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 中交 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 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 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与合作方广州
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武汉锦秀嘉合
置业公司(以下简称“锦秀嘉合”
)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 44,370 万
元,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调用 42,630 万元,期限 1 年,
年利率不超过 6%;我司拟与合作方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按权益比
例以同等条件调用中交润致(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富余资金,我司拟
调用 76,500 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 73,500 万元,期限
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富余资金,
我司拟调用 56,100 万元,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 53,900 万元,
期限 3 年,年利率不超过 4.785%。
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一)简述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
资金、正常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我司拟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
件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
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
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益比例 51%,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有锦秀嘉合权益比例
拟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锦秀嘉合富余资金,
我司拟调用 44,370
万元,广州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调用 42,630 万元,期限 1 年,
年利率不超过 6%。
公司”
)权益比例 51%,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润致公司权益比
例 49%。根据润致公司资金情况,我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按
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润致公司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 76,500 万
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 73,500 万元,期限 1 年,年利率
不超过 4.18%。
昀”)权益比例 51%,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厦门润昀权益比例
为 49%,根据厦门润昀资金情况,我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按
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厦门润昀富余资金,我司拟调用 56,100 万
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 53,900 万元,期限 3 年,年利率
不超过 4.785%。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我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以 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
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90,86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西海韵路 2 号 101
成立时间:2002 年 8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林昭远
实际控制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修;专业停车场服务。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
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年 1-9 月
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
联方。目前调用我司子公司资金余额 0 万元。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桂湾片区二单元 02 街坊
成立日期:2013 年 01 月 31 日
法定代表人:谢骥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网
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
装修设计。
主要股东: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
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总负债 归母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0 年
末/2021 年 59,073,930 49,739,080 9,334,850 1,417,363 320,317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
目前调用我司子公司资金余额 129,850 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上述项目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所开发项目销售及回款情况良好,
本次合作各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已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
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
响;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综合实力较强,资信状况较好,各方股东权
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直接负责经营和
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
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
护公司资金安全。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
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需要。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各股东方按权益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
各股东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我司
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
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中交地产与合作方按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
资金是公平、对等的,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
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额为 827,550.77 万元,占我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