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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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

    本次关联交易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为定价依据,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该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麦昊天、高昊、邱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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