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774 证券简称:倍杰特 公告编号:2022-004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行后总股本的0.611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0,876,366股,并于2021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367,887,294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
条件流通股为370,385,07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0.6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497,785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611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1年7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
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
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
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首次公开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不含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占总股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股) (股)
(%)
一、 限售条件 流通股 / 370,385,079 90.61 - 2,497,785 367,887,294 90.00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67,887,294 90.00 - - 367,887,294 90.00
首发后限售股 2,497,785 0.61 - 2,497,785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378,581 9.39 2,497,785 - 40,876,366 10.00
三、总股本 408,763,660 100.00 - - 408,763,66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一日