挂具,避免
具 专利 挂具引起的品质
质。
问题。
通过优化背胶废
料清除的方法, 可应用在所有背
一种清除背胶废料 发明
的方法 专利
料时引起的褶皱 改善品质。
等品质问题。
通过使用热固胶
可应用在所有有
笔记本电脑键盘面 实用 强化 IC 焊接区
板 新型 域,取代加强板
叠构,降低成本。
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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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研发主要内容 技术应用成果
号 类型
通过使用热固油 可应用在所有白
一种电路板白油成 实用
型装置 新型
墨,简化流程。 上,降低成本。
通过调整产品使
可应用在所有反
实用 用的材料,满足
新型 功能的前提下,
提升效率。
减少流程。
通过在 IC 引脚区
域增加文字框, 可应用在所有有
实用
新型
提升 IC 芯片的贴 升良率。
装良率。
通过调整包装膜
可应用在所有包
一种刀模冲切的电 实用 的加工方式,可
路板产品包装膜 新型 用便宜的刀模替
上,降低成本。
换昂贵的钢模。
通过优化加强板 可应用在所有需
一种柔性线路板加 实用 冲压模具,提升 要贴合加强板的
强膜冲压头 新型 加强板的冲压效 产品上,提升效
率。 率。
通过优化污水排
降低环保相关费
实用 放控制系统,减
新型 少人员操作,提
理成本。
升可靠性。
通过光敏电阻判
可应用在所有
实用 断产品是否能正
新型 常工作,减少 LED
提升效率。
对人眼伤害。
通过电流,判断
可应用在所有
一种带 LED 灯的电路 实用 产品是否能正常
板的检测装置 新型 工作,减少 LED
提升效率。
对人眼伤害。
通过调整模具设
计,结合电测原
可应用在所有存
理,检测“手指”
一种接插手指用成 实用 在接插“手指”
型模具 新型 的产品上,提升
足客户要求,取
效率和品质。
代传统的目视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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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研发主要内容 技术应用成果
号 类型
一种用于柔性电路 通过此设备,可 可应用于所有产
实用
新型
折弯机 折测试。 试标准。
通过在曝光台面
可应用于所有产
一种柔性电路板曝 实用 上设置定位 PIN
光定位装置 新型 的方式,提升精
升效率和品质。
度和效率。
通过优化点灯测
试时产品接触方
可用于所有产品
实用 式,取代传统的
新型 扎针接触,减少
和品质。
接触引起的品质
问题。
通过优化模具设
计,刀锋内侧直 可用于所有产品
实用
新型
具对产品的伤 品质。
害。
通过优化焊盘设 可用于所有单色
实用
新型
靠性。 品质。
通过印刷油墨的
方式,降低产品 可用于所有线路
实用
新型
刻造成的线路断 品,提升良率。
线。
通过补强板的方 可用于所有需要
一种柔性电路板的 实用
补强板 新型
及硬度。 品,提升可靠性。
通过增加内层开
窗孔的方式,降 可用于所有多层
实用
新型
而使用快压取代 率。
传压。
通过优化电镀线
一种垂直连续电镀
实用 衔接处的喷淋装 可用于所有电镀
新型 置,改善铜面氧 产品,提升品质。
置
化问提。
一种点灯及线路阻 实用 通过优化点灯治 可用于所有产品
值测试治具 新型 具,提升测试效 测试,提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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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研发主要内容 技术应用成果
号 类型
率。
通过优化湿制程
一种 FPC 湿流程转板 实用 转载工具,降低 可用于所有产
专用车 新型 搬运对产品的伤 品,提升品质。
害。
通过优化湿制程
一种用于导框柔性
实用 转载工具,降低 可用于所有产
新型 搬运产生的品质 品,提升品质。
小车
问题。
通过优化电镀金
可用于所有电镀
一种电镀金用的挂 实用 用的挂具,避免
具 新型 挂具引起的品质
质。
问题。
通过此治具,提
升软板与边框的
一种用于软板边框 实用 可用于所有电镀
制做的治具 新型 产品,提升品质。
产品褶皱等品质
问题。
通过此治具,避 可用于所有产品
一种用于软板制做 实用
的治具 新型
孔印”问题。 良率。
基于上述核心技术的应用,以及标的公司较强的生产管理、品质控制能力,
标的公司向客户实现了“高品质、快速交付”的要求,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
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包括董事兼总经理巫少峰、董事颜永洪及生产兼研发
负责人黄永富。相关核心技术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巫少峰,简历情况,请参见本节之“三、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颜永洪,男,197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汕头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市场部国际营销上海办事处经理、中国印制电路行
业协会国际交流部主任及信息部主任、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副秘书长及秘书长。
现任华扬电子董事、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弘芯企业管理咨询(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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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黄永富,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惠阳科汇电路板有限公司技术员、顺盈电子工程师、信利国际 PCB 事业部工
程师兼经理、惠州金元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森宇通电子有限公司厂长、深
圳市金源畅通电子有限公司厂长、苏州市华扬电子有限公司制造总监,现任苏州
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兼研发负责人。
标的公司经过在 FPC 行业多年的经验积累,培养并建立了一支对 FPC 行业
技术、工艺、产品具有深入理解的技术团队,由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电路
布线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技术团
队人员分别为 40 人、40 人和 52 人。具体构成如下:
(1)按学历构成
标的公司技术团队人员按学历构成如下:
单位:人
学历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本科 9 5 4
大专 20 19 18
大专以下 23 16 18
合计 52 40 40
注:标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还包括董事长巫少峰、董事颜永洪,上述两人列入管理人
员,未列入技术与研发人员,下同。
(2)按年龄构成
标的公司技术团队人员按年龄构成如下:
单位:人
年龄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52 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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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从业年限构成
标的公司技术团队人员按从业年限构成如下:
单位:人
从业年限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52 40 40
(4)人均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按标的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人数计算的技术团队人均薪酬分别为
(5)人员流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当年离职的技术人员分别为 1 人、6 人、4 人,人员流
失率较低,离职人员主要为在标的公司工作 5 年以下的员工,总体而言,标的公
司技术人员较为稳定。
(6)研究成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围绕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 FPC 等主要产品及相关工艺
技术开展研发,自主研发与其相配套的工装治具、模具和测试治具等,实现高品
质、快速交付客户所需的产品,实现了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稳定和生产成本
降低的多重目标,并形成了一系列专利。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已取得 32 项
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 项。
(十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人数(人) 占总人数的比例
生产人员 553 83.71%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营销人员 11 1.67%
行政管理人员 41 6.24%
技术及研发人员 52 8.37%
合计 657 100.00%
注:上述人员构成包含劳务派遣用工、劳务外包用工。
(1)标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当地用工紧张且员工流动性较大,标的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
的情况,具体如下:
截至时点 总用工人数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劳务派遣用工占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劳务派遣人数占比超过 10%的情形。标的公司通过
将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等多种方式不断规范用工情况,降低劳务派遣员工
人数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占比
下降至 9.05%,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规定。
(2)标的公司降低劳务派遣用工占比的具体措施及其合法合规性
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将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将辅助性工序进行劳务外
包等方式不断规范用工情况,降低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具体
情况如下:
①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
为保证公司用工稳定,同时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情况,标的公司与劳务派遣公
司及劳务派遣员工协商一致,与部分劳务派遣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将其纳入
公司正式员工管理,并为其缴纳社保,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人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人数 占比
正式员工 204 30.68% 391 90.30% 432 90.95% 426 90.06%
劳务派遣用工 461 69.32% 42 9.70% 43 9.05% 47 9.94%
总用工数 665 100.00% 433 100.00% 475 100.00% 473 100.00%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占比下降至 9.70%,劳务派
遣用工人数较 5 月底减少 419 人,其中部分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正式员
工增加 187 人。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的劳务派遣用工占比符合《劳
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标的公司将劳务派遣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并与该部分正式员工签订了《劳动
合同》,为其缴纳社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将辅助性工序进行劳务外包
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地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桥镇木巷村,当地用工紧张,为规
范劳务派遣用工情况且避免无法向客户及时交付产品的风险,标的公司根据生产
经营的实际需要,将包装、扫码等辅助性工序及保洁、保安等行政后勤工作通过
劳务外包的形式予以调节,不涉及关键工序或关键技术。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标的公司劳务外包用工人数为 182 人。
根据《劳务外包合同》,劳务外包公司根据标的公司的要求配备外包人员,
对外包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外包服务费用以工作成果、工作量以及工作内容为基
础,将工作量折算为项目所需的人员数量及天数,在考虑人员成本(含工资、保
险费)及相关税金后,加上劳务外包公司的合理收益进行结算。
劳务外包公司负责为外包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法律义务,负责
其外包人员的薪资发放、社保缴纳等事宜,产生的法律责任亦由劳务外包公司承
担。标的公司劳务外包用工依据市场原则确定采购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标的公司将辅助性工序及行政后勤工作进行劳务外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十三、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一)主要固定资产
华扬电子主要固定资产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
对外担保情况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
华扬电子主要无形资产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四、标的公司主要资产权属、
对外担保情况以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十四、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或潜在纠纷、行政处罚情况
(一)重大诉讼、仲裁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扬电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仲裁及潜在纠
纷。
(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五、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标的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
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
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
经济利益。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
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标的
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
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
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标的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
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
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
的,标的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
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
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标的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
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
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
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
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标的公司会考虑下列迹
象: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①标的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
款义务;
②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
③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标的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
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标的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
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
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
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标的公司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如保税区、物流园等)销售的具体收入确
认政策为:标的公司将产品在保税物流园履行出口报关手续,销售给境外子公
司香港华扬,再由香港华扬履行进口报关手续后将产品销售给境内客户。标的
公司按客户指定的地方将货物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确认时确认收入。标
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
全部的经济利益。该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销售商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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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标的公司既没
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
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
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标的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
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
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
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
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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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拟购买资
产利润的影响
华扬电子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
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标的资产利润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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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交易对方
巫少峰、朱小燕、华扬同创及颜永洪。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
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16.13 12.90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16.63 13.31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16.66 13.32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初始发行价格为 14.52 元/股,不低于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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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80%。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7 元/股。
自购买资产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配股、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四)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上
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 24,792,872 股,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标的公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巫少峰 35.00% 13,650.00 - 13,650.00 11,309,030
朱小燕 30.00% 11,700.00 - 11,700.00 9,693,454
华扬同创 20.00% 7,800.00 6,000.00 1,800.00 1,491,300
颜永洪 15.00% 5,850.00 3,075.00 2,775.00 2,299,088
合计 100.00% 39,000.00 9,075.00 29,925.00 24,792,872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补偿义
务履行完毕之日(若交易对方无需补偿,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
之日)前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六)上市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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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一)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
为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现,增强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及可持续
发展能力,在本次资产重组的同时,上市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8,1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46.41%,占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的 60.48%,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信托投资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份。
根据《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独立财务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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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
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
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
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向其他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占配套融资总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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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占配套融资总额的比例
合计 18,100.00 100.00%
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
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上市公
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
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四)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华扬电子 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费用。若以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或债务方式全额支付,将对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
利息支出增加,偿债风险上升。因此,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
能力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4.77%,流动负债占负债
总额的比例为 79.28%。总体来看,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负债占比较
大。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有效降低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优化
债务结构,从而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和财务安全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发展。
配
弘信电子自 2017 年在深圳创业板上市以来,主营业务保持快速发展,销售
规模、总资产规模持续扩大。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弘信电子合并报表口径的
资产总额为 481,092.83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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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2020 年可转债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 FPC、软硬结合板扩产项目等,已
有明确的资金使用用途,并将结合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投入使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市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6,541.59 万元。扣除具有明
确用途的前募资金后,上市公司可用资金较少。而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需向交
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9,075.00 万元,并需向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上述金
额较大,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全额支付压力较大。基于本次交易方案和财务状
况的综合考虑,公司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解决。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上市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有利于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推动公司的整体发展。
(五)其他信息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弘信电子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募集资
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
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
为的实施。若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等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需求。
投入带来的收益
由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用于标的公司,预测现金流中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投入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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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
力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481,092.83 537,553.26 11.74% 477,514.34 532,405.77 11.50%
净资产 169,501.90 203,385.76 19.99% 159,093.86 198,778.82 24.94%
营业收入 230,967.60 256,840.49 11.20% 263,878.97 293,647.21 11.28%
净利润 -19,808.71 -16,164.87 18.40% 8,998.66 12,866.68 42.98%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 -17,626.01 -13,982.16 20.67% 8,944.94 12,812.96 43.24%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48 -0.38 20.83% 0.26 0.35 34.62%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
利润水平将明显增加,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以进一步增强。
四、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配套融资前) (配套融资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例
弘信创业 113,489,914 25.84% 113,489,914 24.45% 113,489,914 23.69%
李强 353,430 0.08% 353,430 0.08% 353,430 0.07%
巫少峰 - - 11,309,030 2.44% 11,309,030 2.36%
朱小燕 - - 9,693,454 2.09% 9,693,454 2.02%
华扬同创 - - 1,491,300 0.32% 1,491,300 0.31%
颜永洪 - - 2,299,088 0.50% 2,299,088 0.48%
配募投资者 - - - - 14,995,857 3.13%
其他投资者 325,442,030 74.08% 325,442,030 70.13% 325,442,030 67.93%
合计 439,285,374 100.00% 464,078,246 100.00% 479,074,103 100.00%
注:①上表以上市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股本结构为基础进行测算;②假设募集配套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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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发行价格为 12.07 元/股;最终情况可能与上表有差异。
本次交易完成后,从股权结构角度来看,弘信创业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远
高于第二大股东及其他单一股东,可以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
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弘信创业仍为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李强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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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本次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对象是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华扬电子评估基准日申
报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
依据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1]第 3088 号《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进行评估。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间接地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是
企业价值评估的一种基本评估方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投入的角度
出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重置价值替代其历史成本,然后对各单项资产的评
估结果进行加和,是一种静态的评估方法,受主观判断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小。收
益法则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
度评价资产,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值观念,企业未来期间经营收益的实现一
般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属于柔性印制电路板行业,历年收入增长及经营
状况稳定,未来年度将维持稳定的增长。相对而言,收益法更能反映企业股东全
部权益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二)本次评估的主要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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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
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
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
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并继续保持基准日现有的经
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
(4)评估对象生产、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
不发生变化。
(5)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经营策
略等仍保持其近期的状态持续,并且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
层、经营策略以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导致的主营业务状况的变化所带来的损益。
(6)在未来的经营期内,评估对象的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有基础上发生
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同步
变动。
(7)本次收益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被评估单位基准日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8)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
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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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
(10)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
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
(11)截至评估基准日,华扬电子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 年至 2021 年度企
业所得税减按 15%计缴。在充分考虑华扬电子的产品、业务模式的基础上,结合
该公司当前的研发创新能力,预计华扬电子在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继续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无重大障碍,因此假设华扬电子未来年度的所得税政策不变,
即华扬电子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满后仍可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继续享有
(12)全球柔性电路板产业链向国内转移的趋势保持不变。
(13)华扬电子根据既定的规划完成新客户的开发,不断降低客户依赖,保
持业务稳定性。
(14)华扬电子可以通过保证产品质量、合理优化价格、实现快速交付、提
供优质服务的措施,不断为客户提供具备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保持其现有的市
场份额。
(15)国家近期出台的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时长的政策,不会对游戏笔记
本电脑的市场需求产生重大影响。
(16)华扬电子所在的细分市场现有的市场格局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华扬电
子错位竞争模式具备可持续性。
(17)华扬电子可以通过新客户的拓展和新产品的开发、保持业内技术领先、
提升管理能力的措施,维持其目前的市场地位。
(三)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情况
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华扬电子母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23,265.43
万元,评估值 25,037.96 万元,评估增值 1,772.53 万元,增值率 7.62%;负债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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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值 14,418.17 万元,评估值 14,418.17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 8,847.26
万元,评估值 10,619.79 万元,评估增值 1,772.53 万元,增值率 20.0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8,931.31 19,164.21 232.90 1.23
二、非流动资产 4,334.12 5,873.75 1,539.63 35.5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0.00 -41.46 -41.46 0.00
固定资产 3,655.41 4,721.86 1,066.45 29.17
在建工程 29.17 29.17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151.99 151.99 0.00 0.00
无形资产 38.87 847.15 808.28 2,079.44
长期待摊费用 293.63 0.00 -293.63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66 30.66 0.00 0.00
资产总计 23,265.43 25,037.96 1,772.53 7.62
三、流动负债 14,198.59 14,198.59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219.58 219.58 0.00 0.00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14,418.17 14,418.17 0.00 0.00
股东权益 8,847.26 10,619.79 1,772.53 20.03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增值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致。
华扬电子主要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房屋建(构)筑物评估分析
经评估,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账面原值为 1,349.64 万元,评估原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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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汇总表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构)筑物 1,349.64 717.77 1,988.82 1,478.91 47.36 106.04
合计 1,349.64 717.77 1,988.82 1,478.91 47.36 106.04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增值主要原因是:①被评估建筑物主要为工业用房、
办公楼等,主要建成于 2009 年,主要结构为钢混结构,随着钢筋等主要建筑材
料价格较以前年度有一定增幅,且人工亦有所增长,造成评估原值增值。②账面
净值是标的公司按照会计政策,根据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后所形成,而评估
中所采用的成新率是根据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得出的,由于建筑物的评估成新
率小于会计上的折旧率,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2)固定资产——设备评估分析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账面原值为 5,541.55 万元,评估原值为 4,950.09
万元,评估原值增值率-10.67%;设备类资产评估账面净值为 2,937.63 万元,评
估净值为 3,242.95 万元,评估净值增值率 10.39%。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4,982.50 2,819.64 4,461.26 2,946.60 -10.46 4.50
车辆 272.81 52.71 242.97 159.05 -10.94 201.76
电子设备 286.23 65.29 245.87 137.30 -14.10 110.29
合计 5,541.55 2,937.63 4,950.09 3,242.95 -10.67 10.39
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委估资产购置较早,随着市场竞争
及更新换代,设备的重新取得成本降低,故导致评估原值减值。设备类资产评估
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标的公司计提折旧年限比评估计算的设备经济使用年限
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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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包括 32 项专利所有权、2 项注册商标、
(1)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评估测算过程
对于专利所有权,将其作为一项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进行评估。本次对使用
状态中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采用收入分成法测算其价值。
①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预测年限取决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年限,即能为投资者带来超
额收益的时间。
由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相关的技术先进性受技术持续升级及替代技术研发等
因素影响,故技术类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年限一般低于其法定保护年限。纳入本
次评估范围的各项技术类无形资产陆续于 2014 年至 2020 年间形成,应用于公司
产品生产和开发的各个阶段。本次评估综合考虑该等技术类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
日对应的技术先进性等指标及其未来变化情况,预计该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的整体
经济收益年限持续到 2025 年底。
②与技术类无形资产相关的收入预测
华扬电子业务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5 月分别实
现营业收入 22,759.38 万元、29,768.24 万元和 14,623.20 万元。预计标的公司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12 月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18,452.44 34,965.39 36,950.35 38,750.92 40,331.59
③专利技术分成率
A、分成率 K 的评定方法
国内外对技术分成率的研究有很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对各国技术合同
的提成率作了大量的调查统计工作,调查结果显示,技术提成率一般为产品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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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 0.5%-10%,并且行业特征十分明显。国内有研究表明,我国对技术的统计
和调查中,如以净售价为分成基础,提成率一般不超过 5%。华扬电子属于电子
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按行业统计数据技术提成率在 0.53%-1.59%。
B、收入分成率的调整系数
影响技术产品收入分成率的因素有法律、技术及经济因素。评估人员参考了
行业内专业人士对于影响专利技术分成率因素进行了调查打分,打分结果为:
序号 权重 考虑因素 打分说明 权重 分值 合计
主要为专利所有权,并以实
用新型为主
法律
因素
密较为措施完善
委估技术在某些方面显著超
过现有技术
技术
因素
专利技术的应用具有某些限
定条件
经济
因素
合计 46.00
C、收入分成率的确定
收入分成率=提成率区间下限+(提成率区间上限-提成率区间下限)×调整系
数=0.53%+(1.59%-0.53%)×46.00%=1.0176%
根据对专利收益期及保护期的分析,预计以后年度专利对收益的贡献将趋向
减弱,故分成率将会有一定的下降。专利剩余的收益年限(55 个月)按直线法
递减考虑。计算如下:
第一年的收入分成率=收入分成率×(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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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6%×(55÷55)
=1.0176%
第二年的收入分成率=收入分成率×(48÷55)=0.8881%,第三年至第五年
的收入分成率分别为 0.6661%、0.4440%、0.2220%。
④折现率
本次评估在计算专利资产折现率时采用风险累加法,采用社会平均收益率模
型来估测评估中适用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A、无风险收益率
本次评估采用 5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2.92%。
B、风险报酬率
对于专利技术投资而言,风险系数由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资金风
险系数及管理风险系数之和确定。根据专利资产的特点及目前评估惯例,各个风
险系数的取值范围在 0%-8%之间。各风险系数计算公式为:
r=a +(b-a)×s
式中:r――折现率;
a――折现率取值的下限;
b――折现率取值的上限;
s――折现率的调整系数。
根据各个风险系数取值表,相关风险系数的计算过程如下:
技术风险系数=0%+(8%-0%)×42.00%=3.36%
市场风险系数=0%+(8%-0%)×49.9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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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风险系数=0%+(8%-0%)×45.00%=3.60%
管理风险系数=0%+(8%-0%)×51.00%=4.08%
C、折现率
资产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技术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资金风险系
数+管理风险系数=2.92%+3.36%+3.99%+3.60%+4.08%=17.95%
⑤评估值的计算
单位:万元
序 2021 年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号 6-12 月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技术类无形资产组合评估价值共计
(2)注册商标评估过程
①设计成本
经综合评价,设计、取名成本按 800.00 元取定。
②注册成本
根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 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
改价格[2015]2136 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 号文件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 号文件,受理商标注册费为 270.00
元/个。据了解,华扬电子注册商标时全部委托代理公司进行,代理费 5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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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③维护使用成本
华扬电子历史年度未对相关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等工作,本次评估预测维护使
用成本为零。
④注册商标评估结论
通过评估计算,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注册商标的评估值为 3,200 元。
(3)域名评估过程
对于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域名,申请注册相对简单,对企业收入贡
献不大,不直接产生收益,故采用成本法评估。依据域名形成过程中所需投入的
各项成本费用的重置全价确认域名价值。评估值=网站设计费+域名申请费+域名
续费。以 smartflex.cn 为例,其计算过程如下:
①网站设计费
根据评估人员的网上询价,网站设计费用确定为 5,000.00 元每个。
②域名申请费
根据评估人员的网上询价,.cn 英文域名使用权 3 年的申请价格为 107 元。
③域名续费
根据评估人员的网上询价,.cn 英文域名的续费价格为 39 元每年,该域名共
续费 3 年。评估值=5,000.00+107.00+39.00*3=5,224.00 元
通过评估计算,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域名的评估值为 7.39 万元。
(4)软件使用权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对于外购软件使用权,以同种或相近软件的基准日市场价作为评估
值。明细详见下表:
单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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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取得日期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通过评估计算,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软件使用权的评估值为 77.27 万元。
(5)评估结果
经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847.15 万元,评估增值 808.28 万元,增值率为
(四)收益法的评估情况
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华扬电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公司会计报表
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即首先按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
方法(DCF),估算企业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再加上企业基准日的其他非经营
性、溢余资产的价值,得到企业的企业价值,并由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
后,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本次收益法评估的现金流量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并使用与之匹配的加权平
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折现率。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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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估对象的净资产价值
: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2)
: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
: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
:折现率
: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4)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现金类资产(负债)价值
:评估对象基准日存在的其他溢余性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评估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
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本增加额+新增长期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
产或其他长期资产) (6)
(2)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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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目标公司的债务比率
(8)
:目标公司的权益比率
(9)
: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10)
式中:
:无风险报酬率
:市场预期报酬率
: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11)
: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12)
式中:
: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
: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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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 :分别为企业自身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1)未来年度营业收入预测
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背光 FPC、天线 FPC 和其他产品。
针对背光 FPC,其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领域。根据 TrendForce 和 IDC 数
据显示,2012-2019 年期间出货量一直保持在 1.6-1.9 亿台之间波动。2020 年受
新冠疫情影响下的居家学习、远程办公等需求刺激,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快
速增长趋势,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 Canalys 数据,2020 年全球笔记本出货量达
到 2.35 亿部,同比增长 25%;预计 2021 年全球笔记本出货量将保持增长,达到
电脑键盘和屏幕背光产品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此外,因笔记本电脑发光键盘生
产成本相对较高,主要应用于中高端产品。但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人们对笔
记本电脑的使用需求,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感受越发成为消费者关注的指标,键盘
作为笔记本电脑的主要输入设备,正成为终端品牌厂商塑造差异化、打造科技感、
提升用户体验的重要着力点,未来笔记本电脑发光键盘的市场渗透率将逐渐提高,
逐步成为笔记本电脑键盘的标配。主要原因是:从使用场景和用户体验方面而言,
现代人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场景已从传统的白天在办公室延伸至包括出差途中交
通工具上、夜晚家中台灯光线下及其他照明条件远不如办公室的场景,笔记本电
脑键盘的亮度情况对于保证使用者的输入效率和提升消费者的用户体验变得越
发重要。因此,笔记本电脑发光键盘渗透率的提升,将有利于华扬电子背光 FPC
产品销售规模的增长。
针对天线 FPC,其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根据 IDC 数据,受新冠疫情等因
素影响,2020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 12.92 亿部,同比下降 5.9%。从分季
度看,2020 年四季度全球手机出货量增速从一季度至三季度的“三连跌”中扭
转,实现了 4.3%的正增长,2021 年一季度、二季度出货量分别为 3.46 亿部、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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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部,呈现复苏趋势,外部环境的逐步改善将更有利于华扬电子天线 FPC 产品
销售规模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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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年度营业收入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 预测
产品类型 项目 2021 年 1-5 2021 年 6-12 2026 年及
月 月 永续期
面积合计(万㎡) 9.99 11.67 5.69 7.53 13.54 14.44 15.39 15.97 15.97
背光 FPC 单价(元/㎡) 1,549.45 1,625.18 1,669.99 1,863.58 1,837.89 1,841.22 1,839.95 1,869.52 1,869.52
收入小计 15,476.87 18,962.47 9,505.62 14,030.40 24,893.24 26,581.77 28,321.45 29,848.67 29,848.67
面积合计(万㎡) 13.98 16.95 6.79 7.62 15.79 16.23 16.23 16.23 16.23
天线 FPC 单价(元/㎡) 498.08 567.32 624.00 549.48 563.08 561.76 561.76 561.76 561.76
收入小计 6,964.65 9,617.19 4,236.01 4,184.42 8,889.75 9,119.05 9,119.05 9,119.05 9,119.05
其他产品 收入小计 297.93 1,163.83 880.86 237.62 1,182.40 1,249.53 1,310.42 1,363.87 1,363.87
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22,739.45 29,743.49 14,622.49 18,452.44 34,965.39 36,950.35 38,750.92 40,331.59 40,331.59
对于背光 FPC、天线 FPC 销售量的预测,根据市场容量及市场占有率推算,并结合市场情况、季节性因素、企业自身产能等分析
判断确定未来销售量;对于销售单价的预测,其历史年度单价的波动主要受产品结构的影响,但总体处于稳定态势,故根据报告期内
平均单价确定未来销售单价;对于其他产品按其占主营业务报告期内平均比例予以预测。其他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的收入相关联,但
历史年度发生额极小,故未来年度预测不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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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测期内销售单价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① 历史期和预测期 FPC 产品单价情况
根据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审定数据,以及 2021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各
类 FPC 产品历史单价水平以及未来预测取值如下表: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类别 2019 年 2020 年 预测取值
键盘背光-单面 1,651.44 1,702.76 1,675.97 1,716.10 1,677.00
背光 FPC 键盘背光-双面 3,425.68 3,126.88 2,505.07 2,442.24 3,019.00
屏幕背光 735.33 725.22 744.81 764.38 735.00
天线-单面 458.67 512.95 574.24 567.62 515.00
天线 FPC
天线-双面 748.33 788.29 800.02 761.96 779.00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键盘背光-双面产品外,其他产品 2021 年 6-12 月已实
现的销售单价基本高于预测取值。2021 年键盘背光-双面产品单价下降,主要系
标的公司 2021 年新增某一型号的产品元器件为客供料,单价不包含元器件价格
从而销售价格较低,而该型号产品销售收入出货量较大,占键盘背光-双面的销
售收入比例达到 15%,从而拉低了平均单价。总体来看,标的公司各类产品单价
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② 预测期销售单价保持稳定的合理性
从影响产品定价的因素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因素:①贴装元器件的
影响,键盘背光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经过 SMT 工序贴装不同数量的 LED 灯、
电容、电阻等元器件,因此标的公司销售的 FPC 的价格不仅包含空板价格,还
包含元器件金额及 SMT 加工费,通常销售单价也更高。②辅材的影响,根据不
同行业应用的需求,部分 FPC 产品还需要贴装钢片补强、泡棉、胶纸、PI 补强
等各类辅材,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需要贴装的辅材越多,通常 FPC 的销
售单价也越高。③FPC 层数的影响,对于相同面积的 FPC,层数越多,所需使用
的覆铜板等原材料也增加,从而销售单价更高。④工艺难度及良率的影响,一
方面,工艺难度高的 FPC 生产竞争者较少,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溢价;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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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工艺难度高通常良率会降低,在报价时会综合考虑良率的影响;再一方面,
工艺难度高需要更多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投入,因而工艺难度越高,相应销
售单价也越高。
对于标的公司背光 FPC 而言,即便需要 SMT 的产品占比提升,但由于贴装
元器件的类别、价格不同,导致报告期内键盘背光 FPC 产品单价存在波动,但
总体保持稳中有升。对于天线 FPC 而言,报告期内需要贴 3 次或以上背胶、贴 2
次或以上补强的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复杂程度逐年增加,平均价格总体呈
小幅上升趋势。同行业上市公司可通过公开数据获取的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上市公司名
证券代码 产品类别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单价变动
称
注: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或招股说明书;部分上市公司未单独披露 FPC 产品相关数
据,选取大类产品作为参考。
由上表可见,由于 FPC 定制化特点,不同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产品结构等
不尽相同,同行业上市公司产品单价存在差异,但 2020 年度相比 2019 年度,
产品单价总体保持稳定。
对于预测期的产品单价,由于 FPC 产品更新周期较快且均为定制化产品,
无法准确预判未来销售型号的价格。考虑到标的公司近年来在细分市场一直保
持前列,而且标的公司在研发、工艺制程、产品性能及设备技术改造能力方面
形成了较大的竞争优势,能够不断通过优化工艺路线、调整工艺参数及提升良
率水平等持续获得优质订单。此外,虽然与其他电子产品类似,产品进入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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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后将可能面临客户降价压力,但是标的公司可以依托新产品的更新平滑价格
下滑的压力。因此,从谨慎性角度,以历史年度的平均价格作为预测单价。
综上所述,历史年度背光 FPC 和天线 FPC 销售单价整体处于稳中有升的态
势,且随着贴装比例的上升和复杂程度的提升,未来降价空间不大,同时标的
公司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细分市场处于龙头地位,故以历史年度的平均价
格作为预测单价,并在预测期内保持稳定,具备合理性。
(3)预测期内销售数量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① 2021 年 6-12 月的实际销售数量和预测数量比对
根据标的公司管理层提供的 2021 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21 年 6-12 月
的实际销售数量与预测数量具体比对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类别 2021 年 6-12 月(实际) 2021 年 6-12 月(预测)
键盘背光-单面 5.18 5.02
背光 FPC 键盘背光-双面 1.71 1.65
屏幕背光 0.69 0.86
天线-单面 6.62 6.62
天线 FPC
天线-双面 1.52 0.99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1 年 6-12 月除体量较小的屏幕背光产品外,其他各类
产品实际销售数量均已达到或超过预测数据,从期后实现来看,情况良好。
② 现有产能及 SMT 贴装扩产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主要的工序和产能情况如下:
主要工序 每日产能(㎡) 备注
黑孔 800 双面及多层板需要该工序
线路制作 1,300 -
化学镍金 - 委外工序
文字印刷 1,500 -
补强贴合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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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可以看出,标的公司目前产能的瓶颈工艺为补强贴合,即日产能为
据上述产能和详细预测期的产销量,计算得出未来年度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2021 年 6-12 月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总产能 21.00 36.00 36.00 36.00 36.00
产销量 15.29 30.06 31.43 32.43 33.03
产能利用率 72.81% 83.50% 87.31% 90.08% 91.75%
上述计算可以看出,标的公司管理层预测的销售量未超过产能上限,具备
合理性。
SMT 主要用于背光 FPC 的元器件贴片工序,2021 年以前,标的公司的 SMT
工序采取外协加工方式完成。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已购置 SMT 生
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可实现每天约 300 平方米的 FPC 空板贴片,上述产能可满
足大部分需 SMT 的背光 FPC 的生产需求,对于生产高峰期超出产能部分的 SMT
仍然通过外协加工方式完成。SMT 工艺成熟度较高,标的公司周边配套完整,SMT
不是制约产能的因素。由于当前生产场地限制,标的公司未来年度在现有生产
场所无 SMT 扩产计划。
③ 市场容量
FPC 电路板市场需求与下游终端电子产品需求密切相关。华扬电子 FPC 产品
的终端应用是笔记本电脑(包括外接键盘)和智能手机。
A、背光 FPC 产品的市场容量
背光 FPC 产品包括键盘背光-单面、键盘背光-双面和屏幕背光三类,其中
键盘背光是笔记本电脑(包括外接键盘)的键盘发光的关键电子元件,屏幕背
光用于笔记本电脑 LCD 屏幕的连接和控制。
Ⅰ、键盘背光的市场容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键盘背光-单面主要应用领域为商务和家用类笔记本电脑和外接键盘,而键
盘背光-双面主要应用领域为游戏笔记本电脑。
通过查询公开数据,取得历年全球笔记本电脑的出货量、游戏笔记本电脑
的出货量、背光产品在笔记本电脑的渗透率等关键参数。华扬电子管理层在现
有目标市场的基础上,结合部分调研机构的判断,对关键参数进行了预测:
i、笔记本电脑市场。根据 Canalys 和 Strategy Analytics 公布的数据,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远距办公与教学等需求被激发,出货量达到 2.35 亿台,2021
年前三季度合计出货 2.02 亿台。从 2021 年数据来看,目前全球笔记本电脑市
场表现良好,2021 年数据参考 2.55 亿台进行预测,但考虑到供应链的不确定性
和半导体的建设周期,华扬电子管理层预计 2022 年和 2023 年在上一年的基础
上下降 5%,2024 年及以后年度市场更新需求逐步体现,预计市场将保持稳定。
ii、苹果电脑市场。苹果电脑全品线配备键盘背光,但非华扬电子的目标
市场,故而在计算市场容量时予以剔除。以查询得到的历史年度苹果电脑的平
均市场销售份额,作为未来年度苹果电脑的份额,计算苹果电脑的市场规模。
iii、游戏笔记本电脑市场。根据 IDC 的报告,2020 年游戏本出货量同比上
涨 26.8%,达到 2,400 万台。IDC 的预计,游戏市场是笔记本电脑市场的一个亮
点,游戏本的五年复合年增长率将在 7%左右。华扬电子管理层采用了 IDC 的数
据预测。
iv、键盘背光的渗透率。按照汇创达(300909.SZ)招股书披露的数据进行
推算,2021 年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的渗透率约为 44%。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以
及人们对笔记本电脑的使用需求,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感受越发成为消费者关注
的指标,键盘作为笔记本电脑的主要输入设备,正成为终端品牌厂商塑造差异
化、打造科技感、提升用户体验的重要着力点。华扬电子管理层预计未来笔记
本电脑键盘背光的市场渗透率将由 2021 年 44%,提升至 2025 年的 50%;外接键
盘的渗透率由 2020 年的 10%,提升至 2025 年的 15%。
采用以下逻辑推算市场容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i、单面键盘背光市场容量=全球笔记本电脑的出货量×背光产品在笔记本
电脑的渗透率-苹果电脑的出货量(100%配背光)-游戏本的出货量(100%配
背光)+全球平板电脑的出货量×外接键盘的渗透率
ii、双面键盘背光市场容量=游戏本的出货量(100%配背光)
根据上文中的数据和推算逻辑,得出键盘背光市场容量的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 PCS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键盘背光-单面 4,751.76 7,560.50 8,068.45 7,994.79 7,936.90 8,093.35 8,234.15
键盘背光-双面 1,892.74 2,400.00 2,790.00 2,985.30 3,194.27 3,417.87 3,657.12
Ⅱ、屏幕背光的市场容量
屏幕背光产品主要应用在笔记本电脑上,故而确定目标市场为笔记本电脑
市场,以笔记本电脑(不含苹果)的销售量作为屏幕背光的市场容量。具体计
算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 PCS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屏幕背光 15,550.00 21,960.00 23,427.85 22,256.46 21,143.63 21,143.63 21,143.63
B、天线 FPC 产品的市场容量
华扬电子天线 FPC 产品最主要的终端品牌为 VIVO,具体可分为天线-单面和
天线-双面两种产品,天线-单面主要用于信号天线、蓝牙天线、GPS 天线等领域,
天线-双面主要用于 NFC。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预测华扬电子天线 FPC 产品
的市场容量时,以 VIVO 的市场容量为基础进行测算。
通过查询公开数据,取得历年全球智能手机和 VIVO 手机的出货量,结合华
扬电子管理层对单台手机 FPC 天线的耗用分析,以及部分调研机构的判断,对
关键参数进行了预测:
Ⅰ、智能手机和 VIVO 手机市场情况
根据 Gartner 统计的相关数据,历史年度全球智能手机和 VIVO 手机市场情
况如下:
单位:万台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年份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Q1 2021Q2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153,635 155,526 153,502 134,509 37,799 32,887
VIVO 出货量 8,762 10,113 11,010 11,170 3,872 3,120
VIVO 市场份额 5.70% 6.50% 7.17% 8.30% 10.24% 9.49%
影响,消费受到抑制,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下滑 12.37%。2021 年第一、二季度数
据显示市场处于逐步回升过程中。预测时,结合 2021 年上半年的实际数据,参
考 Gartner、IDC 等机构的预测,综合判断 2021 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为 14.5
亿台。未来年度随着疫情的缓解,手机市场将会逐渐复苏,对全球智能手机的
出货量考虑 5%的增长,并维持在疫情前的平均水平。
Ⅱ、VIVO 手机份额
由上表可以看出,VIVO 手机近年来发展良好,其市场份额逐年提升。根据
管理层估计,未来年度 VIVO 市场份额将保持在 9.00%。
Ⅲ、FPC 天线的耗用量
根据华扬电子管理层的分析,目前 VIVO 手机对天线-单面平均耗用量为 5
片/台,同时 NFC(即天线-双面)的渗透率在 50%左右。对于天线-单面的耗用
量,未来预计保持稳定;对 NFC 的渗透率,考虑到未来随着手机 NFC 应用场景
的不断普及,预计 NFC 的渗透率将会提高到 55%。
采用以下逻辑推算市场容量:
i、天线-单面市场容量=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VIVO 手机份额×天线-单
面平均耗用量
ii、天线-双面市场容量=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VIVO 手机份额×天线-双
面平均耗用量
根据上文中的数据和推算逻辑,得出手机天线市场容量的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 PCS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天线-单面 44,040.00 50,265.00 65,500.00 68,500.00 68,500.00 68,500.00 68,500.00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天线-双面 3,303.00 5,585.00 6,550.00 7,535.00 7,535.00 7,535.00 7,535.00
④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
标的公司按照对市场占有率的分析和判断,预测未来年度各产品的销售量。
A、背光 FPC 的市场占有率
Ⅰ、键盘背光的市场占有率
标的公司管理层根据推算得出的键盘背光的市场容量、统计得出的历年市
场占有率,结合目前经营计划和客户开发情况,对未来年度的市场占有率进行
预测,并以此计算销售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 PCS
产品 2021 年 2021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类型 1-5 月 6-12 月
市场容量 4,751.76 7,560.50 8,068.45 7,994.79 7,936.90 8,093.35 8,234.15
键盘背 市场占有率 31.19% 21.14% 26.23% 27.00% 28.00% 28.00% 28.00%
光-单面 华扬电子出
货量
市场容量 1,892.74 2,400.00 2,790.00 2,985.30 3,194.27 3,417.87 3,657.12
键盘背 市场占有率 20.58% 15.59% 24.07% 25.00% 26.00% 27.00% 28.00%
光-双面 华扬电子出
货量
新冠疫情影响的背景下市场需求扩大,而标的公司 2020 年初受产能和建设期的
限制导致出货量未能与下游市场同步增长。2020 年下半年,标的公司通过增加
设备投资,产能瓶颈突破,产能持续增加。考虑到标的公司已通过笔记本电脑
键盘市场占有率位列前五位的达方电子、光宝科技供应商认证,预计未来市场
占有率将回升到 2019 年水平。
Ⅱ、屏幕背光的市场占有率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标的公司管理层根据屏幕背光的市场容量、统计得出的历年市场占有率,
结合目前经营计划和客户开发情况,对未来年度的市场占有率进行预测,并以
此计算销售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 PCS
产品 2021 年 2021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类型 1-5 月 6-12 月
市场容量 15,550.00 21,960.00 23,427.85 22,256.46 21,143.63 21,143.63 21,143.63
屏幕 市场占有率 5.85% 4.44% 2.19% 2.50% 3.00% 3.50% 3.50%
背光 华扬电子出
货量
场需求扩大,标的公司产能受限导致出货量未能同比例增加所致;2021 年市场
占有率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策略性暂时减少了屏幕背光的订单,以应对键盘
背光的增长。根据标的公司管理层的计划,随着未来键盘背光业务增长逐步放
缓,屏幕背光作为补充,其市场占有率将略有提升。
B、天线 FPC 的市场占有率
标的公司管理层根据推算得出的天线 FPC 的市场容量、统计得出的历年市
场占有率,结合目前经营计划和客户开发情况,对未来年度的市场占有率进行
预测,并以此计算销售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 PCS
产品 2021 年 2021 年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类型 1-5 月 6-12 月
市场容量 44,040.00 50,265.00 65,500.00 68,500.00 68,500.00 68,500.00 68,500.00
天线- 市场占有率 41.92% 42.30% 27.90% 29.00% 30.00% 30.00% 30.00%
单面 华扬电子出
货量
市场容量 3,303.00 5,585.00 6,550.00 7,535.00 7,535.00 7,535.00 7,535.00
天线- 市场占有率 26.86% 38.83% 25.08% 25.00% 25.00% 25.00% 25.00%
双面 华扬电子出
货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标的公司天线 FPC 市场占有率呈现先升后降的态势,一方面系 2020 年上半
年新冠疫情期间标的公司更多地承接了天线 FPC 业务,另一方面系 2021 年为优
先满足背光 FPC 产能暂时策略性减少了天线 FPC 的订单。标的公司管理层预计,
随着产能的提升,天线 FPC 作为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出货量仍将有所增长,
因此市场占有率将有所提升。
根据上述逻辑测算得出的华扬出货量(万 PCS)乘以报告期内各产品平均的
单位面积,得出背光 FPC 和天线 FPC 的销售数量。
⑤ 在手订单情况
由于标的公司 FPC 产品交付周期较短,通常在 1 个月内,因此标的公司在
手订单通常为未来 1-2 个月需交货的订单,且会根据客户实际下单需求持续更
新。截至 2022 年 1 月底,标的公司在手订单预计销售金额合计 3,915.94 万元,
在手订单状况良好。
⑥ 供应商认证续期风险
下游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一般分为四个环节,包括供应商申请企业资质初评、
下游客户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产品打样认证、通过供应商认证,上述四个
环节全部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即可列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取得供应商代
码。
合格供应商认证获取之后,客户一般会定期(通常为每年)进行例行检查
或复审,例行检查和复审主要针对标的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
进行审核,并对生产管理过程进行现场考察,对于例行检查和复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要求标的公司整改和完善;标的公司按期完成整改后即完成例行检查或
复审。一般情况下,标的公司如果不出现严重质量责任事故等问题,取得客户
的供应商认证资格长期有效。
标的公司在开始正式供货前均已取得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汇
创达、达亮电子、硕贝德、普尔思、启基科技等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供应商认
证,并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均保持稳定,未出现例行检查或复审不通过的情形;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中介机构走访了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客户均反馈未来计划与标的公司保持合
作,因此未来合格供应商资质被取消的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 6-12 月背光 FPC、天线 FPC 销量期后实现情况良好,
现有产能及 SMT 产能可满足未来生产需求,主要产品市场容量和市场占有率测
算谨慎,在手订单情况良好,供应商认证续期风险较低,标的公司的背光 FPC
和天线 FPC 销量预测合理。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未来年度营业成本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 预测
产品类型 项目 2021 年 1-5 2021 年 2026 年及
月 6-12 月 永续期
销售收入 15,476.87 18,962.47 9,505.62 14,030.40 24,893.24 26,581.77 28,321.45 29,848.67 29,848.67
背光 FPC 销售成本 11,821.07 14,032.71 7,138.35 10,539.64 18,699.48 19,968.58 21,276.02 22,425.61 22,425.61
毛利率 23.62% 26.00% 24.90% 24.88% 24.88% 24.88% 24.88% 24.87% 24.87%
销售收入 6,964.65 9,617.19 4,236.01 4,184.42 8,889.75 9,119.05 9,119.05 9,119.05 9,119.05
天线 PFC 销售成本 5,326.45 7,171.11 3,129.47 3,139.50 6,661.74 6,834.35 6,834.35 6,834.35 6,834.35
毛利率 23.52% 25.43% 26.12% 24.97% 25.06% 25.05% 25.05% 25.05% 25.05%
销售收入 297.93 1,163.83 880.86 237.62 1,182.40 1,249.53 1,310.42 1,363.87 1,363.87
其他产品 销售成本 146.88 575.40 463.67 119.90 596.64 630.51 661.24 688.21 688.21
毛利率 50.70% 50.56% 47.36% 49.54% 49.54% 49.54% 49.54% 49.54% 49.54%
主营业务收入
合计
合计 主营业务成本
合计
综合毛利率 23.95% 26.78% 26.61% 25.22% 25.76% 25.76% 25.75% 25.75% 25.75%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系采购的材料、分摊的人工及各项费用,背光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23.62%、26.00%和 24.90%,
趋势较为稳定,故按其历年年度平均毛利率作为未来该项产品营业成本预测的依据;天线 FPC 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23.52%、25.43%
和 26.12%,趋势较为稳定,故按其历年年度平均毛利率作为未来该项产品营业成本预测的依据;其他产品报告期内毛利率分别为 50.70%、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根据华扬电子 2021 年 1-9 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结合各产品报告期内毛利
率和预测采用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产品类型 2019 年 2020 年 预测取值
键盘背光-单面 22.98% 26.61% 25.29% 24.96% 27.49%
背光
键盘背光-双面 26.30% 24.24% 23.48% 24.68% 27.30%
FPC
屏幕背光 21.34% 27.50% 27.33% 25.39% 29.32%
天线 天线-单面 22.97% 24.93% 26.25% 24.72% 26.53%
FPC 天线-双面 25.69% 26.76% 25.80% 26.08% 25.44%
其他 FPC 产品 50.70% 50.56% 47.36% 49.54% 48.03%
综合毛利率 24.01% 26.84% 26.61% 25.22%-25.75% 28.31%
从上表可以看出,各产品的毛利率最近一期数据与预测采用的数据无重大差
异,且最近一期的综合毛利率略高于预测取值。从期后数据来看,预测采用的毛
利率是合理的。
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收入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13%;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是 7%、3%、2%,以及全面
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在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的印花税;房产税税率 1.2%、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 1.5 元、车船税以 2020 年度实际发生额估算未来年度。
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对象历史年度经营模式、业务构成及其与流转税的对应关
系确定其未来各年度各项税费的计税基础,并结合各项税率估算其未来各年度税
金及附加发生额,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城建税 48.96 102.08 107.87 113.11 117.71 117.71
教育费附加 20.98 43.75 46.23 48.48 50.45 50.45
地方教育费附加 13.99 29.17 30.82 32.32 33.63 33.63
印花税 5.54 10.49 11.09 11.63 12.10 12.10
房产税 10.62 10.62 10.62 10.62 10.62 10.62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土地使用税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车船税 0.03 0.03 0.03 0.03 0.03 0.03
税金及附加合计 101.43 197.44 207.96 217.49 225.85 225.85
(1)销售费用预测
用、佣金服务费、报关费等。对于职工薪酬,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对象历史年度销
售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等进行估算;
对于车辆使用费、佣金服务费、报关费及差旅费等其他变动费用,本次评估参照
历史年度该等变动费用构成及其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并结合评估对象营业收入预
测情况进行估算。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职工薪酬 312.21 503.96 573.24 619.50 640.42 640.42
车辆使用费 14.84 16.34 17.27 18.11 18.85 18.85
佣金服务费 169.52 349.65 369.50 387.51 403.32 403.32
报关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差旅费等其他 11.87 16.59 17.53 18.39 19.14 19.14
销售费用合计 508.45 886.55 977.54 1,043.51 1,081.72 1,081.72
占收入比例 2.76% 2.54% 2.65% 2.69% 2.68% 2.68%
(2)管理费用预测
务招待费、租金、服务费等其他。对于职工薪酬,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对象历史年
度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进行估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算;对于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固定费用,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对象历史年度折旧
率、摊销率及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占总折旧、总摊销比例,结合评估对象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及结构的预测情况进行估算;对于租金,按照现有租约情况,
并在未来年度考虑一定的涨幅进行估算;对于业务招待费、服务费等其他变动费
用,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年度发生额占收入比情况进行预测。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职工薪酬 626.93 1,100.72 1,159.25 1,199.65 1,239.04 1,239.04
业务招待费 85.91 186.31 196.89 206.48 214.90 214.90
租金 57.25 92.53 95.31 98.17 101.11 101.11
折旧摊销 57.12 97.92 97.92 97.92 97.92 97.92
服务费等其他 175.37 337.71 354.60 372.33 390.94 390.94
管理费用合计 1,002.57 1,815.19 1,903.95 1,974.54 2,043.92 2,043.92
占收入比例 5.43% 5.19% 5.15% 5.10% 5.07% 5.07%
(3)研发费用预测
费、模具费、折旧摊销和其他付现研发费。对于职工薪酬,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对
象历史年度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
势进行估算;对于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固定费用,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对象历史
年度折旧率、摊销率及研发费用中折旧、摊销占总折旧、总摊销比例,结合评估
对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及结构的预测情况进行估算;对于材料费、外协加
工费、模具费等变动费用,本次评估参考历史年度发生额占收入比情况进行预测。
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职工薪酬 446.68 846.00 925.53 954.04 983.12 983.12
材料费 244.67 314.69 332.55 348.76 362.98 362.98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研发外协加工费 45.08 81.87 86.52 90.73 94.43 94.43
模具费 49.32 87.67 92.64 97.16 101.12 101.12
折旧摊销 16.04 27.49 27.49 27.49 27.49 27.49
其他付现研发费 6.03 9.51 10.05 10.54 10.97 10.97
研发费用合计 807.82 1,367.23 1,474.78 1,528.73 1,580.12 1,580.12
占收入比例 4.38% 3.91% 3.99% 3.95% 3.92% 3.92%
(4)财务费用预测
万、236.41 万元和 121.83 万元。本次评估在对该付息债务核实无误的基础上,
按照目前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参考市场 LPR 利率和目标资本结构,对未来年
度的付息债务金额及债务资本成本进行估计,以此预测未来年度的利息支出。具
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期初付息债务余额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期末付息债务余额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平均付息债务余额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2,700.00
债务资本成本 3.91% 3.91% 3.91% 3.91% 3.91% 3.91%
利息支出 61.58 105.57 105.57 105.57 105.57 105.57
对于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未来预计的最低现金保有量结合基准日时的活期存
款利率计算得出。对于手续费,其与营业收入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根据历史银
行手续费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进行预测;对于汇兑损益,由于其占营业收入比
例较小且汇率的波动无法准确判断,故本次评估不予考虑。
鉴于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或其银行存款等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
化较大,本报告的财务费用在预测时不考虑付息债务、手续费、利息收入之外的
其他不确定性收支损益。财务费用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及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利息支出 61.58 105.57 105.57 105.57 105.57 105.57
利息收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汇兑损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手续费 4.44 7.70 8.14 8.54 8.88 8.88
财务费用合计 66.02 113.27 113.71 114.11 114.45 114.45
占收入比例 0.36% 0.32% 0.31% 0.29% 0.28% 0.28%
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财政补贴,营业外支出包括罚款及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历
史年度发生金额均较小,营业外收支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未进行预测。
华扬电子于 2016 年首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 2019 年 12 月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其自 2019 年至 2021 年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考虑到华扬电子拥有一定的研发及创新能力,且预测期内研发费用比例也符合相
关要求,未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故本次评估假设华扬电
子未来年度的所得税政策不变,继续享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同时,纳税调整项目主要考虑了业务招待费调增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以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利润总额 2,167.11 4,627.85 4,838.97 5,100.93 5,337.36 5,337.36
加:业务招待费 51.55 111.79 118.13 123.89 128.94 128.94
减:研发费用加计扣
除
应纳税所得额 1,410.83 3,372.40 3,482.33 3,696.08 3,886.18 3,886.18
所得税税率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所得税费用 211.63 505.86 522.35 554.41 582.93 582.93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等存量资产,按企业目前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提折旧及摊销;对于基准
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等(增量资产)的折旧及摊销额也按规定进行计算。折旧及
摊销的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折旧 285.05 434.98 434.98 434.98 434.98 434.98
摊销 80.34 130.81 130.81 130.81 130.81 130.81
合计 365.39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根据对利息费用的预测,按照所得税税率 15%计算扣税后利息,具体预测结
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扣税后利息 52.35 89.73 89.73 89.73 89.73 89.73
追加资本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经营生产条件下,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和超
过一年期的长期资本性投入。如产能规模扩大所需的资本性投资(购置固定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以及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及持续经营所必须的资产更新等。
本报告所定义的追加资本为: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营运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应付工程设备款支出
①资产更新投资估算
资产更新,即现有资产的更新支出,系维持目前产能下的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更新性投资支出。对于现有资产按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标准计提折旧,并在未来
年度按照更新等于折旧的方式对更新进行预测。具体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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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资产更新 365.39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②营运资金增加额估算
营运资金增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维持正常经营而
需新增投入的营运性资金,即为保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资金。如正常
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产品存货购置、代客户垫付购货款(应收款项)等所需的
基本资金以及应付的款项等。营运资金的增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
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
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
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关联方的或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税金和应付工
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
估算营运资金的增加原则上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最低现金保
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本报告所定义的营运资金增加
额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类项目+应收类项目-应付类项目
其中,应收类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以及与经营
业务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等诸项。存货按照正常处理方式计算其周转率情况并对
未来存货数额进行预测。应付类项目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以
及与经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应付账款等诸项。
本次评估按照历史营运资金占收入的比例乘以未来年度收入的预测结果对
当期的营运资金进行预测,以当期的营运资金减去上期营运资金计算营运资金增
加额,同时考虑了资本性支出中的进项税对营运资金的影响。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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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基准日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续期
营业收入 33,075.64 34,965.39 36,950.35 38,750.92 40,331.59 40,331.59
营运资金 8,590.61 10,028.53 10,601.51 11,203.35 11,749.28 12,228.54 12,228.54
营运资金
增加额
③资本性支出估算
在本次评估中,假设评估对象不再对现有的经营能力进行资本性投资,未来
经营期内的追加资本主要为持续经营所需的基准日现有资产的更新和营运资金
增加额。具体预测如下: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资本性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标的资产资本性支出预测为 0,其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系:
A.机器设备的成新率水平、更新周期及大修理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主要的生产设备包括蚀刻连退膜机、线
路前处理机、曝光机、镀铜设备线等 FPC 电路制作设备,以及贴片机、三维焊
膏检测线等贴片工艺设备,除生产设备外,还包括供配电、废物处理系统等公
用工程设备,其专用化程度普遍较高,成新率为 54.99%。
标的公司有较为完整健全的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并
已经建立机器设备台账,采用日常保养结合定期维护检修的方式,对消耗件及
时更换、对动件进行润滑、对设备间隙进行调整,机器设备整体状态良好,可
以正常作业。由于生产设备多为专用的非标准设备,且 FPC 生产工艺相对成熟,
技术升级不明显,故而生产设备未有明确的更新周期。
B.未来保持产品技术优势对机器设备的精度要求
FPC 的技术体现在微小孔孔径、精细线路线宽、迭层数量三个方面。标的公
司所在的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等应用领域的 FPC 要求微小孔孔径一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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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标的公司以现有设备在微小孔孔径量产水平在 70μm-80μm,精细线路线宽
在 40μm-50μm,迭层数量可达到 6-8 层,可完全满足标的公司背光 FPC、天线
FPC 所需的工艺制程要求。
C.现有产能情况、SMT 扩产的具体计划和设备购置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 FPC 产品的日产能为 1,200 平方米,一
年生产时间按照 300 天计算,全年的产能为 36 万平方米。根据上述产能和详细
预测期的产销量,计算得出未来年度产能利用率如下:
单位:万 PCS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总产能 21.00 36.00 36.00 36.00 36.00
产销量 15.29 30.06 31.43 32.43 33.03
产能利用率 72.81% 83.50% 87.31% 90.08% 91.75%
上述计算可以看出,标的公司管理层预测的销售量未超过产能上限,具备
合理性。
SMT 主要用于背光 FPC 的元器件贴片工序,2021 年以前,标的公司的 SMT
工序采取外协加工方式完成。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标的公司已购置 SMT 生
产设备并投入使用,可实现每天约 300 平方米的 FPC 空板贴片,上述产能可满
足大部分需 SMT 的背光 FPC 的生产需求,对于生产高峰期超出产能部分的 SMT
仍然通过外协加工方式完成。SMT 工艺成熟度较高,标的公司周边配套完整,SMT
不是制约产能的因素。由于当前生产场地限制,标的公司未来年度在现有生产
场所无 SMT 扩产计划。
D.同行业公司情况
同行业公司中,传艺科技与标的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相同,标的公司和传艺
科技上市前时点相比,原值单价 10 万元以上的设备主要包括线路制作设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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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设备等 FPC 主要生产工序的设备,两者数量、设备原值基本接近,具体情况
如下:
原值单价 10 万元以上机器设备
证券代码 上市公司名称 截至时点
数量(台/套) 设备原值(万元)
华扬电子 2021-5-31 117 4,320.64
传艺科技 2016 年机器设备原值为 8,457.56 万元,机器设备成新率为 63.27%。
主要系机器设备更新支出。自 2017 年下半年开始,传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投
项目拟新增 48 万平方米 FPC 产能,从而机器设备资本性支出大幅增加,2018 年
购置和在建工程转入的机器设备原值增加 5,578.09 万元。
标的公司机器设备整体成新率水平为 54.99%,有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
整体状态良好。现有产能可以满足未来业务的增长需求,同时受场地限制,暂
未安排明确的扩产计划。标的公司现有设备的技术水平已超过目前行业量产水
平,故而预测时仅考虑了机器设备的更新支出,未来不需要额外的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预测为零具备合理性,与收入预测具有匹配性。
④应付工程设备款支出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扬电子账面应付的工程设备款金额合计 789.47 万元,
本次作为未来年度追加投资进行考虑。
根据上述四类追加资本的预测情况,汇总追加资本预测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资产更新 365.39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营运资金 1,437.93 572.97 601.84 545.93 479.26 0.00
应付工程设备款 686.31
追加资本合计 2,489.63 1,138.75 1,167.62 1,111.71 1,045.04 5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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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各项预测数据,对华扬电子未来年度的净利润进行了预测,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 预测
项目 2026 年及
永续期
净利润 1,945.35 3,868.02 3,920.41 4,121.99 4,316.62 4,546.52 4,754.43 4,754.43
根据上述各项预测数据,对华扬电子未来年度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净利润 1,955.48 4,121.99 4,316.62 4,546.52 4,754.43 4,754.43
加:折旧摊销等 365.39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565.78
加:扣税后利息 52.35 89.73 89.73 89.73 89.73 89.73
减:追加资本 2,489.63 1,138.75 1,167.62 1,111.71 1,045.04 565.78
企业自由现金流 -116.41 3,638.75 3,804.51 4,090.32 4,364.90 4,844.16
未来收益预测,是通过对华扬电子所提供的相关经营财务数据的复核调整以
及对所处行业的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其经营历史、市场需求与未来的
发展等综合情况做出的一种专业判断。预测时未考虑其它非经常性收入等所产生
的损益。
(1)折现率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
经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该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
(CCDC)提供的国债收益率如下表:
日期 期限 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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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期限 当日(%)
本次评估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委估对象的收益期限为无限年期,根据《资
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中评协
〔2020〕38 号)的要求,可采用剩余期限为十年期或十年期以上国债的到期收
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本次评估采用 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即 =
②市场期望报酬率
市场风险溢价是指投资者对与整体市场平均风险相同的股权投资所要求的
预期超额收益,即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风险补偿。市场风险溢价通常可以利用市场
的历史风险溢价数据进行测算。本次评估中以中国 A 股市场指数的长期平均收
益率作为市场期望报酬率 ,将市场期望报酬率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部分作为市场
风险溢价。
根据《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 12 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中评协〔2020〕38 号)的要求,利用中国的证券市场指数计算市场风险溢价
时,通常选择有代表性的指数,例如沪深 300 指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等,计算
指数一段历史时间内的超额收益率,时间跨度可以选择 10 年以上、数据频率可
以选择周数据或者月数据、计算方法可以采取算术平均或者几何平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研究院对于中国 A 股市场的跟踪研究,并结合上述
指引的规定,评估过程中选取有代表性的上证综指作为标的指数,分别以周、月
为数据频率采用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并年化至年收益率,并分别计算其算术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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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几何平均值、调和平均值,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市场期望报酬率,即 =10.32%。
市场风险溢价= =10.32%-3.05%=7.27%
③资本结构的确定
标的公司属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中的 FPC 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业务处于
成熟期,其近年资本结构较为稳定。标的公司管理层所做出的盈利预测结合了目
前的融资能力、业务发展能力,考虑到企业目前的资本结构与行业目标的资本结
构差异不大,本次评估选择可比公司目标的资本结构对未来年度折现率进行测算。
④贝塔系数的确定
以申万印制电路板沪深上市公司股票为基础,考虑华扬电子与可比公司在业
务类型、盈利能力、成长性、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的可比性,选择
适当的可比公司,以上证综指为标的指数,经查询 Wind 资讯金融终端,以截至
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计算周期为评估基准日前 250 周,得到可比公
司股票预期无财务杠杆风险系数的估计 ,按照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和所得税税
率等参数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⑤特性风险系数的确定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考虑评估对象与上市公司在公司规模、企业发展阶段、核
心竞争力、对大客户和关键供应商的依赖、企业融资能力及融资成本、盈利预测
的稳健程度等方面的差异,确定特定风险系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企业
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了比较分析,得出特性风险系数 =2.00%,具体过程见下表:
影响因 调整
风险因素 影响因素 权重
素取值 系数
华扬电子专注于细分市场,在 FPC 软板
企业规模 10 5 1
行业内,规模偏小
企业发展阶段 企业业务处于相对成熟阶段 0 5 0
核心优势集中在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快
企业核心竞争力 速响应能力方面,相较可比上市公司各有 0 10 0
优势
企业对上下游的依 企业上游较为分散,下游相对集中,依赖
赖程度 程度与上市公司相当
企业融资能力及融 土地系租赁,不能通过抵押融资,融资能
资成本 力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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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因 调整
风险因素 影响因素 权重
素取值 系数
盈利预测的稳健程 盈利预测较为稳健,未来年度增长率与行
度 业水平相关
其他因素 无 0 20 0
合计 2.00%
⑥债权期望报酬率 的确定
债权期望报酬率是企业债务融资的资本成本。经计算,企业现有债权加权资
本成本与市场利率水平不存在较大偏差,由于本次评估中采用的资本结构是目标
资本结构,遵循债权成本与资本结构匹配的原则,债权期望报酬率取一年期的
LPR 利率 3.85%。
⑦折现率 WACC 的计算
将以上得到的各参数,代入公式,得到折现率如下表:
项目 参数
权益比 0.7052
债务比 0.2948
债权期望报酬率 3.85%
无风险利率 3.05%
市场期望报酬率 10.32%
适用税率 15.00%
无杠杆 0.8703
权益 1.1795
特性风险系数ε 2.00%
权益成本 13.62%
债务成本(税后) 3.27%
WACC 10.57%
(2)经营性资产价值
将得到的预期净现金量代入式(3),得到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3)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经核实,评估对象基准日账面存在部分资产(负债)的价值在本次估算的净
现金流量中未予考虑,属本次评估所估算现金流之外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本次评估依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对该等资产(负债)价值进行单独估算,
得到评估对象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评估价值为:
单位:万元
项目 基准日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 502.00
C1: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502.00
C2:非流动类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
C:溢余/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502.00
(4)权益资本价值
将得到的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42,539.00 万元,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
价值 C=-502.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取 0,,即得到评估对象企业价值为:
B=P+C+I=42,539.00-502.00+0=42,037.00(万元)
将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 B=42,037.00 万元,付息债务的价值 D=2,706.02 万元
代入式(1),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为:
E=B-D=42,037.00-2,706.02=39,300(万元)
(1)预测期内各期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员工
人数、薪酬费用情况
预测期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员工人数、薪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 永续年预
测 测 测 测 测
测
销售员工薪酬 411.39 503.96 573.24 619.50 640.42 640.42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永续年预
测 测 测 测 测
测
销售员工人数 11 13 15 16 16 16
销售员工月均薪酬 3.12 3.23 3.18 3.23 3.34 3.34
管理员工薪酬 1,003.96 1,100.72 1,159.25 1,199.65 1,239.04 1,239.04
管理员工人数 45 47 48 48 48 48
管理员工月均薪酬 1.86 1.95 2.01 2.08 2.15 2.15
研发员工薪酬 742.52 846 925.53 954.04 983.12 983.12
研发员工人数 44 47 50 50 50 50
研发员工月均薪酬 1.41 1.50 1.54 1.59 1.64 1.64
注:2021 年销售/管理/研发员工薪酬=2021 年 1-5 月的实际数据+2021 年 6-12 月的预
测数据
在本次交易的收益法预测中,由于标的公司各项产品历史年度的毛利率总
体稳定,且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平均水平接近,不存在重大偏差,因而以历史
年度平均毛利率测算未来年度的营业成本。因此,未对计入营业成本的员工人
数和薪酬情况进行预测。
(2)人员数量、人员构成与预测期内业务发展规模的匹配性
预测期内,标的公司人员数量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
项目 永续年预
月实际 预测 测 测 测 测
测
营业收入 25,872.89 33,075.64 34,965.39 36,950.35 38,750.92 40,331.59 40,331.59
销售、管理及
研发人员数 104 100 107 113 114 114 114
量
人均创收 331.70 330.76 326.78 326.99 339.92 353.79 353.79
注:①2021 年预测营业收入=2021 年 1-5 月的实际营业收入+2021 年 6-12 月的预测营
业收入;②2021 年 1-9 月实际人均创收=(营业收入/销售、管理及研发人员数量)/3*4
因此,预测期内标的公司人员数量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
二、董事会对华扬电子评估的合理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一)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
性的意见
本次交易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
资质。中联资产评估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当事方除业务
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备独立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
估准则的要求及行业惯例,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根据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资产
基础法两种方法对华扬电子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确定以收益法评估值作
为本次评估结果。
鉴于本次评估的目的系确定标的资产基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本次交
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所选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二)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对预测期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
的估计主要根据华扬电子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华扬电子的竞争优势及历史经营
数据和评估机构对其未来成长的判断,评估机构选取的预测期相关参数合理,引
用的历史经营数据准确,对华扬电子的成长预测合理,评估测算金额符合华扬电
子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本次评估参数选取合理,评估依据充分,评估结论具
有合理性。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中政策、宏观环境、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
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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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预见的未来发展时期,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
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其变动趋势对标的
资产的估值水平没有明显不利影响。
同时,董事会未来将会根据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
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经营与发展的稳定。
(四)评估结果对关键指标的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和 2019 年至 2021 年 1-5 月财务指标变动的影
响程度,董事会认为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指标是影响评估结果的重要因素。
假设未来其他参数保持不变,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指标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测算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原始评估值 39,300.00
项目 评估值
变动幅度 -10.00% -5.00% 0.00% 5.00% 10.00%
收入-评估值 35,800 37,600 39,300 41,100 42,900
毛利率-评估值 30,400 34,900 39,300 43,800 48,200
折现率-评估值 44,400 41,700 39,300 37,200 35,200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分析详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之“一、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之“1、推动上市
公司 FPC 业务发展,发挥协同效应”。
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但本次评估及交易定价
未考虑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六)关于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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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正常,未发生对交易定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七)关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系参考评估结果,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构,与评估结果不存在重
大差异。
(八)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分析
经与标的公司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情况,以及同类交易作价
情况进行比较,本次估值具备合理性,具体如下:
华扬电子主要从事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 FPC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属于印制电路板行业。因此,选取行业中与华扬电子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产品应用领域相似的印制电路板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可比上市公司截至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动态市盈率(TTM) 静态市盈率(LYR)
平均值 51.96 39.48
中位数 28.44 27.72
华扬电子承诺利润市盈率 9.51
华扬电子静态市盈率 10.0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①同行业可比公司动态市盈率(TTM)=该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市值/该公司最新
报告期前推 12 个月(完整年度)的归母净利润;②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LYR)=
该公司 2021 年 5 月 31 日市值/该公司 2020 年归母净利润;③华扬电子承诺利润市盈率=华
扬电子 100%股权作价/2021 年至 2023 年平均承诺归母净利润;④华扬电子静态市盈率=华
扬电子 100%股权作价/华扬电子 2020 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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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动态市盈率(TTM)为 51.96 倍,中位数为 28.44
倍,平均静态市盈率(LYR)为 39.48 倍,中位数为 27.72 倍。本次交易中,标
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为 39,000.00 万元,交易对方未来三年平均承诺归母净利润
为 4,100 万元,计算的承诺利润市盈率为 9.51 倍,华扬电子静态市盈率为 10.08
倍,低于行业平均值和中位数。
上市公司选取了近年来印制电路板行业的收购案例作为可比交易,具体对比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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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票名称 并购标的 标的主营业务 完成时间 支付方式 静态市盈率 动态市盈率 市净率
从事柔性电路板(FPC)和
设计、生产和销售
从事印刷电路板(PCB)的
设计、生产和销售
普诺威 35%股权 从事 IC 载板、内埋器件系 2019-06 现金 15.28 不适用 1.85
列封装载板、贴片式麦克风
印制电路板及其他印制电
普诺威 15%股权 路板产品的制造、销售 2020-10 现金 10.99 不适用 1.69
从事柔性线路板研发、生产 2018-09 现金 17.84 不适用 5.08
制造业务 2019-07 现金 5.80 不适用 2.78
元盛电子 29.18%股权、
珠海亿盛 55.00%股权 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
股份+可转
权、珠海亿盛 45.00%的 生产和销售 2019-11 14.86 不适用 1.65
债+现金
股权
深圳牧泰莱 100%股权、 从事印制电路板样板、小批
长沙牧泰莱 100%股权 量板研发、生产与销售
从事柔性电路板(FPC)的
面元件贴片、封装业务
可比交易平均值 14.09 11.00 2.79
可比交易中位值 14.24 11.00 1.97
本次交易 10.08 9.51 3.72
注:①可比交易市净率=评估值/最近一期净资产;②可比交易静态市盈率=交易作价/前一年净利润;③可比交易动态市盈率=评估值/业绩承诺期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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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净利润;④本次交易市净率=交易作价/最近一期净资产;⑤本次交易静态市盈率=交易作价/前一年净利润;⑥本次交易动态市盈率=交易作价/业绩承
诺期平均承诺净利润;⑦静态市盈率中不适用表示前一年净利润为负数;⑧动态市盈率中不适用表示未进行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静态市盈率、动态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平均水平,市净率高于平均水平,主要系标的公司存在历史分红所致,但处于
可比交易的合理区间内。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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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
公允性的意见
除独立董事颜永洪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出让方之
一回避表决外,其他非关联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中联资产评估是一家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资质的资产评
估机构。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中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
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影响其提供服
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资产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
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
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
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依据,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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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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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及华扬同创合计持有的华扬
电子 100%的股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截至
交易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39,300.00 万元。经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各方同意,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标
的资产转让价格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弘信电子发行股
份的价格测算,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的情况如下:
持有标的公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
交易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量(股)
巫少峰 35.00% 13,650.00 - 13,650.00 11,309,030
朱小燕 30.00% 11,700.00 - 11,700.00 9,693,454
华扬同创 20.00% 7,800.00 6,000.00 1,800.00 1,491,300
颜永洪 15.00% 5,850.00 3,075.00 2,775.00 2,299,088
合计 100.00% 39,000.00 9,075.00 29,925.00 24,792,872
三、交易对价及其支付
(一)现金对价及其支付
在本次交易获证券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并完成证券登记相关程序以及标的公
司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 8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
交易股权转让款现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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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发行及其支付
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初始发行价格为 14.52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的 80%。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为 12.07 元/股。
自购买资产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再有派息、配股、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对价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
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计算确定。各方确认,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上市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交易对方补偿义务
履行完毕之日(若交易对方无需补偿,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之
日)前不得转让。
四、期间损益与过渡期安排
自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2021 年 5 月 31 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
上市公司享有;过渡期内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
易对方按本次交易前的持股比例向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
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再进行利润分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签署前已向上市公司书面披露的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在过渡期前作出的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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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决议,在过渡期前未实施完毕的,可在过渡期内继续实施。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
(一)业绩承诺期标的公司净利润的确定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即“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 2021 年度、
年度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以下简
称“累积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1.23 亿元。
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标的公司实际实现
的净利润情况出具《审计报告》(以审计机构届时正式出具的报告名称为准),
以确定在上述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上述净利润应考虑以下因素:(1)若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
公司存在追加投资的,则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应扣除上市公司追加投资所节
省的财务费用,其中财务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确定;(2)若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且需要
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则标的公司累计承诺净利润和累计实现净利润均以剔
除前述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形成的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数为准。
如存在超额业绩奖励,计算超额业绩奖励的净利润亦参照上述条款净利润计
算。
(二)业绩承诺补偿的原则和计算方式
业绩承诺方未完成业绩承诺需承担补偿责任,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累计净利润低于承诺的数额,则业绩承诺方
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本
次交易总价格,本次交易总价格为 39,000.00 万元。
业绩承诺方按其各自所持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计算各自补偿金额,其中巫少
峰、朱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补偿责任。股权比例
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姓名/名称 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巫少峰 35%
朱小燕 30%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
颜永洪 15%
业绩承诺方因业绩承诺差额所支付的股份补偿、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其通过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和。
发生业绩补偿时,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
所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补偿。应当
补偿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为①和②孰低。其中,①=补偿金额÷本次交易股份发行
价格,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向业绩承诺方发行股份的
价格,即 12.07 元/股。②=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方所持股份数量不足以支付全部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
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金额-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本次
交易股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方应当按照上市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向上市公
司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业绩承诺方股份交割日起至业绩承诺方履行完约定的补偿义务前,如上市公
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除权事项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需相应调整。
计算方式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
例)。
业绩承诺方股份交割日起至业绩承诺方履行完约定的补偿义务前,如上市公
司实施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
返还上市公司,但应以业绩承诺方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总额为限,返还的现金股
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范围。计算方式如下:
应返还现金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
应补偿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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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业绩承诺方应当补偿的股份,上市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总价向业绩承
诺方定向回购其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依法予以注销。
六、减值测试与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
的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以审计机构届时正式出具
的报告名称为准)。减值测试以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为评估对象,与本次收益
法评估的范围一致。
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股
份发行价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业绩承诺方应就差额部分参考
业绩承诺补偿的原则和计算方式向上市公司另行进行减值补偿,其中巫少峰、朱
小燕、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减资、赠与、接受利润分
配或提供无偿贷款,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减值额计算过程中应扣除上述
影响。
减值补偿的金额和补偿的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减值补偿的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
发行价格-业绩承诺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减值补偿股份数量=减值补偿的金额÷本次交易发行价格;
该等减值补偿股份由上市公司以 1.00 元总价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并依法
予以注销。
如交易对方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述减值补偿金额的,交易对方应
当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减值应补偿现金金额=减值补偿的金额-减值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发行
价格。
七、超额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高
于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则超额部分的 20%将用于对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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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奖励,但该等超额业绩奖励不得超过本次交易价格的 20.00%。
超额业绩奖励的具体奖励人员名单及奖励发放方案由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
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
超额业绩奖励的计算公式为:业绩奖励总金额=(承诺期累积实际净利润-
承诺期累积承诺净利润)×20%。若上述计算公式得出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次
交易价格的 20.00%,则业绩奖励总金额为本次交易价格的 20.00%。
八、其他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准后,交易对方应配合标的公司履行
内部决策程序,将标的公司的企业性质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准后,颜永洪应辞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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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为华扬电子,其专业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
设计、生产及销售,致力于为笔记本电脑键盘、屏幕背光、手机天线、无线充电
及 NFC 等消费电子领域客户提供高质量快速交付的专业柔性电路板。
柔性印刷电路板行业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信息化产业建设
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鼓励和支持。近年来,国
家出台的多项产业政策都将柔性电子电路在内的电子元件及组件列为重点支持
对象,对行业经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有利于提高国家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能力
和国际竞争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对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指引
和制度保障,同时为柔性印刷电路板制造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
支持,对柔性印刷电路板制造企业的持续稳定经营带来了积极影响。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
上市公司、华扬电子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
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中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中的“电子信息”行业或企业范畴。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华扬电子一直重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设立了环保安全部并制定了环保及
奖惩办法,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排放作出了有效的防范,并建立了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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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等措施。华扬电子遵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原则,从厂房布局、工艺流程、设备选择等方面综合规划,经营业务不存在违反
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通过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
等报批事项,不涉及新增用地,不直接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弘信电子本次购买华扬电子 100%
股权的行为,不构成行业垄断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
定》亦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相关法律法规或需要依据该等法律法规履
行相关申报程序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仍不低于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股本超过 4 亿元)。因此,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
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作价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并经公司与交
易对方基于 FPC 行业整体趋势、消费电子未来需求、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情况、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等多项因素协商确定,定价过程经过了充分的市场博弈,交易
价格合理、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将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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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冻结、权益担保
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形,对于作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
让所受限制,华扬电子未来将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议案。在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华扬电子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
续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
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发生变化。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货币资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在 FPC
细分领域的布局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同时将给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
长点,并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改变,不存
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
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独立运营
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本次交易不会对现有的管理体
制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将继续保持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
部控制制度,通过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全体股东
的利益。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为李强先生。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强先生,
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
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能力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 FPC、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等领域。其中,FPC
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取得标的公司在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
FPC 等细分领域的产业基础、技术储备及销售渠道等资源优势,进一步夯实 FPC
产品领域的布局,增强抗风险能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交易协议,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标
的公司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
于 1.23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弘信创业,实际控制人仍为李强,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存在同业竞争。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2)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之一颜永洪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因此,上市公司与
标的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预计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为进一步规范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交易对方巫少峰、朱小燕及华扬同创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
(3)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
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361Z0029
号《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察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购买的资产为华扬电子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对于交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交易对方确认,其权属清晰,不存在委托持股、质押、
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对于作为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让所受限制,华扬电子未来将召开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在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按交易合同约定进行过户或转移不存在重大法律障
碍。
(五)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 FPC、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等领域。其中,FPC 业务为公
司主要收入来源。标的公司亦主要从事 FPC 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产品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 FPC 等细分领域。因此,交易完成后,
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在销售、采购及管理等方面具有
协同效应。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及其适用意见、适
用指引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
意见 12 号》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
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根据 2019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监会修订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
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
上市公司再融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本次交易弘信电子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额预计不超过 18,1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将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 2020 年 7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
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
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
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
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8,10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其中,偿还上市公司银行
贷款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政策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适用
指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条有关拟购买资产存在资金占用
问题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0 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的规定
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不涉及需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或者有关主管
部门的批复文件。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中进行
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权转让所受限制,华扬电子未来将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在前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
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
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1)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华扬电子能够在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
生产管理等各方面产生协同效应,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获得新的
利润增长点。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
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
交易不会新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进一步规范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巫少峰、朱小燕及华扬同创出具
了《关于避免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
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得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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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中
介机构费用以及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二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
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
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重大资产
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柔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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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属行业属于“C 制造
业”门类下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大类;根据国家统计
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代码 1.2.1)。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
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
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所列示负面清单的相关行业。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柔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与生产,产品应用于笔记本背光
键盘、手机天线等领域。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标的公司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具
备持续创新能力。一方面,标的公司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截至 2021 年 9 月
线、无线充电及 NFC 等应用领域形成了较强技术工艺优势。另一方面,标的公
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制定了一系列保证产品质量的管理制
度,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成品入库与出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品质管控,
确保产品质量、交付响应速度满足客户及市场的要求,并得到客户广泛的认可。
因此,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二)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 FPC、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其中,FPC 业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标的公司亦主要从事 FPC、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 FPC 等细分领域。因
此,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属于同行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和《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十、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上市公司向交易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扬电子 100%股权,发行
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前 60 个、
或者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8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
定。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
满且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若交易对方无需补偿,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
核报告公告之日)前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由于上市公司
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意见参见“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的
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三、律师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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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弘信电子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4,548.43 9.26% 90,640.45 19.54% 54,776.12 15.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457.58 3.84% 20,776.96 4.48% 27,535.03 7.85%
应收票据 24,276.71 5.05% 14,072.82 3.03% 6,019.04 1.72%
应收账款 103,164.37 21.44% 102,579.81 22.11% 89,944.59 25.66%
应收款项融资 10,823.75 2.25% 16,401.60 3.54% 26,538.03 7.57%
预付款项 2,341.19 0.49% 2,162.89 0.47% 1,032.13 0.29%
其他应收款 1,246.71 0.26% 1,380.86 0.30% 1,420.57 0.41%
存货 45,682.09 9.50% 35,200.05 7.59% 26,322.76 7.51%
其他流动资产 4,115.52 0.86% 5,433.39 1.17% 1,898.06 0.54%
流动资产合计 254,656.34 52.93% 288,648.83 62.23% 235,486.34 67.1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97.92 0.06% 363.69 0.08% 1,012.09 0.29%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3,157.02 2.73% - - - -
固定资产 142,630.96 29.65% 115,365.88 24.87% 82,464.78 23.52%
在建工程 25,291.36 5.26% 34,302.94 7.39% 15,900.47 4.54%
使用权资产 926.22 0.19%
无形资产 5,434.60 1.13% 5,323.24 1.15% 4,402.30 1.26%
商誉 12,548.45 2.61% 6,766.59 1.46% 474.53 0.14%
长期待摊费用 11,916.27 2.48% 2,235.05 0.48% 1,835.43 0.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35.20 1.38% 3,296.43 0.71% 1,842.01 0.53%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非流动资产 7,448.49 1.55% 7,571.46 1.63% 7,169.51 2.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436.49 47.07% 175,225.28 37.77% 115,101.11 32.83%
资产总计 481,092.83 100.00% 463,874.10 100.00% 350,587.44 100.00%
(1)资产总体结构分析
元、463,874.10 万元和 481,092.83 万元,资产规模逐年增加。其中,流动资产分
别为 235,486.34 万元、288,648.83 万元和 254,656.34 万元,2020 年末,公司流动
资产较 2019 年末增加了 53,162.49 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 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导致货币资金增加所致;2021 年 9 月末,公司上年末的募集资金余额陆
续投入使用,相较 2020 年末流动资产下降了 33,992.49 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要是由于募投项目陆续投入导致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2)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
货构成。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其合计金额分别为 203,600.54
万元、
和 89.73%。
元、90,640.45 万元和 44,548.43 万元。其中,2020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较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2021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减少
项融资合计金额分别为 122,501.66 万元、133,054.23 万元和 138,264.83 万元。2020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金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金额较 2020 年末增加 5,210.60 万元,主要与营业收入增长有关。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元、35,200.05 万元和 45,682.09 万元,存货伴随着收入增长而增加。
(3)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分别为 98,365.25 万元、149,668.82 万元和 167,922.32 万元。固定资产和在建工
程持续增加,主要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及 2020 年可转债的募投项目持续建设所
致。
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1,111.25 16.40% 39,776.42 13.39% 26,619.74 13.26%
交易性金融负
- - 420.00 0.14% - -
债
应付票据 64,217.85 20.61% 66,100.12 22.25% 49,860.66 24.83%
应付账款 99,778.76 32.02% 83,645.03 28.16% 71,542.54 35.63%
预收款项 - - - - 52.25 0.03%
合同负债 696.43 0.22% 209.42 0.07% - -
应付职工薪酬 4,355.15 1.40% 3,404.60 1.15% 2,910.41 1.45%
应交税费 570.85 0.18% 378.55 0.13% 2,365.88 1.18%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付款 2,989.87 0.96% 7,710.72 2.60% 6,231.81 3.10%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909.01 2.22% 3,343.38 1.13% 5.29 0.00%
流动负债合计 247,044.71 79.28% 213,477.31 71.86% 178,693.22 88.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256.50 12.28% 26,222.50 8.83% 8,873.46 4.42%
应付债券 9,845.54 3.16% 46,809.57 15.76% - -
租赁负债 453.44 0.15% - - - -
长期应付款 5,301.43 1.70% 993.13 0.33% 4,407.21 2.19%
递延收益 10,498.14 3.37% 9,378.54 3.16% 8,768.87 4.37%
递延所得税负
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546.22 20.72% 83,607.55 28.14% 22,102.30 11.01%
负债合计 311,590.93 100.00% 297,084.87 100.00% 200,795.52 100.00%
(1)负债总体结构分析
元、297,084.87 万元和 311,590.93 万元。公司负债结构中以流动负债为主,占负
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8.99%、71.86%和 79.28%。2020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
下降,主要是公司发行可转债导致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2)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构成,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 9 月末,其合计金额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84%、88.78%
和 87.07%。
万元、39,776.42 万元和 51,111.25 万元,金额持续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
销售规模的扩大而相应需要的流动资金增加。
分别为 121,403.20 万元、149,745.15 万元和 163,996.61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采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购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3)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递延收益构成,2019 年末、
万元、26,222.50 万元和 38,256.50 万元,金额持续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在湖北
荆门、江西鹰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元、46,809.57 万元和 9,845.54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公司发行可转债所致。
万元、9,378.54 万元和 10,498.14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资本结构:
资产负债率 64.77% 64.04% 57.27%
流动资产/总资产 52.93% 62.23% 67.17%
非流动资产/总资产 47.07% 37.77% 32.83%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79.28% 71.86% 88.99%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20.72% 28.14% 11.01%
偿债比例:
流动比例(倍) 1.03 1.35 1.32
速动比例(倍) 0.85 1.19 1.17
注: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③速动比率=(流
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倍和 1.03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17 倍、1.19 倍和 0.85 倍。总体来看,公司流动
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长,经营性负债及资本性支出需求导致负债规模上升所致。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30,967.60 263,736.89 246,018.06
营业成本 221,308.82 236,680.90 208,029.38
营业利润 -23,251.78 10,964.78 22,993.39
利润总额 -23,126.00 9,889.32 22,740.24
净利润 -19,808.71 9,102.79 17,142.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26.01 9,049.07 18,038.05
万元、263,736.89 万元和 230,967.60 万元,实现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为 18,038.05 万元、9,049.07 万元和-17,626.01 万元。
素包括:①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FPC、软硬结合板和背光模组业务,产品主要
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一方面,公司前期 FPC、软硬结合板扩产项目逐步
投产,产能稼动率尚不足,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由于 OLED 屏幕在
智能手机应用中渗透率逐渐提升,并逐渐替代传统背光模组,导致背光模组行业
竞争加剧,公司背光模组产品价格下滑。受前述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
水平下降。②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及生产成本上升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③
湖北荆门、江西鹰潭产能扩张后,分散管理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④公司于
用 2,006.35 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毛利率 4.18% 10.26% 15.44%
销售净利率 -8.58% 3.45% 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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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9% 6.19% 25.89%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0 年以来,公司柔性电路板和背光模组毛利率下降,
导致整体毛利降低;同时公司募投项目持续投产,非流动资产比例增加导致折旧
费用高企,侵蚀公司部分利润。
二、交易标的所处行业分类及概况
(一)所处行业分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标的公司所在的 FPC
行业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FPC 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2 电子电路制
造”行业。
(二)行业概况
印制电路板(PCB)为电子产品组装零件用的基板,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
设计形成点间连接的印制板。PCB 作为电子零件装载的基板和关键互连件,主
要起到连接及信号传输的作用。按柔软度划分,PCB 可分为刚性印制电路板
(RPCB,又称为“硬板”)、柔性印制电路板(FPC)和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
(又称为“软硬结合板”)。
硬板示意图 FPC 示意图 软硬结合板示意图
FPC 是以挠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具有高度可靠性、绝佳可挠性的印刷
电路板。作为 PCB 的一种重要类别,FPC 具有配线密度高、重量轻、厚度薄、
可折叠弯曲、三维布线等其他类型电路板无法比拟的优势,更符合下游行业中电
子产品智能化、便携化发展趋势,被广泛运用于通信、消费类电子、汽车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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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军事、航天等多个领域,其市场需求与下游终端电子产品需求密切相关。
近年来,随着下游终端电子产品(5G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不断更新换代,全球 FPC 产值保持稳定增长,2019 年受下游智能手机增速放缓
影响产值规模下降,但 FPC 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现扩大趋势。根据 WECC 数据,
为 129.14 亿美元,同比增长 13.4%,增速高于 PCB 增速。根据 Prismark 预测数
据,预计未来全球 PCB 行业产值将持续稳定增长,2023 年全球 PCB 行业产值将
达到 748 亿美元,其中 FPC 产值将达到 142 亿美元。
- -30%
全球FPC产值(亿美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WECC
从应用领域来看,根据 Prismark 数据,2019 年全球 FPC 产值主要集中于通
讯电子、计算机、消费电子等领域,占比分别为 33.0%、28.6%和 14.8%。未来,
随着汽车智能化,车载 FPC 的需求增速有望加快;可穿戴智能设备、无人机等
新兴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的快速兴起也为 FPC 带来新的增长空间。根据 Prismark
预测,2019-2023 年 FPC 产值的增长主要体现在汽车电子市场及无线基础设施市
场,其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5.2%和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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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电子
消费电子
汽车电子
军工、航天航空
医疗
数据来源:Prismark
从产业分布与竞争格局来看,全球 FPC 生产企业以日本、韩国、中国台湾
为主,全球排名前列的 FPC 企业大都来自于这三个国家和地区,行业市场规模
优势明显。21 世纪以来,在成本、下游产业转移等因素影响下,FPC 产业逐渐
向中国大陆等具有一定技术实力且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转移,国际大型
FPC 厂商纷纷在中国大陆投资设厂。与此同时,中国大陆多家本土著名的刚性印
制电路板企业,也相继改建、新建 FPC 工厂,中国大陆逐渐成为 FPC 主要产地,
整体 FPC 产值位于全球领先地位,占比超过 50%。
从产品结构来看,在国家政策重点鼓励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柔性电路板、高
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的发展背景下,技术含量较高的 FPC、HDI
板和封装基板的市场规模占比逐年上升。从应用领域来看,目前,智能手机、平
板、消费类电子仍是我国 FPC 主要应用领域。随着我国 5G 通讯、新能源汽车、
无人机、物联网等领域的快速发展,FPC 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市场规模持续
扩张。
从区域分布来看,我国凭借人口、政策、产业配套设施等显著优势,吸引了
大量 FPC 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投资设厂。目前,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依靠人才、
经济、产业链配套等优势,成为我国 FPC 产业的核心生产聚集带。近年来,随
着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上升,部分 FPC 企业开始将产能迁移到中西部城市,中
西部地区逐渐成为我国 FPC 行业的重要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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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C 凭借其轻薄灵活的特点,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
费电子器件中,并逐步拓展到车载电子、工控、医疗等领域。因此,FPC 市场规
模均伴随下游消费电子等市场的发展而不断提升。
(1)智能手机市场
智能手机是当前全球规模最大的消费电子类产品。2010 年,苹果 iPhone4
机型的推出,使智能手机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2015 年以后,全球智能手机开
始进入成熟发展阶段,总体市场增速放缓。根据 IDC 数据,受新冠疫情等因素
影响,2020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 12.92 亿部,同比下降 5.9%。从分季度
看,2020 年四季度全球手机出货量增速从一季度至三季度的“三连跌”中扭转,
实现了 4.3%的正增长,2021 年一季度、二季度出货量分别为 3.46 亿部、3.13 亿
部,呈现复苏趋势。从国内手机品牌来看,华为由于受美国制裁影响,手机出货
量下滑,但小米、OPPO、VIVO 等国产品牌出货量均有所增长,2021 年二季度
市场份额分别提升到 16.9%、10.5%和 10.1%,分别位列全球第二、第四、第五
名,合计市场份额在全球手机市场占比达到 37.50%。我国手机制造业的发展,
为大陆地区 FPC 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此外,随着 5G 手机换机潮的到来和
折叠屏、屏下指纹识别、侧边虚拟按键等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FPC 行业将迎来
广阔的发展空间。
(2)笔记本电脑市场
笔记本电脑背光键盘主要体现在键盘按键或者面板发光,可以在夜晚不开灯
的情况下能清楚的看到按键字母。现有背光键盘技术主要是采用高亮度白色 LED
嵌入设计好的键盘卡槽内,当笔记本电脑接受到键盘敲击指令时,通过指令控制
接通 LED 的光信号发光,或者键盘通过电光板或背光条作为背光。FPC 则是作
为连接 LED 和笔记本电脑键盘的主要部件,即 LED 通过 SMT 贴合在 FPC 上,
并通过 FPC 与笔记本电脑的控制接口相连接,实现笔记本电脑对 LED 发光的控
制。
笔记本电脑作为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无论是商务应用市场,还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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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市场,需求情况一致带有显著的“刚性”特点,消费需求保持稳固。根据
TrendForce 和 IDC 数据显示,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在 2011 年达到顶峰 2.04 亿
台,受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的快速普及的冲击,笔记本电脑所
承载的娱乐休闲功能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所分流,2012-2019 年期间出货量一
直保持在 1.6-1.9 亿台之间波动。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下的居家学习、远程办
公等需求刺激,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国际市场研究机构
Canalys 数据,2020 年全球笔记本出货量达到 2.35 亿部,同比增长 25%;预计
出货量将逐渐保持稳定。
(3)汽车电子市场
近年来,汽车的电子化水平日益提高,传感器得到广泛应用,车联网产业蓬
勃发展,汽车电子化趋势愈发明显,汽车电子占整车成本的比重逐步提升。根据
赛迪智库电子信息研究所发布的《2019 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白皮书》,1990 年至
车成本将达到 50%。
随着乘用车、新能源汽车销量的稳步增长,汽车电子渗透率将逐步上升,汽
车电子产业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从全球来看,根据 IC insights 数据,2019 年全
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约 1,620 亿美元,占整体电子市场的百分比约 9.6%,从市场
规模来看仍低于通信、计算机、消费电子等,但从 2017-2021 年复合增速来看,
汽车电子达到 6.4%,超过全球电子产业中其他所有终端应用类别。从国内来看,
根据赛迪智库电子信息研究所发布的《2019 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白皮书》,2020
年中国汽车电子市场规模达到 8,946 亿元。
FPC 由于其高精密度、重量轻、可弯曲、体积小等特性,越来越多的应用于
汽车动力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系统、车身电子系统、显示娱乐系统、电池管理系
统等汽车各大系统中。随着汽车电气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及车联网、自动驾驶的技
术的不断普及,汽车电子市场的蓬勃发展为车载 FPC 带来广阔的发展前景,未
来车载领域 FPC 需求有望超过消费电子的需求。
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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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政策参见“第四节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十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之“(二)行业主要监管
情况、监管体制及行业政策”。
四、行业特点
(一)行业竞争格局及特点
总体来看,FPC 行业仍然呈现出外资企业占主导地位、台资企业处中流地位、
国内本土企业逐步追赶的格局。
欧美国家 FPC 生产制造起步早,生产经验和生产设备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引领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以高质量著称,占据高精密 FPC 市场。日资企业
最早将 FPC 用于民用行业,且占据 FCCL、覆盖膜等 FPC 原材料供应市场的主
导地位,在全球 FPC 市场占据份额大,代表企业主要有旗胜、住友电工、藤仓
和日东电工等。韩国 FPC 企业受惠于三星、LG 等电子厂商的崛起,近年来发展
迅速,代表企业主要有永丰、世一等。
中国台湾的 FPC 企业深受日资企业的影响,注重企业管理,技术及设备水
平稍弱于外资企业,综合实力优于我国大陆企业。凭借其终端电子产品代工的区
域优势,在中高档 FPC 产品领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是亚洲重要的 FPC 产区,
代表企业主要有臻鼎、台郡、嘉联益、毅嘉、旭软等。
我国大陆地区 FPC 产业发展迅速,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国内消费
电子产业的高速发展,国内涌现了一批具备规模和技术领先的本土 FPC 生产企
业,通过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提升技术装备水
平,依托同国内客户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内市场份额随之增长,产品逐步达到国
际标准并实现产业化发展,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与外资、台资企业的差距正在不
断缩小。国内少数具有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大规模生产能力、良好的产品质量、
能够提供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的 FPC 制造企业逐渐开始参与国际化的市场竞争,
将逐步替代国外厂商成为下游主流企业的主要供应商,国产替代进口的趋势不断
显现。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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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PC 产业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信息化是当今全球各国发展的重要战略,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而实现
跨越式发展。随着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热潮的到来,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已成
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密
切相关。FPC 作为现代电子设备中的重要电子元器件之一,在信息技术产业链中
发挥关键性作用,受到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例如,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
性电路板等)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高频微波印制电路板、高速通信电路板、
柔性电路板等)等电子产品用材料列入信息产业行业鼓励类项目中。得益于国家
对 FPC 产业的政策支持,FPC 行业将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全球产业转移为我国 FPC 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加速向中国大陆进
行国际产能转移。中国大陆地区凭借着产业政策、资源等优势吸引了 FPC 行业
内的知名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生产基地,我国成为全球 FPC 发展最快的市场。
国际产能转移为我国 FPC 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一方面产能转移促进了国内
FPC 市场规模的扩大,同时带动了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方式等引入国内企业。
另一方面,国内 FPC 制造厂商通过与国外厂商合资合作可扩大生产规模、积累
研发经验、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推动 FPC 行业整体发
展。
(3)广泛的应用领域保证 FPC 行业广阔的市场前景
随着全球 FPC 产业的整体东移,我国逐渐成为 FPC 主要产地,整体 FPC 产
值位于全球领先地位。FPC 应用领域广泛,涉及消费电子、汽车电子、通讯设备、
工控、医疗、航天航空等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人
们对电子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5G 手机、新能源汽车、智能家居、物联网、移
动医疗、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新兴电子产品市场快速崛起,FPC 行业市场将迎
来新的增长点,市场前景广阔。
(4)下游应用领域产业集中度逐渐提高有利于发挥规模优势
近年来,受下游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变化与行业发展的影响,消费者对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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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品牌认知度不断提升,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
产品终端制造商所占据的市场规模呈现日趋集中的现象,部分优势品牌成为行业
领导者。具有行业知名度的品牌厂商以其优势的谈判地位对其 FPC 供应商的产
品品质、研发实力、价格水平、交货期限、库存管理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
游应用领域产业的集中化也相应带动 FPC 产业的集中化,具备技术、质量、成
本等核心竞争力的 FPC 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将会快速成长,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
优势。
(1)国内企业总体分散、规模仍然较小
近年来,随着全球电子信息产品产能向我国大陆地区转移,我国 FPC 行业
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行业规模迅速上涨。但与国外领先企业相比,我国 FPC
企业起步较晚、规模偏小、行业集中度较低,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足,难以获
得更多优质客户的大型订单。此外,国际大型企业凭借资金实力、技术水平、供
应链管理能力、市场先发优势等方面的优势,占据全球 FPC 高端市场,给国内
FPC 企业发展带来更大的挑战。
(2)下游产业技术革新较快对企业应变能力要求高
FPC 产业的终端应用主要为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而终端消费
电子产品行业属于全球竞争的市场,终端产品更新换代较快。FPC 产品是消费电
子产品的重要组件,技术革新以消费电子产品发展需求为导向。随着 5G 手机、
物联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新兴消费电子产品对 FPC 的简单数据连接需求
提升为对信息传导和图像显示等功能的新需求,同时也对 FPC 线宽和布线密度
提出了新要求。一些规模较小、不具备较高技术实力的 FPC 企业将在下游产业
的技术革新中被淘汰。
(3)劳动力和环保成本上涨
近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和人口红利的消退,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
部分 FPC 企业开始将生产基地从沿海转移到内陆地区,并不断进行自动化升级,
以缓解劳动力成本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此外,随着环保监管强度的加大,FPC
企业需要增加对环保处理的投入。劳动力和环保成本上涨将促使我国 FPC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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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及成本控制能力不强的企
业可能在未来无法保持其竞争地位。
(三)行业壁垒
FPC 行业发展初期,产品线宽较粗,制作加工水平不高,技术参数要求不严
格,技术壁垒较低。由于 FPC 需根据终端电子产品的特性设计,其规格和布线
随电子产品变化而改变。近年来,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朝更
轻、更薄、更智能化的应用方向发展,从而对显示技术、数据传送及处理能力提
出了更高要求,迫使 FPC 在有限的面积内布置更多导线,不断向线宽细、布线
密、工艺精等超精细化方向发展。随着技术进步,产品升级速度不断提升,不具
备一定技术实力、缺乏技术储备的企业将无法适应市场的发展。同时,由于 FPC
为定制化产品,企业必须不断积累适应自身的生产经验,根据企业的设备情况和
生产情况,对设备参数进行调整和测试,对化学制剂用量和比例进行调配。因此,
生产工艺水平亦称为企业进入该行业的壁垒之一。
FPC 行业的下游客户通常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
品制造商,选择合适的配件供应商是这些大型电子产品制造商发展战略的重要部
署。电子产品制造商选择供应商时,一般需经过严格考核,内容涵盖企业规模、
生产配合度、产品稳定性、技术能力、未来技术发展方向、服务情况等多方面因
素。即使达成上下游合作关系,双方也是采用逐步加大订单及供应量的方式进行
合作。
同时,电子产品具有市场快速变化、个性化程度高、研发周期短的行业特性。
电子产品制造商往往需要上游供应商参与共同研发,以保证产品研发效率,实现
电子工程、品质工程以及结构工程的迅速匹配。上下游厂商的配合需要通过长期
合作才能深入了解双方的产品特性,建立品质信赖关系。一旦形成产业链关系,
往往能紧密结合,双方相辅相成,实现共同发展。客户来源作为企业业务增长关
键点,在很大程度上形成行业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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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C 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生产设备、生产车间、流动资金、技术研发均
需投入大量资金形成行业准入门槛。由于生产工序繁多,从原材料投放到成品出
库经历数十道工序,需运用多种大型设备和生产线,生产前期设备投入较大。同
时,企业必须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把控和检测,需投入相应的检测
设备以保证产品的良率。另外,FPC 的生产对生产车间也有较高的要求。为了保
证生产的顺利进行,设计车间时除考虑设备生产线一体化外,还应考虑到温控要
求、车间人员工作的便利性、安全性等因素,预留空间以便设备调试和维护,该
等要求也加大了行业内企业的建设资金投入要求。
当前市场竞争格局下,制造型企业不断向规模化发展,该特点在 FPC 制造
行业尤为明显。当前电子产品市场不断呈现集中化趋势,市场反响良好的电子产
品往往会在短期内大幅追加生产。由于电子产品销售周期短的特点,产品交货排
期十分紧凑。为了保证 FPC 能够稳定供应,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选择 FPC 供应
商的首要考察条件是对市场的应变速度及生产规模。因此,缺乏足够的产能不但
影响企业对商机的把握能力,也影响了企业与大型电子产品生产企业的合作紧密
度。
从原材料采购角度看,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原材料需求量随之加大,与原材
料供应商的谈判将越为有利。企业发展初期规模较小,且上下游合作关系不够紧
密,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谈判中往往处于劣势,难以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
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FPC 产品具有产品种类多、定制化程度高、生产工序复杂的特点,企业必须
具备较强的研发管理、工艺管理、品质管理、生产管理等综合运营管理能力才能
确保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FPC 的下游消费电子产品对精密程度要求高,产品质
量不稳定或者交货不及时均会影响供需双方的合作关系,因此产品研发设计、工
艺制程、柔性生产水平、质量管理、按时交货能力、成本控制等方面都是企业核
心竞争力的体现。组织架构合理、运营管理高效的管理体系需要企业在长期的生
产经营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并持续改善,从而形成行业的管理能力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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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全球有上千家 FPC 企业,行业格局总体分散,小厂林立。与此同时,
由于 FPC 行业资金需求大、技术要求高,且下游终端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品
牌集中度日益提高,行业内领先的 FPC 企业借助规模化发展、多渠道融资等方
式,不断扩大设备、产能规模,提升技术水平,抢占市场份额。拥有领先的产品
设计与研发实力、卓越的大批量供货能力及良好产品质量保证的大型 FPC 企业,
能不断满足大型终端产品品牌客户对供应商技术研发、品质管控及大批量及时供
货的严格要求;而中小型 FPC 企业在此类竞争中则存在劣势,导致其与大型 FPC
企业的差距日益扩大。大型 FPC 企业不断积累竞争优势、扩大经营规模、筑高
行业门槛,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在竞争中将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使得行业规模化、
集中化的趋势日渐显现。
智能制造主要包括生产自动化、仓储无人化、管理信息化、生产计划智能化
等。智能制造可通过自动化设备及通信技术实现生产、仓储自动化,并利用网络
互联等技术实时采集设备数据,将数据应用于企业统一管理控制平台,从而提供
最优化的生产方案、协同制造和设计、个性化定制,实现工艺的有效控制和智能
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可实现几方面优势:第一,可以有效地打通物料流、
信息流、价值流,实现生产的可视化和透明化,并通过智能分析提升决策和执行
的效率,有效缩短生产周期;第二,应用自动化生产设备可以减少用工,提高工
作效率并降低人工成本、管理成本,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从而实现产值效率的大
幅提升;第三,可以实现全过程质量分析和质量追溯系统全覆盖,提高产品质量
的稳定性,有效提高生产良率;第四,可以提升生产的柔性,充分满足客户的定
制需求,实现订单的快速交付。在当前劳动力成本上升、消费者对终端产品性能
和质量持续提升的背景下,新工艺、新设备、自动化的智能制造也将成为 FPC
企业的发展方向。绿色环保趋势明显
由于 FPC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硫酸、盐酸等化工原料,蚀刻、清洗等生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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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存在废气、废水的排出,国家为保证 FPC 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设置了较高的
环保准入门槛。我国陆续发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标准——印制电路板制造业》《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印制电路板企业清洁生产,对绿色
环保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在“碳中和、碳高峰”的远景目标下,FPC 等印制
电路板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
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
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五)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FPC 行业下游主要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汽车电子等行业,
与宏观经济周期息息相关,因此行业周期受国家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但随着
下游分布越来越广泛,产品覆盖面变广,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降低。
FPC 行业整体呈现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全球 FPC 生产企业以日本、韩国、
中国台湾为主。从产值来看,由于发达国家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且国际贸易自由度
不断提高,FPC 产业逐渐向中国等具有一定技术实力且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或地
区转移。尽管国内 FPC 企业规模较小,但我国大陆地区 FPC 产值不断上升,占
比已接近全球 FPC 产值的一半。国内 FPC 的终端应用行业主要集中在珠三角、
长三角等沿海地区,主要由于上述地区的产业配套相对完整,技术人才较为集中,
产品生产与销售存在一定的区域性。
FPC 行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每年第一、二季度需求平稳,第三、四季度需
求较为旺盛,与全球主要节日的时间分布有一定的关系。由于 FPC 下游主要为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终端厂商会根据消费者
的购买习惯,周期性地推出新产品,中游厂商的产量随着新产品推出亦相应迅速
放大。受中国“十一”、欧美“圣诞节”、中国“春节”等节假日因素的影响,
加之消费电子产品生命周期短及下游企业对供应商交货期短的影响,一般情况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FPC 企业下半年的生产及销售规模高于上半年。
(六)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FPC 产品对原材料性能有很高的要求。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市场对 FPC
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使得 FPC 对原材料质量提出新的标准。目前,FPC 最主
要原材料铜箔和覆盖膜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除了铜箔和覆
盖膜之外,越来越多元器件被贴装在 FPC 中,而芯片等高端元器件仍是由美国、
日本等国外厂商提供。为保证产品质量,国内厂商多选择国外品牌原材料,生产
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上游原材料供应的限制。在此背景下,FPC 原材料供应商往往
选择向规模较大、订单稳定且总量较大的企业优先供应原材料。
FPC 的下游市场需求主要由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产品的市场需求主导。近
年来,FPC 行业受经济复苏、智能手机及平板电脑销量迅速增长等因素的影响,
保持快速增长。此外,手机功能的不断完善以及液晶显示和触摸屏技术的发展,
推动了 FPC 需求快速上升。车载电子、工控医疗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
家居、无人机等新兴市场的快速崛起,成为 FPC 未来需求增长亮点。
五、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核心竞争力
(一)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
华扬电子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行业多年经验积累的技术团队,持续
专注于柔性印刷电路及相关方向的技术研发和设计,掌握了 FPCA 线宽/间距、
FPCA 电镀纵横比机械孔径大小、FPCA 压板层数层间对准度、FPCA 辅料贴合
精度等关键技术,积累了一定的行业口碑,能够为客户提供提高质量快速交付的
专业柔性电路板。
目前,标的公司在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和手机天线等领域均拥有优质的客户
资源。在笔记本电脑键盘领域,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达方电子、光
宝科技等五家制造厂商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向群光
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等三家笔记本电脑键盘制造厂商供货,目前正在开展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达方电子、光宝科技两家客户的供应商资格认证。标的公司的 FPC 产品通过上
述制造商最终应用于惠普、华硕、戴尔、联想、微软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在
手机天线领域,国际制造厂商主要包括 Laird(莱德)、Pulse(普尔思)、Molex
(莫仕)、Amphenol(安费诺)等,国内制造厂商主要包括硕贝德、信维通信、
磊德科技、启基科技等,标的公司在手机天线领域已进入硕贝德、磊德科技、普
尔思、安费诺、莫仕等制造厂商供应链体系,并通过上述制造商应用于 VIVO、
OPPO、华为、小米等知名手机品牌。
总体而言,标的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以及深刻的行业理解与实践,在研发和生
产技术、客户资源、应用创新等方面确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市场渗透能力和影
响力日益增强。
(二)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华扬电子拥有行业多年经验积累的技术团队,持续专注于柔性印刷电路及相
关方向的技术研发和设计,并形成了在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无线充电及
NFC 等应用领域上的较强技术优势。华扬电子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已取得 32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 项。具体表现在:
(1)标的公司的工艺制程、产品性能已达到所在应用领域的较高水平
FPC 的技术体现在微小孔孔径、精细线路线宽、迭层数量三个方面。标的公
司所在的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等应用领域的 FPC 在微小孔孔径、精细线
路线宽、迭层数量等要求处于行业内中等水平,微小孔孔径一般为 100μm-150μm,
精细线路线宽一般为 100μm,迭层数量以单层或双层为主。目前,标的公司在微
小孔孔径量产水平在 70μm-80μm,精细线路线宽在 40μm-50μm,迭层数量可达
到 6-8 层,可完全满足标的公司背光 FPC、天线 FPC 所需的工艺制程要求。标
的公司上述工艺制程能力与行业内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技术指标 说明 微小孔孔径 精细线路线宽 迭层数量
国际领先企 国际领先企业可大规模量
业 产的能力
内资 FPC 领 内资 FPC 领先企业目前可
先企业 大规模量产的能力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技术指标 说明 微小孔孔径 精细线路线宽 迭层数量
标的公司目前可大规模量
华扬电子 70μm-80μm 40μm-50μm 6-8 层
产的能力
基于上述工艺制程能力,标的公司量产产品的电性能能力、机械能力、抗化
能力等指标均可达到或超过行业量产水平,具体如下:
指标项目 行业量产水平 标的公司可量产水平
差分阻抗 100±10 Ω 100±8 Ω
电性能能力
绝缘耐压 1000V 30sec 1000V 30sec
机械能力 抗疲劳性 R=1500 10 万次 R=1500 15 万次
可焊性
浸润比例:85% 浸润比例:95%
抗化能力 260±5℃ 5 秒浸润 260±5℃ 8 秒浸润
耐焊性
不起泡、不分层 不起泡、不分层
盐雾测试 24 小时 48 小时
(2)标的公司具备较强的标准化设备技术改造能力,实现产品良率处于较
高水平
FPC 产品属于定制化产品,生产工序较长,涉及的生产设备数量众多。标的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机械、电子、电气、自动化等方面具有良好经验
并不断创新发展的技术团队,可根据客户制作产品的需要,对标准化设备进行技
术改造升级,并自主研发与其相配套的工装治具、模具和测试治具等,从而适应
不同产品生产工艺需要。例如,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的“带 LED 灯的线路板
的快速检测方法研发”、“FPC 灯带有效检测装置技术研发”、“柔性电路板白
油成型技术研发”、“柔性线路板加强膜冲压技术研发”、“柔性线路板包装膜
避位冲切技术研发”、“水平线药液自动添加装置技术研发”、“FPC 弯折自动
化生产技术研发”、“电测机测试效率提升技术研发”、“通用分条刀模技术研
发”、“补强贴合效率提升技术研发”等技术,均是在标准化设备的基础上进行
改造升级,以及研发配套模治具等,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
品品质的目的。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FPC 产品的生产良率均达到 95%以上,位
于行业内较高水平。
(3)标的公司坚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开展产品、工艺等技术研发,形成一系
列专利及研发成果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783.28 万元、915.02 万元和 873.46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4%、3.08%和 3.38%。标的公司坚持较高的研
发投入,围绕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 FPC 等主要产品及相关工艺技术开展研发,
实现了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稳定和生产成本降低的多重目标,并形成了一系
列专利和研发成果,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主要研究成果
纯铜厚度不小于 研发通过冲切或铣形的工艺 形成发实用新型专利 1 项(一
路板制作方法研发 足特殊材料的 FPC 生产工艺 201710263065.9)
研发柔性线路板在铣床成型 正在申请发明专利 1 项,处于
能 去除 基材 外形 毛
前对产品表面进行处理的技 实审阶段(一种能去除基材外
术,使得产品外形边上不再有 形毛刺的柔性电路板的制作
作方法研发
毛刺产生,保证产品品质 方,201910557918.9)
研发一种能采用电测方式快
线 路板 接插 金手 指 正在申请发明专利 1 项,处于
速测出接插手指的成型是否
符合标准,且实现 100%可测
发 作方法,201910557895.1)
的接插手指制作方法
研发一种检测 LED 灯的通用
带 LED 灯的线路板 形成发明专利 1 项(一种带
冶具,使原来专用冶具更改通
用“小青蛙”点灯冶具,提升
发 201920976915.4)
检测效率、降低冶具成本
FPC 灯带有效检测 研发 FPC 灯带品质检测装置, 形成发明专利 1 项(一种灯带
装置技术研发 保证出货产品的品质 检测装置,201921879064.8)
研发超声波液位检测的吴瑞
超 声波 液位 检测 污
系统智能化控制技术,替代人 形成实用新型专利 1 项(污水
工监控方式,确保 FPC 生产的 排放系统,201921878779.1)
发
污水达标排放
研发一种 FPC 制备技术,可减
少现有技术中的刚性补强块,
在 IC 芯片与 FPC 板连接处采
正在申请发明专利 1 项,处于
笔 记本 电脑 键盘 面 用热固胶黏合,从而降低 IC
实审阶段(一种笔记本电脑键
盘面板及其制备方法,
研发 保证产品质量;同时,将 IC
芯片安装于 FPC 板底面轮廓
范围内,提升键盘面板的美观
度并节约安装空间
项目有效提升了产品品质,形
柔 性线 路板 高效 生 研发一种可防止废料卷边、划
产技术研发 伤柔性电路板的制作工艺
路板,202021260742.5)
研发一种 IC 芯片单元,可实
柔性线路板 IC 芯片 现焊接 LED 灯时,避免对应 形成实用新型专利 1 项(一种
单元技术研发 引脚处的锡被挤压进入控制 IC 芯片单元,
器,更好地保证产品品质
研发一种感光油墨生产工艺, 形成实用新型专利 1 项(一种
柔 性电 路板 白油 成
型技术研发
艺流程简化,降低生成本 202021861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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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研究内容 主要研究成果
研发一种加强模冲压效率提 形成实用新型专利 1 项(一种
柔 性线 路板 加强 膜
冲压技术研发
倍 202020477854.X)
研发一种包装膜避位方式,由 形成实用新型专利 1 项(一种
柔 性线 路板 包装 膜
避位冲切技术研发
本 膜,202020602542.7)
水 平线 药液 自动 添 研发自动添加药水系统,取代 实现药水添加自动化管理,减
加装置技术研发 人工添加药水 少生产线人员,提升生产效率
研发背光模组三合一组装工 成功研发背光模组产品组装工
背 光模 组三 合一 组
装生产技术研发
产品和技术延伸 定技术基础
研发自动弯折冶具代替人工
FPC 弯折自动化生 成功开发弯折治具,实现 FPC
产技术研发 弯折工艺自动化生产
本
研究开发电测机测试运算规
电 测机 测试 效率 提 项目实现了电测机运算时间大
升技术研发 幅降低,提升了一倍生产效率
高生产效率
研发一种可调整分条刀模夹 项目成功减少了公司专用刀模
通 用分 条刀 模技 术
研发
通用刀模夹具生产 的生产成本
研发通过模具冲贴方式,实现 项目实现了部分产品的补贴贴
补 强贴 合效 率提 升
技术研发
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产成本
华扬电子秉承快速相应需求、柔性生产制造的思路,能够针对客户需求进行
产品的研发定制,并快速响应实现方案优化调整,以较低成本实现柔性电路板的
方案设计和量产,做到研发和交付周期更短。在此基础上,华扬电子建立了严格
的质量管理和品质保证体系,制定了一系列保证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从原材料
采购、产品生产、成品入库与出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品质管控,确保产品质
量满足客户及市场的要求。
华扬电子通过了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汽车
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 环境体系认证以及 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际 IEC、美国 IPC 标准、UL 标准以及欧盟 RoHS
标准等规范,实现了性能稳定、品质优异并且符合全球主要国家的市场准入标准
的产品量产。
通过多年发展,华扬电子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和快速高效的交付服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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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的严格检验标准,在消费电子等不同行业领域积累了国内
外知名终端客户。标的公司已直接与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等三家全球
领先键盘厂商建立了商务合作关系,并保持多年稳固的合作。华扬电子制造的笔
记本电脑用软板广泛应用于微软、联想、戴尔、华为等笔记本电脑领导厂商;华
扬电子制造的 4G/5G 天线用软板广泛应用于 VIVO、OPPO、小米等手机领导厂
商。
柔性印刷电路板行业需要从业人员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储备、丰富的实战经
验。华扬电子建立了一支稳定、高效、专业的核心团队,各部门分工合理、合作
密切。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多年以来带领全体员工,致力于将华扬电子打造成为
国内电路板行业具有工匠精神的价值型企业典范,在实施“家文化”的基础上,
结合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以及激励机制,
形成了华扬电子独特而优异的企业文化和华扬方法论,成为了柔性电路板行业精
细化管理的典范。
六、标的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361Z0352《审计报告》,华扬电子报
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合计 19,516.25 18,823.86 12,754.7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70.04 3,593.42 2,966.65
资产合计 23,986.29 22,417.28 15,721.42
从资产结构来看,华扬电子的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华
扬电子的流动资产分别为 12,754.77 万元、18,823.86 万元及 19,516.25 万元,流
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13%、83.97%及 81.36%,资产结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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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144.27 10.99% 2,090.03 11.10% 449.72 3.53%
应收票据 - - - - 373.46 2.93%
应收账款 15,588.65 79.88% 14,494.77 77.00% 10,806.43 84.72%
应收款项融资 - - 224.65 1.19% 80.00 0.63%
预付款项 131.68 0.67% 81.34 0.43% 87.43 0.69%
其他应收款 33.20 0.17% 22.61 0.12% 21.76 0.17%
存货 1,618.46 8.29% 1,910.46 10.15% 935.98 7.34%
流动资产合计 19,516.25 100.00% 18,823.86 100.00% 12,754.77 100.00%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上述三项
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5.59%、98.25%及 99.16%。
① 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现金 4.06 5.95 0.77
银行存款 1,935.85 2,084.09 448.94
其他货币资金 204.36 - -
合计 2,144.27 2,090.03 449.72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49.72 万元、2,090.03 万元和
华扬电子的主营业务逐步发展,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
风险的款项。
② 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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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373.46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3%、0.00%和 0.00%,均为已质押的银行承
兑汇票。
③ 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806.43 万元、14,494.77
万元和 15,588.6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72%、77.00%和 79.88%。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应收账款余额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应收账款按账龄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小计 16,163.64 14,995.41 11,227.14
减:坏账准备 574.99 500.63 420.71
合计 15,588.65 14,494.77 10,806.43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账龄 1 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
B.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
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
标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计提政策
组合 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标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
组合 2 应收其他客户 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华扬电子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并按照该政策
于各会计期末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华扬电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
比例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传艺科技 002866.SZ 5% 15% 30% 100% 100% 100%
东山精密 002384.SZ 20% 60% 100% 100% 100%
中京电子 002579.SZ 2% 10% 30% 50% 80% 100%
景旺电子 603228.SH 5% 20% 40% 60% 80% 100%
鹏鼎控股 002938.SZ 10% 30% 100% 100% 100%
风华高科 000636.SZ 5% 10% 20% 50% 80% 100%
公司名称 信用期 1-3 月 3-12 月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弘信电子 0.2% 1% 50% 70% 100% 100% 100% 100%
华扬电子 3% 10% 50% 70% 100% 100% 100% 100%
如上表所示,华扬电子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本次交易之收购方弘信电子基本
一致。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坏账计提比例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之上,坏
账计提比例较为谨慎。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应收账款绝大部分在 1 年以内,且回
款良好,历史上尚无重大坏账发生。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客观反映了
其现阶段财务状况。
C. 主要应收账款对象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应收账款前 5 名对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前五名
序 占应收账款期 坏账准
应收账款单位 关系 期末余额
号 末余额的比例 备余额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
精元(重庆)电脑有限公
司
惠 州 硕 贝 德 无线 科 技股
份有限公司
深 圳 市 汇 创 达科 技 股份
有限公司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普尔思(苏州)无线通讯
产品有限公司
合计 - 11,778.89 72.88% 416.98
序 占应收账款期 坏账准
应收账款单位 关系 期末余额
号 末余额的比例 备余额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
致伸科技(重庆)有限公
司
深 圳 市 汇 创 达科 技 股份
有限公司
精元(重庆)电脑有限公
司
惠 州 硕 贝 德 无线 科 技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9,197.99 61.34% 307.00
序 占应收账款期 坏账准
应收账款单位 关系 期末余额
号 末余额的比例 备余额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
精元(重庆)电脑有限公
司
深 圳 市 汇 创 达科 技 股份
有限公司
磊德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东莞分公司
达亮电子(滁州)有限公
司
合计 - 7,728.92 68.84% 258.47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占比较高,主要为行业内知名
企业,信用良好并具备较强还款能力,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④ 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80.00 万元、224.65 万元
和 0.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3%、1.19%和 0.00%。期末应收款项
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标的公司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⑤ 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87.43 万元、81.34 万元和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金额及占比均较小,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主要为预付的厂房租赁费用和电费
等。
⑥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131.68 100.00% 81.34 100.00% 87.4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款项前五名
占预付款项期末
序号 预付款项单位 关系 期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木巷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
合计 - 125.54 95.34%
占预付款项期末
序号 预付款项单位 关系 期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合计 - 78.80 96.88%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占预付款项期末
序号 预付款项单位 关系 期末余额
余额的比例
合计 - 81.44 93.15%
⑦ 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76 万元、22.61 万
元和 33.2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7%、0.12%和 0.17%,主要为往来
款、押金及备用金等。
⑧ 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35.98 万元、1,910.46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日期 项目 或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796.87 41.30% 129.00 667.87
在产品 386.47 20.03% 0.19 386.28
发出商品 114.16 5.92% 0.16 114.00
合计 1,929.38 100.00% 310.92 1,618.46
原材料 647.74 30.20% 66.40 581.34
在产品 372.83 17.38% 1.72 371.11
发出商品 299.48 13.96% - 299.48
合计 2,144.92 100.00% 234.47 1,910.46
原材料 379.01 35.23% 33.77 345.25
在产品 163.50 15.20% 2.39 161.11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库存商品 441.69 41.06% 103.67 338.02
发出商品 91.60 8.51% - 91.60
合计 1,075.81 100.00% 139.83 935.98
华扬电子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其中原材料主要为 LED
灯、铜箔等,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项存货账面余额合计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的比
例分别为 91.49%、86.04%和 94.08%。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3,581.39 80.12% 2,879.30 80.13% 2,306.77 77.76%
在建工程 126.42 2.83% 55.23 1.54% 192.76 6.50%
使用权资产 147.62 3.30% - - - -
无形资产 33.97 0.76% 40.25 1.12% 28.31 0.95%
长期待摊费用 340.92 7.63% 283.18 7.88% 95.96 3.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50 3.57% 154.85 4.31% 85.37 2.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22 1.79% 180.60 5.03% 257.49 8.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70.04 100.00% 3,593.42 100.00% 2,966.65 100.00%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为主,上述两项
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0.99%、88.01%及 87.75%。
① 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06.77 万元、2,879.30
万元和 3,581.3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7.76%、80.13%和 80.12%。
华扬电子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
家具及其他等,其中机器设备占比最大。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器设备 2,766.13 77.24% 2,016.76 70.04% 1,447.60 62.75%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房屋及建筑物 706.36 19.72% 746.18 25.92% 727.17 31.52%
运输工具 43.85 1.22% 63.77 2.21% 76.68 3.32%
电子设备 42.93 1.20% 24.44 0.85% 17.79 0.77%
办公及电子设备 22.12 0.62% 28.15 0.98% 37.52 1.63%
合计 3,581.39 100.00% 2,879.30 100.00% 2,306.7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增加,主要系标的公司产能规模持续
扩大,购买的固定资产设备增加。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固定资产运行状况良好,
未发现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② 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92.76 万元、55.23 万
元和 126.4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50%、1.54%和 2.83%。2019 年
末在建工程较大主要系环保改造投入所致。
③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相关会计政策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2021 年 9 月末,使用
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147.62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3.30%,为标的公司
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④ 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1 万元、40.25 万元
和 33.97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95%、1.12%和 0.76%,占比较低,
主要为购买的软件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⑤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 95.96 万元、283.18
万元和 340.9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3%、7.88%和 7.63%,主要
由车间改造及装修、宿舍楼等装修工程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类别 期初值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值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公司外立面装修工程 - 84.91 - 84.91
宿舍楼等装修工程 117.61 - 84.42 33.20
合计 283.18 215.86 158.12 340.92
车间改造及装修 - 198.11 32.54 165.57
合计 95.96 351.78 164.56 283.18
宿舍楼等装修工程 153.25 36.70 94.00 95.96
合计 153.25 36.70 94.00 95.96
⑥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85.37 万元、154.85 万元
和 159.5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8%、4.31%和 3.57%,主要为坏
账准备、跌价准备或未弥补亏损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57.49 万元、180.60 万元和 80.2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68%、5.03%和 1.79%,为预付设备及工程
款。2019 年末,华扬电子预付车间改造及装修款和宿舍装修款使得当年其他非
流动资产金额及占比较高。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负债合计 13,295.26 15,486.99 9,125.9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31 89.41 69.66
负债合计 13,501.57 15,576.40 9,195.57
(1)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9,125.91 万元、15,486.99 万元
及 13,295.26 万元。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003.28 22.59% 2,860.33 18.47% 2,103.38 23.05%
应付票据 203.00 1.53% - - 373.46 4.09%
应付账款 7,253.33 54.56% 7,642.19 49.35% 5,219.18 57.19%
预收款项 - - - - 3.10 0.03%
应付职工薪酬 863.28 6.49% 1,150.00 7.43% 579.23 6.35%
应交税费 878.33 6.61% 831.76 5.37% 431.49 4.73%
其他应付款 794.39 5.97% 2,797.66 18.06% 275.59 3.02%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83.56 2.13% 205.05 1.32% 140.47 1.54%
流动负债合计 13,295.26 100.00% 15,486.99 100.00% 9,125.9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
款构成,该等三项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合计为 83.26%、85.88%和 83.12%。
① 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抵押借款 - 1,200.00 1,200.00
保证借款 3,000.00 1,500.00 900.00
贸易融资借款 - 156.6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28 3.73 3.38
合计 3,003.28 2,860.33 2,103.3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短期借款为抵押借款和保证借款。标的公司借入短
期借款主要为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在手订单情况提前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② 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 373.46 万元、0.00 万元和 203.00 万元,
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09%、0.00%和 1.53%,占比较小,均为银行承兑汇
票。
③ 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5,219.18 万元、7,642.19 万元和 7,253.33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7.19%、49.35%和 54.56%,主要由应付供应商
的材料款、设备款和工程款构成。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逐年上升,采购原材
料和设备的规模也逐年增长,导致期末应付账款金额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按性质列示: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货款 6,772.66 7,274.88 4,990.76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480.67 367.31 228.42
合计 7,253.33 7,642.19 5,219.18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不存在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④ 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预收款项金额为 3.10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
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3%、0.00%和 0.00%,占比较小,主要为预收
客户货款。
⑤ 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579.23 万元、1,150.00
万元和 863.28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35%、7.43%和 6.49%,主要为
尚未发放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等。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经营业绩
的持续向好,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呈上升趋势。
A、报告期各期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的员工人数、
薪酬费用情况
报告期内,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的员工人数、薪酬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人
核算科目
薪酬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月薪 薪酬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月薪 薪酬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月薪
营业成本 3,925.85 572.11 0.76 3,918.76 450.17 0.73 3,200.86 398.25 0.67
销售费用 212.21 8.56 2.76 311.66 8.00 3.25 283.65 8.08 2.92
管理费用 689.68 48.89 1.57 816.51 43.75 1.56 635.08 37.00 1.43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核算科目
薪酬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月薪 薪酬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月薪 薪酬总额 平均人数 平均月薪
研发费用 573.23 46.76 1.36 466.28 40.00 0.97 436.78 39.17 0.93
合计 5,400.98 676.32 0.89 5,513.21 541.92 0.85 4,556.37 482.50 0.79
注:2021 年 1-9 月年平均人数为全部发放工资人数/9;2019 年、2020 年平均人数为全
部发放工资人数/1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员工总体薪酬呈现稳中有升趋势。2021 年 1-9 月,销
售员工平均薪酬略有下滑,主要原因包括:①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增加了多个
基础岗位的销售人员,从而导致平均薪酬略有降低;②2020 年标的公司经营业
绩较好,销售人员薪酬较高。
B、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变动、报告期内薪酬费用水平及现金流
量表中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等科目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薪酬费用水平及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等科
目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计入经营活
计入成本费 应付职工薪 动现金流量 应付职工薪
是否勾稽一 是否勾稽一
项目 用等科目员 酬本期增加 支付给职工 其他因素 酬本期减少
致 致
工薪酬 金额 以及为职工 金额
支付的现金
注:其他因素主要系支付劳务派遣公司手续费时在现金流量表中剔除。
⑥ 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应交税费在报告期各期末的余额分别为 431.49
万元、
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个人所得税。
⑦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275.59 万元、2,797.66 万元和
利。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其他应付款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502.00 2,500.00 -
其他应付款 292.39 297.66 275.59
合计 794.39 2,797.66 275.59
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16.09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0.00%、0.00%和 0.12%,均为一年内到
期的租赁负债。
⑨ 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140.47 万元、205.05 万元和
税额。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29 2.35 2.16
存货周转率(次/年) 14.02 15.30 19.81
注:①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②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
均净额(2021 年 1-9 月的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进行了简单平均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16、2.35、2.29,整体呈上
升趋势,客户回款良好。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9.81、15.30
和 14.02,存货平均周转周期为 18-26 天左右,周转效率较高,主要系标的公司
较高的生产管理水平形成了快速交付的竞争优势,最大限度降低存货呆料风险,
提高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流动比率(倍) 1.47 1.22 1.40
速动比率(倍) 1.35 1.09 1.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56.29% 69.48% 58.49%
息税前利润 4,240.93 4,569.46 2,322.8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4,732.94 5,142.45 2,839.10
注: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③资
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④息税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支出;息税折旧摊销前
利润=息税前利润+折旧费用+摊销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40、1.22 和 1.47,速动比率分
别为 1.30、1.09 和 1.35,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49%、69.48%和 56.29%。总
体来看,报告期内华扬电子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保持在良好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利润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872.89 29,768.24 22,759.38
其中:营业收入 25,872.89 29,768.24 22,759.38
二、营业总成本 21,500.19 25,176.64 20,471.14
减:营业成本 18,549.46 21,779.23 17,294.41
税金及附加 166.23 176.04 160.53
销售费用 505.80 613.46 968.52
管理费用 1,289.49 1,456.47 1,195.36
研发费用 873.46 915.02 783.28
财务费用 115.76 236.41 69.03
其中:利息费用 95.39 121.51 117.99
利息收入 13.21 13.81 13.26
加:其他收益 76.03 165.80 62.44
信用减值损失 -74.36 -119.23 -1.36
资产减值损失 -200.60 -179.61 -106.60
资产处置收益 - - -
三、营业利润 4,173.77 4,458.57 2,242.71
加:营业外收入 6.11 13.85 -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减:营业外支出 34.34 24.47 37.86
四、利润总额 4,145.54 4,447.95 2,204.86
减:所得税费用 501.30 579.93 259.51
五、净利润 3,643.85 3,868.02 1,945.35
(1)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2,739.45 万元、29,743.49 万元
和 25,824.24 万元。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营业收入保持持续稳步增长,主要原
因是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持续发展,相应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产品背光 FPC、天
线 FPC 的需求持续增加,同时华扬电子凭借高品质、快速交付的优势,获得的
项目订单稳步增加,从而业务发展形成了良性循环,销售收入持续增加。
①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背光 FPC 16,733.73 64.80% 18,962.47 63.75% 15,476.87 68.06%
天线 FPC 7,814.60 30.26% 9,617.19 32.33% 6,964.65 30.63%
其他 1,275.92 4.94% 1,163.83 3.91% 297.93 1.31%
主营业务收入 25,824.24 100.00% 29,743.49 100.00% 22,739.4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背光 FPC 和天线 FPC,上述产品销售收
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8.69%、96.09%和 95.06%。同时,标的公司还承
接部分汽车电子、医疗工控、点烟器等其他应用领域的 FPC 产品,销售收入占
比较低。
②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25,746.24 99.70% 29,597.99 99.51% 22,667.79 99.68%
其中:直接
销售给境内 20,155.27 78.05% 24,212.73 81.41% 16,425.65 72.23%
客户
通过海关特
殊监管区销 5,590.97 21.65% 5,385.26 18.11% 6,242.14 27.45%
售
外销 78.00 0.30% 145.50 0.49% 71.66 0.32%
主营业务收入 25,824.24 100.00% 29,743.49 100.00% 22,739.45 100.00%
报告期各期,华扬电子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内销,占比分别为 99.68%、
占比分别为 72.23%、81.41%和 78.05%;同时,按照下游客户要求,标的公司存
在部分产品经海关特殊监管区(如保税区、物流园等)出口再进口销售给境内客
户,即标的公司将产品在保税物流园履行出口报关手续,销售给境外子公司香港
华扬,再由香港华扬履行进口报关手续后将产品销售给境内客户,该部分销售收
入占比分别为 27.45%、18.11%和 21.65%。该模式在标的公司所处的下游笔记本
电脑制造产业链中属于较为常见的模式,符合国内保税区的政策以及税收法规的
相关要求。报告期内,该销售模式的具体客户以及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精元电脑 4,778.47 3,801.17 4,025.61
致伸科技 250.55 1,394.36 2,092.26
上海莫仕 550.36 186.35 -
其他客户 11.59 3.38 124.28
合计 5,590.97 5,385.26 6,242.14
注:①由于 2020 年美元汇率大幅下跌,标的公司与致伸科技结算币种由美元改为人民
币,通过香港华扬向致伸销售的美元结算金额减少,通过苏州华扬向致伸销售的人民币结算
金额增加。②报告期内,精元电脑除了通过香港华扬用美元结算货款之外,还存在直接与华
扬电子用人民币结算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销售的主要产品是背光 FPC,其他
产品占比较低,与直接内销模式下的销售单价及毛利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平方米
背光 FPC
期间 途径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单位售价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背光 FPC
直接内销 9,223.94 6,974.74 24.38% 0.12
监管区销售
直接内销 10,983.30 7,961.32 27.51% 0.11
监管区销售
直接内销 10,528.67 7,335.78 30.33% 0.13
监管区销售
其他产品
期间 途径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单位售价
直接内销 118.47 65.40 44.79% 0.31
监管区销售
直接内销 - - - -
监管区销售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背光 FPC 产品直接内销产品毛利率高于通过海关特殊
监管区销售产品的毛利率,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内销产品存在 LED 为客供料从而
产品价格不包括 LED 价格,而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销售产品的 LED 主要为标的
公司自行采购,下游客户给与标的公司在元器件的利润空间较低,因此贴装 LED
等元器件之后的 FPC 产品,其毛利未发生变化或仅有小幅提升,而其销售单价
由于考虑了自采 LED 的成本,因此提升幅度大于毛利空间提升幅度,从而导致
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销售产品的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是由于通过海关特殊监
管区的销售采用美元结算,美元汇率下降导致最终结算的毛利率下降。其他产
品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销售的金额较低,且因金额小受单个型号产品影响大,
导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此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少量产品直接出口销售给境外客户,占比分别
为 0.32%、0.49%和 0.30%,占比较低。
③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增长水平的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 上市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 华扬电子 29,743.49 30.80% 22,739.45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增长水平的原因主要为:
A、标的资产专注于背光和天线细分市场,下游市场发展带动收入增长
在笔记本键盘背光领域,根据 TrendForce 和 IDC 数据显示,2012-2019 年
期间出货量一直保持在 1.6-1.9 亿台之间波动。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下的居
家学习、远程办公等需求刺激,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根据
国际市场研究机构 Canalys 数据,2020 年全球笔记本出货量达到 2.35 亿部,同
比增长 25%。同时,随着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场景从传统的白天在办公室延伸至包
括出差途中交通工具上、夜晚家中台灯光线下及其他照明条件远不如办公室的
场景,笔记本电脑键盘的亮度情况对于保证使用者的输入效率和提升消费者的
用户体验变得越发重要,笔记本电脑发光键盘的市场渗透率逐渐提高。因此,
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的增长以及发光键盘渗透率的提升带动了笔记本键盘背光
FPC 需求的增加。
在天线领域,标的公司的天线 FPC 大部分通过硕贝德(300322.SZ)、信维
通信(300136.SZ)及磊德科技供货予 VIVO。根据 Gartner 数据测算,2020 年
VIVO 全球市场占有率由 2019 年的 7.17%提升至 8.3%。因此,终端客户需求的增
加带动了标的公司天线 FPC 业务的增长。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同比增长 金额
背光 FPC 18,962.47 22.52% 15,476.87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天线 FPC 9,617.19 38.09% 6,964.65
B、产品技术能力及快速交付能力得到客户认可,市场占有率有所提升
标的公司拥有行业多年经验积累的技术团队,持续专注于柔性印刷电路及
相关方向的技术研发和设计,并形成了较强技术优势。首先,在研发方面,标
的公司能够针对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并实现方案优化调整,以较低成本实现柔性
电路板的方案设计。其次,在工艺制程、产品性能方面,标的公司在微小孔孔
径量产水平在 70μm-80μm,精细线路线宽在 40μm-50μm,迭层数量可达到 6-8
层,可完全满足客户所需的工艺制程要求,量产产品的电性能能力、机械能力、
抗化能力等指标均可达到或超过行业量产水平。再次,在设备技术改造能力方
面,标的公司可根据客户制作产品的需要,对标准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并自主研发与其相配套的工装治具、模具和测试治具等,从而适应不同产品生
产工艺需要,并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品质的目的。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 FPC 产品的生产良率逐年提升并达到 95%以上,位于行业内较
高水平。在组织生产管理方面,标的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通常 1 个月内完
成产品的交付,以缩短生产及备货周期,满足客户需求。受益于此,标的公司
在客户的占有率得到一定提升。
C、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规模较小,成长空间更大
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营业收入规模较小,基数较低。随着其
在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细分领域逐渐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并得益于下游
市场的增长,标的公司获得的项目订单稳步增加,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因而成
长空间更大。但总体来看,标的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速处于同行业上市
公司收入增速的区间内。
(2)主营业务成本
华扬电子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报告期
内,华扬电子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12,129.49 65.39% 14,939.76 68.60% 11,610.87 67.14%
直接人工 3,168.25 17.08% 3,080.75 14.15% 2,866.68 16.58%
制造费用 3,251.72 17.53% 3,758.72 17.26% 2,816.85 16.29%
主营业务成本 18,549.46 100.00% 21,779.23 100.00% 17,294.41 100.00%
注:直接材料包含外协产品的外协加工成本。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分别为 67.14%、68.60%
和 65.39%,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最大。由于华扬电子的背光 FPC、天线 FPC
等产品,工序流程较长,冲裁、贴合、补强贴合和压合、检测等工序需要较多人
工,因此直接人工占比分别为 16.58%、14.15%和 17.08%,2020 年直接人工占比
有所下降,主要系标的公司在冲裁、贴合、压合等工序新增自动化生产设备,提
升了人员效率;2021 年直接人工占比上升,主要系标的公司为激励一线员工,
对薪酬进行了上调从而人工成本增加;同时 SMT 工序开始自主生产亦增加了人
工成本。此外,标的公司所在的 FPC 行业需要较大金额的机器设备投入,报告
期内标的公司持续增加产能,机器设备原值持续增加,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
(3)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类别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背光 FPC 4,610.33 63.37% 4,929.76 61.90% 3,655.79 67.14%
天线 FPC 2,051.61 28.20% 2,446.07 30.71% 1,638.20 30.09%
其他 612.85 8.42% 588.42 7.39% 151.04 2.77%
主营业务毛利 7,274.79 100.00% 7,964.25 100.00% 5,445.04 100.00%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自背光 FPC、天线 FPC 产品,合
计毛利占比分别为 97.23%、92.61%和 91.58%。其他产品主要为汽车电子、工控
医疗、点烟器等其他应用领域 FPC 产品,是标的公司在背光 FPC、天线 FPC 产
品基础上拓展的产品领域,营业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从而毛利贡献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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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收入来自背光 FPC、天线 FPC 等产品,其中
背光 FPC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屏幕背光领域,天线 FPC 主要应用
于智能手机天线等领域。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划分构成如下: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背光 FPC 27.55% 64.80% 26.00% 63.75% 23.62% 68.06%
天线 FPC 26.25% 30.26% 25.43% 32.33% 23.52% 30.63%
其他 48.03% 4.94% 50.56% 3.91% 50.70% 1.3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8.17% 100.00% 26.78% 100.00% 23.95%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背光 FPC 的毛利率分别为 23.62%、26.00%和 27.55%,
总体保持上升趋势,主要系疫情影响使得下游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较往年大幅增加,
标的公司在订单充足的情况下承接了部分毛利率较高的订单,同时标的公司对产
线进行了优化布局,生产效率、良率提升使得单位成本下降,从而提升了背光
FPC 整体毛利率。
标的公司天线 FPC 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23.52%、25.43%和 26.25%。标的公司
天线 FPC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上,供货周期一般为 6-12 个月,不同年度之间产
品型号切换较快。2020 年以来随着 5G 智能手机的推出,天线 FPC 型号切换较
快,标的公司新增的天线 FPC 产品型号辅材使用量增加,一方面工艺复杂程度
增加使得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另一方面针对辅材增加导致的补强贴合等工序,
标的公司增加了自动化设备代替人工作业提升了良率水平,从而 2020 年和 2021
年天线 FPC 毛利率上升。
标的公司其他产品为应用于汽车电子、医疗工控、点烟器等其他应用领域的
产品,主要为双面板和多层板,工艺难度较大,且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给予一定程
度的溢价,因此毛利率较高。标的公司在满足背光 FPC、天线 FPC 等长期合作
客户产能的情况下,承接部分毛利率较高的产品作为盈利的补充,因此其他产品
毛利率总体较高,总体销售收入占比仍较低。
(2)背光 FPC 和天线毛利率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背光 FPC 和天线 FPC 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背光 FPC 27.55% 1.55% 26.00% 2.38% 23.62%
天线 FPC 26.25% 0.82% 25.43% 1.91% 23.52%
其他 48.03% -2.53% 50.56% -0.14% 50.70%
主营业务毛利率 28.17% 1.39% 26.78% 2.83% 23.95%
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
费用,其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 67.14%、68.60%和 65.39%,直接材料是主营业
务成本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单位面积对应的直接材料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变动幅度 单位成本
直接材料 525.51 4.51% 502.84 4.64% 480.5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单位原材料成本 2020 年度相较 2019 年度上升 4.64%,
格变动幅度如下所示:
项目
单价 变动幅度 占比 单价 变动幅度 占比 单价 占比
LED 灯
(元/个)
铜箔
(元/平方米)
背胶
(元/平方米)
覆盖膜
(元/平方米)
金盐
(元/克)
注:模切半成品、化学品由于采购的产品型号分别多达 400 种和 80 种,不同型号的产
品计价单位不同,且不同年度之间产品型号变化较大,因此无法计算整体平均单价进行比
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LED 灯、铜箔、背胶、覆盖膜、
金盐等,上述主要原材料占采购金额的占比合计分别为 75.22%、75.39%和 74.26%,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占比稳定。对于上述主要原材料,标的公司均具有相对固定的采购或供应渠道,
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需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LED 灯、铜箔、覆盖膜采购金额占比合计 62.48%、65.69%
和 64.73%,平均单价总体保持稳定。背胶的平均单价在 2019 年和 2020 年之间
保持稳定,2021 年 1-9 月平均单价较 2020 年增长 21.03%,主要原因是 2021 年
天线 FPC 需要贴背胶次数增加,标的公司为提升生产效率,采用复合背胶的机
冲工艺提升生产效率;该工艺使用的复合背胶采购单价较高,从而背胶整体平
均单价提升。金盐的平均单价主要受黄金价格的影响,2020 年平均单价上涨,
在原材料的采购占比较低,因此金盐的平均单价变动对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影响
较小。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 LED 灯、铜箔、覆盖膜主要原材料平均单价保持稳定,
背胶、金盐的价格波动对原材料成本影响较小,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毛
利率影响较小。
②背光 FPC 毛利率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背光 FPC 产品包括键盘背光和屏幕背光,其产品收入
构成及毛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毛利率 金额 占比 毛利率 金额 占比 毛利率
键盘背光 15,593.66 93.19% 27.42% 16,299.99 85.96% 25.75% 12,882.67 83.24% 24.08%
屏幕背光 1,140.07 6.81% 29.32% 2,662.48 14.04% 27.50% 2,594.20 16.76% 21.34%
合计 16,733.73 100.00% 27.55% 18,962.47 100.00% 26.00% 15,476.87 100.00% 23.62%
报告期内,背光 FPC 产品毛利率稳步提升。一方面,受益于下游笔记本电
脑出货量增加,标的公司在订单充足的情况下承接了部分毛利率较高的订单,
放弃了部分低毛利率的屏幕背光订单,屏幕背光收入占比由 2019 年的 16.76%
下降至 2021 年 1-9 月的 6.81%。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优化生产布局,并制定了
提案改善制度,持续实施节约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和良率的相关改善性措施,
促进了毛利率的提升。例如,标的公司通过对现场设备的优化布局,减少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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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动和搬运距离,提升员工工作效率;通过优化 FPC 排版,提升每张标准铜箔
上布置的 FPC 数量,提升了材料利用率;通过购置 SMT 生产设备,将 SMT 由外
协加工逐步转为自主生产,减少 SMT 工序的生产成本。此外,标的公司持续加
强工艺优化和研发,通过对标准化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并自主研发相关工
装治具、模具和测试治具等,将背光 FPC 的生产良率从 2019 年的 93.27%提升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承接毛利率较高背光 FPC 的产品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pcs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大于 30%的产品单价 6.51 6.31 6.28
毛利率小于 30%的产品单价 7.61 6.45 5.33
标的公司背光 FPC 产品毛利率与其单价并无直接联系,主要原因包括:公
司采用成本加成法的定价模式,毛利率不仅与销售单价有关,还跟产品的材料
成本、制造费用、人工费用等相关。对于销售单价高的产品,其价格不仅包含
FPC 空板价格,还包含贴装在 FPC 的元器件金额及 SMT 加工费;一般情况下,下
游客户给与标的公司在元器件的利润空间较低,因此贴装元器件之后的 FPC 产
品,销售单价提升幅度大于毛利空间提升幅度,从而导致其毛利率有所下降。
价更高,主要系 2019 年度,屏幕背光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均较低,拉低了低毛
利率产品的平均单价;2020 年度,标的公司开始逐步调整客户结构,并根据下
游市场的变化情况,主动放弃部分屏幕背光 FPC 产品中毛利率较低的订单,将
产能优先用于满足毛利率较高、订单金额较大的优质客户。
③天线 FPC 毛利率主要变动原因分析
天线 FPC 主要用于智能手机天线与手机内部的连接,原本天线 FPC 产品不
包含用于与手机机壳粘贴的背胶、缓冲泡棉等辅材,上述辅材需要在手机生产
组装时贴合到手机机壳上,效率较低,成本较高。近年来,国内智能手机行业
竞争加剧,智能手机品牌厂商对降成本的需求愈加强烈。出于节约成本的需求,
机天线 FPC 上,并由 FPC 制造厂商将泡棉、胶纸、背胶等辅材贴合在天线 F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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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再交由下游手机组装厂商生产。由于 FPC 制造厂商具备专业的贴合设备,
且天线 FPC 在生产时可排版作业,效率较高,成本较低。与此同时,随着智能
手机追求更高的性能同时要满足更薄的机身、更大的屏幕以及更好的拍摄效果
的要求,手机机身内部空间设计更加紧凑,从而使得天线 FPC 的设计更加复杂,
且需要与手机机壳进行更好地固定,补强数量亦随着增加。以标的公司 2019 年
和 2021 年较为典型的天线 FPC 产品为例,2021 年天线 FPC 在形状、辅材、补强
等方面均比 2019 年增加较多,工艺复杂程度增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天线 FPC 生产过程按照需要贴背胶、补强的次数统计
的销售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贴背胶次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无需贴背胶 0.37% 0.66% 1.23%
贴 1 次背胶 18.30% 27.42% 54.64%
贴 2 次背胶 23.81% 40.07% 17.04%
贴 3 次或以上背胶 57.52% 31.85% 27.09%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贴补强次数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无需贴补强 66.87% 73.20% 61.50%
贴 1 次补强 17.05% 23.22% 36.49%
贴 2 次或以上补强 16.08% 3.58% 2.00%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需要贴 3 次或以上背胶、贴 2 次或以上补
强的销售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天线 FPC 的复杂程度逐年增加。
针对天线 FPC 复杂程度增加的情况,标的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研发“一
种柔性线路板加强膜冲压头”、“FPC 弯折自动化生产技术研发”等多个工艺技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术,提升生产效率;同时,购置全自动补强贴合机等设备,代替了人工作业,
提高贴合工序的自动化水平,从而使得天线 FPC 在复杂程度增加的情况下生产
效率和良率有所提升,进而提升毛利率水平。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华扬电子专业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目
前专业从事 FPC 产品的上市公司或通过收购具有从事 FPC 生产销售子公司的上
市公司包括鹏鼎控股、景旺电子、弘信电子、东山精密、风华高科、中京电子、
传艺科技、奕东电子等,上述同行业公司 FPC 产品的应用领域有所不同,具体
如下:
同行业公司 主营业务简介 FPC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鹏鼎控股 主要应用与苹果品牌智能手机等终
路板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002938.SZ) 端产品领域
其中包括 FPC 产品
主要应用于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的显
景旺电子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其中包括 USB、SENSOR(光传感器)、无线
(603228.SH)
FPC 产品 充电、摄像头、振动马达等其他模
块
弘信电子 2017 年上市,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显示模组、触
(300657.SZ) 路板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控模组等领域
东山精密 主要应用于苹果品牌智能手机等终
Mflex 主要从事 FPC 的研发、生产和
(002384.SZ) 端产品领域
销售
电科技主要从事柔性电路板(FPC)
的生产制造业务及电路板表面元件
主要应用于手机摄像头模组、手机
风华高科 贴片、封装业务。2021 年 7 月,奈
内连接、汽车面板、LED 灯、触摸
(000636.SZ) 电科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风
屏等领域
华高科持有奈电科技的股权比例下
降为 30%,世运电路(603920.SH)
持有奈电科技股权比例为 70%
主要应用于智能游戏机、有机发光
中京电子 盛 电 子 主 要 从 事 柔 性 印 制 电 路 板 (LCM)、触摸屏模组(CTP)、
(002579.SZ) (FPC)及其组件(FPCA)的研发、 生物识别模组、摄像头模组、医疗
生产和销售 电子、汽车电子、激光读取头(计
算机、DVD 光驱)等领域
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零组件的研发、
传艺科技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发光键盘的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笔记本电
(002866.SZ) 背光模组
脑等消费电子产品所用柔性印刷线
路板(FPC)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同行业公司 主营业务简介 FPC 产品主要应用领域
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池、手机周边
主要从事 FPC、连接器零组件、LED
奕东电子 (如排线板、摄像头及指纹识别模
背光模组等精密电子零组件的研发、
(301123.SZ) 组、天线等)、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生产和销售,其中包括 FPC 产品
池管理系统等领域
注:上述信息来自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资料
考虑到 FPC 产品为定制化产品且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不同应用领域的 FPC
产品由于下游客户竞争程度不同、终端产品售价等影响,从而毛利率亦有所不同。
华扬电子专业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产品主
要应用于为笔记本电脑键盘和屏幕背光、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上述同行业
公司中,鹏鼎控股、东山精密的应用领域主要是苹果品牌的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
弘信电子、风华高科的应用领域主要是手机显示模组、摄像头模组领域,中京电
子的应用领域主要是显示模组、触摸屏模组等领域,与标的公司 FPC 产品的应
用领域均不相同;传艺科技的 FPC 产品应用领域与标的公司背光 FPC 产品的应
用领域一致,景旺电子、奕东电子的 FPC 产品应用领域存在部分与标的公司天
线 FPC 产品的应用领域重叠,因此选择上述三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毛利率对
比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同行业公司 产品类别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笔记本电 笔记本电脑等消
传艺科技 未披露 30.69% 28.89%
脑背光领 费电子产品 FPC
域 华扬电子 背光 FPC 27.55% 26.00% 23.62%
景旺电子 印制电路板 未披露 26.88% 26.28%
手机天线 奕东电子 手机周边 FPC 20.18% 23.69% 29.30%
等领域 平均值 / - 25.29% 27.79%
华扬电子 天线 FPC 26.25% 25.43% 23.52%
在笔记本电脑背光领域,标的公司的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传艺科技,主要
是受 FPC 贴装元器件的影响。由于客户需求和应用领域的不同,标的公司部分
FPC 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经过 SMT 工序贴装不同数量的 LED 灯、电容、电阻
等元器件,再将含元器件的 FPC 销售予客户。由于 SMT 业务是将各类电子元器
件贴装到 FPC 空板上,因此标的公司销售的 FPC 的价格不仅包含空板价格,还
包含元器件金额及 SMT 加工费,从而销售单价和单位销售成本也更高。而一般
情况下,下游客户给与标的公司在元器件的利润空间较低,因此贴装元器件之后
的 FPC 产品,销售单价提升幅度大于毛利空间提升幅度,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需要贴装元器件的背光 FPC 产品占比逐年提升并超过 90%,
从而使得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
在手机天线领域,标的公司 2019 年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主要系标的公
司 2019 年承接的天线 FPC 订单部分型号产品良率较低使得毛利率较低。由于天
线 FPC 不同年度之间产品型号切换较快,2020 年以来随着 5G 智能手机的推出,
标的公司新增的天线 FPC 产品型号辅材使用量增加,一方面工艺复杂程度增加
使得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另一方面针对辅材增加导致的补强贴合等工序,标的
公司增加了自动化设备代替人工作业提升了良率水平,从而毛利率提升至同行业
公司平均水平;再一方面标的公司通过强化排版设计,优化版面利用率,进一步
起到了节约成本的效果。2020 年 1-9 月,奕东电子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是其向
新增第一大客户龙旗电子提供的产品毛利率为 13.58%,从而拉低了其整体毛利
率。
总体来看,华扬电子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60.53 万元、176.04 万元和 166.23
万元,主要系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 505.80 1.95% 613.46 2.06% 968.52 4.26%
管理费用 1,289.49 4.98% 1,456.47 4.89% 1,195.36 5.25%
研发费用 873.46 3.38% 915.02 3.07% 783.28 3.44%
财务费用 115.76 0.45% 236.41 0.79% 69.03 0.30%
合计 2,784.50 10.76% 3,221.36 10.81% 3,016.19 13.25%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上述四项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3,016.19 万元、3,221.36
万元和 2,784.5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25%、10.82%和 10.76%。剔
除财务费用的影响,最近两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三项费用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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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上市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平均值 11.20% 11.86%
华扬电子 10.02% 12.95%
总体来看,华扬电子期间费用占比情况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相当。
(1)销售费用
① 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销售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服务费 280.05 275.19 552.11
职工薪酬 212.21 311.66 283.65
差旅费 6.59 7.24 11.42
运费 - - 80.42
报关费 - - 27.84
车辆使用费 6.95 13.91 12.61
其他 - 5.47 0.47
合计 505.80 613.46 968.52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968.52 万元、613.46 万元和 505.80
万元,主要包括服务费和职工薪酬。其中,服务费系居间方将客户介绍给华扬电
子并形成销售后,华扬电子向其支付的居间服务费。该模式在 PCB 行业较普遍,
景旺电子(603228.SH)、中京电子(002579.SZ)、东山精密(002384.SZ)等
均存在支付销售居间服务费的情形。2020 年销售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方面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是根据新收入准则标的公司将运费、报关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另一方面是随
着标的公司在维护客户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下调了部分居间方的服务费率。
②服务费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服务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居间方 期间 费用金额 服务费率 结算周期 合作期限
按月结算并
游本钦 2020 年度 89.07 3% 支付上月服
始合作
务费
按月结算并
上海浒泼营 2017 年开
销策划中心 始合作
务费
标的公司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并建立有专门的销售部门以及配备专门的销
售人员。在市场开拓过程中,一些有销售资源的人员希望与标的公司进行合作,
协助标的公司进行市场开拓。标的公司经过考查其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从业经
验等因素后,确定其为市场开拓的业务合作伙伴。居间方的主要职能是给标的公
司的销售提供支持性的服务,如在前期开拓业务阶段,其主要负责提供商务信息,
促成标的公司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在日常对接客户环节,其陪同标的公司销售
人员定期拜访、协助了解市场发展情况等。因此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仍主要依
靠标的公司自身的综合优势获取客户,居间方的参与仅是发挥其在市场开拓中的
辅助作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居间服务商包括游本钦和上海浒泼营销策划中心,居
间服务商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标的公司支付居间方的
服务费用综合考量其市场开拓所投入的时间、精力、业绩贡献、市场开拓成果及
成本等多个因素,双方基于开展居间服务的劳务报酬、办公场地费用、差旅费、
招待费、售后服务、新客户开拓奖励等内容综合协商确定服务费率。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管理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689.68 816.51 635.08
中介服务费 194.97 195.27 159.81
业务招待费 178.88 151.95 126.37
折旧与摊销 69.66 74.11 57.42
租赁费 56.66 90.47 86.34
办公费 55.48 63.26 51.98
差旅费 4.85 10.68 9.78
其他 39.31 54.22 68.60
合计 1,289.49 1,456.47 1,195.36
报告期内,苏州华扬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1,195.36 万元、1,456.47 万元和
发放奖金增加导致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研发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573.23 466.28 436.78
材料费 271.21 413.20 309.66
折旧费 22.49 28.15 30.11
专利费 1.84 4.40 3.89
差旅费 4.69 2.99 2.84
合计 873.46 915.02 783.28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783.28 万元、915.02 万元和 873.46
万元,总体保持稳定增长。华扬电子产品主要为笔记本电脑背光键盘、手机天线
等领域,为保持标的公司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及市场竞争力,需持续投入不断加强
产品的研发力度,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因此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支出较高。华扬电
子的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费及折旧费,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财务费用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95.39 121.51 117.99
减:利息收入 13.21 13.81 13.26
利息净支出 82.18 107.71 104.72
汇兑损益 26.50 123.02 -41.41
银行手续费 7.08 5.68 5.71
合计 115.76 236.41 69.03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财务费用分别为 69.03 万元、236.41 万元及 115.76 万
元,主要为贷款利息支出与汇率汇兑损益。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其他收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8.98 160.73 62.31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返还 7.05 5.07 0.13
合计 76.03 165.80 62.44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其他收益分别为 62.44 万元、165.80 万元和 76.03 万元,
主要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其他收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
为 3.21%、4.29%和 2.09%,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2)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4.36 -119.23 -1.36
合计 -74.36 -119.23 -1.36
(3)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准备 -200.60 -179.61 -106.60
合计 -200.60 -179.61 -106.60
(4)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营业外收入为 0.00 万元、13.85 万元和 6.11 万元,主
要为无须支付款项及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金额较小。
(5)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营业外支出为 37.86 万元、24.47 万元和 34.34 万元,
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金额较小。
(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期所得税费用 523.25 629.65 247.64
递延所得税费用 -21.56 -49.73 11.87
合计 501.69 579.93 259.51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所有者权益及总资产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营业收入 230,967.60 256,840.49 11.20% 263,878.97 293,647.21 11.28%
净利润 -19,808.71 -16,164.87 18.40% 8,998.66 12,866.68 42.9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17,626.01 -13,982.16 20.67% 8,944.94 12,812.96 43.24%
润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净利润或归母净利润处于亏损状态,本次交易将拓宽
收入来源,并直接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根据交易对方的业绩承
诺,华扬电子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23 亿元。未来如业绩
承诺按期实现,上市公司净利润水平将得到一定提升。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 FPC、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等领域。标的公司在笔记本电脑键
盘背光和手机天线等 FPC 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积累和业务基础,其产品主要应
用于笔记本电脑和智能手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
将 FPC 产品应用领域延伸至笔记本电脑等市场领域,在拓宽收入来源的同时,
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后,华扬电子能够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和品牌实
力,实现业务的快速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市场地位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借助上
市公司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华扬电子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规范性,
挖掘增长潜力,提高经营效率。交易完成后,双方能够在产品结构、技术开发、
客户资源等各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具体参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
况”之“一、本次交易背景及目的”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之“1、推动
上市公司 FPC 业务发展,发挥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并补充在笔记本
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提高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双方业
务有望相互促进,实现资源互补。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假设 2020 年 1 月 1 日上市公司已经持有华扬电子 100%股权,上市公司按照
上述重组后的股权架构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对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561 号备考审阅报告。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
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数 备考数
项目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54,656.34 52.93% 274,401.69 51.05% 7.75%
非流动资产 226,436.49 47.07% 263,151.58 48.95% 16.21%
资产总计 481,092.83 100.00% 537,553.26 100.00% 11.7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1 年 9 月末的资产总额从本次交易前
在资产结构变动中,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增幅 7.75%,非流动资产增幅为 16.21%。
非流动资产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系本次交易中新增商誉金额较大所致。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
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数 备考数
项目 增长率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47,044.71 79.28% 269,414.97 80.62% 9.06%
非流动负债 64,546.22 20.72% 64,752.53 19.38% 0.32%
负债总计 311,590.93 100.00% 334,167.50 100.00% 7.2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1 年 9 月末的负债总额从本次交易前的
交税费、以及应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等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
之间的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资产负债率 64.77% 62.16%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流动比率(倍) 1.03 1.02
速动比率(倍) 0.84 0.83
流动资产/总资产 52.93% 51.05%
非流动资产/总资产 47.07% 48.95%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79.28% 80.62%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20.72% 19.38%
注: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存货)/流动
负债;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4.77%、流动比率及速动比
率分别为 1.03、0.84,上市公司不存在到期应付负债无法支付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2.16%,基本持平且处于合理水
平;由于本次并购产生金额较大商誉,致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小幅下降。总体
而言,上市公司长短期偿债能力仍保持在本次交易前的合理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未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不会改变上市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是执行上市公司 FPC 战略布局的具体措施,不会改变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
司的管理范围。上市公司与华扬电子行业归属相同,主营业务又同属 FPC 领域,
工艺技术具有一定相通性,由于具体细分产品的应用领域不同,导致客户存在一
定差异。上市公司通过本次并购,将产品应用领域延伸至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
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打造上市公司成为国内柔性电
子行业领军企业的战略目标。
(二)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对上市公司未来
发展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的
管理范围。上市公司与华扬电子同属“C3982 电子电路制造”行业,上市公司
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对业务、资产、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团队、管理等方面进行整合,双方能够在产品结构、技术开发、客户资源等各方
面产生协同效应。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市公司将借助自身的品牌优势、客户资源优势、融资优势等,统筹协调各
方面资源,积极促进华扬电子的发展;同时华扬电子可将自身的流程管理优势分
享给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仍将保持资产的独立性,并将遵守上市公司关于
子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华扬电子未来重要资产的购买、出售及对外投资等事项
均须按流程和相关授权报请上市公司批准。同时,上市公司将依据华扬电子的业
务开展情况,结合自身的资产管理经验,实现资产配置的利益最大化。未来,华
扬电子可以借助上市公司平台获得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
上市公司与华扬电子同时经营的 FPC 领域,属同一行业,上市公司充分认
可华扬电子原有的管理团队。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给予华扬电子现有管理团
队较为充分的授权和经营发展空间。通过制定合适有效的人力资源政策,双方各
自优秀的管理经验可以在两者之间得到有效的借鉴,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管
理经验,从而带来企业总体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目
前的规划,未来华扬电子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营。
为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从上市公司经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上市
公司和华扬电子仍需在财务管理、客户管理、资源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拓展等
方面进一步融合。为防范并应对可能产生的整合风险,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交
易对方将密切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
否顺利实施以及整合效果能否达到并购预期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会
对华扬电子乃至上市公司原有业务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为此,上市公司将加强与标的公司之间的业务沟通和交流,组织标的公司管
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等进行不定期的培训和学习,互相取长补短,积极学习吸收
各自管理中的成功经验,优化企业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同时,在并购整
合过程中上市公司将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以开放的姿态对待标的公司员工,通
过有效控制和充分授权,力争使标的公司经营得以平稳快速发展。
九、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
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反映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
力的其他重要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收入规模及利
润水平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营业收入 230,967.60 256,840.49 11.20% 263,878.97 293,647.21 11.28%
营业成本 221,308.82 239,856.21 8.38% 236,778.61 258,557.84 9.20%
利润总额 -23,126.00 -18,980.46 17.93% 9,785.19 14,233.14 45.46%
净利润 -19,808.71 -16,164.87 18.40% 8,998.66 12,866.68 42.98%
归属于母公司所
-17,626.01 -13,982.16 20.67% 8,944.94 12,812.96 43.24%
有者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营收能力和盈利能力将得到较大幅度提升。根
据备考审阅报告,2021 年 1-9 月,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将增加 11.20%,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982.16 万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分别提升 11.28%、43.24%。
假设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每
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元/股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基本每股收益 -0.48 -0.38 20.83% 0.26 0.35 34.62%
稀释每股收益 -0.40 -0.31 22.50% 0.26 0.36 38.46%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归母净利润为负数。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有所提升,主要原因是本次交易新增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较高,且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摊薄上
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形。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
风险和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
力:
(一)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
标的公司在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标的公司实现预期效益。
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紧密
合作,进一步完善及整合客户体系及资源,共享研发资源并互为补充,从而提升
双方产品的市场覆盖及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协同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
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独立董事
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
督权,从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相关事项进行严格规范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
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独立财务顾问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
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
(四)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行可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
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
明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备考合并报表之间的营运能力指标
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应收账款周转率 2.99 2.90 -3.01% 2.74 2.70 -1.62%
存货周转率 7.30 7.54 3.29% 7.70 8.01 3.96%
注:①应收账款周转率(实际)=当年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②存货账款周转率
(实际)=当年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③应收账款周转率(备考)=当年备考营业收入/当
年末备考应收账款平均净额;④存货账款周转率(备考)=当年备考营业成本/当年末备考存
货平均净额;⑤2021 年 1-9 月的指标进行了简单平均年化处理。
与实际数相比,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上市公司备考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
下降,存货周转率略有上升。
(1)新增商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本次重组完成后预计上市公司
新增商誉 30,678.13 万元,商誉账面价值由 12,548.45 万元增至 43,226.58 万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增幅 244.48%,占最近一期总资产的比例由 2.33%升至 8.04%,占净资产的比例
由 6.17%至 21.25%。
为应对潜在的减值风险,标的公司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努力实现预期盈利目
标。与此同时,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后,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客
户供应商资源优势提升自身业绩。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的提升,能
够有效降低上市公司商誉减值风险。
(2)产品与客户多样性可有效降低上市公司经营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相同、同属 FPC 领域,但在细
分产品与客户结构方面存在互补。具体而言,上市公司的 FPC 产品应用在显示
模组,主要客户是天马集团、京东方集团、群创光电等显示模组厂商。标的公司
的 FPC 产品应用在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模组和手机天线等,主要客户是群光电
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硕贝德、信维通信等。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丰富现有产品线。在目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环境下,延伸构建更为完整的应用链和产品图谱,可以有效降低上市公司客户集
中度和经营波动风险。
(二)预计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上市公司的融资
计划
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39,000.00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 9,075.00 万元,
股份对价 29,925.00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部分,上市公司拟用自筹资金和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支付。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未来的资本性
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
(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事宜。上市公司充分认可标的公司原有的管理
团队、技术团队和销售团队,为保证标的公司在并购后可以维持运营的相对独立
性、市场地位的稳固性以及竞争优势的持续性,同时为标的公司维护及拓展业务
提供有利的环境,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的核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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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稳定和延续,为标的公司的业务维护和拓展提供充分的支持。同时,本次交易
完成后,标的公司的员工将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统一进行考核。上市公司将公
平对待所有的员工,尽量维护员工的稳定性。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重组相关费用等按照市场
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收购完成后对标的公司实施控制的具体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00%的股权,并向标的公司
委派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其持有的表决
权能够单独决定应由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能够通过股东会对标
的公司实施有效控制。上市公司依其表决权能够形成对董事会的约束与问责机制,
从而形成对董事会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的监督机制。此外,上市公司还建立了《子
公司管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依据相关制度管理办法,在治理结构、经
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对标的公司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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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44.27 2,090.03 449.72
应收票据 - - 373.46
应收账款 15,588.65 14,494.77 10,806.43
应收款项融资 - 224.65 80.00
预付款项 131.68 81.34 87.43
其他应收款 33.20 22.61 21.76
存货 1,618.46 1,910.46 935.98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19,516.25 18,823.86 12,754.77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581.39 2,879.30 2,306.77
在建工程 126.42 55.23 192.76
使用权资产 147.62 - -
无形资产 33.97 40.25 28.31
长期待摊费用 340.92 283.18 95.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50 154.85 85.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80.22 180.60 257.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70.04 3,593.42 2,966.65
资产总计 23,986.29 22,417.28 15,721.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03.28 2,860.33 2,103.38
应付票据 203.00 - 373.46
应付账款 7,253.33 7,642.19 5,219.18
预收款项 - - 3.10
应付职工薪酬 863.28 1,150.00 579.23
应交税费 878.33 831.76 4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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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9-30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付款 794.39 2,797.66 275.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09 - -
其他流动负债 283.56 205.05 140.47
流动负债合计 13,295.26 15,486.99 9,125.9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33.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50 89.41 69.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6.31 89.41 69.66
负债合计 13,501.57 15,576.40 9,195.5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500.00 2,500.00 2,500.00
资本公积 490.27 490.27 490.27
盈余公积 845.43 845.43 461.18
未分配利润 6,649.02 3,005.18 3,07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84.72 6,840.87 6,525.85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484.72 6,840.87 6,525.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986.29 22,417.28 15,721.4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872.89 29,768.24 22,759.38
其中:营业收入 25,872.89 29,768.24 22,759.38
二、营业总成本 21,500.19 25,176.64 20,471.14
其中:营业成本 18,549.46 21,779.23 17,294.41
税金及附加 166.23 176.04 160.53
销售费用 505.80 613.46 968.52
管理费用 1,289.49 1,456.47 1,195.36
研发费用 873.46 915.02 783.28
财务费用 115.76 236.41 69.03
加:其他收益 76.03 165.80 62.44
信用减值损失 -74.36 -119.23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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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 -200.60 -179.61 -106.60
三、营业利润 4,173.77 4,458.57 2,242.71
加:营业外收入 6.11 13.85 -
减:营业外支出 34.34 24.47 37.86
四、利润总额 4,145.54 4,447.95 2,204.86
减:所得税费用 501.69 579.93 259.51
五、净利润 3,643.85 3,868.02 1,945.3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43.85 3,868.02 1,945.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643.85 3,868.02 1,945.3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891.08 25,090.94 21,532.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0.11 191.33 91.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9 183.08 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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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41.28 25,465.36 21,721.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934.94 14,961.54 12,225.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19.54 4,807.23 4,615.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89.96 1,127.15 841.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6.83 1,875.20 1,657.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91.26 22,771.11 19,339.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50.02 2,694.24 2,382.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 1.33 0.40
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3 0.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0.54 625.69 552.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54 -624.36 -552.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700.00 3,359.74 2,4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0.00 3,359.74 2,4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56.98 2,582.82 3,09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01.38 1,190.00 979.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8.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8.35 3,772.82 4,098.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8.35 -413.08 -1,698.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6 -16.49 -7.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0.13 1,640.32 124.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90.03 449.72 325.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39.91 2,090.03 449.72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
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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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相关手续;
虑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事项;
编制基础中所述情况进行调整后,采用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
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直接加上 2021 年 5 月 31 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增值,作为
报表之商誉,直接以合并对价与上述经调整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确定。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9-30 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692.69 92,735.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457.58 20,776.96
应收票据 24,276.71 14,072.82
应收账款 118,753.02 117,111.54
应收款项融资 10,823.75 16,626.25
预付款项 2,472.86 2,244.23
其他应收款 1,279.91 1,448.47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47,529.64 37,339.60
其他流动资产 4,115.52 5,934.02
流动资产合计 274,401.69 308,2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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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9-30 2020-12-3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97.92 363.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0.00 150.00
投资性房地产 13,157.02 1,288.48
固定资产 146,985.17 119,018.70
在建工程 25,401.36 45,552.33
使用权资产 1,073.84 0.00
无形资产 6,262.67 6,577.34
商誉 43,226.58 37,444.72
长期待摊费用 12,257.19 2,518.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94.70 3,451.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45.13 7,752.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3,151.58 224,116.82
资产总计 537,553.26 532,405.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4,114.54 42,636.7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20.00
应付票据 64,420.85 66,100.12
应付账款 107,032.09 95,676.19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696.43 279.19
应付职工薪酬 5,218.43 4,556.30
应交税费 1,449.18 1,220.05
其他应付款 12,859.26 20,507.61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502.00 2,5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431.62 9,889.07
其他流动负债 7,192.57 3,554.71
流动负债合计 269,414.97 244,839.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256.50 28,872.50
应付债券 9,845.54 46,809.57
其中:优先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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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9-30 2020-12-31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587.24 0.00
长期应付款 5,301.43 3,433.13
递延收益 10,498.14 9,378.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3.68 293.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752.53 88,786.97
负债合计 334,167.50 333,626.9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6,407.82 36,653.00
其他权益工具 2,108.48 10,154.43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123,117.82 93,758.02
减:库存股 10,000.61 1,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 -
盈余公积 4,636.88 4,584.00
未分配利润 29,578.09 45,184.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848.48 189,333.89
少数股东权益 7,537.28 9,444.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385.76 198,778.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7,553.26 532,405.77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56,840.49 293,647.21
其中:营业收入 256,840.49 293,647.21
二、营业总成本 270,724.01 290,944.93
减:营业成本 239,856.21 258,557.84
税金及附加 1,289.18 1,068.39
销售费用 2,440.91 2,784.75
管理费用 10,230.06 9,443.98
研发费用 11,791.59 13,500.33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财务费用 5,116.06 5,589.64
其中:利息费用 6,891.60 4,876.26
利息收入 1,765.90 1,071.94
加:其他收益 2,904.39 12,771.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67.09 2,860.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5.76 -70.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1,118.00 -990.59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9.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18.73 -193.0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048.99 -3,138.8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4.08 -79.4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078.01 15,071.63
加:营业外收入 552.40 355.43
减:营业外支出 454.86 1,193.9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980.46 14,233.14
减:所得税费用 -2,815.59 1,366.4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164.87 12,866.6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3,982.16 12,812.96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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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164.87 12,866.6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3,982.16 12,812.9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82.70 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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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弘信电子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软硬结合板及背光模组的研发、设计、
制造和销售。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弘信创业,其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业务、创
业投资咨询业务等,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存在同
业竞争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将成为弘信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企业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并不拥有或控制与上市公司或标的资产存在竞争
关系的企业或经营性资产。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与交
易对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众公司利益,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未为他人经营与弘信电子相同或
类似的业务,本公司/本人与弘信电子不存在同业竞争;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弘信电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经营实体(以下称“其他经营实体”)不开展与弘信电子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弘信电子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
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弘信电子
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弘信电子的生产经
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员;
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弘信电子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弘信电子均有
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弘信电子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身、并保证
将促使其他经营实体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弘信电子的条件不逊
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经营实体尽快将有关新技术、新产品、欲出售或转让的资产或业务的情况以书面
形式通知弘信电子,并尽快提供弘信电子合理要求的资料,弘信电子可在接到本
人或其他经营实体通知后三十天内决定是否行使有关优先购买或生产权;
使其他经营实体将不与弘信电子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弘信电子拓
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自身、并保证将促使其他经营实体将按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弘信电子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
发行人来经营;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⑤其他有利于维护发
行人权益的方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公司/本人不再为弘
信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
扬电子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华扬电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巫少峰、朱小燕夫妇。
巫少峰、朱小燕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华扬电子 35%、30%的股权,合计持股比
例达到 65%,通过华扬同创间接持有华扬电子 20%的股权,合计控制华扬电子
除控股股东巫少峰、朱小燕夫妇外,持有华扬电子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华扬电子 20.00%的股份
颜永洪 董事,持有华扬电子 15.00%的股份
除华扬电子及其子公司外,巫少峰、朱小燕夫妇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一家,为
苏州华扬同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中巫少峰持有 1%的合伙份额,为执行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事务合伙人,朱小燕持有 99%的合伙份额,为普通合伙人。
华扬电子拥有一家子公司,为华扬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华扬电子(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华扬电子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李达兵、朱绍慧 华扬电子董事
沈影、伊尚文、朱瑶 华扬电子监事
巫少峰、邹巧英 华扬电子高级管理人员
巫少峰、颜永洪、黄永富 华扬电子核心技术人员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弘芯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颜永洪持股 90%的企业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颜永洪持股 4.04%并担任
深圳市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的企业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颜永洪持股 3.07%并曾担
武汉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任董事的企业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颜永洪担任独立董事的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颜永洪曾担任独立董事的
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颜永洪担任独立董事的企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
广州纳兰德弘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颜永洪担任监事的企业
镇江苏达富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李达兵持股 100%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巫少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民营非企业
上海市闵行新梅幼儿园
单位
除上述关联方之外,关联方还包括华扬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标的公司与普诺威之间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对比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类型 标的公司 普诺威
成立时间 1998 年 3 月 2 日 2004 年 4 月 9 日
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印制电路
印刷电路板、元器件表面贴装(SMT)
板、集成电路封装载板、刚挠印制电路
经营范围 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自营和
板;元器件贴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业务
主要从事柔性印制电路板(FPC)的 主要从事 IC 载板、内埋器件系列封装
主营业务
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载板等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包括 IC 载板、内埋器件系列
主要产品包括背光 FPC 和天线 FPC,
封装载板等,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
其中背光 FPC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
板、TWS 耳机、可穿戴设备、电脑、智
主要产品 脑键盘背光和屏幕背光等;天线 FPC
能音箱及其他家居等消费电子领域,以
主要应用于手机天线、无线充电及
及通讯、物联网、室内外显示屏、汽车
NFC 等
等领域
标的公司与普诺威之间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区别主要为:
(1)从经营范围的角度,标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包括集成电路封装载板(即
IC 载板),而该业务系普诺威的主营业务;
(2)从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的角度,标的公司与普诺威存在较大差异:①
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柔性印制电路板(软板),包括背光 FPC 和天线 FPC,主
要应用于笔记本键盘和屏幕背光显示和手机天线、无线充电等,而普诺威主要产
品为 IC 载板,属于刚性印制线路板(硬板),是用以封装 IC 裸芯片的基板,为
芯片提供支撑、散热、保护功能,同时为芯片与 PCB 之间提供电子连接,两者
的主要产品差异较大;②标的公司的下游客户包括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
技、硕贝德、磊德科技、启基科技等笔记本电脑及手机天线制造厂商,而普诺威
的下游客户主要为歌尔股份、瑞声科技、钰钛科技、敏芯微电子等智能硬件、数
据处理及芯片企业,两者的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合。
标的公司与普诺威之间的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联系主要系同属
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经营范围中均存在印制线路板,但两者的主营业务、主要产
品及下游客户等均存在较大差异,不存在相互竞争的情形。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情形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镇江苏达富电子贸易
采购原材料 33.11 - -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因临时订单增加而所需 LED 灯原材料紧缺,于 2021 年
通过关联方镇江苏达富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了一批 LED 灯原材料,采购金额
为 33.11 万元,金额较小,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与华扬电子向其他供应商采
购的同型号产品定价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2)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存在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员工宿舍等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资产类型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朱炳生 房屋租赁 53.51 67.94 62.23
报告期各期,华扬电子关联租赁费用分别为 62.23 万元、67.94 万元和 53.51
万元,金额较为稳定,经对比周边房屋出租市场的租金,华扬电子租赁朱炳生房
屋的价格与周边租金基本相当。
(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华扬电子
因向银行借款或取得银行授信而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巫少峰、朱小燕 200.00 2019-7-30 2020-1-15 是
巫少峰、朱小燕 600.00 2019-7-30 2020-7-27 是
巫少峰、朱小燕 400.00 2019-8-1 2020-7-15 是
巫少峰、朱小燕 300.00 2019-1-18 2019-7-22 是
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 400.00 2019-8-23 2020-8-4 是
巫少峰、朱小燕 500.00 2019-10-28 2020-10-15 是
巫少峰、朱小燕 200.00 2020-1-20 2021-1-14 是
巫少峰、朱小燕 400.00 2020-7-22 2021-5-7 是
巫少峰、朱小燕 600.00 2020-7-29 2021-5-7 是
巫少峰、朱小燕 400.00 2020-8-5 2021-8-4 否
巫少峰、朱小燕 100.00 2020-8-6 2021-8-5 否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担保是否已经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巫少峰、朱小燕 500.00 2020-9-7 2021-9-6 否
巫少峰、朱小燕、苏州国发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
巫少峰、朱小燕 200.00 2021-1-14 2021-5-7 是
巫少峰、朱小燕 12,00.00 2021-4-29 2022-4-29 否
巫少峰、朱小燕 500.00 2021-8-9 2022-8-8 否
巫少峰、朱小燕 300.00 2021-6-28 2022-6-28 否
巫少峰、朱小燕 500.00 2021-9-3 2022-9-3 否
注: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担保”)为华扬电子提供担保的原
因系为取得银行借款,苏州再担保先为该贷款提供担保,同时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就该
担保事项为苏州再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交易,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担保义务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的银行借款均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华扬电子实际控制
人因其银行借款违约而实际承担担保或保证责任的情形。
(4)关联方资金拆借
拆借金额
关联方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万元)
拆入
巫少峰 35.00 2019-7-19 2019-7-27 资金临时周转
拆出
苏州华扬同创 0.15 2018-4-28 2021-3-31 资金临时周转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0.01 2019-6-28 2021-3-31 资金临时周转
注:关联方资金拆入系标的公司临时需要周转保证金时,向实际控制人巫少峰先行借款,
由于时间较短,并未商定资金占用费。关联方资金拆出系华扬同创需要资金临时周转,向华
扬电子先行借款,由于金额较小,故未商定资金占用费。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2019 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72.74 732.16 566.02
注:其中 2020 年通过镇江苏达富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李达兵、黄永富发
放薪酬 47.81 万元。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万元。标的公司通过苏达富向李达兵、黄永富发放薪酬,主要系标的公司员工基
于其自身税务筹划的考虑向标的公司提出的要求,即苏达富向标的公司开具服务
费发票,由标的公司向苏达富支付相应的费用,该等费用实质为李达兵、黄永富
的薪酬,不存在第三方垫付费用的情形。2021 年开始,标的公司对相关行为进
行规范,已不存在通过苏达富或其他公司向员工发放薪酬的情形。根据国家税务
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出具《税收证明》,标的公司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期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李达兵、黄永富已
出具承诺,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补缴个人所得税款项。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① 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华扬同创 - - 0.46 - 0.26 -
预付款项 朱炳生 17.83 - - - - -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扬电子与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主要为预付朱炳生的
房屋租金,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房租按年支付,华扬电子按月计提租
赁费用。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不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
华扬电子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关联交易均按照标的公司相关
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华扬电子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的
经常性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华扬电子的融资能力,该类交易不存在损害标的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除交易对方之一的颜永洪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外,上市公司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与标的公司、其他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其
他业务往来,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
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
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和避免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已经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本公司(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
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股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利用本公司(本人)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为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企业在与弘信电子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果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弘信电子或其控股子公
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
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
促使弘信电子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弘信
电子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本人)或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
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弘信电子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弘信电子有权扣留现金分红或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本
人)履行上述相关义务之日止。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
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
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
进行。
同时,尽管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
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
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
为,本次交易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此外,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
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政
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
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上述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以上程序均为本次交易实施的前置条件,能否通过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
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三)标的资产交易作价较净资产增值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华扬电子 100%股权。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评估报
告》,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5 月 31 日,华扬电子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元增值 30,494.20 万元,增值率为 346.30%。经交易各方协商,以标的资产评估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39,000.00 万元,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净资产增值率为 271.97%。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华扬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了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依据。由于收
益法评估是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测而作出的,受
到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华扬电子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标的
公司盈利能力因此无法达到资产评估时的预测水平,则可能会出现标的资产的估
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公司盈利能力未达
到预期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承诺业绩实现及补偿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业
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业绩承诺期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23 亿元。标的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宏观经
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如以上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则华扬电子存在业绩
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同时,尽管交易双方对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进行约定,
但若未来发生华扬电子未达到承诺业绩、且补偿责任人持有股份或自有资产不足
以履行相关补偿时,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可能无法执行的风险。
(五)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上市公司本次收购华扬电子 100%股份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
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将新增商誉 30,678.13 万元。由
于该测算确定商誉的基准日与实际重组完成日不一致,因此该测算的商誉将会与
重组完成后合并财务报表中实际确认的商誉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金额的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
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
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商誉减值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减少上市公司的当期利润,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度分析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单位:万元
假设减值比例 减值金额 对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其他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的
税费及中介费用、偿还上市公司银行贷款。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拟采用询价方式发行,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
募集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低
于预期,则可能对本次交易及公司整体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上市公司将
有可能通过自有资金、债务融资或其他形式支付该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如果债
务融资等其他融资形式的资金成本高于本次股权配套融资,则可能会削弱本次交
易对上市公司盈利的增厚效果。
(七)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扬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扬电子与上市
公司虽然均属于 FPC 生产制造企业,具有良好的产业和管理协同互补效应,在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本次收购完成后的整合,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对标
的公司实现全面有效的整合,以及能否通过整合保证充分发挥标的资产竞争优势
及协同效应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收购整合风险。
(八)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以及经容诚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
《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预计将从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高,且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出现摊薄上市公司每股
收益的情形。但鉴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行业竞争、
市场和客户需求、关键技术更替、内部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上市公司的每
股收益可能下降,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九)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亏损的风险
素包括:①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FPC、软硬结合板和背光模组业务,产品主要
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领域。一方面,公司前期 FPC、软硬结合板扩产项目逐步
投产,产能稼动率尚不足,单位固定成本较高。另一方面,由于 OLED 屏幕在
智能手机应用中渗透率逐渐提升,并逐渐替代传统背光模组,导致背光模组行业
竞争加剧,公司背光模组产品价格下滑。受前述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
水平下降。②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及生产成本上升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增加。③
湖北荆门、江西鹰潭产能扩张后,分散管理导致管理费用同比增加。④公司于
用 2,006.35 万元。虽然上市公司通过优化产能布局、深化工厂精细管理、加强成
本管控等措施积极改善业绩,但上述举措实施的成效体现尚需时间,上市公司经
营业绩存在亏损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FPC 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组件,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计算
机等众多领域,故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以及宏观经济景气度紧密联系,特别是随
着电子信息产业市场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未来 FPC 需求将深受国内、国际
两个市场的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国际、国内经济
仍面临较大压力。如果国际、国内经济持续调整,居民收入以及购买力、消费意
愿将受到不利影响,并对当前 FPC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消费电子等产业造成
压力,从而传导至上游 FPC 产业,导致 FPC 市场整体需求下滑,并进一步加剧
FPC 市场竞争。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二)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华扬电子产品 FPC 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键盘、手机天线等消费电子领域,
与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在笔记本电脑领域,受智能手机
和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的快速普及的冲击,笔记本电脑所承载的娱乐休闲
功能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所分流,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在 2011 年达到顶峰,
影响下的居家学习、远程办公等需求刺激,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
势。在智能手机领域,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 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
量 12.92 亿部,同比下降 5.9%。从分季度看,2020 年四季度全球手机出货量增
速从一季度至三季度的“三连跌”中扭转,实现了 4.3%的正增长,呈现复苏趋
势。然而疫情影响带动的居家学习、远程办公等对笔记本需求的持续刺激存在不
确定性,智能手机受全球芯片缺货等因素影响持续复苏态势存在不确定性,叠加
受新冠疫情、全球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不排除未来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
产品和其他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降低的情况。此外,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
消费电子终端产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产品更新换代周期较短,虽然华扬电子建
立了快速反应的产供销体系,努力提升业务发展稳定性、产品开发前瞻性,但如
果不能及时跟进下游市场及主要客户的产品升级换代需求,或者下游市场出现较
长时间需求较低的状态,将可能给华扬电子带来经营风险。
(三)下游市场产业转移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当前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类产品及其
配套的零部件供应商在我国境内设立了许多制造工厂,主要集中于珠三角、长三
角等沿海地区。未来如果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或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笔记本
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类产品的制造厂商可能将制造工厂从我国转移至其他
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进而增加华扬电子的运营成本,从而对华扬电子
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华扬电子笔记本电脑键盘背光 FPC、屏幕背光 FPC 主要客户为知名笔记本
电脑键盘制造商,包括群光电子、精元电脑、致伸科技等,并通过上述制造商最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终应用于惠普、华硕、戴尔、联想、微软等知名笔记本电脑品牌。华扬电子手机
天线 FPC 主要客户为知名手机天线制造商,包括硕贝德、启基科技、信维通信、
磊德科技、普尔思等,并通过上述制造商应用于 VIVO、OPPO、华为、小米等知
名手机品牌。由于笔记本电脑、手机天线等制造厂商较为集中,报告期内华扬电
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亦较为集中,占比分别为 64.45%、60.75%和 71.25%。
华扬电子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
因市场需求变动等因素减少对华扬电子的订单规模,将会引起华扬电子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华扬电子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元器件、柔性覆铜板、覆盖膜、背胶、
金盐、胶纸等,直接原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若未来因因市场环境变化、
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上述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而华扬电子未能通过向
下游转移或技术创新等方式应对价格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华扬电子的盈利水平产
生不利影响。
(六)环境保护相关风险
华扬电子属于印制电路板制造行业,生产流程中涉及到电镀工艺,会产生含
金、含镍、含铜等重金属废水。日常生产经营中,华扬电子一直注重环境保护,
并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处置,达到了环保
相关规定的标准。但如果生产过程中操作不当可能发生上述重金属废水泄漏、污
染等环保事故,从而可能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
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从而可能导致华扬电子为达到
新标准而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支付更高的环保相关费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
华扬电子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部分经营场所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华扬电子主要经营场所在地块系租赁取得,土地产权人为苏州市相城区黄桥
街道木巷社区股份合作社,该宗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华扬
电子在该租赁地块上自建厂房约 15,237.96 平方米,其中 5,582.43 平方米的房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建筑物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剩余约 9,655.53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产权证
书。华扬电子可能因该等房产产权未取得产权证书而面临主要生产场所无法继续
使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一定的不利影响。
另外,华扬电子所租赁的员工宿舍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取得产权证书,不排除
华扬电子租赁的员工宿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搬迁或拆除的风险,从而
对华扬电子人员稳定、用工成本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八)劳务派遣用工风险
报告期内,因当地用工紧张且员工流动性较大,华扬电子存在使用劳务派遣
用工的情形。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9 月末,华扬电子劳务派遣
用工人数占其总用工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68.48%、70.77%和 9.05%,报告期内曾
存在超过《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 10%上限的情形。华扬电子已按照《劳务派
遣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规范,但若华扬电子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
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的占比,则可能对其经营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九)人才储备风险
FPC 行业对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及素质要求较高。华扬电子经
过多年经营,已在各自领域逐渐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一批从事研发、
生产、销售的专业人才队伍。但是由于 FPC 行业的快速发展、竞争的日趋激烈
以及华扬电子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行业内专业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华扬电子
在未来行业竞争中将可能面临专业人才缺失的风险。
(十)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规模经营和管理能力是 FPC 制造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保持盈利水平的关
键因素。目前华扬电子已建立与现阶段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管理体系,形成了
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近两年,华扬电子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下游客
户订单增多,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都持续提高,进而对华扬电子的客户管理、供
应链管理、生产组织管理等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未来华扬电子不能进一步完
善现有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华扬电子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
利影响。
(十一)新冠疫情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内疫情目前已逐步得到控制,华扬电子生产经营保持正常平稳。但当前新冠疫情
持续时间较长,包括华扬电子及其客户和供应商在内的产业链上的企业均可能受
疫情影响而经营状况不佳,未来可能对华扬电子原材料的采购、业务的拓展、款
项的收回等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华扬电子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0,806.43 万元、14,494.77
万元和 15,588.6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84.72%、77.00%和 79.88%。
华扬电子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华扬电子遵循行业惯
例,给予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客户一定信用期,同时制定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华扬电子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笔记本电脑键盘制造厂商
和手机天线制造厂商该等客户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历史回款记录良好,但仍存
在因个别客户自身经营不善或存在纠纷导致应收款项无法按时收回或无法全额
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华扬电子经营业绩及资金周转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华扬电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35.98 万元、1,910.46 万元和
分别为 139.83 万元、234.47 万元和 310.92 万元。华扬电子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存
货管理制度和措施,优化生产计划合理安排库存水平,但如果未来笔记本电脑、
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下降,导致存货期
末出现大额跌价迹象,将对华扬电子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因目前产能有限,华扬电子优先选择生产毛利率水平较高的细分领域产品;
报告期内,华扬电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3.95%、26.78%和 28.17%,2020 年
有所上升并保持稳定。未来随着产品的更新换代,如果华扬电子不能持续提升技
术创新能力并保持一定的领先优势,或同行业企业通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降低
销售价格等方式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华扬电子无法维持现有毛利率水平。同时,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华扬电子未能对此等成本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压力进行有效转移或管控,则毛利率亦会受到不利影响。
(十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1932007797,
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如果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生变化或华扬电子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再被评定为高新技术,则将导
致华扬电子适用的所得税率提高,从而对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汇率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境内外客户通过外币进行销售结算,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通过美元结算的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6,313.80 万元、5,530.76 万元和 5,668.97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77%、18.59%和 21.95%。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因外币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41.41 万元、123.02
万元和 26.50 万元,若未来人民币继续保持升值,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
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
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排除因政策、政治、经济、战争、自然灾害、重大公
共卫生事件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本次交易选聘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的说明
国信证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规定的利害关系情形,国信证券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能够满足
独立性要求。
三、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发生资产交易的,应当说明与本次交易
的关系
(一)收购深圳瑞湖科技有限公司 23.50%股权
下简称“瑞湖商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瑞湖商务将其持有瑞湖科技 21.00%
的股权转让予公司;同时,瑞湖商务将其持有瑞湖科技 2.5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
控股子公司厦门柔性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23.50%股权交易作价为 2,850 万元。
瑞湖科技主要从事压力传感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
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
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二)参股邳州疌盛云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云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投资 12,000 万元作为
有限合伙人参股私募基金。该私募基金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相关资产,
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纳入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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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范围。
(三)收购厦门辁电光电有限公司 51.00%股权
权转让协议》,辁电光电原股东将其持有辁电光电 5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
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作价 6,120 万元。辁电光电主要从事车载及工控业务 FPC 产品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本次交易标的业务范围相近,属于相关资产,但与华扬
电子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时,上述资产交易需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四)收购厦门弘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丰亿达将其持有弘信通讯 100%的股权转让予公司,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作价
等,公司购买其股权主要系满足产能扩张的需求,与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同一或
相关资产,因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上述资产交易无需纳
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四、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即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前述主
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
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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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
六、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2019
年 2 月 11 日)》《监管准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
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本次重组停牌前 6 个月至披露重组报告
书前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形进行自查,自查范围具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
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相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知情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
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根据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弘信电子股票的情
况如下: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弘信电子 上市公司 2021-02-01 372,177 买入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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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李震 上市公司董事 2020-11-27 1,653,519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
吕艳红 2021-05-24 20,000 卖出 股票
李震的配偶
上市公司董事
李炳译 2021-08-06 500 卖出 股票
李震的子女
上市公司副总 2021-02-24 30,000 买入 股票
苏晨光
经理 2021-02-25 25,000 买入 股票
李毅峰 上市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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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上市公司董事 2021-07-16 1,100 卖出 股票
张洪
李毅峰的配偶 2021-07-21 400,000 卖出 股票
陈健 上市公司员工 2020-12-23 100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 2020-11-25 1,200 卖出 股票
陈素真
股东董事 2021-07-13 720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 2020-12-07 500 卖出 股票
郭滨滨
股东监事 2020-12-09 20,948 卖出 股票
上市公司控股
毛燕 2021-01-18 3,000 卖出 股票
股东员工
上市公司控股
张磊 股东员工毛燕 2021-01-08 10,400 买入 股票
的配偶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姓名/公 交易情况
身份/关联关系 买卖日期 变动方向 证券类型
司名称 (股/张)
朱瑶 标的公司监事 2021-07-15 1,000 卖出 股票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2020 年 11 月 14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
励方案的议案》,上述针对弘信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公司基于股份回购方案而进
行的操作,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说明如下:“2020 年 6 月,本人向弘信电子出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拟减持弘信电子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完成减持。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
行为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
操作,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
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
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
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于 2021 年 7 月 3 日担任弘信电子
副总经理,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
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2021 年 4 月,本人及配偶张洪向弘信电子出具《关于股
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弘信电子股票。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
为系本人及张洪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及
张洪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
形。”
告》(公告编号:2021-050),李毅峰及张洪的上述减持行为系执行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减持行为均在减持计划的规定范围内。
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
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
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
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其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及张磊基于公开信
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人未向张磊透漏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信息,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
的情形。”
声明与承诺如下:“上述针对弘信电子股票买卖的行为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
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未参与本次交易决策,买卖行为与本
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
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责任公司查询结果,在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各相关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为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
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各方安排签署保密协议,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
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
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前股价的波动情况
因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弘信电子于
日)的收盘价为每股 15.67 元,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4 月 21 日)收盘
价为每股 16.88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7.17%。
相对大盘、行业板块涨幅情况如下: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第 1 个交易日
股价/指数 收盘价格/指数(2021 收盘价格/指数(2021 变化幅度
年 4 月 21 日) 年 5 月 24 日)
弘信电子(元/股) 16.88 15.67 -7.17%
创业板指数
(399006.SZ,点)
Wind 四级行业-电子元件指数
(882519.WI,点)
相对于创业板指数的偏离 -14.80%
相对于电子元件指数的偏离 -3.79%
因此,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构成异常波动
情况。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
和措施:
(一)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并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将由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
顾问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
行核查,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
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重组报
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
展情况。
(三)股份锁定安排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交易对方巫少峰、朱小燕、颜永洪及华扬同创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
的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若交易对方无需补偿,则
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之日)前不得转让。
配套融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
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 1.23 亿元。承诺
期届满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若标的公司在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
诺值,由交易对方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五)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除独立董事颜永洪作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
方之一回避表决外,其他非关联独立董事已经事前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厦
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等相关文件。
独立董事承诺均独立履行职责,经认真审核,就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
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
事颜永洪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条的相关规定。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且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颜永洪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
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履行具备完备性及合规性。
次交易出具了《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经审阅,我们认可上述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保障措施,相关主体对保障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各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平、合
理,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及业绩的提升,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
有关的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了国信证券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信证券出具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国信证券认为:
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符合《创
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具备公允性;
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制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的过户
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
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数的情况签署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补偿安排措施可行、合理。
人行为;弘信电子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机构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律师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律师。根据国枫律师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师认为:
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组方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
持续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应终止的情形,公司依法有效存续,具备进行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巫少峰、朱
小燕、颜永洪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华扬同创为依
法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交易对方均具备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组相关议案、深交所同意弘信电子本次重组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同意弘信电
子本次重组的注册批复外,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
和授权程序,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册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该等协议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该等协议将从各自约定的生
效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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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
现阶段应当履行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前,弘信电子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如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得到切实履行,本次交易完成后,弘信电
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将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段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
事项。弘信电子、交易对方和其他相关各方尚需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持续
履行其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当资格。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对
内幕信息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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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本次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5199
联系人:洪运、徐少英、何家洛、叶阳、徐文峻、李越、孟夏伊
二、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负责人:张利国
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联系人:桑健、温定雄
三、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联系人:林炎临、詹湛湛
四、备考审阅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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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炎临、詹湛湛
五、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F4 层 939 室
法定代表人:胡智
电话:010-88000377
传真:010-88000006
联系人:戴蔚凌、窦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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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
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李 强 李毅峰 颜建宏
李 奎 李 震 宋 钦
颜永洪 吴俊龙 李 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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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
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杨 辉 俞章毅 纪小露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所
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丁 澄 苏晨光 张晓闯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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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且所引用的本公司出具
的结论性意见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及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本公司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叶 阳 徐文峻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洪 运 徐少英 何家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谌传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律师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定《厦门
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
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律师:
桑 健 温定雄
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
出具的容诚审字[2021]361Z0352 号审计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因引用的前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林炎临 詹湛湛
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信息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
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361Z0561 号审阅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
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因引用的前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林炎临 詹湛湛
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己阅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涉及的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088 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之处。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援
引本公司出具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涉及的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 3088 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评估师:
戴蔚凌 窦孜哉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 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
议;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补充协议;
议;
证报告;
二、备查文件地点
弘信电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